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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记者的不正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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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和记者不得向被采访者提出不正当、不合理的要求,更不能提出违规违法的要求。
上面提到的那位老村支书讲,有偿新闻严重影响了村干部的工作和生活。为了开会时不被打扰,有的村不得不把例会改在周末举行,一些村干部每月不得不额外支出一笔不小的手机话费。经历了太多有偿新闻的滋扰后,这位老支书现在对新闻的看法非常偏激。当记者问他是否痛恨有偿新闻时,他竟然说搞有偿新闻本身没有什么不合理,不过他希望这一行也要“平等交易”,如果收费的话应该提前告诉,接受不接受采访村里根据自己的情况定。不要像现在这样,要么说不收费,要么什么都不说,设个套让人往里钻,等上了套以后再提收费的事来“敲诈勒索”。
老支书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助长了一些记者以稿谋私的歪风邪气。
有的记者在采访中有时会利用采访的时机,向被采访者提出超出采访范围的要求,这些要求通常是要求提供广告或形象宣传、采写有偿的人物专访、报销票据、索要钱物,帮助解决某个问题,甚至抓住采访对象的辫子敲诈勒索。
对于媒体要求提供广告或形象宣传等,你(泛指地方、单位、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而定。作为地方、单位和个人,都存在着一个宣传自己、扩大知名度的问题,但如何去做、什么时候做、在什么媒体上做,选择权和决定权在你,而不在媒体。地方、单位和个人在做广告和形象宣传时,除了选择影响大的媒体之外,通常也会对经常支持的媒体给予一定程度的广告宣传上的支持。
一个媒体长期或在关键时候支持过你、帮助过你,你有实力和能力在媒体上做广告宣传,但却不理会该媒体对你提出的要求,你这样做没有错,但在情理上说不过去。正确的做法是你应该主动地提出给予支持和回报。这既是对情理的回报,也是加强联系和沟通的一种方式。
如果一个媒体从来没有或基本没有支持过你、帮助过你,却要求你提供广告宣传,这种情况下,你可以答应他的要求,也可以回绝他的要求。更好的做法是,你可以对他说:“以后多沟通、多联系,机会总是有的。”
至于帮助解决某个问题的要求,被采访者应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组织原则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解决。如果合情合理,应该尽力解决。如果可解决可不解决,也应该帮助解决。如果于情于理都差一点,甚至根本就不合情理,那就不应该帮助解决。
对于报销票据和索要钱物的要求,你应该坚决拒绝,因为这样做对你来说是违法的,对他来说也是违法的。如果你不好意思回绝他的要求,很可能是有其一就有其二,所以最好是第一次就要回绝。
抓住采访对象的辫子进行敲诈勒索的做法是一种违法行为,采访对象应该严辞拒绝。你还可以向记者所在的新闻单位的领导反映记者的违法情况。你还可以通过偷录(音)、偷拍的方式记录下记者敲诈勒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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