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跳出二分法的陷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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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人的思维法则,受到西方的影响,喜欢采用“二分法”。把一件事物加以分析,“分”成两个不同的部分,再从中选择其一,作为答案。看起来清楚、明确,好像是非十分明白,而且简单明了。例如唯心、唯物的争论,便是将本体分析再分析,结果产生“唯心”和“唯物”这两种不同的主张。哲学家如果从二中选一,那么不是唯心论者,便成为唯物论者。西方的管理,沿用这种思维法则,把人“分”成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将管理的气氛划“分”为人治和法治。
中国人的思维法则,本来不应该如此。由于太极的启示,中国人擅长在“一分为二”的分析之后,“把二看成三”,在相对的两端,找出中间的灰色带,也就是二“合”为一地把两个极端的概念统合起来,形成第三个概念。
例如唯心、唯物是两个极端的概念,中国人看出两个之外的第三个概念,叫做“心物合一”,因而统合了唯心和唯物,成为心物合一论。
中国式管理,承袭太极思维法则,把人看成三种。老板是管理者,员工是被管理者,而介乎老板和员工之间的干部,则一方面是管理者,一方面也是被管理者。至于管理的气氛,中国式管理不主张在人治和法治之中选择一种,却十分实际地“寓人治于法治”,说起来实施法治,运作时却有非常浓厚的人治色彩。
二分法是必要的罪恶,长久以来,成为西方学术界常用的借口。西方人重“分”,喜欢用分析法,一分为二,二分为四,这样一直分析下去,弄得支离破碎。专业化的结果,很难找到整体化的解决方案,正应着庄子当年所说:“天下的人多各执一察以自耀。”一察就是一端,看到一个部位,便要以偏概全。好像耳、目、鼻、口一般,各具相当功能,却无法互相通用。
中国人原本的想法,既然二分法是一种罪恶,为什么不设法避免?一分为二之后,当然可以二合为一。中国人不反对分析法,只是在分析以后,必须加以综合。中国人重“合”,以综合法来统合经过分析的东西,称为“全方位的观点”。
中国式管理,同样讲求全方位。庄子说:“万事有所分,必有所成;有所成之后,也就必有所毁。一切事物,若是从通体来看,既没有完成,也没有毁坏,都复归于一个整体。”
把二看成三,便是分析成为二之后,不要二中选一,因为“二选一”的结果,往往趋于极端。梁漱溟指出:“把一个道理认成天经地义,像孔子那无可无不可的话不敢出口。认定一条道理顺着往下去推,就成了极端,就不合乎中。”他认为“事实像是圆的,若认定一点,拿理智往下去推,则为一条直线,不能圆,结果就是走不通。孔子“无可无不可”的主张,即是把“可”与“不可”这两个极端的概念,看成三个。把二看成三,才看出一个“无可无不可”。
依西方二分法的标准,无可无不可根本就是是非不明,不敢负责,不愿意明说的表现。受其影响,现代中国人不了解“无可无不可”,竟然也跟着鄙视起来。
中国式管理依据无可无不可的原则,凡是两个概念,都能够看出三个,无形中又多了一种选择,所以弹性更大,包容性更强,其实就是“合”的效果。
例如西方劳资对立,员工是劳方,资本家是资方,双方往往各执一词,很难达成协议,更不容易建立共识。各说各话,划“分”出不同的立场,然后讨价还价,才勉强和解,但是其中的问题,仍然存在。
中国式管理把二看成三,在劳资之外,看出一种“介”方,也就是媒介的意思。平时老板和员工之间的沟通,尽量采取间接方式,透过干部的承转,养成习惯之后,一旦劳资有不同的看法,自然也会透过干部,让老板拥有回旋的余地,比较容易化解问题。不像现在这样西方化,劳方遇有问题,都要与老板面对面直接沟通,弄得老板不像老板,失去应有的尊严,干脆一气之下,关门不当老板,结果还是员工更加倒霉。
有问题必须解决,乃是西方式的管理心态。西方一分为二,问题只有“解决”和“不解决”两种选择。于是解决的视为负责、尽职、有担当;而不解决的即视为不负责、不尽职、缺乏担当。中国式管理,把二看成三,知道不解决不行,问题一直持续下去,终究
有一天会恶化,以至无法解决,或者更加花费成本。但是解决也不行,因为这个问题解决了,势必引起其他的问题,甚至爆发更多、更麻烦的问题,到时候吃不了兜着走,岂不悔恨已晚?
在解决和不解决之道中,有一条“合”的途径,称为“化解”。中国人喜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便是在无形中既“解决问题”,又避免后遗症,或者把它减到最少的地步。“化”的功夫了得,是中国人的太极功法,看起来没有什么动作,实际上把所有问题都化解掉,化到好像没有问题要解决,这才是把二看成三的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