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总目录  上一页  首页  下一页

第8章 辩论的艺术 (5)辩论中的反悖论

点此返回管理励志系列书籍在线阅读 首页






精彩的辩论中常包含有反论与悖论。随着演讲学的研究深入,对此也应当有所揭示。
“反论”的意思大体是:打破常规逻辑、冲破通说、出人意料而又合乎情理之中的、见出新意的立论。也就是说,只要是和传统的旧理论“唱对台戏”而又包含了真理、经得起史实或实践检验的立论,可谓之“反论”。
墨子去见齐太王田和,说:“现在这儿有一把刀,用人头来作试验。把头一下就砍断了,这刀能称为锋利吗?”
齐太王说:“锋利。”墨子说:“如果觉得一个人头不够,多试几个人头,都一下子就砍断了,可以称为锋利吗?”
齐太王说:“锋利。”。墨子说:“好,刀是锋利的,但无故杀人,谁受那不祥的报应呢?”
齐太王说:“那刀得到锋利的称誉,试刀的人却承受不祥的报应。”
墨子说:“那么,吞并别的国家,消灭别国的军队,残害人民,谁将受到那不祥的报应呢?”
齐太王低头沉吟半响后说:“我将承受那不祥的报应。”
与旧的传统理论“唱对台戏”,需要勇气;打破通行的说法,需要识见,就谈不上令人刮目相看、顿觉新鲜的见解。在辩说、演讲中,最能引起听众为之一震和咀嚼品味的,就是出人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的反论了。
悖论,比反论难以理解。在逻辑学界,悖论是使许多研究者伤脑筋的问题。
最古老的悖论是爱皮梅尼特悖论。爱皮梅尼特是古希腊克里特岛上的一个哲学家。
他的悖论是:“所有的克里特岛人就是在撒谎,他的话就是错的;假设他的话不对,他自己作为克里特岛人就没有撒谎,那么他的话又是对的了。这个悖论又称为“说谎者悖论”。
现代的悖论较著名的有良托尔悖论和罗素悖论。罗素悖论以理发师为例,形象的表述方式是:“一位理发师声称,他给所有不给自己理发的人理发。那么他给不给自己理发?”这个悖论也很难作出回答。
一位逻辑学家普里斯特所指出的:“我们应该接受悖论,学会同悖论一起相处得好。”悖论以语言表面层次的逻辑矛盾形式映射人类认识发展中的某种辩证特征 和深层次的目的动机。表面上出现了一定的“缠绕”,实质上听众很快可以进行信息解码,抓住对方辩说的真谛。
有人问伊索(古希腊著名的寓言大师),世界上最坏的东西是什么?答:“舌头。”这人又问伊索,世界上最坏的东西是什么?答:“舌头”。伊索的话怎么以已之矛攻已之盾呢?这种互相抵牾的回答在传统的形式逻辑中是不允许的,它明显地违背了同一律。
但是,伊索的回答是智者的回答,很富有机趣和哲理启迪。他实际上说的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已经包含了辩证法。
反论和悖论都要植于创造性的思维,它们通过与人人都习惯采用的传统意见尖锐地相矛盾的形式,来表现某一思想。从“打破思维定势,改变用常规眼光看问题的方法”这一点讲,二者有相同之处。
它们的区别在于:反论的固有特点是表达的明确性、有意强调的尖锐性。在反论中包含的思想的出人意外和不寻常,会引起人们的惊讶和注意。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反论”是打存通说,改变旧的看法,提出新的见解,只突出了一个意向;“悖论”则是把两种不同的意思、两种不同的判断同时表述在一起,具有相反的两种意向。
有人问美国第二十八任总统伍德罗·威尔逊,他准备一份十分钟的讲稿,得花多少时间?威尔逊回答:
“两个星期。”
准备一份一小时的讲稿呢?
一个星期。
二小时的讲稿?
不用准备,马上就可以讲。
威尔逊说写一份十分钟的讲稿要用两个星期不免有些夸张,但他整个话的意思是说,演讲稿要写得简短精悍,而且越简短精悍的演讲稿越难写。
这里,主要的意向是很突出的,应当归入反论。但悖论则具有两个看来供销科抵牾的判断,也就是说,有两种意向。
实际上,很多真理都是带有悖论色彩的。
美国第16任总统林肯是个非常机敏健谈的人,他的话语不多,也看似平常,却往往孕含着深刻的耐人寻味的哲理。
有一次,他的几位朋友在一起闲谈,互相提出一些毫无意义的问题。看到林肯走过来,一个人这样问他:“请你说说看一个人的腿到底应该有多长?”林肯对这个问题显然是不屑一顾的。他漫不经心地答道:“嗯!我想至少应该碰得到地面才行。”
高尔基曾经说: 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容易被人忽视而又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不要枪杆子必须拿起枪杆子”;
“此时无声胜有声”。
我们在辩论中适当使用反论和悖论,必然也能收到亲王的效果,提升语言的哲理意味。

上一页  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