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赤川自传

 

  1、手册

  现在,我的手上有一本手册。

  日本兴业银行的小型手册日记,一九六五年发行的东西。为何这本手册会跑到当时限银行无缘的我家来,已经记不得了。

  总之,那本手册成为当时念高二的我的所有物,到我念高三的冬天为止,用了整整一年。我想制造手册的人一定想不到,到了一九八四年的今天,这本用旧了的手册虽已濒临崩溃,却依然在我手中。

  提起生于一九四八年“婴儿热”颠峰期的人,到了高二高三时,即是翌年春天面临大学考试,必须一心一意应付考试问题集,上补习班,参加旺文社模拟测验的时期。

  尽管如此,当我翻开这本手册时,首先最初的记载是一月十五日的“成人节”,上面写着“电视:红风车”。即是在电视上看一部描述罗特烈克生平的影片记录。旁边补写了“约翰侯斯顿的叙情演出很好”之类。接下去,一月十六日的栏里,也是写上“电视:偷偷饮泣”。

  高三的夏天十分短促,即没去任何地方作海水浴,也没跟家人去旅行。总之,每天为考试而上补习课,而且只有一星期的假期。

  可是,那段时期的手册上也没有补习课的“补”字在其上。只是一味地看电视,并排站着无数旧法国片的名作:“里拉之门”、“玛丽港”、“夜间美女”、“蓝麦”等等的记录。

  我胆敢在这本手册上一字不提学校的事。我不想提。我对现实中专心考试、考试的潮流推动着往前的事而有的轻微反抗记录,就是这本小手册了。

  我从未写过所谓的日记。写下每天发生的事,毫无情趣可言。不如写上“没有”岂非更有趣得多?

  我从初三起开始想写小说,在那之前,从过小学起就拼命画漫画的我,就一直有这样的念头。

  所以,我之开始使用手册,恐怕一九六五年的手册是第一本了。为了保护自己不受考试体制这个“激浪”冲击,也许我需要这种形式的某种东西也说不定。

  高中毕业后,这种情形也没改变。家境关系,我没上大学而就职了。对于本来不爱读书的我而言,这是相当“意外的幸运”。

  可是,出到社会,自有来自社会的难堪,而且跟付钱而上的学校不同。作为领钱的人,不得不配合周围而活下去,那种痛苦可真不小。在那种情形下,手册成了我的精神支柱。

  因我偶而从事编辑方面的工作,印刷公司每年都送手册给我,我就物尽其用了。当然,作为社会人,工作计划必须写上去。然而不知从第几年起,我的手册栏上,一天起码有一栏是填满工作以外的预定计划的。

  做事两三年,已经不是“新手”了,工作也出现了效果。然而另一方面,我并没有丢弃“不想就此结束一生”的想法。

  那并不是想成为什么的梦想,而是想做点什么的愿望。即使一辈子做“打工仔”也无所谓;只是不想成为一个“除了工作就一无所有”的人。

  在手册上每天填写一项工作以外的计划,对我而言,逐渐成为我的“生活意义”。

  不是重要的事也无妨。若有好看的电视节目,记下来。一发现稍微有趣的事物,写下来。遇有自己想要的书,先把书名记下来。

  光是这样,当我在下班回家的路上,打开手册来看时,使我有回到“自己的生活”的安心感。

  本来我想把写小说当兴趣而持续下去,到了今天,很幸运地成为我的生活,我也不太需要使用手册来“找回自己”。可是,“记录”已完全成为一种习惯,一直改不过来。

  我用很小的字体,把我想买的书、唱片、想看的电影、录下的电视节目等等记下来。

  什么?到了三十多岁后期,记忆力衰退的缘故?——那也不是不可能……我决定不深入思考这个问题。

  如此这般,“手册“是我不可分割的知已朋友。恐怕今后也会继续板起四方脸,赖在我的口袋不走,尽管它使我的上衣形状变得难看。

  二十年前成为滥觞的手册,每翻一页都会唤醒我的缅怀,尤其是后面的空白页数上阵列的书本名称和数目,更加令我震惊。

  山德的《爱神》、舒提夫达的《水晶》、科列特的《黄昏的玫瑰》、维尔夫的《达洛薇夫人》、杰隆森的《向日丘的少女》、威狄京的《思春期》,以及舒特伦、兹维克、卡洛沙、罗曼罗兰、克来斯特、占姆期、谢尔登……

  光是写在手册上的就有六七十本。此外,我也沉迷于外国的悬疑小说。

  我记得最厉害时,两星期内看了十五本书。这全都是高中最后一年间的事,当然不可能考上大学了。

  事实上,我投考的三门公立大学全都落榜,连预备班也考不上,可以说是必然的结果吧。

  不过,仔细一想,现在几乎想不起是什么内容的这些书籍,如今却在推动我的笔。也许是有个场面,一句话,某种气氛,仿佛在记忆的某个角落模模糊糊地留下来也说不定。

  遇到一本书(特别是好书的情形),和遇到一位知己有同等的价值。

  我在桐朋学团念书的六年间,结交了好几位知己朋友,同时遇见了几十、几百位铅字朋友。

  遇见一位人间的知己,需要一点运气。若是好好寻找的话,也可结交亲密的铅字知己。

  当我注视手册上排列的铅字知己时,时常觉得若我没有遇见这些朋友们的话,人生是何等的枯燥乏味。当然我会不会成为作家,那是另一回事。

  从现在起,我想尝试谈一谈这些“朋友”的事。当然,很久以前仅仅见过一次的朋友,甚至连长相也记不清楚了。到处翻来翻去,我也不曾想过再看它一眼。

  记忆中的他们,对我就是“他们”了。

  所以,理所当然的,这不是读书指南,何况太偏了,连细节也忘得一干二净,实物几乎都不在眼前。

  可能也有许多想错、记错的地方,不过,对我来说,这些书究竟是什么?十几岁的我,稍微虚弱的体质,患上了“文学斑疹”,到底带着怎样的心情去读那些书?

  无论如何,我会设法忠实地说出来。

  2、遗憾

  小学时代,迄今还有两件事令我觉得耿耿于怀。

  一是当母亲在正堂告诉我说,你喜欢什么书都买给你时,生来优柔寡断的我(现在也是),一直迟疑着不知要哪一本,最后等得不耐烦的母亲因此恼怒了。当然,书买不成了。

  另一件是投考桐朋中学时,我没去看榜。

  我很少有考试及格的经验。如前所述,投考三间大学都落了榜,连预备班也有一间考不上。针对四次的“落榜”,只有两次的“中榜”,就是参加日本机械学会的入社考试及格,以及考上桐朋中学的事。

  那么珍贵的中榜之一,居然没去看榜,现在想起来,真是终生遗憾。

  倘若人的一生有所谓的“转折点”的话,我念六年级时从东京的杉并区搬去中野区的事,就是其中一个了。

  因着搬家,我也从杉并第三小学换去桃国第三小学。倘若我没进这间小学的话,大概我也不会投考桐朋中学了。

  在杉并小学时,我的成绩一直平平,完全不特出,通讯录上写的评语通常是“可有可无”之类,唯一的优点是听话守规矩而已。但一换去桃园第三小学后,突然成为班上第三名“模范生”。

  迄今我仍不太清楚原因。这间小学对于投考私立中学相当热衷,学力也很高,但我一进去,突然就加人“好成绩”那一伙了。

  也许学校也有“相投”那一回事。

  我所念的那班的班主任,对考试特别热心,十分留意其中五六名模范生,加以特殊指导。于是我也加入其中。

  我被班上同学看成“成绩好”,心情多少有点不同,其实自己并没实力,也不太想念私立中学,并不怎么用功。

  每天提早一小时上学,接受额外补习课程,而我认真去上的只有起初几天,以后只是早到,在学校的运动场闲逛过去。

  对对对,我念这间学校时,在音乐课上独唱过,甚至有人说我“歌声不错,加入合唱团如何?”

  看来我和这间小学的相生很好,证据是从此以后,从来没有人说我“唱得好”!

  另一方面,我几乎没读过《少年少女文学全集》之类的书,取而代之的是当时出版五六种的漫画月刊杂志。

  《少年》、《冒险王》、《少年画报》……就如今天的孩子们期待《少年杂志》、《少年星期日周刊》之类一样,我也每天沉迷地阅读各种月刊漫画杂志。

  在我是小学生的时代,以手冢治虫为首的漫画家陆续登场,提供各种故事性丰富的长篇漫画。我之认识故事的趣味性,乃是透过这一类的漫画而来的。

  拜漫画所赐,我也学到了汉字。只是那是我在学习之前学到的缘故,我的汉字笔顺,迄今还是乱七八糟的自我流派。

  我开始模仿和画自己的漫画,跟念小学差不多同一时期。四年级时,我为自己所作的故事而沾沾自喜。由于不需要给别人看,我把麻烦的对白全部省略掉,用一支铅笔在白纸上乱涂乱画,多的时候一天涂满一两本白簿子。

  我的兴趣从漫画,扩展到铅字的画是什么契机,已经记不清楚了。

  不过,在中野区的家后巷恰好有一间图画出租店,则是理由之一。

  一天五元,总之很便宜的代价,就能读到各种小说。不过出租生意似乎不太好做之故,几年间换过好几种生意的样子。

  在这里租来读过的书籍中,印象最深刻的是其中几本江户川乱步全集。在那之前,只知道《少年侦探团)和《怪人二十面相》,以为乱步只有这些著作,然而读到他的《阴兽》、《帕诺拉马岛奇谈》,其中充满幻想、怪异、色情的异样气氛,给小学生的我留下强烈的印象。

  小说具有如此一面的世界。有生以来,我第一次模糊地碰到文学”有毒”的部分。

  但我不能在学校里看江户川乱步的书。怎么说,我是“模范生”嘛。

  因此在读书时间,我选读了外国文学。其他同学读的是《小公子》、《法兰达斯之犬》之类,我对这些瞧不起眼,读的是司汤达的《红与黑》,而且洋洋得意。

  当然不可能看懂内容。总之,我开始接触文学,一半——不,八成是“虚荣心”作祟,这是老实话。

  不过,撇开动机不谈,当我把这些书从头读到尾之后逐渐对小说世界产生了憧憬。

  看书最要紧的毕竟是“习惯”。习惯以后,无论怎样的长篇都不觉得辛苦,一旦暂时放下时,再用眼睛追随铅字就痛苦了。

  万事起头都不难,难在于持续下去。

  如此这般,我就升上了桐朋中学,如前所述,我之所以不去看榜,是因我以为肯定落榜的关系。

  这也是我搞不清楚的事情之一。总之,入学试只考数学和国语,原本数理方面不好的我,入学试的数学问题几乎全都不懂。

  另一名一同投考的同班同学,很有自信地表示大致上都懂,而我连话也说不出,心情凄惨。可是放榜时,我合格,他落榜了。

  迄今我常怀疑是不是有什么搞错的地方。现在写了出来,说不定被桐朋取消毕业资格,还是不提的好。

  总之,此后的六年间,我从当时连商店街也不多一条的国立市(如今是高级住宅区),每天搭电车去上学。

  电车往返一小时,过了六年。这一小时提供我不少阅读时间。

  倘若我没进桐朋,而是念附近的区立中学的话,包括另外花精神投考高中的时间在内,我的阅读量恐怕少掉许多吧!

  初中一年级,我从这一年起,开始正式接触“书”。

  3、邂逅

  桐朋中学有所谓的“图书时间”,在图书馆读自己喜欢的书,写感想文。而我稍微乖僻,当大家在看图书馆的书期间,独有我一个人在看家里带来的书。第一本是河出书房出版的《绿版世界文学全集》之中的赫塞第一卷。

  所谓的“绿版”,如今在书店也能看到。沉着的绿色钉装、文字和大小非常易读,收集了不少作品。整整齐齐地装在盒子里,当时卖三百九十元一卷,现在想起来,便宜得难以置信,那时我每个月的零用钱是五百元,可说是贵重书籍了。

  这一份书收录了赫塞的“乡愁”、“车轮下”和“知与爱”三篇小说,译者是高桥健二先生。

  德国特有的林中散步、休假中的徒步旅行、小河嬉水,只要踏出外面一步,就有大自然在等候的青春,对于每天只顾搭电车上学的人而言,实在羡慕得无以复加。

  读过“乡愁”而写的感想文,获得老师赞赏,有时觉得十分光彩,更加勤恳看书了。嘿,相当纯情吧!

  “车轮下”的主人翁被考试所逼,在自己的能力界限和大人们的虚荣之间挤垮而死去,令我深深感动而引起共鸣。我能体验那种心境,则是好几年以后的事。

  我最喜欢的是“知与爱”,不知重复读了多少遍。代表“知”的修道士纳齐斯,以及选出修道院,出去流浪的“爱”的雕刻家哥德蒙之间的友情,这是赫塞少有的浪漫趣味作品,理所当然的,我对生活在艺术道上,受到女性爱戴的哥德蒙有共鸣感,而且向往。

  其后,我沉迷在赫塞的作品中,《德米安》、《库奴鲁布》、《西达尔他》、《美丽的青春》……

  除了最后的长篇小说《玻璃珠演戏》之外,赫塞的作品我都看了。我没看《玻璃珠演戏》,纯粹为了经济理由,因为那时没出文库本。

  初中时代还读过其他什么书呢?我尝试想过。对于几时看什么书,或者先看那一本书,我的印象十分模糊,无法作出肯定。

  总之,有什么就读什么则是实情。不过,几乎可以肯定全是外国文学——而且大部分是德国或法国的作品。

  老实说,我对日本文学几乎毫无认识。我连夏目漱石的书也很少看。为什么?

  因为大家环知道夏目漱石或森鸥,令我觉得没趣外,也肯定是出于多多少少的虚荣心,从那时起,小说等于是我“逃避现实”的场所。

  数理不好的倾向,随着我从初中升上高中而有改善,然而愈来愈走极端。国语考全级最高分的同时,物理考零分,令人难以置信的成绩。当然上学也不太开心了,有只是为了见见朋友而上学的感觉。

  由于小说是我逃离现实世界的避难所,对于描写身边到处可能发生的故事的小说,自然不想看了。更进一步说,我对日本人的名字出现的小说也起反感。

  不管是何等悲剧的作品,只要是外国小说,跟自己完全无关的故事,我才会看下去。

  尽管如此,我对莫泊桑之类的自然主义作家,却是敬而远之,关于这点,德国文学拥有某种精神主义的思想,悲惨或贫穷不至于太逼真,我反而可以接受。

  到了初中三年级时,我有一次决定性的邂逅——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的冒险》。

  这本新潮文库出版的书,其实不是我买的。不知何故,家兄买回来也没看,随随便便摆在一边,而我顺手拈来而已。

  当然我知道福尔摩斯的名字,但在少年读物鲁潘全集的“奇严城”中,福尔摩斯被鲁潘干掉了,他的配角角色并不特出。

  迄今我对福尔摩斯没有被收录在适合少年看的插图文摘版而感谢。如果我很早就知道“花斑之绳”、“红毛联盟”的故事的话,我肯定无法品尝第一次读文库本时的兴奋和趣味滋昧。

  让我坦白地说,文摘小说不是小说。附上“适合儿童”的宣传文字,摘录名著大纲之类的书,其实全是“儿童不宜”的。

  我觉得,必须让儿童去读一些为那个年龄的儿童而写的原文小说。无论何等粗拙的文摘,读了大致上可以知道故事大意,但是当他去读原文时,将会何等扫兴啊!

  即使是经典作品,优秀的就是有趣的。有趣包括各种意思,其中最重要的肯定是“情节有趣”。

  为了让孩子喜欢书,而把《少年少女片世界名著全集》交给孩子的父母,其实是在拼命让孩子讨厌书。

  离题了。对,另外想起一件事,即是曾经出版过的成人版《世界文学文摘版》。罗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多夫》编写为新书版一册的大小,发行人的话是:“音乐可以抽出一部分来听,小说也一样。”写得完全估计错误,令我相当气愤。

  幸好——而且理所当然的是,这个版本完全不获好评,很快消失无踪。

  回到福尔摩斯的话题上。

  《冒险》一书使我成为福尔摩斯的“俘虏”,以后接二连三地读福尔摩斯的文库本当然也不太多,不过看得太快,零用钱不够,有时甚至勉强朋友买下来,由我先睹为快的过分行为也有过。

  福尔摩斯的小说中,就如世人所评述的一样,最有趣的长篇毕竟是《巴斯卡威家之犬》,短篇是《冒险》。而我因此认识英国正统悬疑小说世界的魅力,并没夸大。

  必读的作品不缺。克丽斯蒂、狄森卡、埃勒里奎恩、切斯特顿……

  埃勒里奎恩是美国作家,他的小说具有作为知性游戏的悬疑乐趣,类似《Y的悲剧》之类的份量更胜他的“国名系列”作品,其中的欧陆气息更深深吸引我。

  从初三到高一期间,称作是疑经典之作的书大都看了,当时的文库本只有创元推理文库,其它早川袋型悬疑小说太贵,我买不起。不过,所谓的经典都大致上被我读过,也就算了。

  于是,我就这样亲自写起悬疑小说来,在初中三年级的时候。

  我属于不喜欢从事团体活动的人。初一那年,我加入地理学会(因我喜欢天文学),后来觉得半夜观测星星的事麻烦,退出了。初三时,我加入了排球学会,又嫌练球太麻烦,退出了。(为了什么而加入呢?)

  然而只有对悬疑小说热衷的时期,曾对几位伙伴说,让我们来组织“悬疑小说同好会”。我还立下目标,不仅是看小说,写小说也在活动范围内。

  可是,当我去找班主任,要求这个同好会获得公认时,老师说:“不是有了文艺会吗?”一句话就被推翻了。

  若是那样,私下开始也无妨,结果,不仅没人陪我一起看小说,更加没人陪我一同写。这个同好会很快就拉倒了。

  其中只有我一个继续不停地写。可是,包括我本身在内,谁也想不到将来它会成为我的份内工作。

  假如我迟一年才邂逅福尔摩斯的话,到底我会不会从事小说创作?我不敢说,不过可能性大概是一半一半。

  从小学生时代不停地画漫画,到了初三时,终究觉得厌倦起来。原本笨手笨脚的我,从未立志当漫画家而正式拜师学画,只是用一支铅笔去画一些孩子气的漫画,自然会有厌倦的时候。

  不过,当时读了赫塞或汤玛斯曼等人的文学作品后,并没有激起我“模仿”的意念。

  有什么事可以写的呢?当我涌起那种心情时,“福尔摩斯的冒险”正式“闯入”我的生活中。

  4、反抗

  不必经过考试(其实回答了大致上相同的问题),我从初中部升上高中部,但是桐朋并没有大学。

  对对对,在这里必须事先澄清一件事。我上的是桐朋学园的普通部,跟出了无数类似小泽征尔之类的杰出音乐家的音乐系完全不同。因我莫名地喜欢古典音乐,所以带有人误解我是音乐系毕业的缘故,特此声明。

  我念的是普通男生部。女生都在完全不同的地点(音乐系在女生部),加上我不参加社团交流活动,所以初高中六年来,从未到过女生部一次。毕业很久之后,当我跟当时的同学提起我没去过女生部时,他们都吓呆了,说:

  “你真的上过桐朋吗?”

  话说进高中后,不能像初中时代那般优游自在了。总之,我生于“婴儿热”的颠峰期,乃是考试战争激烈的学年。

  而且,从我们那年开始改变课程,我们是所谓的实验个案,必须面对考试制度,从高中起依成绩分班,数学或英语等主要科目成绩优良者在A组,不好的在E组,中间分成B、C、D组。

  我在高三以前一直在“中间组”,不上也不下,总之,每学期分班一次,考试成绩分数好的,就上去上面的组,不好的就下去,相当严格。可是,不管老师们如何煽动学生的竞争心,对于初中三年来悠闲度日的我来说,完全不见效果,依然保持从容不迫的气度。

  倘若不这样做,我一定受不了。

  那种生活,总算挣扎着度过了。舒尔兹的《史诺比与查理布朗》漫画中,有个好胜的女孩露丝,以及时常抱着毛毯吮手指的弟弟雷纳斯两姊弟。当露丝把雷纳斯送去学校,说了“慢走,路上小心”之后,一定追上去喊:“好好活下去哦!”我对这种感觉很了解。

  成为作家后,我去过桐朋母校两次,不仅是班主任,就连教现代国语的老师也想不起我是谁(国语是我极少成绩好的科目之一)。看来我是个令人印象模糊的人。

  那么,说我是个认真的学生吗?确实,在不惹是生非的观点上也许算是认真,但我内心却有强烈的反感。

  那样子加速了我对小说,以及从那时起对电影热衷的感情。每当老师提一句“考试”时,我就一步一步地远离用功读书了。

  托福,我的成绩惨不忍睹。我让自己沉迷在小说世界,好忘记那种凄惨的回忆,周而复始。

  我很了解赫塞的《车轮下》主人翁的心境。拉克提尔的《叛逆子》小说中,说的是一名被学校驱逐的犹太少年,跟一个唯一和犹太少年联系友情的少年的故事。我根本不了解犹太人问题,却对这部小说留下奇妙的印象,多半是因为恰好是我那段时期的心情之故。

  我躲不开就在眼前的“学校”,我也不能逃避“考试”。

  如此一来,我只剩下看小说和写小说的方法来保护自己。那段时期我没有稿纸,我只能在线条很细的报告纸上,用小小的字体密密麻麻地横写我的小说,跟现在“通风良好”的字体比起来,简直判若两人。

  我之所以用报告纸写稿,是因稿纸只能写四百个字,又要花钱买的理由。而且报告纸的面积较小,我可以藏在大本笔记簿下面。

  回家后,我先摊开数学笔记和问题集,报告纸摆在其上写小说。有人想进房间时,迅速把报告纸藏在笔记簿底下,假装在用功。

  当母亲拿点心进来时,我觉得抱歉而心痛。也许母亲觉得不可思议,我那么用功记忆,干嘛成绩不会变好?

  那时期写的已经不是悬疑小说了。我曾模仿福尔摩斯写了两三篇,以及一两篇写到一半就放弃了。

  我领悟到自己不会写悬疑小说,(怎么现在写起这种东西来,奇怪。)所以转向普通的小说。总之,我想写悬疑小说,对于风景、登场人物的心理描写也很感兴趣,然而故事一直没办法进展。

  因着没有读者和编辑,我觉得不必勉强自己去写悬疑小说,于是转变方向,改写以中世纪欧洲为舞台的骑士小说。不妨说,那是一个可以使我远离一切包围我的状况的遥远世界。

  所谓的骑士小说,并不是冒险浪漫故事。

  被逼政治性结婚的年轻王子和他年长的妻子,加上对王子忠心的骑士之间的三角关系,相当严肃的故事。实际上,我没有任何资料,也没素材,光是凭想象来描写城堡,或者分析复杂的恋爱心态。若是用稿纸誊写的话,将是一千五百张稿纸的大长篇,现在想起来也自觉了不起。

  至于内容方面,不到一半就写不下去了。那是高一到高二的事。

  我写这篇小说的契机,乃是那时期热衷兹维克的《玛丽·安特华纳》。

  若果说造成我写小说的契机是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的冒险》的话,使我下决心一辈子写下去的就是兹维克了。

  生于奥地利,在维也纳的优雅文化中长大的兹维克,跟赫塞的朴素、老成风格完全迥异,他有纤细的神经和洗练的风趣。

  兹维克出生在富裕之家,在艺术气氛里成长,十六岁出版处女诗集而被誉为天才。二十六岁时,在维也纳最具传统的布鲁克剧院上演他自己创作的戏剧。他是艺术家,又是在最幸福的环境下培养出来的样版。

  用没有一件事如愿以偿的自己相比,我是何等羡慕兹维克这位作家,想必大家可以了解吧!然后,当我读了他的自传《昨日世界》,知道年轻时代的兹维克几乎不承认运动的价值,到了十八岁还不会游泳时,我的确很高兴。我是十七岁那年学会游泳的。

  然后,他在自传中的一句话:“不注重肌肉锻炼的人,其后还是可以恢复过来——只有趁年轻时学习敞开心思的人,其后才能将全世界捕捉在自己里面。”我把它摘录在手册里,告诉自己就是这样。

  当然我对兹维克热衷,不是因着羡慕他的境遇,而是他的小说真的有趣。

  向浮洛依德学习过的兹维克,每一篇短篇小说都运用有魄力的笔锋,把人间的热情一刹那捉住。

  《牧人的二十四小时》、《薄暮》、《燃烧的秘密》等等,我对他的华丽文采,以及出色的写作技巧,不知沉醉多少次。

  最有决定性的一本书,则是兹维克唯一的长篇小说《焦躁的心了》。说是长篇,若是跟托尔斯泰或罗曼罗兰比起来,那就不算长了,而我还是一口气看完了。

  一名青年将领和脚部不妥的少女之间的故事,却因把同情和爱情搞错而发生悲剧的故事。读过以后,令我觉得原来杰出的文学也有有趣的一面。

  在那之前,我一直以为文学价值高的作品,都是艰深难懂又不太有趣的。可是,这本书如此有趣,而且拥有杰出的文学价值,使我受到不少冲击。

  不如写小说吧!到这时候,仿佛觉得还留下的一点迟疑完全消除了。

  不过,慎重起见,让我补添一句话,由于兹维克是犹太人,其后在欧洲被纳粹的爪牙追杀,第二次大战中,他在亡命地点巴西自杀身亡。过度重视精神和艺术的兹维克,始终无法忍受苛酷的现实。

  5、读者

  现在,我还不时收到读者来信说“我也想做作家”。其中有人说“请告诉我,怎样才能成为作家”。虽然问得简单,但我非常头痛。

  实际上,应征小说新人奖有增加的倾向,通常收集的是四五百张稿纸,“志愿当作家”的人数的确不少。

  不过,看了“想做作家”的信,令我在意的是有憧憬“当作家的职业”的倾向。当然,如果决心“当了作家,每天可以睡到中午”,而且真的做了作家的话,那倒无所谓。但是如果不是“喜欢写小说”的话,我想不能持久。

  活着时怀才不显,一生寂寞的作家比比皆是。纵使不被承认还是写下去,那才真是作家吧!是否受到世人接纳,有时要看运气,也许说得太过了些,不过需要“实力加运气”,则是千真万确的事。

  过去我在接受访问时答过无数次,我从未想过要做作家。即使我决心一辈子写小说,也是同时在做别的工作之外写的。

  因我自己写的东西没有让别人看过,我没想过我的书会“畅销”。我因此而觉得心满意足。

  我所向往的工作是电影导演。自从初三时看过“沙漠枭雄”,打开我对电影的眼界以后,我开始以英国电影、法国电影为中心,定时上“名画座”看电影去。

  那里上映的不是美国片,而我偏向于欧洲电影,毕竟是小说喜好的延长。直到如今,我还是以看欧洲电影为主,对“星球大战”、“第三类接触”之类的不感兴趣。

  不过,所谓的电影和小说不同,不能单单用笔和纸完成。假如我家是有钱人,也许可以用八厘米摄影机或其他的器材自己制作,可是对天天被考试逼迫的我,那是天方夜谭了。

  结果,我只是一天一天不停地写一些不让任何人看的小说,过的是说不出的暗淡生活。

  上次写的是一千五百张稿纸的中世纪浪漫小说,未完成而中止后,这回开始写现代小说,依然是脱离现实的故事——以巴黎的上流社会为舞台的爱情小说。

  我写这部小说的契机,多半是歌丽特的《雪莉》或《蓝麦》,以及前面提过的兹维克的短篇小说吧!恐怕也加入了多少法国电影的气氛。

  法国女作家歌丽特,是我很喜欢的作家之一。

  特别是她描写一对青梅竹马的少年少女,透过一位美貌的太太,变成男人与女人的微妙思春期代表作《蓝麦》,改编成电影,现在还能在录影带看到。

  另外我很喜欢的是“雌猫”。一对新婚夫妇和丈夫疼爱的一只雌猫,发生奇妙的三角关系,妻子开始嫉妒雌猫。最终妻子“争夺”失败,离家出走了。雌猫在围墙上目送女主的最后一幕,予人不寒而栗的印象。这都是描述猫的众多小说中,出类拔瘁的杰作之一。不管是《蓝麦》还是《恋爱手》,拍成电影后,含有叙情味的原作却变得冷冰冰的,看起来硬绷绷的感觉。

  而我的创作方面,不妨说是无拘无束的浪漫主义了。巴黎社交界人所共知的俊男和年长他的爱人,以及好几名纯情少女之间交织而成的恋爱故事。

  为免被误解,我得补充说明,那时我在现实中的恋爱经验是零。念的是男校,也没参加社团活动,回家路上经过的只是书店,这种生活怎么可能有机会让爱情萌芽?

  也许你不相信,却是事实——中学六年,我没有跟女孩交谈过,只有两次是有人问路,而我告诉她而已。

  没有经验也能写爱情小说吗?摇头的人一定缺乏想象力。我看小说,在书中不知恋爱了多少次。后来真的谈恋爱时,的确大感震惊。

  因为就如“小说一样”,连失恋的痛苦也是与我凭想象所写的相同。

  小说世界竟然成为“现实”的替身,而我从中培养了克服失恋痛苦的能力。

  从高二起,我埋首于大恋爱长篇小说。托福,我有了唯一的“读者”。

  那位朋友因何种契机而读我的小说,现在想不起来了。总之,他是我现时的密友中最久的一个,从小学开始交往的人。

  “有趣有趣!继续写下去吧!”

  有人称赞自己所写的东西,若是作文还不怎样。然而小说,当然是第一次。

  我带着不安的心情写的小说,一想到起码有一个人在期待着时,就使我拿笔(当时是用铅笔)鼓起勇气写下去。

  自此以后,多的时候每月一章的速度,我写了五十张稿纸左右的稿量,继续给那位朋友过目。这本小说恐怕也超过一千张稿纸吧!跟上次的中世纪浪漫小说相比,故事比较正经,前后也符合。上次的作品,有过太阳从相同的方位升起和下沉的事!

  故事情节差不多决定了,结果到了三分之二的阶段左右。又是未完而终。为何中止不写,我已记不清楚了,也许是到了初中三年级,考试逼近,不得不好好用功的焦虑感使然吧!

  我并没有好好用功,但也没有胆量我行我素,则是老实话。

  无论如何,这“唯一的读者”在推动我那可能中断了的创作的手,却是肯定的。对于他没有忠告我“现在好好应付考试,等进了大学才做你喜欢的事”,迄今铭心感谢。

  6、一册书

  让我介绍一下最近我爱看的几本书。

  最令我百看不厌的一本,而且非常肯定的,就是汤玛斯曼的《克雷格》。

  总之,我读破了三本左右,又再买过,称得上是不平凡的一本书。

  汤玛斯曼二十多岁时写的自传式作品,什么地方如此吸引我?单纯地说的话,因为书里面有我。

  “这就是我所感受的。”

  那是感动的本质吧!第一次教会我感动的,乃是《克雷格》。

  这个短篇小说由四部分组成。少年时代作风奇特的主人翁克雷格(汤马斯曼本身),无法融进周围环境,却对一名金发美少年汉斯.汉湛产生苦恼的爱慕,以及他和金发少女恩格的初恋故事.

  时间飞逝,已经公认是年轻作家的克雷格,造访女画家朋友,她告诉他“你是迷途的俗人”,随后克雷格踏上旅程,邂逅了一对,跟他曾经爱慕过的汉斯和恩格相似的少年少女的故事。

  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初三的时候,当时只看得懂第一部分,因我本身有莫名的孤立感,同时对班上的带头同学产生近乎爱慕的感情之故。

  主人翁克雷格所想的一词一句.直接说出我的心声,当我读着时,产生全身颤抖似的冲击,乃是以前看过的书所从未感受到的。

  初恋后重读一遍时,觉得看克雷格初恋的部分,简直就是在看我自己。

  然后——我和克雷格一样成为作家。不过,克雷格清楚地自觉自己是“偏离正道”的艺术家,跟他相比之下,我是极其庸俗,到了交税时才深深领会到自己是个作家的人……其中有天渊之别。

  不过,这本书就在眼前的书架上,则是事实。这本文库本小说,恐怕还会更新为第四本、第五本下去。

  我读这本书的契机是因《汤玛斯曼短篇集》。他的《魔山》,我花一天半时间读完,那是高中毕业后不知何去何从的时候。

  汤玛斯曼在二十五岁那年完成的《布登布洛家族》是很久以后才读的,这本大概是他的小说中最易读的一本大作吧!

  他年轻时代的作品深深弥漫着“对死亡的憧憬”,最后终于克服过来。那种坚强是汤玛斯曼和兹维克文学作品的不同之处。但是学生时代的我,专一的被汤玛斯曼的阴沉面吸引住。

  对对对。我的小说中经常出现“……”和“——”,那是模仿汤玛斯曼的文体,不知不觉养成的习惯。当然我模仿不到他的小说内容。

  舒特姆一度是日本人非常喜欢的作家。

  他的小说《湖》、《三色堇》、《迟开的玫瑰》等短篇,充满叙情和宁静之美,虽然没有重大的事件和惊人的恋情,却予人难以忘怀的印象。

  跟他相对的是森科维兹,当我又废寝忘食地读了他的《科瓦提斯》以后。禁不住心情激动地喊:

  “怎么有如此有趣的小说?”

  古代罗马帝国,在暴君尼禄皇帝的统治下,以年轻的罗马军战士和基督教美女的恋情为轴,陆续出现罗马大火、基督教徒的逼害、尼禄的死等等,戏剧性的高潮,令人产生仿佛在看七十厘米七彩光谱电影的错觉。特别是主人翁在焚烧中的罗马城四处寻找恋人的场面,对少女忠心耿耿的巨汉,在大竞技场和大野牛搏斗的高潮,具有令人边读边沁汗的魄力。这篇易读的作品,获得一九O五年度诺贝尔文学奖。

  我很少看英美文学作品。对于著名的《咆哮山庄》或《简爱》,读了也不怎么感动。

  不过,享利·占姆斯的《碧炉冤孽》倒很有趣。出现幽灵的怪谈,可说是心理上的怪谈,跟最近给予生理性恐怖的恐怖小说完全不同,十分独特的恐怖。

  提起独特,英国的嘉涅特在《变狐狸的太太》、《进动物园的男人》中,写了奇异的故事。《变狐狸的太太》是短篇,如题目一样,是说突然有一天,太太变成狐狸,丈夫还是继续爱着她,也许在今天被视为科幻小说也说不定。《进动物园的男人》,是说个人觉得“动物园里没有代表动物的人,是不可理喻的事”,因而走进牢笼中生活。

  我也经常使用奇妙的假设,然而嘉涅特的小说独特于故事的开展,而且自然,充满某种童话故事的温馨感。

  介绍起来没完没了,就到这里为止好了。

  对对对,不能忘记悬疑小说。

  不过,这是个人喜好问题,我不能说只要看了这个或那个就够。例如有人喜现埃勒里奎恩的小说,一不管怎么差作品也读个不停,因为是他的“拥戴者”之故。

  但若有人准备接触外国悬疑小说的话,我会推荐你先看克丽斯蒂。

  文章易懂,布局简洁,光凭对话就使人物性格清晰地浮现,手法新鲜。还有诸如波洛、玛波小姐等充满魅力的名侦探。我想这些人全是天生的说故事者。

  克丽斯蒂的作品特征,在质量好坏的差别很小。“谁也不在”是了不起的杰作之一。这是不会使人产生不快感的悬疑小说样本。

  克丽斯蒂的作品更有令人百看不厌的乐趣。登场人物的魅力和单纯的描写,足以挑起读者的想象力。

  从克丽斯蒂入门后,随兴趣而行吧,狄克森卡、埃勒里奎恩都可以。当你成为悬疑小说迷以后,你便会到达什么都想看,不看不行的境界。

  到了那个地步时,我的书就有卖不出去的危险啦!

  7、历史

  我现在相当喜欢读书。——可能你会说。怎么?前面不是说你不喜欢上学吗?

  为自己的兴趣而读,当然不同。

  譬如历史。尤其喜欢听到或读西洋史的故事。像欧洲样,掺杂了各种民族和国家,国界一年到头改写,历史本就是一部戏剧了。

  什么王朝从那一年到那一年,背起来就很麻烦。我的历史考试分数虽不太好。但我很喜欢上世界史的课。

  理由之一是不像上数学或英文课那样,害怕随时点中自己回答问题。只要听课就行了,何等轻松。迄今我还时常收看电视台的“市民大学讲座”。是因为绝对不怕被点秋香的关系。

  不过,我受西洋史吸引的契机,毕竟是因课程有趣的缘故。不同数学或化学,内容光是条理分明,无法传达历史的生动趣味。

  我念桐朋初一的年轻班主任老师,一直教我世界史到高中,我最喜欢上他的课。

  大概是我唯一由衷期待的课吧!

  这位老师的课并没有好好整理过,也许也不擅长背诵吧!

  不过,所谓历史,本来就不能范清楚楚地作出区分或整理。光是学懂表面的事件,无法掌握庞大的历史洪流。

  关于这点,这位老师的课十分有动力感。我并没有夸张。他有一种热情,千方百计地把历史的“动向”传达给学生们。

  不过,学生们是否有接受的热情,则有多少疑问……

  总之,带着热情的授课捉住了我的心。托这位老师的福,我之对历史感兴趣,毕竟是受到老师的影响不小。

  到了高三,没有现代史的课时,日本史老师分派讲义了事。而这位世界史老师,总是在周六下午,在三、四小时补习课的时间内,一直教到结束为止。

  到了高三,通常学生们都趁机逃课提早回家,补习时间不一定非出席不可,可是周六几乎全体出席,证明那是令人难以忘怀的授课之一。

  我写这种事。可能会被数学老师骂。其实出来社会做事的人,除非从事专门工作,不然在日常生活上即使不懂微积分,也没什么为难之处。

  可是,不管任何职业都需要写作能力和表达力。即使是没有就职的家庭主妇,若是有能力写一封表达意念的信,相信她的生活范围也会大大不同。

  不管哪个社会,即使是在电子最尖端研究所做事的人,还是有老调的人事关系、喜怒哀乐的日子。了解别人的话,表达自己的想法——不是需要运用到我们学生时代所学到的东西么?

  另外一件事是,当我见到年轻的读者诸君时,我请求他们做的一件事是:“好好读一读历史。”

  如果不知道昨天的事,你就不可能了解今天世界在发生的事。为了了解昨天,你需要知道更早一天发生的事……

  大致上来说,今天社会发生的事,乃是几百年,有时是几千年的历史的“延续”。就如只看中间一段的连载小说,毫无情趣可言一样,为了好好看清现在的世事,必须追溯很久以前的历史。

  从小说、漫画或电影进入也可以。请务必将称作“历史”的壮大娱乐,加入学生时代的读书项目之一。

  8、个人主义

  在某种意义上,我是非常顽固的人——虽然自己说自己有点奇怪。

  譬如在上班族时代,我以不擅交际有名。因我认为除了上班时间以外,其他时间是属于我自己的。

  当然,我也不是“来者皆拒”,但如星期日的郊游、棒球大会之类,我通常不肯积极参加。

  时常有人忠告我:“在这间公司一天,还是跟从的好……”

  可是,我依然顽固地坚持自己的做法。现在做了作家还无所谓,偶尔我也会想,假如我一直继续上班的话,不知会变得怎样?

  一定有人评说我是“怪人”,过了中年就是“窗边族”了……

  我不是认为不要消遣娱乐,理由只是单纯的“我很忙,没有时间”。

  想看的书、想看的电影、想写的故事,太多太多了,要我牺牲这些去参加棒球比赛,实在不愿意。

  况且,所谓的公司,并非真心交往的场所,许多不同年龄的男女在一起工作,就成理所当然了。

  与其花时间在表面上的“亲睦”,不如尊重彼此的兴趣或想法,心情愉快地做事,岂不是更好?当我听见,提出星期六休息要求的工会委员长说:“即使星期六可以休息,也没什么好做的”时,觉得真是泄气。

  公司是一切,回家只是看电视棒球节目、睡觉罢了,从学生时代起我就想,我不愿意做那种大人。大概在我心底有着一种想法,我愿花一生去“写小说”,工作只不过是赚取生活费,为了写小说而已。

  也许我应该对那些,跟我这个想法怪异的社员交往的上司和同僚,说声谢谢才是。

  回到“个人主义”的话题好了。

  现在看到高中生穿着校服,在咖啡室若无其事地吸烟的样子,觉得时代变啦。

  我的学生时代,偷偷吸烟的学生也有,不过,毕竟还是“偷偷”的,老师来了慌忙开窗,或者把烟藏在坐垫下面。老师也是笑嘻嘻的,并没有一个一个捉来骂。

  对于香烟这种玩意,我有衔过,没有吸过。我之所以衔住烟,是为了帮别人表演魔术,让对方点烟而已。(后来香烟被调换,我没有被火烧伤。)

  我常想,那种东西对身体不好,根本不是好事,干嘛每个人都吸烟呢?有些人说像大人,而“像大人”本身就是小孩子的证据,不可能吸了烟就变成大人吧!

  我那个时代,也不是没有人为非作歹,就像现在也有人遭受停学或退学处分。

  不过,无论怎么看都好,反抗考试体制之类的事没什么好神气的。感觉上,只不过是在父母注意不到的地方,胡混玩乐而已。

  若要反抗大人,首先必须爱惜自己。由于禁止学生吸烟或喝酒,而明知故犯,并不算对大人反抗。

  学生始终不能自己赚取生活费,不是大人。

  现在大多数的大人们,年轻时都偷偷吸过烟,一进大学就开始喝酒。

  所以,只要决心不做那种大人就是了,那才是真正的反抗,不是吗?

  最近有新闻说,有老年人因着暴走族(飞车党)的噪音吵得睡不着,痛苦得自杀的消息,没有任何事件更能使我心情沉重了。这种咒死老人的社会是什么社会?

  看见暴走族的年轻人,真觉不可思议。几年青春,一转眼就过去了,没有人可以永远年轻。总有一天,谁都会变成大人,然后老去。

  我不否认每个人有权利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因为我也曾经偷偷躲起来写小说,不过,那是别人也认同的权利,而且获得批准。

  上班的人工作了一星期,精疲力竭,总是希望周末可以好好睡一觉,用噪音妨碍别人的睡眠,不在“做自己喜欢做的事”的权利范围内。应该尊重别人“好好睡一觉”的权利,才能因此拥有飞电单车的权利。

  好像也有说暴走族是“反抗社会的年轻人的精力发泄”,也有人同意。老实说,那只不过是牵强附会而已。

  如果暴走族真是反社会的话,政府绝不会那样子放任不管的吧!若是右派的示威,将会有比示威队多几倍的警察动员。假如警方在意的话,暴走族肯定一下子消失无踪。

  因为暴走族不是反社会的,这才置之不理。与其搞得不好,唤醒社会意识,真的成为反体制组织,倒不如让他们飞电单车来得“安全”。

  看到年轻人飞电单车,还说“制造电单车的是大人”、“没做过的事不要抱怨”之类的话时,我为他们觉得遗憾。

  从十七、八岁,到二十二、三岁的五、六年时间,决定一个人的视野。一个人能看透多少世情,作出决定的就在学生时代。

  9、远离铅字

  这是常有所闻的词语。

  对我这样的作家来说,那是不可能放下的事。因为需要生活嘛!

  不过,其中也有媒体增加的因素。例如,电视进入我的家,是我念小学六年级的事。在那之前,我的游戏道具只有漫画和画而已。

  在我开始看电视之前,我看过无数的漫画,知道故事的趣味性。所以,起初我对电视也觉得稀奇,不久,一天顶多只看三十分钟到一个钟头罢了。(当时放映很多三十分钟的美国节目)。

  因为没有任何一套电视剧,可以跟手冢治虫先生的漫画框框匹敌。

  现在映像可用录影机库存起来,连音乐也流行映像化,于是人们不再转向铅字,不是没道理。

  映像自有映像的乐趣,优秀的东西自然应该吸收。可是,铅字也有其他媒体所没有的“长处”,那就是可以尽情发挥想象力。

  怎样的美人,要在脑中制造很简单,但在实际里成为映像的话。就有个人喜好的问题,也会有所不满意。不想看自己喜欢的小说电影化的心情,我很了解。

  写信给我的年轻朋友中,分为两派。一派希望我的小说陆续电影化,一派表示拍成电影会不看。

  我本来是电影狂,两种心情都很了解。作为原著者,能够放心地断言“这部没问题”的映像化作品,可说很难得见。

  另一方面,提起“远离铅字”的事,老实说,我也因自己有远离铅字的倾向而苦恼。当然,自己所写的东西变成铅字是另一回事,但我的读书量却是极端减少了。

  理由之一,显然是没有时间。即使把我想看的书买了回来,通常让它在书桌上躺半年以上。太忙是一种奢侈的牢骚,但我知道必须设法腾出一点读书的时间才是……

  前些时候,久违地花了一天时间看完三本书,说不出的“快感”!令我觉得毕竟书是好东西。

  然而我感觉到自己的读书能力衰退了。三十多岁的人也许不应该说这种话,学生时代读了一半的普鲁斯特的《丧夫》(文库本有十三册!),后来绝了版。结果我把精装本全卷买回来三年了,现在一直还没读完。

  没有时间也是问题,高中时代,无论怎样的巨著都敢交手,如今光是看到书的厚度,或者全数几卷时,禁不住裹足不前了。

  读书能力最好的是学生时代,那段时期用电视和漫画打发过去的话,诚然可惜。还有一件针对出版社的要求,外国文学的翻译本,有逐渐从书单上消失的现况,希望出版社诸君做点什么才好。

  想看却买不到,还被人说“远离铅字”,年轻的一代也会不服气吧!

  纸张快用完了——不,其实是没东西好写了。

  听说哲学家尼采,在八岁或九岁时写第一部自传,而我光是埋首这么几张稿纸就煞费心机,不由再次感叹,自己度过的是何等无趣的青春。

  纵然是“灰色的青春”,年过三十回首一看时,依然看见多处涂上了色彩。只要忘掉不愉快的事物,人类远是可以活得很好。

  不过我的青春不是“灰色”,事实上是“黑和白”组成的——即是“黑”的铅字和“白”的稿纸,还有在电视上看到法国片的黑白画面,支撑着现在的我,我过的是没有恋爱或浪荡,十分单调的日子,我所失去的部分,全都用想象力来补偿了。

  所以,当我尝试写下这样的青春时代时,因着过于“空无一物”而暗自心惊。

  浪荡或恋爱在铅字之中,安全可靠,不必担心失恋,可能那是生性胆小的我,对人生采取的“安全对策”也说不定。

  不过,我的青春时代遇到无数的好朋友,在某种意义上,可说青春无悔了。没有任何利害关系而结交的友情,毕竟是学生时代的好处吧!

  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提线木偶陷阱》,里头出现好些今天还在交往中的友人名字。能够出第一本书,这样做是为了向那些扶持我的朋友表示谢意——上西、片山、远藤君,多谢你们。

  其中的片山君,在“三色猫系列”中继续让我使用,变得天下闻名,令我觉得对不起他。在此补充说明,当事人既非窝囊刑警,也没有女性恐惧症,而是非常优秀的银行家。

  呜呼,累死了。

  不是创作,写的是自己的事,乃是非常劳神的事。

  在我里面还有另一个我,当我想写一些比较神气的事情时,总是嘲笑着说:

  “那种事,你好意思说出来么?”

  所以,写起来十分不容易。

  不过,读了这篇文章,如果有年轻的读者肯动脑筋想一想,这个人和现在的自己有什么不同的话——不妨拿起来翻翻看。

  如果“买了我的书”以后还有多余的钱,不妨买回去慢慢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