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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九


  当地上著人以擅长徒步旅行而著称,那是老少皆宜的宗教仪式。他们走入丛林,在那里待上几天,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靠采集野果生活,直到与精灵合为一体才回家,他们相信精灵是生活在丛林里的,是人类的向导,并保护人类。邦德不信教,不过他也站在星空下闭上了眼睛,作了几次深呼吸,将自己与这万籁俱寂的大沙漠融为一体。

  凭着在世界顶级的冒险生涯中给他带来好运的本能,邦德决定朝北面走。他认定飞机往北至少飞了两个小时,也许更多,他相信离尤卢鲁比离其他有人居住的地方要近。

  他将毯子裹住身体,走在平坦的沙地上。他始终注意着南极星,每半个小时确定一下自己的路线。他努力回忆土著人是通过采集哪种植物得到水与食品的。他知道无脉相思树有含水的根茎与果实,面包树的树干里面也有水,但他实在不知道它们长得什么样子。当然他还知道另外一些树,但都生长在澳洲大陆的其他地方。澳洲中部以及北部的大部分是这个国家最贫瘠荒凉的地区。有些灌木与草本植物结着果实,但他不知道有没有毒,哪些吃了没事。他可以认出一种叫做黄丛林番茄的植物,还能认出红滨藜。如果运气的话,他还会找到一种沙漠无花果,但在夜里发现不了它们,只能等到天亮之后,他才能仔仔细细地辨认。他早就饥肠辘辘,但还能顶住。最要紧的是趁着凉快,尽可能走得远些。

  时间慢慢地逝去,邦德不停地赶路。有一会儿,他听见了狼嗥,不,那不是狼,是野狗,是澳大利亚的原生野狗。他看见它们了,一群八只,离他20米处。它们好奇地跟着他,野狗危险吗?他记不得了。但有一件众所周知的事情,一位妇女声称野狗在露营地叼走了她的婴儿,但它们会不会攻击成人?如果它们野性狂暴,自己就身处险境了。

  野狗跟得更近了,开始包围他。在月光之下,它们很像狼。他不想浪费仅有的几颗子弹,但如果迫不得已,他也只好开枪了。也许有另外的办法驱赶它们。

  邦德坐了下来,脱下左脚的鞋子,抽出一根鞋带与两颗打火石,再折下附近一根一米来长的枯枝。野狗狺狺狂吠,邦德用打火石摩擦铁,爆出几颗火星,随即鞋带着起火来,他迅速将它绕在树枝上,成了一个火把。

  007突然跳起身,挥动着火把朝野狗大吼,有几只野狗嚎叫一声拔脚就跑,但还有三只大狗站在原地不后退,龇牙咧嘴低声哼着,随即又狂嗥起来。邦德手里挥动着火把大声嘶喊地冲过去,又有两只野狗退了回去,但最后一只头狗却朝他扑来,邦德举起火把狠狠地接在它的脑袋上,它哀嚎一声,跑掉了,总算明白人类太厉害,它们对付不了。领头的一跑,其余的野狗也跟着逃之夭夭了。

  邦德举着火把,一直到熄灭,然后继续赶路……

  倒数第三天:6月29日早晨6点。

  太阳升起来了,给周围的旷野带来了温暖与生机。邦德叠起毯子塞进裤子里,坐下来休息一会儿。他脱下右脚的鞋子,取出一支防晒软膏,这是考虑周到的布思罗德塞进他的鞋子里的。他在脸部、颈部与手臂上都抹了一些。

  他现在是饥渴交加,如果要在太阳底下保持同样的速度行走,不能不喝水。他看看四周,地上东一处西一处地长着些他不认识的植物,看上去已经枯死了,他掘起一枝观察它的根部,已经枯干发黑,一点儿用也没有。

  上午10点左右,他看到远处有三只袋鼠,正在灌木丛里吃着什么,一听到他的声音,一溜烟地跑掉了。邦德察看了这灌木丛,发现上面还挂着一些黄番茄状的果实。如果袋鼠能够吃,就说明它是没有毒的。他记起了沙漠生存课的教官说过:注意观察野生动物,因为野兽能判断什么食物是有营养的,什么食物是有毒的。邦德摘下一只黄色的小番茄,咬了一下。酸酸的,但味道很新鲜,而且汁水很多。他吃了两只,把其余的五只都摘了下来,放进口袋里。

  中午时分,骄阳似火,邦德大汗淋漓,开始虚脱。这会儿有一顶帽子该有多好,但用毯子也能抵挡一阵。果实提供了一些营养和水分,但口依然渴得厉害。他继续前行,每小时停下来休息五分钟。有时他会看见一些动物:一只在狂乱地寻找蚁窝的穿山甲,还有一只慌里慌张地爬过岩石的蜥蜴。邦德真想抓住它,他听说过蜥蜴是可以吃的。他还看见一个匪夷所思的景象:一群骆驼疾奔在沙漠上,他弄不懂它们是从哪儿来的,又到哪里去了——这真是一种超现实的存在:在这个地方,什么都可能发生,也什么都可能不发生。

  他来到一株蓊郁繁茂的大树前,很可能是一株木麻黄树,它独立于荒漠之中,根部粗而硬,很可能会有水分。邦德从鞋子里取出挫刀,在树根边挖起来,正在这时,一样东西映入他的眼帘,使他的心猛地提起来。这是一个人的脚印,印在软沙地上,很可能还是刚留下的,因为它形状完好,没有侵蚀的迹象。这是一只小小的赤脚板留下的,也许是孩子的。附近有土著人吗?邦德知道自己是在他们的土地上了。就传统而言,土著人是个和平的部落——他们会乐意提供帮助的。

  他站起来,眺望四周,但除了广袤的地平线,什么也没有。他双手拢在嘴边,大声喊道:“喂!”他朝每个方向喊了三遍,如果一公里内有人,会听见他的声音的。但没有任何反应。

  邦德又跪下来挖树根,不一会儿,一条树根露了出来,他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干。它又粗又大,光用手根本弄不断,他也没有适当的工具能切断它。他又拉又扭,但立即发现这是白费力气。

  真见鬼!肯定还有其他的含水植物,他这么想着,从口袋里拿出一个黄番茄咬了一口,靠吃这玩意儿是解不了渴的,不过今天或许能对付过去,但明天怎么办,后天呢?当然到那时已经太晚了。实际上,如果他在午夜时分还到不了文明世界,他怀疑在7月1日之前还能不能赶到香港。也许他还来得及警告有关当局,但问题是要找到那颗原子弹,他们肯定不可能有时间去搜索整个地区,局势相当无望。

  邦德叹了口气,站起身。他瞥了一眼太阳确定了一下方向,刚转过身想上路,却不由得吃惊地站住了。

  一个土著黑女孩站在离他六七米处,约摸20岁左右,穿着肮脏的白色T恤和满是灰尘的卡其短裤,腿脚赤裸着。姑娘挺瘦,但看上去很健康。邦德刚才看到的脚印很可能是她留下的。她手里拿着根一头削尖的细长棍子,肩上还背着一个网袋,袋里装着块茎状的东西。

  她看着邦德,好奇又害怕,眉头紧锁,好像弄不懂眼前的一切是不是真的。

  邦德慢慢地抬起手,作了一个世界通用的手势。“你好。”他愉快地说。

  姑娘很紧张,好像时刻准备跑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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