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3月11日,约翰·科特、马克斯·于贝尔、卡米和朗加完全从前一天的疲劳中恢复了过来。他们做好准备打算迎接第二日行程的困难。
离开棉树时,他们围绕空地转了一圈。充斥在林间的无数只鸟儿鸣着颤音,拖着长音,和成一首震聋发聩的乐曲向他们致意。鸟儿的歌唱甚至能让帕蒂
【帕蒂:意大利女歌唱家(1843—1919),她在巴黎歌剧院演唱莫扎特·罗西尼、威尔第的歌剧时大获成功。——译者注】等意大利技艺精湛的歌唱家自吹弗如。
在上路之前,明智的做法是吃点早餐。早餐只有几块冷羚羊肉和卡米用葫芦从左边那条蜿蜒流淌的小溪中打来的溪水。
开始,他们一直向右走在有几道初升的阳光透进的树冠下。这个方向是经过仔细辨认才选定的。
显然,森林的这片地区常有强壮的4足动物出没,各个方向都有它们的足迹。事实的确如此,他们在上午发现了几只水牛,甚至还看见了两只站在远处的犀牛。由于这些家伙毫无攻击他们的意愿,因此他们4个人并没有必要浪费子弹去击退这些动物的进攻。
他们一行4人走了足足有12公里,直到将近中午时分才停歇下来。
约翰·科特打到了一对生活在森林中的大鸨,这种飞禽腹部的羽毛呈黑色,如煤玉一般。当地土著对这种鸟肉推崇备至。在这一天的午餐中,美国人约翰·科特和法国人马克斯·于贝尔对此也深有同感。
“我提议,”马克斯·于贝尔开口了,“咱们今后用烤飞禽代替烤羚羊……”
“这可再简单不过了,”卡米赶忙应道。
几个人将其中一只大鸨拔去羽毛、掏空内脏,然后将它穿在一根小棍上,在噼啪作响的烈焰上烤得香嫩可口,随后4个人狼吞虎咽地大嚼起来。
卡米和同伴们重新上路了,这时的道路要比前一天难走得多。
向西南方向前进的过程中,动物留下的足迹少多了。他们得在茂密的荆棘丛中和藤萝中开辟出道路。藤萝枝枝蔓蔓,盘绕成结,须用砍刀砍断方可。碰巧,他们又赶上了一场连续下了几个小时的大雨。然而,由于枝叶非常浓密,地面上仅仅落下了若干雨滴。不过,在一块空地处,卡米就能用他那个空葫芦接满雨水了。为此,大家都感到非常高兴。卡米曾经想在草丛中寻找一条小溪,但没能找到。草丛中鲜有动物出没,也少有可行走的道路。
“没有一点迹象表明这附近有一股水流,”当大家在晚间停下来休息时,约翰·科特宣布说。
于是,大家不得不做出这样一个结论:那条在小山丘附近流淌的水流肯定是沿着森林外围的边缘流走了。
然而,现在走的方向却是不容修改的,我们有充足的理由证明:沿这个方向,肯定能抵达乌班吉流域。
“虽然,”卡米观察后说道,“我们前天在宿营地看到的那股水流没有流经这里,但也许我们沿这个方向还有可能发现另外一条河流呢!”
3月11日到3月12日的这一夜可不是在一棵棉树根下度过的。这是一棵高大的“邦巴克斯”树,它那高达百余法尺的匀称树干耸立在铺有厚厚的植物地毯的地面上。
他们像前一夜那样轮流值夜。他们的睡眠最多也只会被几声水牛和犀牛的哞哞叫声所打扰。大家根本不用担心在这夜间的合唱声中会夹杂狮子的低吼声,因为这种可怕的野兽是不会出没于中非这片森林里的。它们生活在纬度更高的地区,其活动范围在刚果以北和苏丹以南这片濒于撒哈拉沙漠的地带。而这里厚厚的荆棘丛则不适宜这些唯我独尊、喜爱自由的百兽之王——专制之王而非君主立宪制度下的国王生活。它需要更广阔的空间和日照充足的平原,只有在这些地方,它们才能自由自在地驰骋。
这一夜,他们既没有听到水牛的哞哞叫声,也没有听到河马的呼噜声——这是很遗憾的。为什么呢?这里需要说明一下:如果能够碰到这种水陆两栖动物,那么,这将意味着水流就在附近不远处了。
第二天一早天还蒙蒙亮时,他们便出发了。马克斯·于贝尔放枪打死了一只个头像驴、确切地说是像斑马那么大的羚羊。斑马的个头介于驴和马之间。这是一只“奥里克斯”羚羊
【“奥里克斯”羚羊:属于撒哈拉特产的马尾羚——译者注】,它全身那红葡萄酒色的毛皮上规律地点缀着道道黑色斑纹,斑纹从颈部一直延伸至后臀部。这只羚羊腿部的毛色偏白,上面点缀着黑色斑点,黑色的尾巴还不时扫着地面。在它的颈下喉部也有一簇黑毛。这只漂亮的羚羊头上长着一对一米长的犄角,根部有30多个小环圈。这对犄角优雅地向外侧稍微弯曲,呈现出一种大自然中少见的对称性。
“奥里克斯”羚羊的这对犄角可以用作防御武器,使它们甚至能够抵御非洲北部或中部地区狮子的进攻。可是这一天,这头被猎手瞄准的羚羊却没能逃过向它打来的这漂亮的一枪。子弹穿过它的心脏,羚羊一下子便被击中了。
这样一来,他们几天都不愁没食物可吃了。卡米负责将肉撕成碎块。朗加要求和他一起干活,这项工作持续了一个小时。工作完成之后,他们继续开始新的旅程。
“哦!我的天哪!”约翰·科特说道,“我们在这里可以弄到最便宜的肉类,只要花上一颗子弹就行了……”
“当然条件是必须身手敏捷……”卡米补充说。
“尤其还要运气好,”马克斯·于贝尔又加了一句。他比他的同行们——一般的猎手要谦虚多了。
虽然一直到现在,卡米和他的同伴们都还只是为了打猎才开上几枪,可是在这一天,他们却不得不开枪自卫了。
在整整一公里距离之内,卡米都认为有必要开枪击退一群猴子的进攻。这群猴子忽左忽右不停地移动着,有的在树枝间窜跃,有的则在矮树丛中蹦跳、跨越,其灵活程度恐怕连最灵活的体操运动员看了都要嫉妒。
这里面有好几种大个头的4足动物。比如那3种不同颜色的狒狒,就连某些野兽见到它们都会惧怕3分。黄的像阿拉伯人,红的如美国远西地区的印第安人,黑的则像卡褐里人
【卡褐里人:17、18世纪的地理学家称非洲赤道以南的邦国人为卡褐里人】。还有在那里扮鬼脸的“高罗布”猴
【高罗布猴:非洲的一种猴子,手指很短,毛长且如丝般光滑,属于瘦猴的一种】,这些可是猴子中的真正纨绔子弟,它们是猿王目中体态最优雅的一类。“高罗布”猴不停地用爪子梳理、抚摸着它们这身白色的毛皮,怪不得它们因而得名“穿披肩的高罗布猴”呢。
这群猴子在中午时分聚集在一起用毕午餐之后,于下午2点钟便散开了。而此时马克斯·于贝尔、约翰·科特、卡米和朗加也踏上了一条一望无际的较为宽敞的道路。
虽说他们应该庆幸找到了一条非常好走的小路,可是,他们在这条路上碰到的动物就颇令人遗憾了。
他们走了没多远便听到两头犀牛长长的低吼声,此时还不到下午4点钟。卡米一点儿也没搞错,他要求同伴们停下来。“这些犀牛可是些难缠的家伙!……”他一边说着,一边举起了斜挎在肩上的卡宾枪。
“非常难缠,”马克斯·于贝尔说,“可是,它们只不过是些食草动物……”
“但却是危险的食草动物!”卡米补充说。
“我们现在该怎么办?……”约翰·科特问。
“我们试着在经过它们时不要被它们发现,”卡米建议道,“或者至少我们应该在这些坏家伙走过时藏起来……也许它们不会发现我们?……无论如何,我们还是要做好开枪的准备,因为一旦我们被发现时,它们会袭击我们的!”
几个人检查了他们的卡宾枪,看看子弹是否已经上膛待发。然后,4个人走出小道,藏入小路右边厚厚的荆棘丛中。5分钟之后,低吼声更大了,此时出现了两头巨大的、全身几乎没有毛的“凯特劳拉”种犀牛。它们大踏步地走着,高昂着头,臀部还有一条卷曲的尾巴。
这种动物身长近4米,竖着两只耳朵,四肢又弯又短,口鼻部有一只角,可以用于攻击。犀牛的下颌非常坚硬,甚至在它咀嚼长有硬刺的仙人掌时也丝毫不会有所损伤,就好像驴子咀嚼蓟、飞窜、起绒草等有刺茎的菊科植物那样轻松。
两头犀牛突然停了下来。卡米的同伴们知道自己被发现了。一头犀牛——这头巨型家伙的皮肤既粗糙又干燥——靠近了荆棘丛。
马克斯·于贝尔举枪瞄准了它。
“不要打它的臀部……而要打头部……”,卡米向他嚷道。“砰”!一声枪响。随之而来的是第2下、第3下。可是子弹很难穿透犀牛的厚皮,所有的子弹都没有命中。
枪的响声并没有吓退犀牛,相反它们此时却正准备穿过荆棘丛。
显然,荆棘丛并不能阻挡住这样的庞然大物。顷刻之间,一切就被它们破坏、摧毁、踏平了。刚刚从平原的象群脚下脱险的卡米和他的同伴们,此番面对大森林中的犀牛,他们是否在劫难逃?……不管是那种长着长鼻子的厚皮动物,还是眼前这两头长着角的厚皮动物,它们在凶猛程度上是不相上下的……而且,这里可没有当初可以挡住大象飞奔前进的那几棵大树了。如果卡米、约翰·科特、马克斯·于贝尔和朗加试图逃跑的话,那他们肯定会被犀牛追上的。况且,这里的藤萝也一定会阻挡他们奔跑,而犀牛却可以轻而易举地踏过。
然而,在这片矮林中却长着一棵巨大的猴面包树,如果能够爬到树顶,也许它还能充当避难的栖身之地。如果是这样,那么,他们又得像在长着罗望子树的小山丘上那样爬树了——尽管当时他们上树后的结局是悲惨的。那么,这回上树会不会有更多成功的可能呢?……
也许吧,因为这棵猴面包树不仅高大而且粗壮,它可以抵挡得住犀牛的进攻。
是的,这棵猴面包树一直到地面以上50法尺的高度才开始生长枝杈。可是,它那粗壮得像南瓜一样的树干上却没有一处突起,人的手和脚根本找不到一处可以支撑上攀的地方。
卡米明白,他们根本不可能爬到树杈上。马克斯·于贝尔和约翰·科特也明白这一点,他俩等着卡米拿主意。
这时,路旁那簇荆棘丛晃动了起来,一颗硕大的脑袋探了出来。
第4下卡宾枪响了起来。
约翰·科特并不比马克斯·于贝尔运气好。子弹打到了犀牛的肩部,但并没有深入进去。犀牛由于疼痛更加愤怒了,它发出了更为恐怖的吼声。然而,它却丝毫没有后退,反而凭着不可阻挡的猛劲冲向刑棘丛。此时,另一头犀牛则躲过了卡米放的一枪,也准备紧随其后进攻他们。
马克斯·于贝尔、约翰·科特和卡米都来不及重新将子弹上膛了。要想四散逃开,躲进树丛中为时已晚。自卫的本能使得他们3人还有朗加一起躲到了那棵底部周长不下6米的猴面包树后。
可是,如果当第一头犀牛来到树下时,第二头犀牛也同时赶到围住大树,那么,他们该如何躲避两头犀牛的围攻呢?……
“见鬼!……”马克斯·于贝尔叫道。
“上帝啊!”约翰·科特嚷道。
不错,如果上帝不助他们一臂之力的话,看来他们此番的确应该放弃逃生的希望了。
在犀牛的猛烈冲撞下,猴面包树从上到下一直到根部都晃动了起来,就好像要被连根拔起一样。
突然,那头盛怒的犀牛一下子停了下来。原来,猴面包树的树皮上有个裂口,它的角刚好像伐木工人的楔子一样插进树干约有一法尺深,拔不出来了。它徒劳地用力猛地向外拔,它的身子由于过度用力甚至躬成了拱形,可是仍然无济于事。
此时,另一只刚刚愤怒地踏平了荆棘丛赶到的犀牛也停了下来。它们那惊恐万状的样子,我们甚至都想象不出来!
卡米先在树下匍匐了一会儿,然后他站起身绕着大树走了一圈,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情况:
“快跑……快跑!”他几乎是立刻喊了起来。
其他几个人拔腿就跑,他们甚至还没听到卡米的喊声呢。
马克斯·于贝尔和约翰·科特也来不及询问为什么,便拽着朗加在高草丛中飞快地逃窜。令他俩极为惊讶的是,犀牛并没有来追赶他们,上气不接下气地足足跑了5分钟,他俩才在卡米的示意下停了下来。
“到底是怎么回事?……”约翰·科特一喘过气来便问道。
“那头犀牛没法把自己的角从树干里拔出来……”卡米回答。
“太棒了!”马克斯·于贝尔嚷了起来,“这可真是犀牛中的克罗
托纳城【克罗托纳城:意大利城市名,田径运动员米隆的故乡,毕达哥拉斯曾在这里居住】的米隆
【米隆:希腊运动员(公元前6世纪),是毕达哥拉斯的学生兼女婿。因在奥林匹克运动会上多次获胜而著名。一次,他试图拔起一棵大树,但由于胳膊卡在树干的缝隙中不能拔出而被野兽咬死。——译者注】啊……”
“它的下场肯定会和这位奥运会英雄一样!”约翰·科特加了一句。
卡米可并不想知道有关这位古代著名田径运动员的轶闻,他只是自言自语地嘀咕着:
“这下可好了……安全了……可我们却白白浪费了4、5发子弹!”
“更遗憾的是没能杀了那家伙……它可以当作我们的食物呢,要是我早知道是这样的话,”马克斯·于贝尔说。
“不错,”卡米肯定地说,“尽管它的肉有一股强烈的麝香味……不管它了……”
“让它爱怎么把角拔出来就怎么拔吧!”马克斯·于贝尔结束了话题。
现在若要回到猴面包树是不明智的,因为那两头犀牛的吼声一直都在树丛间回荡。4个人绕了个圈子回到小路之后便重新上路了。将近6点钟时,他们在一块巨大的岩石脚下歇了下来。
第二天没发生任何事。他们在路上也没有碰到更多的困难。
沿着西南方向他们一共走了30多公里。至于那股马克斯·于贝尔迫不及待地盼望它出现,而且卡米又那样确凿地加以肯定的水流,却仍然没有出现。
那天晚上,吃完晚餐——总是那头荒漠地巴的羚羊肉,他们4个人便开始歇息了。不幸的是,这十几个小时的睡眠时间全被数千只大大小小的蝙蝠给扰乱了,直到拂晓它们方才离去。
“这么多蝙蝠,的确太多了!”马克斯·于贝尔抱怨说。在度过了这样一个糟糕的夜晚之后,于贝尔一边站起身,一边还在打着哈欠。
“可不能抱怨……”卡米说。
“为什么呢?……”
“因为与这些蝙蝠打交道可比遇上蚊子要强多了,那些蚊子至今还没骚扰过我们呢。”
“卡米,最好的情况是同时避免接触这两种动物……”
“蚊子我们是躲不过的,马克斯先生……”
“那么,我们什么时候会遭到这些可恶的昆虫袭击呢?……”
“在靠近河流时……”
“河流!……”马克斯·于贝尔叫了起来,“以前我一直都相信能遇到河流,可现在我却不敢相信了!”
“您错了,马克斯先生,也许它就在不远处呢!……”
事实上,卡米已经注意到土质的些许变化了。从下午3点钟开始,他的观察就越发得到了证实,森林的这片地区显然要比其他地方潮湿许多。
这里到处都有一滩滩长着水生植物的水坑。在这里,甚至还可以猎取一种名为“果加”的野鸭,它的出现意味着不远处就有一股水流。同时,随着太阳渐渐落入地平线下,他们还能听到青蛙的鼓噪声。
“要么就是我完全搞错了……要么蚊子就离我们不远了……”
在剩下的这段行程中,道路非常难走,路上长满了在湿热气候下极易生长的无数显花植物。这里的树木有一定的间隔,并没有许多藤萝缠绕在上面。
在向西南方向前进的过程中,马克斯·于贝尔和约翰·科特都不能对森林这片地区所呈现出的变化视而不见。
然而,尽管卡米曾经作出过断言,可是,大家在这个方向还是未发现任何波光粼粼的水流。
不过,随着逐渐出现的地面坡度,水坑的数量也越来越多。大家必须格外小心才能不陷进去。而一旦陷入水坑,就别想不挨蚊虫的叮咬。
水坑里糜集着数千只蚂蟥。而在水坑表面,则爬满了许多大个的多足纲昆虫,这些令人生厌的属于节肢动物门的昆虫体色微黑,足为红色,那样子让人一见便极度恶心。
然而,这里数不胜数的金光闪闪的蝴蝶,体态优雅的蜻蜓却足以令人大饱眼福。而那些在水坑边嬉戏玩耍的松鼠、麝猫、梅花雀、寡妇鸟和翠鸟又该是何等可口的美餐啊!
另外,卡米还发现灌木丛中不仅飞舞着胡蜂,而且还有无数舌蝇。万幸的是,他们只需提防胡蜂的刺,而无须担忧被舌蝇叮咬,因为舌蝇的毒汁只会对马、骆驼、狗造成致命的伤害,而对人和野兽则无伤大雅。
4个人就这样一直向西南走到晚上6点半钟,这段行程的确是既漫长又累人的。当卡米为大家挑好了一处可供夜间休息的好地方时,马克斯·于贝尔和约翰·科特却听到了朗加的喊叫声。
当大家听到朗加的竭力呼喊时,这个小家伙又像往常那样跑到前面去了。他是否碰到野兽了?……
约翰·科特和马克斯·于贝尔朝他那个方向跑过去,他们做好开枪的准备……然而他俩立刻就放下心来。
只见朗加爬上了一棵倒在地上的巨大树干,伸着手指向一块空地高声重复着:
“河……河!”
卡米跑过来,约翰·科特只对他说了一句:
“是我们期待的那条河。”
在距此处半公里的一片宽阔的少林空地上,蜿蜒着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河面上反射着落月的余辉。
“我认为咱们应该在那儿宿营……”约翰·科特建议道。
“是的……在那儿……,”卡米也赞成这个建议,“这条河肯定能把我们带到乌班吉河去。”
的确,要建造一个木筏顺流而下并不是一件难事。
不过,在抵达河岸之前,他们必须先穿越一片非常泥泞的土地。
在这片赤道地区,黄昏持续的时间非常短暂。当卡米的同伴们在河岸一块高地上停下来时,四周已是漆黑一片了。
这块高地上的树木很少,而河流的上游和下游处却长满了茂密的树丛。
至于河流的宽度,约翰·科特认为大约有40多米,这条小溪的水流不是很喘急。它可不是一条普通的小溪,相反却是一条颇为重要的支流。
现在,明智的做法就是等天明再分辨他们目前所处的位置。于是,眼下最迫切的事情是要找一处干燥的地方过夜。卡米找到了一处四周均是岩石的低凹处,好像是在河岸的钙质高地上凿出的一个岩洞,刚好能够挤下他们4个人。
他们4个决定先把剩下的烤肉当作晚餐吃掉。因为这样,他们就可以不用点火,以避免招来其他野兽。在非洲的河流里有许多鳄鱼与河马。如果它们恰好在这条河流中出没——这是很有可能的——那么他们4个是无法抵抗鳄鱼或河马的夜袭的。
不错,若在岩洞口点燃一堆篝火,那么,篝火燃起的浓烟就可以驱散这块高地脚下成群的蚁子。可是,两害相权取其轻,他们宁愿挨蚁子或者其他令人讨厌的昆虫叮咬,也不愿落入鳄鱼那巨大的下颌中。
头几个小时是约翰·科特守在洞口值夜。此时虽然有嗡嗡飞舞着的蚁子,可是他的同伴们却早已沉入酣睡之中了。
在他值夜的这几个小时中,虽然约翰并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迹象,可他却好几次听到一个哀怨的声音,好像是从人的口中说出的一个单词……
这个词的发音是“恩高拉”,在当地土著的语言中是“母亲”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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