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空中村落

 

 

  第二天醒来时,卡米和他的伙伴们惊奇地发现,这里比大森林的其他地方还要幽暗。现在是白天了吗?……他们不知道。不管怎样,那道60小时以来一直引导他们前行的亮光却没有再出现看来,他们有必要等它重新亮起来再继续前行。
  约翰·科特观察到——他和他的同伴们根据某些情况得出以下这个结论:
  “值得一提的是,”他说,“今天早上根本没有篝火,而且在我们睡着时,也没有人把我们每天需要的东西拿过来……”
  “这真是遗憾,”马克斯·于贝尔接着说,“我们什么也没有了……”
  “也许,”卡米接过来说,“这表明我们已经到了……”
  “到哪儿了?……”约翰·科特问。
  “到达人家要把我们带到的地方,我亲爱的约翰!”
  这等于没有回答,但这却是一种更明确的说法……
  另外,他们还注意到:虽然大森林更幽暗了,可这里听起来却并不宁静。他们听到一种乱哄哄的喧嚣声,就好像空中的飞机发出的嗡嗡声一样,这种声音来自树冠。卡米、马克斯·于贝尔和约翰·科特抬头看时,他们隐隐约约地发现离地面大概100法尺的地方,好像有一个宽大的天花板。
  在这个高度肯定长着无数密密交错在一起的枝叉,由于没有缝隙,阳光甚至不能从中透进来。即使是小茅屋的屋顶也不会如此不透光。这就是为什么大树下如此幽暗的原因。
  他们3个人这天夜里宿营的地方和以往很不相同。这里再也没有那些挡在路上的交错缠绕的荆刺丛和扎人的“斯兹布斯”植物了。
  这里的草丛几乎与地面相平,反刍动物根本不可能在这里吃草。我们不妨将这里想象成一片既无雨水浇灌又无溪水滋润的草地。
  间距20到30法尺的大树好像一座巨大建筑物的支柱,树冠听覆盖的面积约有数千平方米。
  这里有非洲产的假挪威槭,树干由无数根茎杆组成;有树身匀称、树根巨大、高于其他大树的邦巴克斯树,有非常容易辨认的猴面包树,其根部形状宛若南瓜,树身周长约为20到30米,枝叉呈垂柳状;还有树身有分叉的“杜恩”棕榈树;树干上有许多突起的“德尔布”棕榈树;吉贝树的树心是空的,宛如一个个岩洞,甚至可以容纳一个人倦缩在里面;桃花心木的树干直径为1.5米,人们可以将它掏空作成15到18米长、载重量为3到4吨的小船;另外还有巨大的龙血树和羊蹄甲,这种羊蹄甲在其他地区只是一种普通的豆科灌木,而这里长的却是这个家族中的擎天巨人。大家可以想象一下,这些高达几百法尺的大树顶端该是如何一番勃勃生机的景象啊!
  一个小时过去了,卡米不停地注意着各个方向,用目光搜寻着那道作为向导的亮光……为什么他不再跟随这位陌生的向导了呢?……不错,他的直觉和他所观察到的现象告诉他:他们一直在可东走。可是,乌班吉河并不在这个方向,这不是回去的道路……那么,这道奇怪的亮光要把他们带到什么地方呢?……
  既然亮光不再出现,那该怎么办呢?……离开此地吗?……去哪儿呢?……留在这儿吗?……在路上吃点东西吗?……他们又饥又渴……
  “不过,”约翰·科特说,“我们不得不走,我思量着咱们是不是马上就出发……”
  “朝哪个方向走呢?……”马克斯·于贝尔问。
  这正是问题所在,怎样才能找到出路呢?……
  “不管怎样,”约翰·科特不耐烦地继续说,“据我所知,我们的脚可没长在这里!……在这些大树之间行走还是有可能的,而且天气还没暗到不能走路的地步……”
  “走吧!……”卡米下了命令。
  3个人在半公里见方的土地上侦察了一番。踩在他们脚下的这片土地仍是荆棘全无,仍然铺着那块干燥的“地毯”,就好像地面上方有一个既挡雨又遮光的屋顶一样。四周都是相同的树木,但是他们只能看到最低处的那些树枝。他们也一直都听到那种好像来自头顶上方的乱哄哄的喧器声,但他们一直都搞不清这种声音到底源自何处。
  森林的这片地区真的是荒无人烟吗?……不是,卡米好几次都相信自己看到了树枝间晃动的影子。难道这是幻觉吗?……也许他想得太多了。最后,在徒劳地寻找了半个小时之后,他和他的同伴们在一棵羊蹄甲树下坐了下来。
  他们的眼睛已经开始习惯这里的黑暗。不过,现在这里不像刚才那样黑了。由于有太阳,树下显得稍微亮些。他们已经可以辨认出20步距离以内的景物了。
  此时,卡米低声说了一句:
  “那边有动静……”
  “是一只动物还是一个人?……”约翰·科特看看那边问道。
  “可能是个孩子,”卡米说,“因为他的身材很小……”
  “肯定是只猴子!”马克斯·于贝尔说。
  他们3个原地不动,屏住呼息,唯恐惊吓到这只4手动物。要是能把它抓住就好了——虽然马克斯·于贝尔和约翰·科特很恶心猴子的毛皮……是啊,他们没有火,可怎么将它烤着吃啊?……
  它向这边走近,一点儿也没表现出惊讶的样子。它用两条后腿走路,然后停在了几步以外。当约翰·科特和马克斯·于贝尔认出它竟然是朗加救起的那个奇怪的小家伙时,他们是多么惊讶啊!……
  他们交谈起来!
  “它……是它……”
  “没错……”
  “可是,既然这个小家伙在这儿,为什么没看见朗加?……”“你们确信没有搞错吗?……”卡米问。
  “绝对没错,”约翰·科特肯定地说,“不过,我们还要好好看看!”
  约翰·科特从兜里拿出那枚曾经挂在小家伙脖子上的徽章。他提着饰带摇动徽章,就好像为了吸引小孩的人通常做的那样。
  小家伙一看到这枚徽章便一下子跳了起来。它现在病好了!3天不见,它恢复了健康,同时也重新变得灵活了。它扑向约翰·科特,显然,它是想要回自己的东西。
  卡米抓住了它,这一回小家伙可没说“恩高拉”,它清晰地说出了下面这几个词:
  “里—玛依!……恩加拉!……恩加拉!……”
  这是几个对于卡米而言也很陌生的词汇。卡米和他的同伴们还没来得及讨论它们的意思,在他们眼前就突然出现了几个其他相同种类的家伙,他们的身材与这个小家伙一样,从头到脚还不到5.5法尺。
  卡米、约翰·科特和马克斯·于贝尔也搞不清他们到底是在与人还是在与动物打交道。同这10来个生长在森林的家伙抵抗是没用的。他们的胳膊挥舞着,卡米、马克斯·于贝尔和约翰·科特吓得在大树之间夺路而逃,他们被这些家伙围追着,一直跑了五、六百米才停下来。
  这里的大树间距很近,可以在树木之间像梯级那样横着搭起一些树枝。即使这不是楼梯,那也比梯子强些。五、六个家伙爬了上去,其他几个并没有殴打卡米他们3个人,却反而迫使这几个俘虏走同样的道路。
  随着卡米他们往上爬,他们看到了透过枝叶照进来的阳光。
  卡米和他的同伴们自从离开庄森河以来就再也没见过阳光。
  如果这次马克斯·于贝尔再不相信这是件非同寻常的事,那么他可就大错特错了。
  当他们爬到顶端,也就是离地面大约100法尺的高度时,他们惊诧得瞠目结舌!他们看到了眼前一个有充足阳光照射的平台。
  平台上面是大树的绿色树顶。一排排黄土墙、绿叶顶的小茅屋按照某种顺序排列在平台上。建在这个高度上的村落面积很大,一望无际。
  村落里来来往往的都是一些与朗加救起的那个小家伙一样的土著。他们的站姿与人一样,这表明他们也习惯站着走路。因此,他们也应有权享有欧仁·杜布瓦医生 【欧仁·杜布瓦:荷兰医生和古生物学家(1858—1940),他参加了在苏门答腊岛和爪哇岛进行的古生物研究(1889—1895)并发现了一块天长类动物的化石,此化石兼具猴子与人类的特点,他将其命名为“直立猿人”。——译者注】用在爪哇岛的森林中发现的直立猿人身上的那个形容词“直立的”——杜布瓦医生认为,“直立”这个特点是由猴子进化到人类的一个重要过渡特点之一,这一点是符合达尔文的观点的。【驻在巴塔维亚的荷兰医生欧仁·杜布瓦曾在苏门答腊岛发现了新生代第4纪的一块颅骨、一根股骨和一颗牙齿,这3样化石保存完好。颅骨的面积比最大的大猩猩的颅骨还要大很多,但其面积小于人的颅骨。这应该是类人猿与人类之间的过渡物种的颅骨。于是,为了继续这项研究,年轻的美国学者沃特博士在亿万富翁旺德·比尔特的资助之下来到爪哇岛继续研究】
  人类学家可以告诉人们:在猿亚目动物中,最高级的4手动物虽然与人类在外形上很相象,但二者之间的区别在于:4手动物在逃跑时是用4肢着地的。而这一特点看来却并不适用于空中村落的居民。
  然而,卡米、马克斯·于贝尔和约翰·科特只得以后再观察这个现象了,不管这些家伙是否应该被划归到动物与人之间的过渡物种一类中去,此刻,他们正操着听不懂的语言将卡米他们推向一个小茅屋。其他的土著看着卡米、约翰·科特和马克斯·于贝尔,并没有显露出太惊奇的样子。门在卡米他们身后关上了,这下他们可是完全被囚禁在这间小茅屋里了。
  “好极了!……”马克斯·于贝尔说,“最令我吃惊的是,那些奇怪的家伙好像并不太注意我们!……他们是不是已经见过人类了?……”
  “这有可能,”约翰·科特说,“我们得想办法知道,他们是否有给犯人提供食物的习惯……”
  “或者他们是不是有吃掉犯人的习惯!”马克斯·于贝尔加了一句。
  没错,既然非洲的一些部落,如穆布图等部落的土著仍然有吃人的习惯,那么,这些看起来丝毫不逊于穆布图土著的家伙为什么不会吃自己的同类——或者是与同类相象的人类呢?……
  无论如何,有一点是无可辩驳的:这些家伙是一种比鲍尔内奥的猩猩、几内亚的黑猩猩、加蓬的大猩猩更高级的类人猿,他们与人类最接近。是的,他们知道怎样点火、也知道如何利用火:例子便是宿营地的篝火,以及带领卡米他们穿越这片森林时向导手里的火把。现在我们终于可以知道:在森林边缘的那些移动的火光肯定是大森林的这些奇怪的居民点燃的。
  说实话,以前人们就曾经猜测一些4手动物会使用火。爱米尔·帕莎曾讲述过这样一件事:在夏夜的穆绍克高尼森林里,一群点燃火把的黑猩猩一直走到了农田去偷盗作物。
  还有一点需要补充的是,这些尚不知其种类的家伙在站姿和行走方面都和人一样。其他任何一种4手动物都不能比他们更配得上“猩猩”这个名字,这个名字的意思是“森林里的人”。
  “另外,他们还会说话……”约翰·科特和同伴们讨论了一些有关空中村落居民的问题之后说道。
  “是啊,他们会说话,是因为他们有用来表达自己思想的词汇,”马克斯·于贝尔嚷道,“我倒很想学学‘我快饿死了!’……‘我们什么时候吃饭?’……这两句话!……”
  在这3个囚犯中,卡米是最为震惊的一个。在他的头脑中,他很少接触到有关人类学方面的问题,他只知道,这些家伙不是动物,这些动物并不是猴子。这是些会走路、会说话、会点火的生活在村落里的猴子——还是猴子。他觉得乌班吉河这片森林里还有这样不为人知的家伙是非常不可思议的。这些家伙“在许多方面天生就与他们这些土著很相象”,这一点令这个黑非洲的土著——卡米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
  囚犯一般分为两种:顺从的和不顺从的。约翰·科特和卡米——尤其是那个没有耐心的马克斯·于贝尔——他们可不属于第二类囚犯。他们被关在这个小茅屋里不仅不舒服,而且由于那不透光的墙壁,他们根本看不到外面。除此之外,他们也为将来感到担心,也不知道这次遭遇的结局将会如何。现在,他们个个饥肠辘辘,上一顿饭还是15个小时以前吃的呢。
  不过,他们可能还有一线希望,这就是朗加救起的那个小家伙也住在这个村落里——这很可能是他出生的地方——他们正在他的大家庭里。我们估且先把这个村落称为乌班吉河大森林护林员的家吧。
  “既然这个小家伙被人从漩涡里救起来了,那么我们可以认为朗加也一样得救了……”约翰·科特说,“他们是不会分开的,另外,若是朗加知道有3个男人被带到这个村落里,他怎么会不明白是我们呢?……而且,他们根本没有虐待我们,很可能他们也不会虐待朗加……”“显然,朗加救起的那个小家伙安然无恙,”马克斯·于贝尔推断,“可是朗加怎么样了呢?……什么也不能证明我们可怜的朗加没有在庄森河中遇难!……”
  是的,什么也不能证明。
  正说着,由两个身强力壮的家伙守卫着的那扇小茅屋门打开了,朗加出现了。
  “朗加……朗加!……”两个朋友同时嚷了起来。
  “我的朋友马克斯……我的朋友约翰!……”朗加答应着扑到了他俩怀里。
  “你什么时候来到这里的?……”卡米问他。
  “昨天上午……”
  “你怎么来的?……”
  “有人把我带到了这里……”
  “把你带到这里的那些人肯定比我们走得快,是吗,朗加?……”
  “是的,特别快!……”
  “是谁带你到这儿来的?……”
  “把我救起来的那些人当中的一个……也正是他们救了你们
  ……”
  “是一些人吗?……”
  “是的……是人……不是猴子!……不!他们不是猴子。”小朗加一直都这么肯定。总之,这是些特殊种类的家伙,是带“负号”的人类……他们是过渡到原始人之前的一个种类,也许他们是不属于动物的猿人典型……
  当湍流将他们淹没时,朗加曾以为再也见不到马克斯和约翰了呢。现在,朗加不停地亲吻着约翰和马克斯的手,然后,他简短地讲述了自己的经历。
  当木筏撞到岩石上时,他们也掉进了漩涡,他和里—玛依……
  “里—玛依?……”马克斯·于贝尔叫了起来。
  “是的……里—玛依……这是他的名字……他指着自己向我重复了好几遍:‘里—玛依……里—玛依……’”
  “这么说他有个名字喽?……”约翰·科特说。
  “当然了,约翰!……当我们说话时,给自己起个名字不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吗?……”
  “那么,这个部落,这个民族,”约翰·科特问道,“他们是否也有一个名字呢?……”
  “是的……瓦格第……”朗加回答,“我听到里—玛依叫他们瓦格第!”
  这个词实际上并不属于刚果话。总之,不管他们是否叫瓦格第人,反正当灾难发生时,这些土著的确是在庄森河的左岸。一些土著跑到堤坝上,跳下河去救了卡米、约翰·科特和马克斯·于贝尔,另一些则救了里—玛依和朗加。随后,朗加失去了知觉,他记不起后来到底还发生了什么事,他还以为他的朋友们都在湍流中淹死了呢。
  当朗加苏醒时,他发现自己正在一个健壮的瓦格第人怀中,这是里—玛依的父亲,而里—玛依则躺在“恩高拉”——他妈妈的怀中!有一点必须说明:在朗加救起小里—玛依之前,这个小家伙已经在大森林里迷失了好几天,当时他的父母正在寻找他。我们知道朗加是怎样将他救起来的,如果没有朗加,小家伙早就淹死在河
  里了。
  土著细心周到地照顾朗加,然后将他带到瓦格第村。里—玛依很快就恢复了健康,他当时只不过是因为饥饿和劳累才生病的。以前,朗加曾是里—玛依的保护人,而现在两人刚好对调了角色。里—玛依的父母非常感激朗加。动物是不会感激曾经帮助过它们的同类的,而那些比动物更高级的动物怎么可能没有这种感激之心呢?……于是,当天上午,朗加就被里—玛依带到了这个小茅屋。为什么呢?……朗加当时还不知道。可是他听到了人的说话声,仔细辨认之后,他发现这是约翰·科特和马克斯·于贝尔在说话!……
  以上就是大家在庄森河堤坝上分开以后所发生的一切。“好,朗加,很好!…”马克斯·于贝尔说,“可是,我们都快饿死了,在你继续往下讲之前,由于你曾经保护过里—玛依,你能不能……”
  大家都明白马克斯的意思,他们中断了谈话。
  朗加走出小茅屋,他很快就带回了一些食物:一大块咸淡适中的烤水牛肉,半打金合欢属植物的果实,这些果实被称为猴子或人类的面包,另外还有刚采摘的香蕉。在一个葫芦里盛着一些清澈的水。水里加了些乳汁,这是一种出产橡胶的“朗多尔菲亚·阿布里卡”藤萝分泌出来的。
  约翰·科特、马克斯·于贝尔和卡米太饿了,他们根本顾不上食物的质量。他们吃光了水牛肉、“面包”和香蕉,只剩下了几根骨头和一些水果皮。
  然后,约翰·科特开始问小朗加这里是否有很多的瓦格第人。
  “很多……很多!……我看到了很多……在街上……,在茅屋里……”朗加回答。
  “与布尔努或是巴吉尔米村落里的土著一样多吗?……”
  “是的……”
  “他们从来不下去吗?……”
  “不,不是……他们要下去打猎……采集果实和树根……或者去打水……”
  “他们说话吗?……”
  “是的……但我听不懂……可是……有的词我懂,如此‘里—玛依’……”
  “这个小家伙的父亲和母亲怎么样?……”“唉!他们对我可好了……我给你们拿来的东西就是他们给的……”
  “我急切地想去向他们表示我的感激……”马克斯·于贝尔宣布。
  这个藏在树林里的村子叫什么名字。
  “恩加拉。”
  “这个村子里有首领吗?……”约翰·科特问。
  “有……”
  “你看见他了吗?……”
  “没有,可是我听见这里的人叫他姆赛罗—塔拉—塔拉。”“这是个土著词!……”卡米叫了起来。
  “这几个词是什么意思?……”
  “镜子老爹。”卡米回答。
  没错,刚果人就是这样称呼戴眼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