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承诺要归还中国领土,为何最后没有兑现?
时间:2017-11-02 00:24:59来源:作者:点击数:
清朝末年,朝廷腐败,懦弱无能清政府和列强签订了一系列卖国条约。1858年至1915年,沙俄通过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割去中国领土150多万平方公里,并违约侵占了数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
八国联军侵华时,列宁曾严厉谴责沙俄对中国的入侵,他认为那些条约对中国是极不公平的。列宁在《火星报》的创刊号上针锋相对地大胆指责:“帝国主义们与其宣扬在中国的行动是胜利,不如说是战胜了手无寸铁的中国人。淹死和屠杀他们,不惜残杀妇孺,更不用说抢却皇宫、住宅和商店了。”
列宁还不忘怒骂沙皇尼古拉二世:“沙皇当局加入瓜分中国行列,并强加给中国人民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是多么无耻的残暴行径!……还割去了大片本不属于我们的中国领土!……”
1911年,中国爆发了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君主统治,列宁发表了《新生的中国》一文继续怒斥沙皇:“四亿落后的中国人争得了自由,觉醒了起来,参加了政治生活。地球上四分之一的人口已经从酣睡中清醒,走向光明、运动和斗争了。中国工人阶级日益壮大,预料到必然会产生一个无产阶级政党来领导中国革命,这样他们将与我们并肩战斗,取得更多的合作空间,我们的政党主张,必须废除与中国不平等条约,待革命取得成功,把沙皇侵占的领土,尽快归还给中国!”
列宁对《瑷珲条约》的斥责尤烈。列宁对俄罗斯人民的一次演讲中指出,“两国签订的《瑷珲条约》,使中国领土、主权蒙受重大损害,如果你们是中国同胞,会怎么想?沙皇粗暴地进行穆拉维约夫黑龙江地区的行动,历史上有人也这么做过吗?这跟强盗有区别吗?我们想法摧毁这个万恶的罗曼诺夫王朝!”
苏联史上有一份著名的外交宣言了,它叫《加拉罕宣言》。加拉罕,是苏联外交官,北洋政府时期的首任苏联驻华大使,苏联政府中有名的“东方通”。1919年7月25日,加拉罕经列宁授权,以苏俄“代理外交总长”的名义发表了《对中国人民及中国南北政府的宣言》,史称《加拉罕宣言》。
1919年7月25日,《加拉罕宣言》宣布:废除帝俄与中国、日本、协约国签订的一切秘密条约,放弃以前夺取中国的一切领土和中国境内的一切俄国租界,并将沙俄政府和俄国资本家阶级从中国夺得的一切,都无偿地永久归还中国,废除帝俄在中国的领事裁判权和租界,放弃庚子赔款的俄国部分,放弃帝俄在中东铁路方面的一切特权。
1920苏俄发表第二次对华宣言。重申废除对华一切不平等条约,放弃沙俄夺取的一切中国领土和中国租界。永远无偿地退还一切侵夺的中国权利。1923苏联驻华全权代表在哈尔滨再次声明,放弃沙皇侵略政策,尊重中国主权。
遗憾的是,这些宣言并无国际法意义,苏俄并未兑现《加拉罕宣言》,它最终被斯大林否决。1937年加拉罕在大清洗中被逮捕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