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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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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生活在人心里培植的社会原则是理性,赋予人的社会性格却是美。
——席勒
“性生活”是上帝交给我们的本领,但男人未必就会使用。“性生活”也是上帝配给我们的“武器”,但男人未必就会使用。
白天变成了黑夜,黑夜又变成了白天,昼夜交替似乎亘古不变。其实,当南极“昼长夜短”时,而北极正“昼短夜长”。
阴盛阳衰,而阳衰未必阴盛。男人不是童话中的白天,女人不是神话里的黑夜。在黎明刚启之时,则是阴阳相合,而昼夜更替之时。
人们常说,阴阳合而万物生。但阴阳“合”时少,“离”时多。昼夜只有在黎明与黄昏时交班。所以诗人就说:生命在此时律动,新生与死亡在此开始。
然而,上帝教给我们去做,我们做得不好。以至经历千山万水走到一起的男女,不多时又分道扬镳,又成为路人;有情人终成眷属,但成了眷属的未必都是有情人。
男人常说,他们要解放全人类。为什么惟独不能“解放”自己?
阴阳错位
性生活的错位,是男女性生活本能的错位。
一般说,男人对性是进攻的,它是选择性很小的冲动型。而女性呢?是选择型的。男人和女人在性生活上有很大的差距:男人可以接受他不爱的对象,而女人却很难接受。
在动物世界里,雄性动物只要碰上发情的雌性,就可以完成性交。而雌性动物,即便是在发情以后,也是要选择的。动物的选择标准比较简单:力量和体积。这是能留下健全而强壮后代所必需的条件。
女人同雌性的动物有些相似。
女人不是不需要,而是本能控制自己的需要。所以,女人在性生活上,她们是情先于性,而男人却是性先于情。女人常常在婚后才知道她不能接受的人,正是她的丈夫。在我们的社会俗习里,没有丈夫的强奸罪。所以,女人在合法婚姻里常常受到强奸。
女人的反抗是没有意义的。在我们社会里,至少大多数人还没有这个观念,这就加重了女人的不幸:她们常常要接受不愿接受的东西。从人的意义上讲,这已经违背了女人的意志,侵犯了女人的权利,撕碎了女人的人格……
性生活的错位,就是性的不和谐、性冷淡,性拒绝等等。合法的丈夫,以为自己是丈夫,就可以想做他们想做的事情,常抱怨女人不配合,没激情等等。实际上,愚蠢的男人不懂得——这是女人潜意识的反抗。
阴盛阳衰
男人应该学习“性生活”。
这不是一般意义的婚前教育,而是“性人格”的教育。
婚姻只能保证“性生活”的合法,但婚姻从来不能保证性生活的质量。
学习尊重女人,包括自己的妻子。
妻子永远不是你的性工具,只是你的性伙伴。“阴阳合而万物生”的生活,是一个和谐的整体。物理学上讲“共鸣”,但“共鸣”的基本条件是两个物体构建材料相似、振频相似和振幅相似。就像时髦青年在情书中说的:“爱情是什么?爱情是两颗心相碰的火花,不是一颗心对另一颗心的敲打”。西方哲人也说:“音乐只对音乐的耳朵才能引起共鸣”。
男人在性生活中,总是主动进攻。但女人不完全是被动防守,男人应该掌握夫妇生活的“契合点”。
男人牢记这种忠告:法律可以保证婚姻的合法性,但法律不保证性生活的健康和激情。
合理与合情的婚姻与爱情,很少能在一个舞台上共舞;而天使与魔鬼,却常常共进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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