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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我知道他不是一个好家伙,可还是客气地付了钱。我不想再输了,于是,我没对他打招呼就提着行李来到机场,购买了下一班去纽约班机的机票。”杜邦先生说着举起手来,“只好走为上策。虽然二万五千元我并不在乎,就是五万、十万我也输得起,但是我再也不能忍受这种不明不白的把戏。玩了这么久,我无法抓住他把戏的把柄,我再也受不了了。所以,只好溜之大吉,你觉得如何?我,朱尼厄斯·杜邦,由于再也不愿败北,只好认输了!”

  邦德同情地哼了一声。第二道鸡尾酒来了。邦德对这件事已经相当感兴趣了。

  只要和打牌有关的任何事情,他总是感兴趣的。他脑海中浮现出了这样情景:两个人打了一局又一局,一个静静地洗牌和发牌,不断地加分,而另外一个则总是抑制着自己,无奈地一次又一次摊牌。杜邦先生显然是受骗了。“我说,”邦德插嘴道:“二万五千元美金可不是个小数目。你们是怎样下赌注的?”杜邦先生显得有些不安的样子。“每一分押两角五分。然后,加倍为五角,然后,倍增为一元。是的,赌注是下得过高了。由于一局牌平均得分在二千分左右,我想这种赌注是非常高的。

  既使是一分为两角五分,那一局牌的输赢也有五千元。如果一分为一元时,那输得更为惨重。”

  “有时候,你也赢过吧?”

  “啊,当然。不过每当我获得他妈的一手好牌,可以痛快地厮杀一番时,他就把他手中的大牌呼拉全抛出。自然,我是赢了一些小分。不过,那只是在我的确掌握了所有好牌时。你知道卡纳斯塔的打法,你必须打出适当的牌,安置陷阱来引诱对方把牌给你。嗳,妈的,他好象是个未卜先知的巫师!不论我何时设陷阱,他总是会避开。而当他布陷阱时,差不多每一次我都栽进去。每次他出牌时,总是甩出一些最不重要的牌——要么上单张、要么是么点,他好象非常清楚我手里的每一张牌。”“当时房间里有什么镜子挂着吗?”

  “啊,没有!我们总是在户外打牌。他说他希望晒太阳。的确也是那样。

  他总是晒得红红的,像只龙虾。我们只在上午和下午打牌。他说,如果晚上打了牌,那他就会睡不着。”

  “那么,这个人是谁?他姓什么?”

  “金手指!”

  “什么名字?”

  “奥利克。就是金色的意思。他长得也名符其实,一头火红的头发。”

  “哪一国人?”

  “说来你也许不会相信。他说他是拿骚人。从他的名字看来,你会认为他是个犹太人,不过,他的相貌并不象。佛罗里达这个地方有些封闭。如果他真是犹太人,恐怕不会来这儿。他持有拿骚的护照。四十二岁,未婚,是个职业经纪人。这些都是从他护照上看来的。有一次我和他打牌休息时,我到他房间里去过一次。”

  “哪一种经纪人?”

  杜邦冷笑一声,“我问过他。他说:‘有什么生意就做什么。’他是一个难以捉摸的人。每次你向他问一个直接的问题,他总是撇开正题,非常愉快地讲些毫不相干的话题。”

  “他有钱吗?”

  “哈!”杜邦先生几乎喊出声来,“那是最无法搞清楚的事。他很富有,很有钱。我委托我的银行在拿骚做资信调查,发现他有许多钱。在拿骚,百万富翁满地都是。不过,他在那些富翁里面,还算得上是数一数二的人。他的钱似乎都买了金条,并转移到世界各地,专靠黄金比价从中赢利。他处理得干净利索,如同一家讨厌的联合银行。他不相信货币,这不能说是他的过错。至于他如何成为世界上的最富者之一,这里面肯定有名堂。不过,象他这么有钱的人,为什么要从我身上骗取二万五千元?这究竟是为了什么?”

  餐桌周围,侍者们来回走动上菜。趁此机会邦德仔细考虑着杜邦先生所说的情况。一个盛着螃蟹的大银盘,摆在桌子的中间。这些螃蟹十分巨大,它们的壳和钳,都已经剥开了。一个银质的船形容器中,盛满了溶解的奶油,一些长条形吐司分置于大盘子两旁。装有香槟酒的大酒杯中,冒起了一串串淡红的泡沫。最后,侍者领班来到他们的座椅后面,逐一地把雪白的丝质餐巾,系在他们的脖子上。这种餐巾很长,一直盖住他们的膝盖。

  邦德想起了查尔斯·劳顿与亨利八世玩牌的故事。不过,此时此刻,不管是杜邦先生或是在邻桌吃饭的客人,都只对眼前的美味佳肴感兴趣。杜邦先生说了一声“请”,就挑了几块硕大的螃蟹放在自己的盘子里,并在溶解的奶油中蘸了蘸,大嚼起来。邦德学着他的样子,也狼吞虎咽地吃起来。这是他有生以来所吃过的最美的海鲜。

  石蟹的肉美极了,是他尝过的海味中最嫩、最可口的。就着干脆的吐司和有点焦味的奶油一道吃,更是鲜美得难以形容。香槟酒散发出一股微弱的草莓气味,喝起来凉丝丝的。吃一口蟹肉后,再喝一口香槟酒,既清洗了牙床又增添了味道。他们不停地大嚼,全神贯注地吃,直到一扫而光,他们几乎没有说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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