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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暴风骤雨

  我逃出来了。从英国灰蒙蒙的冬天里,从使自己意乱情迷的少女时代里,以及伦敦家中的一点家具和旧衣服堆里逃出来了。我终于战胜了自己的懦弱,走出了以前那个古板、散漫和狭窄闭锁的世界,进入一个新的天地。我常认为自己很有能耐,不过如果一直停留在原地,不改换环境的话,就会象关在笼子里、脚蹬轮子的小家鼠一样,永远找不到出路。说真的,我除了没有犯法以外,简直是被一切东西纠缠着,所以我一定要不顾一切地从这些烦恼中逃出来。

  我不停地走着,似乎已经绕了半个地球。从遥远的英国伦敦,来到了美国纽约州北部。这是个布满了巨型山脉、湖泊和森林的地方,叫作亚迪朗代克山岳地带,我现在就在这里,一个名叫托里米·班兹·毛达·柯特的地方,离美国观光区乔治湖有十英里远。我从伦敦逃出来的时候是九月一日,现在已经是十月十三日了,又是一个星期五。那时候,肮脏的马路旁种的枫树还绿油油的。但是,进入加拿大后,放眼望去,满山遍野的松树中夹杂着一些枫树。火红的枫叶,就象炮弹爆炸时那刺眼的红光,直逼得你喘不过气来。

  季节变化了,而我自己也有了显著的改变。比如我的皮肤。在伦敦时,因为生活没什么规律,我的脸总好象洗不干净似的,黯淡无光。而现在,因为适度的运动和充分的睡眠,苍白的脸变得红润了,精神焕发。整个人已脱胎换骨。在英国时,因为要扮做淑女,在每次的交际应酬中,我都不得不涂脂抹粉,打扮得花枝招展的。

  比起那时来,魁北克时期的我,真是太令人怀念了。

  当时我娇艳得象一颗漂亮的樱桃,性格活泼开朗。脸上自然流露出一种与生俱来的吸引力,不需任何人工的修饰。口红、指甲油等化妆品和我没关系。

  我的皮肤白里透红,柔软细腻,有如婴儿一般。我周围充满了羡慕的眼光。

  生命,是由满足和幸福堆砌而成的。镜子对别人来说,是顾影自怜的玻璃,对我而言,却是多余的了。我并不是自命清高,只是不愿把自己的脸当作调色板,涂抹得红红绿绿罢了。过去五年的封闭生活,使我憎恨、懊恼。目前的情况,虽然不是最佳,但比起那个时期,我已经十分满足了。

  前面五十英里远的地方,是纽约州的首都阿尔巴尼。那里教堂的大钟正好敲打了六下,指向六点。刚才气象报告说,有强台风由北向南移动,可能在下午八时登陆,阿尔巴尼将受到影响。我早已经过大风大浪,即使台风来势汹汹,我也并不在乎。我唯一担心的是那条二级国道。因为我从这里到二级国道旁的乔治湖,路上荒无人烟。风一吹,路边的松林一定会被吹得“沙沙”作响,又加上隆隆的雷鸣和闪电,一定十分恐怖。不过,我并不十分害怕,因为比起过去,我已经十分安全了。

  而且我喜欢单独一个人活动。我曾经看到这样一句话:“当你习惯以后,寂寞会变成恋人,孤独会变成不可多得的朋友。”这句话到底是谁写的,我记不清了,反正这种情况我幼年时经常碰到。那时的我似乎天生有一种反叛情绪,瞧不起那些循规蹈距的孩子。

  和别人合不来,也很少交际,独行侠似的独来独往。现在,每当想起我的童年,我就忍不住甩头想甩开它。虽然如此,我仍然认为:人各有志,各有各的生活方式,不必强求。一般说来,画家、作家、音乐家之流,都有潜藏的孤独癖,甚至政治家、军事家、将军等也不例外。当然,其他的人,诸如罪犯、狂人等也不例外。特别是那些声势显赫的名人,他们的心往往充满孤独。

  当然这并不是好现象。人活在世界上,就必须为社会出力,即使再微薄,也该相互关怀、勉励。现在我以孤独为喜的心绪应该是落伍了。五年来,我常觉得自己象浮萍一样无依无靠。特别是黄昏时分,我总是怀着落漠的心情,在宽阔的平台上眺望夕阳。

  我生平最讨厌的植物就是松树。它总是阴暗而缺少变化,既不能躲雨,又不能爬不上去,树干总是黑漆漆的,使人难受。当松树密密麻麻种在一起时,乌鸦鸦的一片,好象充满了敌意。但是我喜欢它那清新的气味。洗澡时,我喜欢在水面洒些松叶,以使身上充满那种淡淡的香味。不过这亚迪朗代克山丘地成群成堆的松林,确实使我感到压迫。连山谷中那不过一码长的小地方,也密密麻麻的长满了松树,甚至连山顶也不例外。乍一看,会使你大吃一惊,好象它盘据了整个大地,你怎么也逃不出它的掌心似的。

  曾经有一段时间,人们在这片松林里开出了约五英亩的地方,建了观光旅馆。

  但旅馆成立后管理疏松,不经登记也可投宿。因此许多不三不四、形迹可疑的人,如杀人犯之流,都闻风而至,弄得乌烟瘴气。大家管这旅馆叫做“午餐旅馆”或“停车旅馆”。对游客而言,地理环境不错,由乔治湖向南,连接格兰·贺滋的是一条蜿蜒的小路。在湖畔露营的人最常经过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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