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托马斯先生正在巴黎,我跑过去找他。因为我知道宾夕法尼亚铁路公司正需要钱,所以我告诉他说,我已经将公司的债券推荐给了摩根先生,问他是否可以开个价,我看看是否可以出售。他给了一个很高的价格,但是低于宾夕法尼亚公司的债券所达到的市价。后来,摩根先生买下了部分债券,并享有购买其他部分的优先权。就这样,阿尔勒格尼公司九百万或者一千万的所有债券都被卖出,而宾夕法尼亚公司也获得了他们所需要的现金。 在卖出这些债券后不久,1873年的金融恐慌就来临了。而当时有一笔收入我是从皮尔蓬?摩根先生那儿获得的。一天他对我说: “我父亲给我发来电报,他问我你是否愿意按你说的方法卖出你的那份债券。” 我说,“是的,我愿意,这些日子里,我愿意把所有东西换成钱。” “很好,”他说,“你应该得到多少钱?” 我说,最近呈交给我的报告显示,我的帐户上已经有50,000美元,所以,我总共可以得到60,000美元。第二天上午,他交给我70,000美元的支票。 “卡内基先生,”他说,“你错了,你少卖了10,000美元,所以总共是70,000美元。” 支票分为两张,一张是60,000美元,而另外一张是多出来的10,000美元。我把那10,000美元归还给他,说: “这是你应该得的,请你收下这10,000美元,作为我最美好的祝福。” “不,谢谢,”他说,“我不能收。” 这种行为,表现了一种强烈的荣誉感和诚信意识,而不只是法定的权利,这在早期的生意场上并不常见。于是,从那以后,我就下定决心,只要我力所能及,决不让摩根父子和他们的银行因为我而受到损害。他们从此有了我这个可靠的朋友。 如果缺乏诚信,一个大企业很难存活。若被冠之以“精明过分”,那将是企业在大事上的致命伤。真正的规范,不是法律条文,而应该是法律的精神。商业道德的标准到如今已经大大提高,某人所犯的错误,即便对本公司是有利的,那也应该立即得到纠正,就像他利于其他公司一样。一个企业要获得长久性的成功,公正诚实的信誉比守法更具有实质性的意义。也许有人不会相信,我们长期坚持的一个方针给了我们巨大的回报,那就是,永远替别人着想。当然,这不适于投机商,在他们的世界里,完全是另外一种氛围,在那里,人完全就是赌徒。股票赌博和重视荣誉的商业行为是不具可比性的。在近些年里,我们必须承认一点,像朱尼厄斯?S?摩根这样的老式“银行家”已经很少了。 在被罢免了联合太平洋铁路公司总裁职务之后不久,司各特先生 决定参与得克萨斯——太平洋铁路的建设。有一天,他给我发来电报,让我务必去费城与他见面。我和其他几个朋友一起去了费城,其中包括J.N.麦克鲁夫,他是宾夕法尼亚铁路公司的副总裁。得克萨斯太平洋公司有一笔巨额贷款已经到期,摩根银行答应续借,但是我必须加入借款方。我拒绝了。然后,朋友们质问我,我拒绝拉他们一把,难道真要看着他们坠入深渊?这是我一生中最为难过的时刻。我一点也不愿意卷入这件事。我问自己:我的首要任务是什么?这一问题的答案阻止了我那样做。我所有的资金都被投进了制造业当中,每一个美元对我来说都必不可少。我是我们公司的资本家(尽管是非常谦逊的一个),我们公司的成败都依靠我的资本投入。我弟弟、菲浦斯先生、克罗门先生,还有他们的家人,似乎正站在我的面前,等待我保护他们的利益。 我告诉司各特先生说,我已尽力阻止他在获得足够的资金之前开始这一庞大的工程(得克萨斯——太平洋铁路)的建设。我坚持认为,仅靠暂时的贷款建不成几千英里的铁路。;另外,我已经支付25万美元购买了一些股份,这是在我从欧洲回来之后,他告诉我说特意为我留的,尽管我从未赞成过这一安排。但是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让我犯下过错,为这个建筑公司签下这一协议,而不考虑我自己的公司。 我知道,在六十天内根本无法偿还摩根银行的贷款,甚至支付我的那一部分。另外,除了这笔贷款,自那以后我要考虑的还有其他六笔贷款。我和司各特先生在生意场上彻底地分道扬镳了,这比我在那时所经受的所有模难都更让我痛苦。 此后不久,灾难降临了,那些被认为是最有实力的人的人的突然逝世震惊了全国。我怀疑司各特先生的突然早逝 源于他不堪忍受这样的耻辱。他是一个很感性的人,而非高傲的人。看起来正在迫近的失败对他来说是一个致命的打击。麦克马内斯先生和贝尔德先生也是他的合伙人,同样,他们不久也逝世了。这两个人和我一样都是制造业主,本不应该涉足铁路工业。 在商海中航行,没有比签署商业合同更危险的礁石了,一着不慎,便可能触礁身亡。如果他问自己这两个问题的话,这还是很容易避免的:一、我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来冒险;二、我是否甘心为朋友而损失这笔钱。如果两个回答都是肯定的,那么就去做吧。反之则别做,如果他足够明智,并且可以十分肯定地回答第一个问题,那么他就可以想一想,按朋友的请求投入他所有的钱会不会更好。答案一定是肯定的。一个人只要还有责任和债务,那他就应该为债权人的信赖而小心翼翼地支配他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