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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情、理、法”关系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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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之所以难,难就难在对人的管理上。如果管理的对象仅仅是机械,那一切都好办,只要供给充足的原料、平时注意保养、定期加以维修,管理者就可以高枕无忧了。折旧期一过,即可报废,淘汰后再换一批新的来。可是对人的管理就远远没这么便当了,由于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是人,人必有情。情一多了就容易混乱,所以人和机械不同。机械无情,显得冷静而有条理。人不可能无情,于是很容易闹情绪、赌意气,万一处置不当就会使管理显得乱七八糟。所以尤其对管理者来说,在开始管理之前,先要调整好心态。
管理者的心态,若是不接受“人是有情动物”,而希望“人和机械一样”,那就谈不上什么合乎人性的管理。偏偏时代的潮流,越来越趋向人性化管理,于是,管理者不得不面对“有情的人”,来调整自己的心态。心态端正了,才会使管理求得合理。
中国人对人性的了解,好像特别深刻。为了针对人性的需求,我国先哲,早已提出“情、理、法”的构想,希望管理者首先“动之以情”,来点醒被管理者“自动讲理”。此方动之以情,彼方自动讲理,这时“情”成为管理的诱导台,诱导组织成员,自动自发地求其合理,便可以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把工作做好,达到管理的目的。
如果此方动之以情,彼方却不讲理。此方为慎重起见,再动之以情,若是彼方仍然不讲理,于是翻脸无情,一切依法处理,叫做“敬酒不吃吃罚酒”,同样可以达成管理的使命。
情为先,才合乎人性。但是情为先,不免会出现杂乱的现象,只要乱中有法,何必害怕?万一乱得无理,便要依法来管,此时绳之以法,在人情上说得过去,大家比较容易心服。如果无论怎样点拨他,都点不醒,那就不能怪别人无情了。所以在中国人看来,既然重视人性,就要用“情、理、法”来管理。
中国人在管理上,有一套独特的功夫,这套功夫有个“三字要诀”,即“情、理、法”原则。如果多数中国人遇到了什么纠纷,总会按照这三字真言按次序进行解决。我们的办法是,首先动之以情,如果对方不讲情面的话,那就不妨晓之以理;如果讲理也讲不通,那就只好撕破脸皮上法庭了,所以这最后一招叫做“绳之以法”。按照中国人的脾性,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是不会轻易祭出法律武器的。这一点跟西方人似乎不一样,他们可不顾什么情面不情面,很多时候也懒得讲理,遇到事情干脆直接对簿公堂好了。所以在西方国家,律师这一职业是很吃香的。
“情、理、法”的这一次序,是不是就表明,中国人最重视的就是“情”呢?其实不尽然,殊不知中国人有着“居中为吉”的次序。举个例子,“天、地、人”为三才,其中天上地下、人在中间,而三者中,人最大;我们开会或者照相的时候,总是地位最高、辈分最长的人居于正中,旁人都侍立于两边,可见,居中为吉。再看“情、理、法”三者,“理”居其“中”,所以最为重要。
中国人最重视“理”,表现在“人人爱讲理”的行为上,我们一再主张:“读书,要明理”;“做人,要懂得道理”。并且深信“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因而,“理直自然气壮”。即使遇到争执,也总是倾向于“请老先生评评理”。一般来说,中国人最受不了的一句话,乃是:“你这个人怎么不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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