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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住最后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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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年来,吉姆·弗斯一直在违背戒律。第一次他违背了“你不可偷窃”这条戒律,这时他还在大学读书。有一天他偷了9274美元,乘飞机前往佛罗里达州。不久,他又持枪抢劫,被抓获投入监狱。不久他得到了大赦。此后他参加了军队,然而,即使在军队中,他仍没放弃作案。
事情就这样在进行。吉姆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断地滑下去。但他行恶愈久,就愈感到内疚。开始吉姆还没有自觉地感到更多的内疚——因为他的犯罪的自觉意识变得迟钝了。但是他的下意识心理却在积累着内疚情绪。
吉姆从军事监狱里获释后,结了婚,搬到了加利福尼亚州。在那儿他开了一家电子咨询商店。一天,一个自称安地的人来找吉姆,他谈到一个想法,用一种电子装置去打击其他种族的人。在几个星期内,吉姆便深深地陷入黑社会中去了。为此,他有了一辆价值9000美元的汽车,并在郊区拥有一所漂亮的房子。他的业务多得使他忙不过来。
一天,吉姆同他的妻子发生了争吵。她要了解所有这些钱是从哪儿来的,他却不肯说,所以她哭了起来。吉姆不忍看他的妻子哭泣,因为他爱她。为了安慰妻子,吉姆提议开车到海滨去。在去海滨的途中,他们碰上了交通阻塞,几百辆汽车涌进了一个停车场。
“啊,看呀,吉姆,”爱丽丝说,“那是格拉汉!我们去听他讲演吧,还可能蛮有意思呢。”
吉姆想迁就她,就走了过去。但刚坐下不久,他就变得十分烦躁不安。他觉得格拉汉似乎是在直接对他讲话,良心使吉姆感到不安了。格拉汉的论点是:
“如果一个人获得了整个世界,却失去了他的灵魂,这对他有什么好处呢?”
接着格拉汉又说:“这儿有一个人,他听到这些话时,受到良心的谴责,他想要离开他的老路,却未做出决定。但这将是他最后的机会。”
他最后的机会?对吉姆来说,这个说法叫他吃惊。这位教士的意思是什么呢?
吉姆想知道正在发生的事,为什么他总想哭呢?他突然对妻子说:“我们走罢,爱丽丝。”爱丽丝顺从地走向一边,但吉姆抓住她的一只胳膊,把她的身子转过来。
“不,亲爱的,”他说,“走这边……”
几年后,吉姆完全改变了他的生活。他在洛杉矶发表了一次演说,讲了他的经历,特别是他下决心的那天的情况。那天他被通知飞往圣·路易士城去执行一次窃听任务。“我决不到圣·路易士去,”他说,“我发现了勇气。”
犹太人历来主张把罪恶和犯罪之人区别对待。罪恶是人与生俱来的,即任何人也难免会犯错误,但犯罪的人是客观环境使然,经过学习和改造还可以改正。对别人来说是这样,对自己来说也是如此,千万不要让内疚的情绪过分困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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