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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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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会在这儿碰见我吧,詹姆斯。我看你还是老样子,一点儿也没变嘛。还注意到你进门时身边跟着一位漂亮女士。” “谈到那位女士,我还有个会让你大吃一惊的消息哩。”他深情地望着这位曾在美国中央情报局工作多年的老朋友。他是在一次同邦德合作办案期间遇上一条鲨鱼并与之搏斗之后才突然中断原先的特工生涯的。不过,一般人很难看出他是缺了一臂一腿的。诚然,他走路要拄着一根拐杖,但他装的假腿假臂使他得以过上一种几乎完全与正常人一样的生活。 “你来这儿是有公干?”邦德向老朋友靠近了一步。 “干上咱们这一行的人要想完全脱离这一行是不可能的。詹姆斯,你应该知道这一点。他们把皮带一收,便将我又拉了回来。他们告诉我说这事与你有关,我自然不能拒绝了。反正,住在这饭店里也挺不错,饭菜酒水都可口。” “赛达还好吗?”赛达·莱特是菲利克斯的女儿。她承袭父业做了特工,令他父亲大为关切的是,几年前她甚至还同邦德合作办过一件案子。 “赛达还是那么活泼可爱,正在考虑结婚的事,不过我有些不放心。” “有什么不放心的?她是个能力出众的姑娘。” “那个小伙子从来都不用干什么工作,因为他的老爸靠做石油生意发了大财,那是过去的事情,那时你们所需的石油全赖美国出口,后来便只有一部分靠美国供给。你愿意看到赛达同这样的小伙子结婚吗?” “她会知道怎么帮他花钱的。” “这当然不成问题,但我怕的是要不了多久她便会把他看得贱如粪土。那家伙那样有钱,可他的足迹却从来没有超出纽约市,而他觉得那个充满罪恶的匪窟‘美妙得令人赞叹’。这是他的原话,而他年纪已过了40。” 邦德凑近老朋友,低声问道,“情况你都知道了?” “关于再世魔星吗?当然,你所知道的,我大都知道。我甚至到岛的那一头去看了一下他的乡间别墅。明天我带你过去瞧一瞧。” “看来,我们又在一起合作了,嗯?” “詹姆斯,我的身份是你的向导,哲学导师和朋友。好啦,现在你快去把你的女朋友带下来,到卡帕纳酒吧去喝一杯吧。你的马丁尼还是只摇一摇不用搅拌吗?还是原来的那几种成份吧?” “是的,尽管《酒道》的作者说那样的调酒法完全是错误的。” 莱特听了哈哈大笑。邦德大踏步穿过拱顶走廊走回自己的房间,一个搬运工也恰在同时将两个铝制箱子送到房间里。 “那些箱子里装了些什么?”弗莉克已脱下衣服并已冲过淋浴,此时正坐在那张精致小巧的梳妆台前涂脂抹粉。“它们看起来像是装摄像机的盒子。” “比摄像机要厉害。”他按预定的密码打开箱子上的锁,在打开的第一个箱子里发现了那张纸条。安·莱莉已设法对他所要的那个大件东西作了安排。 她在纸条上写道:“我们的一些朋友将会保证你在真正需要时能得到那东西。” 他一边检查用泡沫橡胶包着放进箱中的武器弹药等物品,一边对弗莉克说起菲利克斯·莱特的事。 “你是说我终于有机会见到他了?”她曾多次听他谈起这位老朋友。 “你当然有机会见到他。”他揭开第二只箱子里的泡沫橡胶,看见5个盒子,每个盒子大约5英寸宽。“她真的弄来了,”他喃喃自语道,“小珠宝。”不知道小机灵到底是用什么办法将炸药偷运到岛上来的。 “在哪儿?” “不是你所想的那种珠宝,亲爱的。这种珠宝是能够送人上西天的。顺便问一句,你今晚打算穿裙子吗?” “唔,我不会就像现在这个样子下楼的,亲爱的,那样不会讨人喜欢的。” “恰恰相反,那样你会十分地讨所有男人们喜欢,只除我之外。穿裙子还是裤装?” “裙子。” “那么将这个拿去吧,你最喜欢的贝雷塔手枪和绑在大腿上的手枪套。” “啊,詹姆斯,应该说是你最喜欢的。”她接过枪套绑在大腿上。这使他回想起第一次看见她亮出大腿的情景——那是在瑞士看到她突然从同样的枪套中拔出一把手枪的时候。 她穿衣打扮的当儿,他迅速冲了个澡,换上宽松的休闲裤,舒适的软皮鞋和一件白衬衣,外面再套上一件薄运动衣,这主要是为了遮住手枪。 她将珠宝首饰戴了一件又换一件,换了无数个花样,一边不停地问;“你看怎么样,詹姆斯?是这个好还是那个好?”等到她终于穿戴整齐后,他们便下楼来到卡帕纳酒吧和菲利克斯坐到一起。菲利克斯早已在桌上摆好了两杯马丁尼。“为了替你们省点时间,免得太晚。” 他热情地拥抱了弗莉克,一边还说他对邦德的女朋友们有“初夜权”。 “对弗莉克恐怕不行,菲利克斯。”他接着将那个惊人的消息告诉了这个美国人。 “你在同我开玩笑吧?你,詹姆斯?”接着他又转头望望弗莉克,“对我说他在开玩笑。” “恐怕不是开玩笑,菲利克斯。这次可是真的。不过,看在老天爷份上,千万别对任何人讲。他们若知道这消息,就会马上停我的职。” 菲利克斯说他是美国最值得信赖的人。不过,这消息无疑值得用香槟来庆祝,于是他马上要了香槟。借着侍者客气的招呼作掩护,他凑近邦德悄声说道:“詹姆斯,那儿有张脸我有些眼熟,你以前见过他吗?” 除他们之外,酒吧里另外只有三个人,两男一女,正十分悠闲地坐在一起,专心谈着话。 “长着络腮胡子的那一个?” “就是那人,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他,也许是见过他的照片。” “美国头号通缉犯?” “别说傻话了。我说的是社会名流。这人在某个领域里很有名气。” “我倒觉得有些面熟,但说不出名字来,没什么值得担心的。” 尽管说了最后这句话,邦德还是很快地对那三人彻底扫了一眼。那个长着络腮胡子的人个头不高,很敦实,年纪大约四十七八的样子,一张饱经风霜的脸轮廓非常好看。那个女的年龄很难确定,说小可能18岁,说大可能35岁。看不出她的年龄是因为她的脸蛋生得很白净,一头黑发直垂到肩上,因此她要不时地用一只瘦小的手往后拂一下。另外一个男人胡子刮得干干净净,头发已经开始向后秃了,神情庄重严肃。他的举止颇有学者风度,背微驼,戴着一副金边眼镜,镜片后面的那双眼睛炯炯有神。 菲利克斯情绪极佳,兴致勃勃地讲了一个又一个故事。邦德和弗莉克相信那些故事都是真实的,其中大多还是他亲身经历过的事情。邦德忘记了他的这位老朋友是多么能说会道,有这么一个谈笑风生的人陪伴,谁都会觉得快活。因此,他们吃晚饭时心情十分轻松愉快。晚饭自然又是菲利克斯替他们点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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