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卓越的执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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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成别人做不成的事情
如果只是满足于应付、完成交办的工作,得过且过,那么是无法追求卓越的,执行力最多只能是及格,不可能具有强执行力、高执行力。所谓强执行力,往往能够超出他人的期望,展现出与众不同的精神状态,只有在这种状态下,执行力才能成为竞争力。因此,只有“做成别人做不成的事情”,才能赢得竞争优势,是高执行力、强执行力的表现;“能做成别人做成的事情”,说明合格了,具有一定的执行力。“不能做成别人做成的事情”,是低执行力,必将被淘汰。无论国家、企业、团队、个人,都是同样的道理。
我们要时常自我评估执行力,更要与竞争对手、优秀企业进行对标、对照。要时刻记住,竞争对手永远比我们想象的优秀,市场竞争也永远比我们想象的更为残酷。我们必须要完成几件竞争对手没有做成的事情,这样才能在与竞争对手的赛跑中赢得竞争优势;而不要以竞争对手(甚至是现阶段比我们领先的竞争对手)都没有做到,作为我们做不到的理由或借口。反之,如果竞争对手已经实现了,我们却还没有实现,而这方面事宜对于企业运营可能非常重要,那么这就是竞争对手向我们提出的挑战,我们必须尽快实现。很多突破、变革并不是企业总裁心血来潮的结果,更多的是竞争对手所下的战书,是客户提出的需求。与竞争对手进行对标,可以使我们时常保持清醒的、战斗的头脑,也可以激发我们执行的激情。
从个体来讲,别人做不成而你能够做成,那你自然会成为瞩目的焦点,都认为你是一个执行力超强的人,而如果你以别人都没做成而推脱或者怠慢,那么你将错过太多的成长契机,每一次挑战其实都是一次发展的机会,对个人、对企业都是如此。现实中,在执行方面“高不成低不就”的状况却是大量存在,简单的工作不愿做(即使是简单的工作,能否“多、快、好、省”的完成,也是差别极大的),难做的不敢做,这种现象在很多的人身上存在,表现在“挑活”、“推脱工作”等等。
“全力以赴”与“尽力而为”
有人说,执行还要激情吗?有谁能对被派的活还那么有激情呢?除非是自己规划的,否则做的差不多就行了。抱这种心态的人不在少数。如果没有执行的激情,只是等着安排工作,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那么试图达成高执行力几乎是不可能的,注定只能成为一名平庸的人。
追求卓越是源自人类内心的一种深层冲动,是深入内心、具有强迫性的原动力,几乎无法靠外在力量强迫而实现。追求卓越必须超越自我,因此,对于追求卓越的人来讲,最高的要求、更高的目标永远都是自己定的,组织确定的、别人或领导确定的目标与标准相比之下都不是最高的,他期望自己走在组织的要求之前,而不是被别人的要求推着向前走,他一直掌握着主动,他一直在挑战、超越自我,他随时准备着展现出超越他人期望的工作表现,他期望着给他人带来Surprise(惊喜)!。这就是对追求卓越之人的真实写照。
正如《基业长青》中所总结的:“高瞻远瞩公司能够得到特殊的地位,是因为一个简单的事实:自我要求极为严格。”“全力以赴”与“尽力而为”不深入琢磨,还以为是同样的含义,但深入琢磨,发现其实体现了两种不同的境界。“尽力而为”最多使出了100%的能力(绝大多数情形下其实是有所保留,甚至是大打折扣),而“全力以赴”的人会超水平、超能力的发挥,只有120%地努力,才能给团队、给企业带来更多的惊喜、更多的突破,才能形成超强的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