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客户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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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如何把客户提出来的貌似不可能的要求转化成可能,不仅是智力、制度问题,而且更是一个人、一个公司对待职业的态度问题,也更是一个人、一个公司的道德素质的体现。
“对待客户一视同仁”,这个提法似有牵强之嫌。因为商业的“待遇”不同于法律,并且“待遇”很明显地与商家的预期收入相关联。
比方说,火车站有贵宾室(VIP ROOM);又比方说,俱乐部有金卡会员与普通会员之别;再比如说,电子邮件系统付费邮箱要比免费邮箱稳定得多。
但是,预期经济收入的不同,不等于商家可以对“不同身份”客户实行不一致的服务态度。只能依照不同的消费额度,提供不同的消费数量,以及与消费额度相称的商品档次。
从原则上讲,买一两茶叶与买一斤茶叶的客户只是享受的折扣率不一,仅此而已!而不是把买一两茶叶的客户当“穷人”而轻视,态度冷漠。买三个包子,与买一百个包子的道理与之相同。这应叫做“服务的质量规则”。
假若不遵质量规则,损害的必定是服务提供者本人;需要服务的客户完全可以选择另外一位供应商。
“所有客户一律平等”或者不遭受歧视性待遇,不仅是一个职业道德问题,也是一个建立在道德基础上的策略问题。大哲学家康德告诉人们:“诚实比一切智谋更好,而且它是智谋的基本条件。”虽然说,康德是以此来论述国际关系和平的条件的,但它同样适合于商场。而中国目前的状况是,由于商家短期行为,早已放弃了“童叟无欺”这类的古典道德箴言。
与此同时,像“店大欺客”这类的不良恶习得以复生,在现代工商行政管理术语中称为“霸王条款”。这些“霸王条款”有的明鲜地以“顾客须知”的形式告示出来;有的则不告示,自己习惯行之。“霸王条款”来自于经营者对自己地位过高的估计,往往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因为不管是明的或是暗的“霸王条款”必然养成群体的霸道作风。
毫无疑问,霸王条款与霸道作风是一种侵害社会道德的毒素。它不仅侵害平民百姓,也伤害社会精英。
1960年代我国的一位部长到他曾解放过的某地去考察工作,早晨起来无事,想吃当地特产煎饼解解馋。解放这个地方时,他最爱吃的就是煎饼。这里一个“向阳饭店”的服务员对这位“外地老客”很冷淡,以为他是跑供销的外地人,有意拖延上饭时间。何况,他要得还很少,只一张。
“外地老客”终于忍不住了,质问服务员:“你们是怎么为人民服务的?”
“反了,你?!捆起他来。”向阳饭店的经理急了,一声令下用草绳将“外地老客”反剪捆了。直到警卫员匆忙赶来找人,才算松绑。
这个事发生在改革开放之前,也算老黄历了。改革开放以后,一位由河北调任辽宁的高级官员,也遇到了类似的遭遇。不同的是:他要的是一碗烩饼,并被维护饭店利益的公安人员铐在了暖气管子上。
所幸的是,两个故事中的主人公都是有身份的人,用现在的话来说,是社会精英。倘若是一般百姓,也就白捆了、白铐了。
应当说,到了经济市场化程度如此之高的今天,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确立以来的十几年,不该再发生此类事了。但,只是版本不同了,不捆人了、不铐人了,而用“霸王条款”套你。
这种“霸王条款”与1960年代捆部长的草绳、1980年代铐高级官员的手铐,本质上没什么不同。
当代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在他的《谁妨碍了我们致富?》一书中,讲了一个上面故事的现代版:
1994年我(指茅于轼,下同)出差去广西北海,在乘飞机回北京之前,先把行李办了托运。那里对行李没有X光检查,马马虎虎就过了关。可是在检查手提行李时,我同行的一个朋友背包装的一瓶茅台酒被扣下,说茅台是高酒精度的烈性酒,属于易燃品,不让登记。大家都知道,世界各国大机场都设有免税商店,专门出售各种酒类,供旅客出境带上飞机。别人的烈性酒可以带上飞机,为什么北海机场就例外呢?再说,我们身上穿的化纤衣服,也属易燃品。难道要剥光了衣服赤条条地上飞机吗?我们据理力争,因而召来了一大片围观群众,可是越吵越坏事,我们几乎要被当作滋事寻衅的流氓拘禁起来。在这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我们出示了VIP(十分重要人物,Very Important Person)证件。安全检查员忽然前倨而后恭,立刻放行,当然连茅台也放行了。
茅先生对此大惑不解,向民航管理局讨说法:为什么行李检查马马虎虎,却对一瓶茅台感兴趣?为什么普通人不允许带,而VIP却可以带?
茅先生得到的答复是:职员水平低,业务不熟。答非所问,对茅先生是一个侮慢,当然也让他从中看到真相:我们的大企业不但有欺侮消费者的习惯,一旦被告发,还有王顾左右而言他的赖账本事。
上面引录茅于轼《谁妨碍了我们致富?》一书的事例,有些特殊。因为他们一行VIP面对的是相对局限条件下的供应的惟一性,换句话说:坐飞机不能像坐公交车或出租车那样方便,有较多的选择。再说,即便几位VIP非常有钱,还没富到有私人飞机的程度,至少也没法一气之下自己包一架北海至北京的专机。
在一个多元供应的市场上,问题就发生了实质的变化。此处服务不好,人们另选别处。
在法国北部的小城市,有一家颇有名气的arrive city电脑销售公司,还办有电脑培训学校。一位公关公司经理一直想与该公司建立联系买一台非品牌机,以替换IBM老机器。有一天,他想将自己办公室的新惠普电脑与旧的IBM或新的非品牌机连成局域网。同时,也雇一个会电脑维护的文员助手。
一清早,他赶到那家电脑公司,问服务小姐:“上门维修电脑怎么收费?”
“请问您是我们公司的用户吗?”
“不是。”
“对不起,不是本公司的用户,我们不提供上门服务。”
申明可以多付钱后,仍然遭到拒绝。于是,他就无法把安装局域网和买非品牌机的打算讲出来了。好在,找到另一家电脑公司,以上门维修收费80法郎的价位答应了。
那家在小城市有名的电脑公司,可能瞧不起80法朗或100法郎乃至更多的维修费,但他们失去了一次建立新客户关系的机会。
第二天,小城电视台播出了一条简短的招工信息:菲石得榭公关公司聘文员一名,要求会电脑维护,但arrive city 公司培训出的学员免谈。
这个广告对于电脑销售公司意味着什么,只有它的老板才知道。其实,如何把客户提出来的貌似不可能的要求转化成可能,不仅是智力、制度问题,而且更是一个人、一个公司对待职业的态度的问题,也更是一个人、一个公司的道德素质的体现。如果不是富兰克林从一个10岁辍学、12岁当了印刷学徒工,经过辛勤努力,成为杰出人物的话,那么绝对不会有人相信这样一个“低起点”的人会把业务做到美国的12个州,乃至扩展到西印度群岛去。而创造这一伟大历程的基本精神之一就是诚实、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客户。
市场是一个信息非对称的结构,同时也是实力结构非对称市场。因此,一方“有求于”一方的市场现象特别多。
这种“有求于”还不是一般供给需求平衡市场模型中的“有求于”,主要是合作双方中有一方占有绝对的资源优势,特别是信息优势。
两年前,一位偏居西北山区的不知名作家,经人指点,找到了朋友的朋友。他的这位间接的朋友是一位业绩不错的出版策划人,在“圈子内”也很有名气。但出版策划人没有策划小说的经验,只是考虑到朋友的托付,便勉强答应了帮助出版的请求。
小说的立意不错,写作风格也很独特。但很需加工一番:一要做一个好的封面;二要写一个好的序或内容简介之类;三要帮助作家把各章的标题加上。(似乎最后一项不是很必要)。但是,这些细节都没做好。
小说出版后,书的封面非常糟糕,书里没有内容提要或序,即便是必备的目录也没有,各章也没加标题。如此粗糙产品(而不是作品本身)的销路,可想而知了。
结果是出版策划人赔进了一大堆钱,还发誓:从今以后绝不策划小说。策划小说与否,那是自己把握市场的事情,而且表面上看来:作家卖了稿子,策划人付了稿酬,交易很合理。
这一失败的根本问题还是出在了策划人的心态上,他没有公平地对待客户即作家,始终以“他有求于我”的心态对待客户。以不尊重有求于自己的客户之心态来开始的一场所谓的“合作”,必然以消极的应付态度对待整个过程,结果没有达到双赢的局面。
如果一开始就以尊重有求于自己的客户的心态来对待这件事,必然又以积极的工作态度来处理整个过程,至少,不会出现“秃尾巴鹌鹑”般的产品。
新疆一家国有上市公司的总经理为了取得会计报表上好的业绩,想把从市场上融得的8000万闲余资金投资证券,大赚一把。但这种操作本身就是严重违犯证券法的行为。他的合作者,深圳一家实业公司没考虑这点,或者说忽略了这点,而满口答应:让8000万资金购买自己坐庄的股票。而名为“实业”的公司,实际上以坐庄套钱为“生活”。
深圳一方还有一个战略性目的,就是收购新疆那家上市公司。它的算计是,“肉烂在锅里”:你们公司早晚是我们的了,还在乎这8000万;8000万不过是大锅里的一块肉而已。
从接受新疆公司的“无理要求”开始,深圳公司就没有尊重有求于自己的客户。8000万资金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赢利12000万,是不太可能的事情;幻想炒股光赚不赔,也是痴人说梦话。
结果是深圳公司坐庄的那支股票整体崩盘,从每股23元一气落到7元,并被另外一家公司强行收购。一下子损失了十几个亿。8000万的资金当然也化为乌有了。
在惊慌之中,新疆公司报了案,称被深圳合作者骗了8000万元。在新疆,发生了8000万元被骗的大案,确是惊天动地了。因为自建国以来,新疆从未发生过如此巨额的经济案件。
当时,深圳公司套住新疆公司的办法是签代客理财合同。股票崩盘后,深圳公司的老总以同样方法拉资金的“花活”全露了馅,并被湖南客户起诉;老总被抓到了长沙。情急之下,新疆公司的老总为自己“蒙混过关”,推卸责任,让当时中间人给补了一份代客理财合同,无形中这一笔8000万托给了两个公司。
由于案情重大,新疆公司的老总、副总,以及补假合同的中间人同时被以涉嫌挪用公款、诈骗为由,抓了起来。整个事件的四个人分别被判了15年至无期不等的徒刑。
可见,为了自己的所谓长远利益,无条件地答应有求于你的客户的“无理要求”,也是不尊重对方的表现。最终,导致了命运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