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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日本如何继续发展(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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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私营经济的腾飞也是很好的例证。整个城市共同努力鼓励新企业的形成。京都有日本第一个服务于为风险型小企业的“孵化器”公司。得益于当地一家公共事业企业的投资,京都是日本少数几个在市区设立民间科技园(京都研究园)的城市之一。京都的企业发展委员会—一个民间组织—致力于评估和支持风险型项目。京都大学开展了日本较早的技术专利活动以加速技术由实验室向创业企业的转化。京都大学有一个风险企业实验室。立命馆大学为科学家和工程师提供管理课程。京都这种高度支持性的经营环境是由当地政府和私营企业提供的,而不是中央政府机构。
京都是如何做到这点的呢?这个城市一直相对闭塞,而且规模中等(有150万人口,大约是东京的1/8)。该城市是二战中惟一幸免于战火的城市,留下了一定的小企业基础。缺乏大的、支配性的企业和工业使得较小的企业可以快速发展。京都的公司得不到通产省大型合作R&D力量的重视。宗教组织、学者、艺术家在京都的权力与政府官员、企业领导者不相上下。这种非独权环境防止了严格的阶级制度,并且有利于一对一基础上的关系网建设。
由于无法介入严密的企业集团关系网,京都的小企业不得不同外国顾客接触并同其做生意。京都的公司避免了日本常见的“大公司病”,即一种为国内市场的规模和份额所困扰的状况。相反,这些公司集中于自身参与全球性竞争的核心业务。由于日本银行不愿意向没有担保或不属于某个企业集团的小企业贷款,京都的公司只有通过资本市场获得资金。
京都的例子对我们在研究中的不断重复的主题做了进一步的阐述。在一个包含高质量投入和机构并充满变革和流动性的商业环境中,竞争压力是经济发展的真正途径。
政府的新角色
过去,日本政府认为其作用是:在改进效率和提高稳定性的名义下,对竞争进行指导、控制和限制。很明显,日本需要对政府扮演的角色进行新的定义。现在的政府应该为改进企业所需投入、为竞争创造条件、鼓励创新而工作。改进商业环境的质量和流动性,而非管制竞争过程,应该成为政府新的目标。
日本政府应该停止对竞争的限制,并应该开始着手制定反托拉斯政策。政府应停止限制贸易和投资的行为,开始鼓励专业化、创新和生产力的提高。政府还应该停止对日本工业重组过程的阻挠,并且要避免将重组的影响波及到所有的公司。相反,政府应该让市场自由化,这样,只有最有生产力的公司才能在市场中生存。政府应该建立一个安全网络以减轻重组过程对工人和各种机构的影响,并促进释放出的资源向其他部门调整。政府应该停止对国内的公司之间竞争的限制,继续重组工作;政府应该承认国内部门的调整对于国家的长期竞争力十分必要这一事实。
日本政府应该停止对金融市场的管制,不能扮演公司治理体系的角色。相反,政府应建立一套有效的私营企业治理体系来替代,这一体系应该有严格的披露和证券管理要求。最后,政府应停止对经济进行事无巨细的管理的政策,并让权给地方市民及其领导者。
现代竞争中,政府还应该致力于提高公司赖以进行竞争的资产的质量,并且设立高级竞争所要求的机构。比如需要对大学体制以及基础教育形式的重新设置进行大量的投资。日本有必要将其社会生活的各个部分带入信息技术的最前沿(见第六章),而且需要进行项目投资以鼓励新企业和企业家的形成。最后,日本政府不应终止其正面管理角色,包括严格的质量和安全标准以及对环保效果不断提高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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