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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


  过了一刻钟,邦德确信“银鬼”已经驶到他前面去了。这次他选择了左边的道路。他踩了油门使车子向前奔驰。不错,这一次嗡嗡声由低变高,最后成了尖叫。

  邦德确信选对了方向。于是减慢时速至四十英里,并把接收机的声音降得很低,慢慢地向前行驶,心里猜测着金手指前进的方向。

  五点钟,六点钟,七点钟。太阳照入车窗内。“银鬼”仍旧在向前疾驶。

  他们穿过德勒和夏尔特尔,走上通向奥尔良的那段五十英里的笔直大道。如果在奥尔连斯过夜,“银鬼”可立下大功了——大约六个小时行驶二百五十多英里。

  关于停车,金手指可不是笨拙的人。他一定会把车停在郊外。邦德开始加速了。

  前面有辆汽车的尾灯,不过看不大清楚。邦德打开了雾灯,又打开了大灯。是一辆小跑车,MG牌?胜利牌?奥斯汀牌?是一辆灰色的胜利牌双座车,车蓬支起来的。邦德闪了下车灯,飞快地从它旁边驶过去。现在,前面又出现了一辆汽车的灯光。邦德把前灯关掉,用雾灯照着前进。那辆汽车距他约一英里之处。邦德追了上去。相距四分之一英里,他再把前灯打开,向前面望了一下,又随即熄灭了。是的,是“银鬼”。邦德减慢了速度,把距离拉长到一英里,并且保持着这种距离,同时,在后照镜中隐约地看见了那辆胜利牌模糊的灯光。

  在奥尔良斯郊外,邦德把车子驶到路边,那辆胜利牌跑车怒吼着驶上前去。

  邦德从来就不喜欢奥尔良斯,因为他认为这是一个僧侣和神话的市镇,没有女色和娱乐。只因为这是法国民族女英雄贞德的故乡,它在赚取游客的金钱时,还给他们留下了神圣的光辉。

  邦德查看了一下地图,估计金手指将会在五星级饭店下榻,吃枫板鱼块和烤鸡。

  邦德却乐意住在市郊,在蒙德斯本的罗亚河边睡一觉或饱饱地吃一顿黑鱼圆子。可是他不得不追赶那只老狐狸。以决定在火车站旅馆住下,在火车站的餐馆里吃晚饭。

  每次拿不定主意时,邦德总是选择火车站附近的旅馆。那里有很大的停车场,火车站餐厅有美味可口的食物。此外在火车站一个人可以感到市镇的脉搏。火车在夜间的鸣叫充满了悲剧和浪漫色彩。接收机的嗡嗡声一直响了有十分钟。邦德选择了通向三个旅馆的道路,小心翼翼地驶进市区。然后他沿路灯下的码头走到河边。

  他的猜想是对的,金手指的汽车停在阿卡狄旅社外面。邦德又返回市区,向火车站走去。

  火车站旅馆的一切和他所预料的一样——便宜,古朴,非常舒适。邦德洗了个热水澡,又回到汽车里面,去听一听金手指汽车的动静。结果没有变化。于是他走进火车站餐厅,吃了一顿他所喜欢的饭——两份奶油鸡蛋,一大块枫板鱼、一份有名的卡满伯特乳酪和一品脱玫瑰酒。最后他喝过咖啡,离开了餐厅,又去查了查“银鬼”牌车的情况,然后到幽静的街道上漫步一小时后,便回房间睡觉。

  第二天清早六点钟,“银鬼”还停在原地。邦德付过房钱,在火车站喝了一杯纯咖啡,然后把车子开到码头,倒入一条偏僻的街道。这一次不能再犯错误了。金手指的路线有两条:要么过河向南走上七号公路,到风光艳丽的里维埃拉去,要么沿罗亚河北岸前进。第二条路既可以转到里维埃拉,也可以通向瑞士和意大利。

  邦德下了汽车,沿着护河墙踱方步,注视着树下的行人。八点三十分,两个人影从阿卡狄旅社走出来,“银鬼”随即开动了。邦德一直看着它沿码头走,直到看不见踪影。然后他钻入自己的汽车继续追踪。

  在初夏的阳光里,邦德舒适地驾着车子沿着罗亚河前进。这儿是他最喜爱的地方之一。五月间,果树开着花儿,一片雪白,由于冬天的冰雪还在融化,水量充足的河面仍很壮观。山谷绿油油的,充满了生气。正当他观赏着这美丽风景时,一阵汽车喇叭的尖叫声突然从后面传来。接着,胜利牌小轿车飞快地超到前面,车蓬已经放下。他瞥见车里一张美丽的脸上戴着白框的大眼镜,衬托着一双深蓝色的眼睛。

  虽然邦德只看到侧影——红红的嘴唇,飘动的黑色头发,和头上戴着的粉红色头巾,但是从她扬头姿式,他知道她一定很美丽。一个女子单独驾车超过一个在时髦汽车里的男子,这使他觉得受到了挑战。邦德心想,也许今天会出现爱情。也许他会在罗亚河美丽的风光中去追赶那个女孩,一直追到吃午饭的时候,到河边空旷的饭店里,在花园的葡萄架子下,一同吃油煎鱼,喝冰凉的饮料,然后两辆车子相伴而行,直到黄昏。然后来到橄榄林,在那里蟋蟀在靛青色的薄暮里歌唱,他们发现彼此都一见钟情,共同奔向目的地。

  也许第二天,她把汽车留在旅馆的车房里,她坐在他的车上,一同出去。

  他们避开大道驾着车子慢慢行走,向西驶去。

  他一直想去的地方是哪儿?想起来了,是莱斯包克斯附近的一个村庄,可那儿也许连一家小客栈都没有。

  那么,他们就直接去莱斯包克斯。它位于卡玛格的罗纳河口。他们在那儿要两间毗邻的房间(不是双人房间,现在那还太早了)。在神话般的波玛尼尔大旅社,他们将吃蒸烧大龙虾,按照传统喝香槟酒,然后……

  邦德对自己的想入非非感到好笑。今天不行,今天还有工作。今天是为金手指,而不是为爱情而来的。今天,应闻到的香味是金手指刮胡子后使用的那种昂贵的剃须膏的香味,而不是……她会用什么香水?英国女子总是错用香型。他自己喜欢的是轻淡而纯洁的香型,也许是巴曼的闻惑香水,或者卡郎的梦根香水。

  邦德打开接收机,调整一下音量,随即把它关掉,继续驱车前进。他的心情颇为轻松,头脑中不时玩味自己刚才的遐想,而且想到了各种细节。

  当然,他还会遇见她。他们似乎是关系密切的朋友。她昨晚肯定在奥尔连斯过夜。什么地方。鬼知道。

  突然邦德从白日梦中惊醒。刚才掀开的车蓬提醒了他。他以前曾经见过那辆胜利牌的轿车。那是在伦敦机场,肯定是乘金手指之后那趟班机来的。

  不错,他没有见过那个女孩,也没有注意车牌号码,可是,车子是一样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她跟踪金手指达三百英里路程,而现在仍在跟踪他,这绝不是巧合。而且,昨天晚上,他曾经看见它只开着小灯行驶!那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邦德踏下加速器。他已经驶近尼维斯了。在下一个大转弯处,他一定要追赶上去。他要一箭双雕,看看这个女孩究竟干什么。如果她介入这件事,那就太糟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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