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奥伊·卡萨雷斯①从伦敦带回一把奇特的匕首,三棱形的刀身,竖工字形的刀柄;我们那位英国文化协会的朋友,克里斯托弗·杜威说,这种武器是印度斯坦人常用的。这一见解使卡萨雷斯打开了话盒子,说他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在那一地区工作过。(我记得他还误引了玉外纳②的一句诗,用拉丁文说“恒河之水天上来”。)我根据他那晚讲的见闻,编写了下面的故事。内容肯定忠实于原意:愿真主助我摒绝诱惑,以免添校加叶,或者像吉卜林那样夹叙夹议,渲染故事的异国情调。此外,这篇故事有一种简古的意味,或许可以和《天方夜谭》里的故事比美,让它泯灭,实在是一大憾事。
①比奥伊·卡萨雷斯,阿根廷当代作家,作品有《潘帕草原和高乔人遗事》、《浪放的故事》等。
②玉外纳(60?一140?),古罗马讽刺诗人。作品揭露罗马帝国的暴政,抨击贵族的荒淫,同情贫苦人民。
我所要讲的故事,确切发生在什么地点无关紧要。再说,在布宜诺斯艾利斯,有谁记得住阿姆利则或乌德①这类地方的精确的地理位置呢?因此,我只消说当年一个伊斯兰城市里发生了骚乱,中央政府派了一个铁腕人物前去恢复秩序。那个人出身于苏格兰一个显赫的武士家族,血液里带有暴力的传统。我只见过他一次,但再也忘不了他乌黑的头发,高高的颧骨,贪婪的鼻子和嘴巴,宽阔的肩膀和北欧海盗似的结实的骨架。今晚在我的故事里暂且称他为大卫②·亚历山大·格兰凯恩吧;这两个名字对他很合适;因为两位以铁的权杖治理国家的君主分别叫这两个名字。我猜想大卫·亚历山大·格兰凯恩(我得习惯于这么称呼他)叫人生畏;他走马上任的告示一张贴出来,全城就平安无事。但他仍旧颁布了许多酷烈的法令。几年过去了。锡克族和穆斯林捐弃了宿怨,城里和附近地区太平无事,这时格兰凯恩却突然失踪。很自然,有不少街谈巷议,有的说他被绑架,有的说他给杀死了。
①阿姆利则和乌德,均系印度地名。
②大卫,《圣经》中用投石器击毙排力斯巨人歌利亚的牧羊人,后成为以色列国王。
这些情况是我从上司那里听来的,因为新闻审查十分严厉,格兰凯恩失踪之事报上未予评伦(据我回忆,甚至没有报导)。有句谚语说,印度之大大于世界;格兰凯恩在奉诏管辖的城市里也许可以一手遮天,但是在大英帝国的行政机器里只是个小小的零件。当地警方的调查毫无结果;我的上司认为派一个人微服私访或许能减少疑惧,取得较大效果。三四天之后,(印度街道之间的距离够大的),我跑遍了那个吞没一个大人的城市的街道,没有多大指望。
我几乎立即感到一个隐瞒格兰凯恩下落的庞大阴谋。我觉得,这座城市里没有一个人不知道这个秘密,没有一个人不发誓守口如瓶。我询问的人中间,大多是一问三不知;连格兰凯恩是谁都不知道,从没有见过也没有听说过这个人。另一些人则相反,说什么一刻钟之前还见到他同某某人在讲话,甚至还陪我到两人进去的那户人家,可是里面的人说是根本没有见过那两人,或者说是刚刚离开。有些人说得有鼻子有眼,却没有一句真话,气得我照着他们的脸就是一拳。证人们尝到了我的厉害,又编出一套谎话。我不相信,但不敢置之不理。一天下午,有人留给我一个信封,里面的纸条上写着一个地址……
我赶到时,太阳已经西沉。信里的地址是个贫民区;那座房屋很低矮;我从人行道上望到里面有好几进泥地的院落,最里面是一片空地。最后一进的院子里在举行某种穆斯林庆典;一个盲人捧着红色木制的琵琶走了进去。
我脚下有个老态龙钟的男人蜷缩在门槛上,一动不动,仿佛一堆什么东西。我得描述一下,因为他是故事的重要部分。漫长的岁月磨掉了他的棱角,抽缩许多,有如流水冲刷的石头或者经过几代人锤炼的谚语格言。他鹑衣百结,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缠头长巾也是一条破布。他向我抬起头,在沉沉暮色中只见黧黑的脸和雪白的胡子。反正我已不存什么希望,开门见山就向他打听大卫·亚历山大·格兰凯恩。他开始没有听懂(或许没有听清),我不得不解释说格兰凯恩是司法长官,我在找他。我说话时觉得询问这样一个老头未免可笑,对他来说,现实无非是模糊的嘤嘤声。我想,这个老头也许能谈谈有关暴乱或者阿克巴①的事情,但绝没有格兰凯恩的消息。他随后讲的话证实了我的怀疑。
①阿克巴(154—1605),印度帖本儿家族的莫卧儿皇帝,由宰相阿布尔·法兹尔辅助,曾统一印度半岛北部,实行改革。
“司法长官!”他略带诧异地说。“长官失踪了,你们在找。我还是小孩的时候发生过这种事情。日期我记不清楚了,不过那时候记卡尔·赛因(尼科尔森①)还没有在德里城下阵亡。过去的时间留在记忆里;我当然记得当时发生的事情。神一怒之下容许人们败坏堕落;因此人们满口诅咒,谎骗欺诈。话虽这么说,不是所有的人都是邪恶的,当传闻女皇要派人到这个国家行使英吉利的法律时,那些不太坏的人额手相庆,因为他们认为法治总比混乱为好。那个基督徒上任不久就滥用职权,欺压百姓,贪赃枉法,罪大恶极的人都从轻发落。最初,我们并不怪罪于他,因为谁都不清楚他推行的英国司法制度,新长官的明显的倒行逆施也许自有他的奥妙。我们总是往好里想,认为他总有他的道理,但是他同世界上所有贪官污吏的相似之处实在太明显了,到头来,我们不得不承认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恶棍。他成了暴君,穷苦百姓(他们一度对他寄予厚望,现在发觉看错了人,格外忿恨)打定主意要绑架他,加以审判。光说不干是不够的;计划必须付诸行动。除了头脑简单、少不更事的人之外,也许谁都不信这个大胆的计划能够实现,但是成千上万的锡克族和穆斯林履行了自己的诺言,一天居然难以置信地做到了他们谁都认为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他们绑架了司法长官,把他囚禁在偏僻郊区的一间农舍里。然后,他们遍访遭受他伤害的人,或者(在某种情况下)寻找那些遗孤遗孀,因为那些年来,这个屠夫手中的剑从没有休息过。最后,也许是最艰巨的工作,是寻找并任命一位审判司法长官的法官。”
①尼科尔森(1821—1857),英国军人,1857年印度反抗英国统治时,德里英国驻军受围困,尼科尔森率领援军解围,在城下受伤身亡。
这时候,有几个妇女进了屋,打断了他的话。
过了一会儿,他缓缓地接着说:
“谁都知道每一代都有四个正直的人,秘密地支撑着天宇,并在神面前证明了自己当之无愧:这四个人中间准有一个最称职的法官。但是人海茫茫,湮没无闻,相见不一定相识,何况他们自己也不知道身负秘密使命呢?于是有人出主意,既然我们无缘辨识贤人,那就从痴骏中间去找。这一意见占了上风。《古兰经》学者,法学博士,有狮子之称、信奉一个神的锡克族,信奉众多神只的印度教徒,宣扬宇宙的形状像是叉开两腿的人的马哈毗拉和尚,拜火教徒和信奉犹太教的黑人组成了法庭,但是最终的判决交给一个疯于去做。”
这时候,有几个人从庆典活动中出来,打断了他的话。
“由一个疯于来判决,”他重复了一遍。“以便神的睿智通过他的嘴来表达,让人的狂妄自大感到羞愧。疯子的名字已被人遗忘,或者根本没人知道,他赤身裸体或者披着褴褛的衣服在这一带街上转悠,老是用大拇指数自己的手指,或者同路旁的树木调笑。”
我不以为然。我说,由疯子做最后判决,审讯是无效的。
“被告接受了这个法官,”他回答说。“也许他明白,假如密谋者释放了他会有危险,他只能从一个疯子那里得到非死刑的判决。据说人们告诉他法官是谁时,他哈哈大笑。由于证人数目庞大,审判过程持续了许多日日夜夜。”
老头不做声了,显得心事重重。我得找些话来说,便问他审判了几天。
“至少十九天吧,”他回答说。从庆典活动出来的人又打断了他的话;穆斯林是不准喝酒的,但是出来的人的脸色和声音仿佛都像喝醉酒似的。其中一个朝老头喊了句什么,然后走了。
“不多不少,恰恰一十九天,”他更正说。“那个狠心狗肺的家伙听了判决,刀子插进了他脖子。”
他眉飞色舞,但声调残忍。接着,他声音一变,结束了那个故事。
“他无畏无惧地死了;那些无赖恶棍有时候很硬气。”
“你讲的事情出在什么地方?”我问道。“在一间农舍?”
他第一次抬头正视我。然后慢慢地、字斟句酌地说:
“我说过他们把他囚禁在一间农舍,并没有说在那里审判。是在这座城里审判的:在一座普通的房子,像这里一样的房子。房子与房子差别不大,重要的是那座房子建在地狱还是建在天堂。”
我打听那些密谋者的下场。
“我不知道,”老头耐心地说。“这些事情过了多年,早给遗忘了。也许他们被判了罪,但判罪的是人,决不是神。”
他说完便站起身。我觉得他向我下了逐客令,从那一刻开始,我这个人对他来说已经不存在了。旁遮普省各族男女汇成的一股人流,有的在祈祷,有的在诵唱,朝我们拥来,几乎把我们卷走:那些狭窄的院落比长门厅大不了多少,竟然出来这么多人,真叫我吃惊。另一些人是从左邻右舍出来的;他们准是跳过短墙过去的……我推推搡搡,骂骂咧咧,才挤开一条路。在最后那个院子里,我遇上一个赤身裸体、头戴黄色花冠的男人,人们纷纷吻他,踊跃捐输,他手里有一把剑,剑上沾有血污,因为这把剑处死了格兰凯恩,格兰凯恩的残缺的尸体则是在后院马厩里找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