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没过多久,我们的非法酒店就成了一个私人俱乐部和娱乐中心,厨房的墙上有一串长长的名单,都是我们的朋友和老主顾。名字的旁边相应地记下了拖久的帐目。

  有时候罗伯特和乔治·伊尼斯下午过来坐坐。要不然,我就同奥玛拉和内德就在后屋的窗前下棋。如果像马西阿斯这样的大主顾登门,我们就跳窗逃到后院,翻过栅栏,穿过窄窄的胡同,躲到邻街去。偶尔,罗斯梅尔在傍晚的时候来这儿果几个钟头,和莫娜单独交谈。他为此付给莫娜十块或二十块钱。

  如果晚上很清闲,我们就早早打烊,把桌子拼在一起打乒乓球。我们定期举行比赛。比赛间歇自然要准备些小吃,喝点啤酒、杜松子酒或者葡萄酒。要是酒喝光了我们就去艾伦大街找些圣餐用的葡萄酒。通常“决赛”是在阿瑟·雷蒙德和我之间进行。我们的争夺异常激烈。最后我总是故意输给他,因为他总是输不起……一直到天亮我们才上床睡觉。

  一天晚上,罗斯梅尔带来几个哥们儿,都是新泽西司法界、政界的人物。当然,他们点的东西都是最上等的。

  一切都平安无事,直到托尼·莫利尔带着一名漂亮的模特儿进来。不知怎么搞的,罗斯梅尔立刻对他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反感,一是他头发剪得太短,再者,在罗斯梅尔看来,他过于油腔滑调。罗斯梅尔在里间起身离座,准备寻衅闹事的进候,我碰巧在招待托尼。当时罗斯梅尔已经酩酊大醉。即便他没喝酒,也是一个讨厌的家伙。我在一边旁观,心下暗自佩服托尼,面对罗斯梅尔咄咄逼人的攻势,他冷静回避,而当罗斯梅尔的粗暴无礼到了令人无法容忍的地步时,我决定出面干涉。

  “你最好回到你自己的座位上去。”我口气平静但很坚决。

  “你是谁?”他咆哮道。

  我强压怒气,不动声色。“我?我是这儿的老板。”

  罗斯梅尔用鼻子哼了一声,很不以为然。我抓住他的胳膊把他甩了一个圈,他大叫:“别动我!”

  幸好在这紧要关头,他的朋友们出面来解围。他们像拖一块木头一般把他拉了回去,然后又向托尼和莫娜道歉。

  “咱们一会儿把他们都赶出去。”我对托尼小声说。

  “千万别!”他请求道,“这种事我能对付。你知道我对此已经习以为常了。他认为我是个粗人,所以很恼火。坐下来呆一会儿好吗?来喝一杯。你不必为这种事烦心。”随后他讲了一通他在一战中的经历——先是当侦察员,后来是间谍。与此同时,就听罗斯梅尔的声调越来越高,越来越尖。他好像怒气冲天。我招呼内德和奥玛拉去让他安静下来。

  突然,他喊道:“莫娜!莫娜!那个狗崽子在哪儿?我要操她!”

  我冲到他的桌前,挥拳就打,下手毫不留情。同时迅速地扫视他的朋友,以防他们群起反攻,可他们似乎显得惊慌失措,十分窘迫。

  “我们得把他赶出去。”我说。

  “当然,”其中一个人附和着,“你们干吗不叫辆车把他送回家?他真让人丢脸。”

  内德、奥玛拉和我给他披上外套,把他推到街上。刚下过一阵雨夹雪,地上积了一层薄薄的雪。没人搀扶罗斯梅尔他根本站不住。内德去找车。我和奥玛拉推推搡搡把他拽到街角。他骂骂咧咧,自然对我格外没好气。这么一来把他的帽子弄丢了。“你根本不需要帽子。”奥玛拉说,“留给我们当夜壶算了。”罗斯梅尔勃然大怒。他极力要挣脱出来,但我们把他抓得很紧,然后突然同时撒手。罗斯梅尔左摇右晃,一步也不敢迈,唯恐摔倒。我们后退几步,开始围着他轻快地跳起舞来,还冲他挤眉弄眼、揶揄笑骂。一会儿把拇指放在鼻子上对他猛扇,一会儿又像猴子一样冲他抓耳挠腮;像小丑一样乱蹦乱跳。这个可怜的家伙气得发狂,一个劲儿地大喊大叫。幸亏这条街很偏僻。后来他再也忍不住了,向我们猛冲过来。结果一失足跌进了阴沟。我们把他拉到人行道上,然后又故伎重演,还用他的名字编了一个小曲儿,把他大大地损了一通。

  出租车来了,我们把他塞了进去。告诉司机他喝多了,给了一个在哈伯肯的假地址然后就挥手再见。我们回到酒店里以后,他的朋友们又是陪礼又是道歉。其中一个人说:“他应该进精神病医院。”然后坚持给每个人叫了一杯酒和一些三明治。“如果那个平足的家伙再来捣乱,就尽管来找我们。”秃头的政治家说。他递了一张名片给我,还提到一个贩卖私酒的人,并答应我们尽可以在他那里赊帐。后来又喝了两杯,都是上等的“苏格兰”酒,可对我来说和马尿差不多。

  他们刚离开不久,阿瑟·雷蒙德和一个我从来没见过的小伙子大吵起来。他非说那个小伙子对莫娜非礼。这个小伙子叫达菲。他虽然略有醉意,但似乎不失为一个正派人。“他必须当众道歉。”阿瑟·雷蒙德一再坚持。达菲觉得这个玩笑开得太过份了。阿瑟再也忍不住了,他起身扭住他的胳膊把他摔倒在地,骑上去把他的脑袋往地上撞。“道不道歉?”他一再逼问,恶狠狠地把这个可怜的小伙子的头撞得“嘭嘭”响。最后达菲含含糊糊地道了歉,阿瑟才罢手。店堂里出奇地沉寂,这令阿瑟很不安。达菲抓起外套和帽子付了帐,一言不发地走出门去。阿瑟独自坐在桌边垂头丧气,面有愧色。一会儿他也站起来大步走了出去。

  几天后,他再次出现在店里时竟变成了乌鸡眼,我们得知那天达菲在外面等着,把他结结实实地揍了一顿。奇怪的是,对自己挨的痛打阿瑟似乎很高兴。不打不相识,达菲和他竟成了好朋友。带着惯有的矫揉造作,他补充说每次一打架他都处于劣势,因为他不能伤了自己的手。不过有生以来,他第一次挨打给他的震动非同小可。他略带一丝怨气说:“好像每个人都对此拍手叫好,也许我是罪有应得。”

  “也许这件事给你的教训是少管闲事。”莫娜说。

  阿瑟没说活。

  “还有,你准备什么时候付帐?”她追问。

  令人惊讶的是,阿瑟·雷蒙德回答说:“多少钱?”他边说边从兜里摸出一卷钞票,付清了欠款。

  “没想到是吗?”他得意洋洋地环视四周,然后站起身钻进厨房,把他的名字从名单上抹掉。

  “另外,还有一件让你们惊讶的事。”他为每个人要了一杯酒。“一个月之后,我将举行一个演奏会,曲目包括巴赫、贝多芬、莫扎特、拉威尔、普罗科菲耶夫和斯特拉文斯基的作品,请你们都去——我请客。可以说,这是我的告别演出,然后我就去为共产党工作,再也不必为我的手提心吊胆了。这种日子我过够了。我要干点有意义的事。是的!”他把拳头捶在桌子上,“我和你们没有瓜葛了。”

  他缓步走出去时转身说:“别忘了去听音乐会!我会给你们送来楼上前排的票。”自从阿瑟宣布他的声明之后,酒店的情形急转直下。所有的债主似乎立刻蜂拥而至,而且不光是债主,还有莫德请来的警察和律师也来索要赔偿金。从一大早送冰人敲门时就开始了。我们假装沉睡不醒或者躲出去。到下午就有百货店、熟食店的人或者一两个贩私酒的人来敲前窗,而晚上又会有冒充顾客的送传票者或是便衣警察,最后房东也开始索要房租,并威胁说,如果不把款付清就把我们告上法庭。这一切已经足以把一个人逼疯了。有时我们感到厌倦之极,就干脆关上店门去看电影。

  一天晚上,三个老朋友——奥塞奇、奥沙尼斯还有安德鲁斯——带着三个剧院的姑娘来了。时近午夜。他们都已酩酊大醉。这是好朋友欢聚一堂的一个夜晚。那几个剧院的姑娘漂亮、嗓音尖利、粗俗异常,她们非要把桌子拼起来,好在上面跳舞,做大劈叉等各种动作。奥塞奇想象自己是一个哥萨克,像陀螺一样不停地旋转,逗得我们捧腹大笑,可见旧习未改,但他比以往更兴奋。不知什么原因他竟以为自己是个杂技演员,摔坏了几把椅子,打碎了一些瓶瓶罐罐。我们突然决定去黑人区。莫娜、奥塞奇和我钻进了一辆车,还有斯巴德·杰森和他的阿拉梅达,阿拉梅达膝头抱着一只名叫菲菲的小赖皮狗。等我们到那儿时它已经尿了两个人一身,最后阿拉梅达也兴奋得尿了裤子。

  在斯摩尔我们喝着香槟,冲着大块牛排和熟洋葱挥动脏兮兮的刀叉。克伦斯基博士也参加了聚会,而且好像异常开心。我也不知最后谁付的帐,也许是奥塞奇,反正回到家时天已经快亮了。我们倒在床上,精疲力竭。刚合上眼就听见艾伦·克罗姆韦尔敲打窗户求我们开门。没有人理睬他。“是我,艾伦!让我进去。”他一个劲地喊,声调越来越高,简直是在尖叫。显然,可怜的艾伦已经喝得烂醉如泥了,最后一个警察过来把他拽走了,照例用警棍亲切地拍了他几下。睡在桌子上的克伦斯基和奥玛拉都觉得这个玩笑有趣之极,可莫娜却有点儿担心,不过没一会儿我们都酣然入睡了。

  第二天晚上,内德、奥玛拉和我想出一个点子,我们拿着一把四弦琴,坐在厨房里低吟浅唱,由莫娜去招待客人。那时正逢佛罗里达热,奥玛拉总是贪得无厌,做梦都想发横财,他怂恿我们和他一起去迈阿密闯荡闯荡,并坚信不出几个星期就能挣到足够的钱,寄给莫娜,然后开始新生活。既然我们谁也没钱投资房地产,就得从别人手里弄。我们可以当侍者、侍候人,甚至擦皮鞋。万事开头难,只要能干起来就行。天公也做美,而且越往南走天气会越好。

  奥玛拉的花言巧语总能说得大家动心。

  莫娜自然对我们的计划不以为然。我只好答应她,无论我们在哪里我每天晚上都会给她打电话。只要有一枚五分钱的硬币她的电话费就可以免了,否则,一旦收到电话费帐单,酒店就得关门,她也得跟着我们受苦。

  几天之后,一切准备就绪。不幸的是,在我们启程前两天,房东把我们告上法庭,我拼命筹钱,哪怕能付清一部分欠款也好。情急之下,我找到父亲一位好友的儿子,他很年轻,但轮船生意兴隆,我也不知自己怎么鬼迷心窍,竟去求他——就想抓住一根救命稻草,我刚一提钱,他就冷冷地拒绝了,甚至还板着脸问我为何偏偏去找他?他可从来没求过我,是吗?俨然是一个铁石心肠的生意人,过两年肯定会飞黄腾达了。我忍气吞声,苦苦哀求,最后,蒙他大发善心,被我成功地榨取了十元钱,我想开一张借条,他一脸鄙夷,傲慢地拒绝了。我回到酒店,觉得羞愧难当,无地自容,真想放一把火,可是……

  星期六下午,奥玛拉和我动身去迈阿密,偏巧空气潮湿,雪花飞扬——是这个季节的头场雪,我们计划在伊丽莎白外的高速公路上搭车去华盛顿,在那儿与内德会合。他自作主张,要乘火车去华盛顿,随身还带着那把四弦琴——以作消遣。

  等我们在伊丽莎白外截到一辆车,天已快黑了,车上的五个黑人全都醉醺醺的。司机不知怎么,把车开得飞快,不久我们就发现车上装满毒品,联邦警察正在追踪,可他们为何把我们捎上,仍是一个不解之谜。一直等快到费城,我们被甩下,才长长呼了一口气。

  雪越下越大,狂风呼啸,寒冷刺骨,更糟的是,这时已显然一片漆黑,我们走了好几英里,冻得牙齿打颤,才到了一个加油站,又等了好几个钟头,才搭上又一辆车,只能到雅明顿,我们只好住宿在那个荒凉的鬼地方。

  我如约给莫娜打了电话,她足足说了十五分钟,接线员一个劲儿提醒,“已经超时。”她那边前途未卜;第二天就要出庭了。

  挂上电话,我感到心灰意冷,真想立即转身回去。

  “别这样。”奥玛拉说:“别灰心,你了解莫娜,她会处理好这件事的。”

  我心里也很明白,可仍提不起精神。

  “明天一大早,我们就出发。”我说:“争取三天赶到迈阿密。”

  第二天正午时分,我们与内德会合,他住在每晚一美元的一家破旅馆里,那房间就像高尔基在《夜宿》里描写的那样,窗户破了大半,有些用破布塞住,有些糊上报纸。

  水龙头不滴水,床上铺着草垫子,弹簧毫无弹性,到处挂着蜘蛛网,浓重的灰尘味,呛得我们直咳嗽,这还是一座为白人开的旅馆,而且还在我们伟大的首都!

  我们买了一些奶酪、葡萄酒、萨拉米香肠、一长条面包、一些徽榄,然后过桥进入弗吉尼亚,跨过州界,在一棵枝繁叶茂的树下,我们饱餐了一顿,在温暖的阳光下,舒展四肢,吞云吐雾,还高歌一曲——找朋友。

  我们情绪高涨,昂首阔步地出发了,南方的景致极好——阳光明媚,幽雅动人,令人心旷神恰,完全进入了另一个世界。

  到了南方,总是令人欢欣鼓舞。在马里兰,穿过一长串敞篷车,一切都变得温柔。当你来到弗吉尼亚,毫无疑问就是走进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人们彬彬有礼,温文尔雅,庄重大方。这个州孕育的总统为数最多,至少也是最杰出的,它时至今日仍是人杰地灵。

  我曾离开纽约数次,只要把自己和所厌恶的城市之间拉开距离,就不会在乎将要去往何方。到北卡罗来纳、田纳西去,穿过弗吉尼亚时,就像重温一部熟悉的交响乐或四重奏的主题,偶尔,因为留意小镇的风貌,我会停下来,力图找份工作,当然从未如愿,也许会逗留一段时间,极力想象在那儿安度余生,而饥饿总是将我从幻想中逐出。

  从华盛顿到洛亚诺克并非一帆风顺,因为我们是三个人,无人愿意让三个流浪汉一起搭车,尤其还是来自北方。晚上,我们决定最好分散行动,我们查了地图,决定第二天晚上在沙罗特的邮局会面,计划完成得相当圆满,我们先后到达,相差不过半小时,这回,我们又改变了计划,因为内德已和那个司机说好,可以直达迈阿密,我们决定,下次在杰克逊威尔会面,奥玛拉和我一道,内德独自上路。第二天细雨霏霏,天刚亮,我们就等在沙罗特外的高速公路上,过了一个多小时,仍无人理睬,我们厌倦已极,决定挡在路中央。这一招竟然奏效,车子“嘎”的一声停了下来。

  “你们到底想干什么?”司机喊。

  “想搭个顺路车。”

  “你们去哪儿?”

  “杰克逊威尔。”车门开了我们钻进去,又上路了,风驰电掣一般,开始司机一言不发,后来终于开了口——“幸亏没撞着你们。”我们没吱声。“我不知道我会不会开枪,或者把你们撞倒。”他接着说,奥玛拉和我对视了一下,“你们从哪儿来?”他问,“干什么的?”我们一一作答。开始他有些疑惑,最终还是相信了,随后他慢悠悠地痛苦地讲述了真相,他在一个酒吧,因酒醉后争吵,误杀了一位朋友,出于自卫,他用瓶子敲了他的脑袋。他失魂落魄,惊慌失措地从酒吧里跑出来,跳上车,一溜烟儿地跑了,身上揣了两支枪,准备一旦受阻就开火。“你们算是死里逃生。”他说。

  过了一会儿,他坦言要去坦帕,安安稳稳地在那儿避一避,至少他自己这么认为。“也许我会回来,听天由命,但我得先静下心来。”并一再说,“这不是我的错,我根本不想杀他。”他忍不住哭了,像个孩子一样。

  停车吃午饭时,他坚持付帐,晚饭也是如此,在美肯,我们要了一个双人房间,又是他掏的腰包。大厅偏僻的角落里,红灯下,摇椅上端坐一个妓女。我们一边把朋友的手枪和钱包一并放在梳妆台上,一边平静地谈论,谁先拿到这些谁就是幸运儿。

  第二天一大早,我们又出发了,我们的朋友本可似径直去坦帕,但他坚持先把我们送到杰克逊威尔。不仅如此,还硬塞给我们十元钱——祝福我们交好运。

  “你们最好先了解一下情况。”他提醒道。“我有种预感,这股热已过去了。”我们互相道了珍重,目送他远去,心中揣测他几时会被捕。他是个单纯、诚恳、善良的职业机械工,对于这种人,人们会说——“他连一只苍蝇也不会伤害。”

  遇到他真是三生有幸,除去他给的十元钱,我们还剩四元,内德拿着大半钱款,忘了分给我们。等我们如约到了邮局,他已在那儿等了两个多小时了,在沙罗特捎上他的司机,虽与他素不相识,但仍一直把他送到目的地,支付饭钱,而且与他同住一个房间。

  总之,我们吉星高照,接下来就该大显身手了。

  可是不久,我们发现,杰克逊威尔到处挤满了像我们这样可怜的傻瓜,来自全国各地,如果明智,就应立即回转身,踏上返乡的漫漫长路了,可出于骄傲,我们决定,再逗留一段时间。“肯定能找到点活儿。”我们相互鼓励,然而,不仅没工作,甚至连睡觉的地方也无处寻觅,白天我们在基督教青年会四周转悠,那儿特设了一个救世军收容所,没人想方设法地找工作。大家都在等着家乡亲人的信或电报,盼望着一张火车票、一张汇票,或干脆就是一张钞票。如此数日,我们露宿公园(直到被警察带走),或者睡在监狱的地上。那里已经挤了一百多人,报纸裹身,污秽满地。有时,我们溜达到邻村,试图找份工作,只要能填饱肚子。有一次我们三十六个小时没吃东西,为了找工作走了八英里路,然后又空着肚子走回来,脚步蹒跚,饥肠辘辘,精疲力尽。像印第安人一样,我们排成一纵行,垂头丧气的。晚上,我们想住在收容所,可是不行,根本无立锥之地,我在厕所上吐下泻,疼得晕了过去,奥玛拉和内德不得不把我搀出来,我们一步一步挪到火车站。在那儿,货车装满了运往北方的烂水果。偏巧这时,碰上一个巡警,用枪顶着我们的后腰,生把我们赶了出来。甚至不许我们捡几个掉在地上的烂桔子。“滚回去吧!”他呵斥道。

  万幸的是第二天内德遇到一个名叫福莱彻的古怪老头儿,还是他在纽约的广告生意中认识的。是搞广告、橱窗设计的,拥有一个他所谓的“工作室”,尽管已破旧不堪。他答应为我们提供晚餐,好像是要庆祝其银婚纪念,为此,还特意把妻子从精神病院接了出来。

  “可能不会尽如人意。”他告诉内德,“但我们尽力而为。她温柔可爱,一点儿不会伤人,她这样已经有十五年了。”

  那一天真难熬,我一直懒洋洋地呆在青年会,养精蓄锐,大家都在打牌、下棋消磨时光——但禁止赌博。我阅读报纸、基督教箴言杂志和所有无聊的文章。即使此刻纽约发生暴乱,我也毫无兴趣,我只有一个念头——食物。

  第一眼见到福莱彻,一股怜悯之情油然而生,他年近七十。淡蓝色的眼睛,大胡子像布法罗比尔一样。

  墙上是他的作品——都是旧作。那时,他为杂志封面画小马驹和牛仔,报酬丰厚,而如今,只能靠微薄的养老金维持生活,他仍希望有一天能被委以重任,他时常为一些商人画小商标换几个钱。能在南方安家他很满意,至少气候宜人。

  令我们惊讶的是,他竟拿出两个酒瓶;半瓶杜松子酒和一点儿裸麦酒,我们用一个柠檬、一些桔子皮和大量的水把他的存货扩充了好几倍,他的妻子在里间休息,福莱彻说。“等吃饭时再叫她。”“这对她无关紧要,”他说:“她有自己的天地,已经根本不记得我了,所以不必为她的言语感到惊讶,她平时很安静——而且你们会见到,她非常可爱。”

  他开始布置餐桌,盘子已经残缺不全,餐具是锡铁的,没有桌布,在桌子的中央他摆了一盘花,“只有冷盘,”他略带歉意,“不过可以填饱肚子。”他端出一盆土豆色拉、一些硬奶酪、波隆那腊肠和肝肠、一条白面包和人造黄油,还有几个苹果和花生做点心,但不见一个桔子,最后他给每人摆了一杯水,再煮上一壶咖啡。

  “一切准备就绪。”他望了望里屋,“稍等片刻,我去叫劳拉。”

  我们仨默默地站着,能听到他轻声细语地把她从睡梦中唤醒,并扶她起身。

  “好了,”他说,强忍泪水,拼命挤出一丝笑意。“这是我的朋友们——也是你的朋友,我们共进晚餐,这多好啊。”

  我们依次与其握手。含着眼泪,举起水杯,向他们的银婚表示祝贺。

  “好像又回到了过去,”福莱彻说。看看他那可怜的神经错乱的妻子,又看我们。“你还记得吗,劳拉?好多年以前,我在村子里还有一个有趣的工作室呢。那时候我们也并不富裕,是吗?”他转向我们,“我不会冠冕堂皇,尽管今晚我很想这样,我的习惯都丢了,但我想说,能和你们共享这次庆祝,我感激不尽,如果只有我们俩,就太凄惨了。”他又转向的妻子。

  “劳拉,你知道吗?你还是那么美丽动人。”劳拉幽幽抬起头,微微一笑。“你们不知道吧,劳拉曾是纽约有名的美人,是吧?”

  我们风卷残云,顷刻就把所有的食物消灭得一干二净,包括苹果、花生和一些变质的饼干,这是福莱彻在找罐装牛奶时无意中翻出来的。喝完第二杯咖啡,内德取出四弦琴,劳拉也跟着我们放声歌唱,都是些家乡小调,如“噢,苏珊娜”、“牛蛙端坐铁轨上”、“安妮·劳瑞”、“老黑乔”……突然福莱彻站起来,唱了一首“迪克西”(南部同盟军的军歌)。他慷慨激昂,最后还喊出了叛军的口号、劳拉很欣赏,要他再唱,于是,他又唱了一首“阿肯色的流浪者”。一曲终了还跳了一段基格舞,上帝啊!不过我们都非常喜欢,这是真情流露。

  一会儿工夫,饥饿又向我袭来,“是否还有一些剩面包?我们可以做法式薄饼。”

  我们仔细找了半天,一无所获,只翻出一些发了霉的面包干,把其浸泡在咖啡里,使我们又有了精神。

  如果不是目光呆滞,根本看不出劳拉神经异常。她吃得津津有味,还兴高采烈地唱歌,并对我们的幽默和俏皮话报以会心的微笑。过了一会儿她像孩子一样沉沉入睡。我们把她抬进卧室,放在床上,福莱彻就伙身亲吻她的额头。

  “稍等片刻。”他说:“我去邻居家看看,说不定还能再要点儿杜松子酒。”

  一会儿他回来了,手里拿着半瓶波旁威士忌和一小袋蛋糕。我们又煮了一壶咖啡,斟了酒,开始聊天,不时地往大火炉里添一块木头,这是我们在杰克逊威尔度过的第一个舒心愉快的夜晚。

  “我刚来的时候也和你们一样窘迫,”福莱彻说:“需要很长时间才能适应……内德,你干吗不去报社?我有一个朋友在那儿做编辑,也许他能帮你找份差事。”

  “可我不会写文章。”内德说。

  “嗨,亨利可以替你写呀!”奥玛拉说。

  “你们俩都去吧。”福莱彻说。

  一想到能找到工作,我们都兴奋地在屋子中央乱蹦乱跳。

  “我们来唱那支找朋友的歌吧。”福莱彻恳求道,我们一起哼了起来,但尽量压低声音,唯恐惊醒劳拉。

  “不必为她担心。”福莱彻说。

  “她睡着时像一个天使,其实她就是一个天使,我很清楚她为何如此,她与我们的世界格格不入。有时我想她之所以如此,是上帝赐予的。”

  福莱彻向我们展示他的作品——都收藏在一个大箱子里,还算不赖,至少他是一个国际象棋好手,年轻时他曾游遍整个欧洲——巴黎、慕尼黑、罗马、布拉格、布达佩斯、柏林,还曾荣获一些奖项,小有名气。

  “如果能复生,从头再来,”他说:“我就要周游世界,你们这些年轻人为什么不去西方?那里有更大的空间。”

  那晚,我们睡在福菜彻的工作室的地板上。第二天上午内德与我去了报社。三言两语我就被打发掉了,而内德却得了一个机会,写几篇文章。其实,这活儿还是我来干。

  我们只有勒紧腰带,一心一意等待发薪日。只剩两个星期了。

  当天,奥玛拉带着我去找一个爱尔兰牧师,曾有人向他提供了地址。开门的修女态度十分冷淡,进了院子,我们看到,那位好牧师正要把车从车库里开出来。奥玛拉上去搭讪,作为回应,从神父嘴上叼的哈瓦那雪茄中,喷出一股浓烟。“快走开,别捣乱。”神父屈尊甩出这么一句。

  晚上,我独自徘徊,路过一个犹太教堂时,听见里面正在唱赞美诗,优美动听,就走进去,坐在一个很偏僻的角落里。礼拜一结束,我就走上前,强拉住神父。我想说:“神父,我的处境很糟糕……”可他脸色阴沉,全无一丝笑意。我简述情况,求他给些食物或餐券,如果可能,再提供一个住处,我还没敢说出我们是一行三人。

  “可你不是犹太人吧?”牧师眯缝起眼睛,好像看不清我的相貌。

  “不是,可我饿坏了,我是什么人这有什么关系呢?”

  “你干吗不去天主教堂?”

  “我去了,”我说。“再说我也不是天主教徒,我只是一个异教徒。”

  他勉强写了张字条,让我去找“救世军”,我立刻奔到那儿,可得到的答复却是没有地方。

  “能给我点儿吃的吗?”我恳求道。

  我被告知,几个小时之前食堂就关门了。

  “什么都行。”我对桌前的那个人仍抱一线希望。“有没有烂桔子,或烂香蕉?”

  他诧异地看着我,无动于衷。

  “能给我一毛钱吗?——就一毛钱。”我又恳求道。

  他厌恶地掏出一枚硬币,扔给我,“现在滚吧!”他说。“你们这些无赖,趁早回北方去吧!”

  我没有二话,转身就走,在大街上看到一个卖报的,他脸上友善的表情令我鼓足勇气上前搭讪。

  “你好!”我说:“生意怎么样?”

  “还不赖,你从哪儿来?——纽约?”

  “是啊,你呢?”

  “泽西市。”

  “幸会!”

  一会儿,我就从他那儿要来几张报纸,沿街叫卖,足足花了一个小时才把它们处理掉。尽管如此,毕竟还是挣了几个钱。我奔国青年会,发现奥玛拉报纸掩面,正躺在大扶手椅上呼呼大睡。

  “我们去吃点儿东西。”我说。

  “好啊!”他一脸嘲讽。“咱们去黛尔摩良克。”

  “是真的,我挣了点儿钱。可以喝点儿咖啡,吃点儿面包圈。”

  他霍地站起来,抬腿就走,路上,我讲述了经过。

  “我们去找他。”他说,“这家伙看来是个朋友。从泽西市来的?太棒了!”

  他的名字叫穆尼,他匆匆干完活,和我们一起去吃东西。

  “你们可以睡在我那儿,我还有一个沙发,总比监狱强。”

  第二天,将近中午,我们按他的指点,到报社后面去领一捆报纸。自然是穆尼垫的钱,大约有五十个孩子已在那儿争先恐后地挤来挤去,我推开众人,挤到窗前。突然我觉得背上有个东西在爬。是一个小黑孩儿,想踩着我的脑袋去拿报纸,我把他弄下来,可他却从我的两腿之间钻了过去,孩子们哄堂大笑,我也只好跟着傻笑。很快我们领完报纸,行进在大街上,然而,让我开口叫卖真是比登天还难,我试着把报纸塞在行人手里,但收效甚微。

  当穆尼走过来时,我正呆立在那儿。“卖报纸不能这样,瞧我的。”他转身挥动着报纸,嚷道:“号外!号外!全是……”我极力想听清这一特大新闻,可总是抓不住那几个关键字眼儿。我打开报纸,翻到头版,却根本没有什么头条新闻。其实,一条新闻也没有。

  “随便喊。”穆尼说。“只要扯开嗓门,别总站在一个地方,要来回走动。如果想在下一版报上市之前把这些处理掉,‘就得抓紧时间。”

  我使出浑身解数,走大街,穿小巷,一会儿又进了公园,而总共才卖掉三四张,我把报纸往地上一扔,坐在长椅上看池水中的鸭子嬉戏,所有的老弱病残都出来晒太阳了。公园好像成了老兵之家疗养所。一个怪老头向我借报纸,说是要看看天气预报,结果是从头至尾读了一遍,我等在一旁,昏昏欲睡,报纸一送还,我就忙把它整整齐齐地叠好,还其崭新原貌。

  我走出公园时,被一个警察叫住买报,几乎把我吓个半死。

  等到下一版报纸出来时,我只卖了七张,我找到奥玛拉,他比我稍好,可也强不了多少。

  “穆尼该失望了。”他说。

  “我想也是,我觉得咱们不是这块料,这是孩子们干的活儿,也适合穆尼这种人。”

  “你说得对,亨利。”

  我们又去喝咖啡、吃面包圈,总比没有好,抱着大捆报纸,走了半天,令人胃口大开,真不知自己还能坚持多久。

  下午我们又碰到了穆尼,为我们的无能表示歉意。

  “好了。”他说。“我明白,给你们五元钱,看能不能找点儿别的活干,你们不适合干这个。晚上我们在餐馆碰面好吗?”他一转身,匆匆跑了,还没忘记挥挥手。

  “真是个好人。”奥玛拉说,“上帝!现在让我们看看,能找到什么活,走吧!”

  我们昂首阔步往前走,一点儿也没考虑找什么活儿,怎么找。过了几个街区,碰见一个小伙子,向我们乞要一毛钱。

  他是费城的矿工,像我们一样被困住了,吃了东西,我们开始交流思想,“怎么样,”他说。“今晚咱们去红灯区好吗?只要有钱买酒,就一准受欢迎。不一定非得和姑娘们上楼,反正那儿又舒适,又惬意——还能听音乐。总比在‘停尸房’强(青年会)。”

  晚上,几杯酒下肚,他问我们是否已改变宗教信仰。

  我们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他解释说:“有几个家伙总在‘停尸房’周围转悠,想为教会争取几个信徒,甚至连摩门教也撒了网,遇到这些人,你就一脸天真,假装特别感兴趣。如果他觉得你上钩了,你就可以轻而易举地蹭一顿饭,你们不妨一试,我已经干过一回,所以不灵了。”

  我们在妓院呆了很久,姑娘们搔首弄姿,在面前走来走去,后来只得放弃。

  “她们的日子也不好过,”朋友说,“得过且过,尽管如此,还是有几个模样不赖,是吧?”

  我们品头论足,这些可怜的姑娘,看上去比救世军的女士们还修。她们嚼着口香糖,哼着歌,吹着口哨,竭力作出勾人魂魄、妩媚迷人的样子,还有一两个打着哈欠,睡眼惺松。

  “至少她们能填饱肚子。”奥玛拉说。

  “是啊,也许吧!”朋友说。“我可宁肯饿肚子。”

  “我不知道,”我说。“如果,被逼无奈……,如果我是个女的……没准我会挺而走险,不过我得做点儿准备,至少吃得胖点儿。”

  “你要是这么想,”朋友说:“那你就错了,干这个无须很胖,我知道是怎么回事。”

  “那她呢?”奥玛拉手指一个肥胖的女子。

  “她天生就那么胖,再说,还是个酒鬼。”

  夜半,我们漫无目的地游荡。我开始惦记莫娜。自从我们离家,只收到她的一封短信。她不擅于写信,而且也不擅于表达,她只说,财产要被没收了,然后会怎样?我不知道。

  第二天,我在青年会转来转去,希望甚至祈盼有人对我下手,我已做好准备,皈依任何宗教,哪怕是摩门教,然而无人理睬,傍晚时分,一个绝妙的主意突然冒了出来,简单之极,真纳闷为何早没想到,话又说回来,情急才能生智。

  什么主意?就是挨家挨户地到每个商店去要那些准备扔掉的食品:剩面包、烂水果、变质牛奶……我压根没意识到,这个想法和圣弗朗西斯的乞讨术多么相似,他也是讨些别人不吃的东西,当然,区别在于他是为履行使命,而我只为充饥,这有天壤之别!

  简直像变魔术。奥玛拉和我分兵两路。一会儿工夫,就满载而归。我们飞奔到福莱彻家,找到奈德,准备了一顿丰盛的晚餐。

  其实,我们要来的残羹冷食,远非难以下咽,以前,无意之中,我们也吃过臭肉,而这些蔬菜只需略做挑捡,剩面包一烤,香味扑鼻,酸牛奶拌上烂水果,就成了美味佳肴,对于一个苦力来说,这就算盛宴了。唯一遗憾的是,没有酒,无法把噎在嗓子眼儿的硬奶酪顺下去。好在还有咖啡和炼乳,我们兴致勃勃地狼吞虎咽。

  “真糟糕!忘了叫上穆尼。”奥玛拉说。

  “谁是穆尼?”内德问。

  我们略述经过,内德张大嘴,听得目瞪口呆。

  “上帝啊!亨利。”他说。“简直难以置信,我就一直坐在报社前面楼上,以我的名义刊登你的文章——而你却在卖报,我得跟尤里克说说这事儿。对了,你看到自己写的文章了吧?他们认为相当不错!”

  我早把文章忘得一干二净了。可能在青年会时,迷迷糊糊地看了,但压根儿没意识到是自己的手笔。

  “亨利,”福莱彻说。“你应该回纽约去,这些小伙子可以在这儿消磨时光,而你得另当别论,我有种预感,你肯定会有所作为。”

  我的脸刷地红了。

  “行了,”福莱彻:“别害臊。不知你将来会成为圣人、诗人,还是哲人,但勿庸置疑,你颇有才气,这是有目共睹的,而且你尚不陈腐,我感触最大的就是你的忘我精神。”

  内德原本就于心不安,对福莱彻的话举双手赞成,“只要我拿到钱,亨利,”他说:“你就可以乘火车回去,起码我能做到这一点,奥玛拉和我还是留在这里,是吧!特德?你是老手,十岁起就出来闯荡了。”

  奥玛拉乐了。现在他已不愁吃喝,所以精神抖擞。

  另外,还有穆尼这个机灵鬼,他们俩在一起,能想出许多鬼点子。

  “可谁来写文章呢?”

  “我早想到了,”内德说。“下星期,他们安排我去干版面设计。这是我的拿手好戏,这回,我可真的要挣钱了。”

  “也许还能接我的班。”福莱彻说道。

  “我也这么想。”内德说。“如果奥玛拉能解决吃饭问题,我就负责其余的事,再过几天就发薪水了。”

  晚上,我们又睡在福家。我彻夜未眠,不是地板太硬而是因为莫娜。现在我归心似箭,于是绞尽脑汁,冥思苦想,天快亮的时候,我突然想到,也许可以向老头借点儿钱,哪怕只是部分路费,只要能到里奇蒙德就行。

  一清早,我去邮局拍了电报,傍晚时分,钱就寄来了——是全程的路费,我又向穆尼借了五元钱作饭费。当晚就动身了。

  一上火车,我就像换了一个人,不出半小时,就把杰克逊威尔完全抛到了脑后,能睡在软卧上是多么惬意!真奇怪,我又开始创作了——在脑子里。真的,我真想立即奔到打字机前。距离上次写作好像已经隔了一个世纪……我朦朦胧胧地设想与莫娜的未来,心下释然。坐在舒适的车厢里,怀惴五元钱——感觉美妙之极,也许我正蒙一位守护天使垂青,我想起福莱彻临别时的话,我真的有才气吗?当然,可我得证明这一点,不管怎么说,我仍为有这么一段悲惨的遭遇感到庆幸。“经历是无价之宝。”我不停地对自己唠叨。有点儿傻乎乎的,一会儿,便安然入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