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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佛姆林和美国(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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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教育中,我的好姨父劳德正确地赋予背诵以很高的价值,多德和我因此受益匪浅。我们经常要穿着外衣或者衬衫、卷起袖子,戴上纸制的头盔,把脸涂黑,拿着木板条做的剑,扮演诺瓦尔和格雷纳温 ,或者是罗德里克?度和詹姆士?费茨詹姆士 ,向我们的同学,还常常有老人,背诵他们的台词或是对话。  我清楚地记得,在诺瓦尔和格雷纳温之间的一段非常有名的对话中,我们对一个不断重复的短句——“该死的虚伪”,存在疑虑。最开始,我们在说到“该死”这个不雅的词时,总是要轻轻地咳嗽一下,观众对此乐不可支。有一天,姨父告诉我们,可以说出“该死”这个词,而不会遭到责骂。这一天对我们来说非同寻常。此后我们就经常练习这句话,我总是扮演格雷纳温的角色,并且把这个词念得十分的饱满到位。偷吃禁果对我有极大的诱惑力。我能很好地理解玛格丽?弗雷芒的故事:一天早上,她显得很生气的样子,沃尔特?司各特问她怎么了时,她回答道:  “司各特先生,今天早上我非常生气,我只想说‘妈的’,但是我不能。”  从此之后,这一带有脏字的表达便意义重大。牧师可以在讲到坛上说“混账”而不为过,而我们,也可以在背诵中毫不拘束地大声说“该死”了。  另外还有一个表达让我印象深刻,在诺瓦尔和格雷纳温争斗的时候,诺瓦尔说,“如果我们再打一次,我们的伤害都将是致命的。”1897年,我在为《北美评论》所写的一篇文章里面用上了这句话。姨父读到了他们,便马上坐下来给我写信,说他知道我是在那里找到这个句子的。在世的人当中,只有他能够做到。  由于叔叔这样的教育方式,我的记忆力一定得到了极大的提高。我想,除了鼓励年轻人记忆他们喜欢的东西并且经常背诵它们之外,没有什么是比这更能使他们受益的方式了。我能极快地学会任何我感兴趣的东西,对此我有些朋友感到吃惊。我能记住任何东西,不管他是否能引起我的兴趣,但是如果一件事情没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的话,那也不过是过眼云烟,几个小时之后我就记不起来了。  丹佛姆林的学校生活对我有一个考验,我每天都要背四节赞美诗。我的方法是这样的:再去上学之前一眼都不看,如果我慢慢走,五到六分钟之内可以到学校,但我还是可以在这段时间内完成任务。第一节课就是圣诗,因为我事先已有准备,因此成功地通过考验不成问题。但如果让我在30分钟后再重复一遍,其结局恐怕就有点惨不忍睹了。  我所赚得的,或者说从家庭圈子之外得到的第一个便士是学校的一个老师马丁先生给我的,因为我在全校师生面前背诵伯恩斯的诗歌,“人生而忧伤”。写到这里,我想起了在稍后的几年里,我有次和约翰?默利先生在伦敦共进晚餐。我们谈到沃兹沃斯的生活,默利先生说他一直在找寻伯恩斯的诗歌“老年”,对之他赞叹不已,可是此标题下的内容他却没有找到。我当时很有兴致地为他背诵了其中的一部分,它立刻给了我一个便士。啊,莫利真是伟大,他并给我学校的老师,马丁先生,马丁先生是我遇到的第一个“伟大”的人,对我来说,他是真正的伟大。但英雄却是“诚实的约翰”莫利。   在宗教问题上,我们没有太多的束缚。当其他小孩在学校里被逼着学习《简明教义问答手册》时,多德和我可以免得其劳。这种原因的具体原因和细节,我从来没有真正明白过。我的所有亲戚,莫里森家和劳德家,对神学的看法就像他们的政治观点一样激进,他们法对教义,对此我毫不置疑。在我家和亲族中没有一个是正统的长老教会成员。我的父亲,叔叔和艾特肯姨妈,姨父劳德,还有我的卡内基叔叔,都放弃了加尔文主义的教条。在之后的某一天,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在一段时间内从思维登伯格学说中找到了精神寄托。妈妈对宗教话题总是保持沉默,他从未跟我提起过此类事情,也不去教堂,因为在那时,我们家没有仆人,而她包揽了所有的家务,包括准备我们星期天的晚宴。母亲阅读广泛,阅读无神论者查宁 的作品是她当时唯一的快乐。她真是不可思议。  在我的童年,包围着我的一种气氛,是一种强烈的政治和宗教事务上的动荡不安。当时在政治世界表现出激动不安的最先进的思想有:消灭特权、人民平等、共和主义。与之相伴,我听到很多的关于神学问题的争论,这对敏感的孩子有极大的吸引力,听了大人们的议论我之后如饮醇酒,酩酊大醉。我一直十分清楚地记得加尔文主义的一条教义,它对我有如恶梦一样可怖,可是由于上述思想的影响,我的这种精神状况便转瞬即逝了。有件事一直珍藏在我的心里,有一天,当牧师在宣扬原罪说时,父亲愤然而起,离开了会场。这发生在我到那之后一会。  父亲不能忍受这种理论,他说:“如果那时你的宗教、你的神,而我要去寻找一个更好的宗教,一个更高贵的神。”他离开了长老会教堂,并且再也没有回来,但它却并未停止参加各种不同的其他的教派。我看到他每天早晨都在阁楼里祈祷,这给了我很深的印象。他是一个真正的圣徒,时刻提醒着自己保持虔诚。一切宗派对他来说都不过是通达善的中介。他发现宗教理论有很多种,可信仰只有一个。神父构造出来的不是一个天父,而是残暴的复仇者,一个“永远的折磨”——安德鲁?D?怀特曾斗胆在他的自传中如此称呼上帝。对此父亲知道得比神父更好更清楚,我为他感到骄傲。  我童年时最大的乐趣之一就是养鸽子和小兔。当我想起父亲不辞辛劳地为这些宠物搭建一个合适的窝时,我都会感激不已。我家成了小伙伴的大本营。在妈妈的眼里,家庭的影响是让他的两个孩子踏入正途的最好途径。她过去常说,首先是要让家里充满欢乐,只要能让我和在我家玩的孩子们高兴,没有什么是她和父亲不能做的。  我的第一次商业冒险是像一个雇主似的,让我的小伙伴们给我帮一个季度的忙,报酬是允许让他们的名字来给小兔子命名。一般地,周六我们会用来给小兔子收集食物。回首过去,想起与我的玩伴们签订的如此苛刻的合同,而他们大多数都心甘情愿地帮我才及蒲公英和车前草,长达整整一个季度,除了那唯一的回报,那少得不能再少的劳动所得,他们没有提出任何别的条件。而今每想及此,我都会受到良心的谴责。  我非常珍视这段经历,并把它看成是我组织能力的最早证明。它的发展和我一生所取得的物质成功紧密相关。我之所以成功并不是因为我懂得有多少或是干了什么,而是因为我具备一种能力,使我得以知道谁比我知道得更多做得更好,并且选择任用他们。这是任何人都该拥有的宝贵知识。我并不懂得钢铁机器,但我尽量去弄懂那更为复杂的人的机制构造。1898年,我坐车在苏格兰高地旅行,在一个小酒馆里稍作停留,一位绅士走过来自我介绍,他是麦金托先生,苏格兰的大家具制作商,后来我发现他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他说他冒昧地介绍自己,因为他就是那群帮我干活的伙伴中的一员。我记起来了,他有时不爱说话,一心想着那些兔子,而且也给其中的一只起了他的名字。可以想象,我遇到他有多高兴——他是我日后唯一遇见的一起养过兔子的伙伴。我希望能经常见到他,我们之间的友谊天长地久。(当我在今天,1913年12月1日,阅读这份手稿的时候,我手头有来自他的一封珍贵的短信,这勾起了儿时我们一起玩耍的时光。他现在应该收到了我的回信吧,希望我的短信可以温暖他的心,正如他给我带来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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