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西斯·司各特·菲茨杰拉德(1896-1940)的一生是短暂的,他的创作生涯充其量不过二十年,但他却留下了四部长篇小说和一百六十多篇短篇小说,使他成为二十世纪一位杰出的美国小说家。
二十世纪的二十和三十年代是美国小说的黄金时代,群星灿烂,各放异彩。德莱塞出版了一部又一部长篇巨著,并且在一九二五年又发表了他的代表作《美国的悲剧》。同年四月,《了不起的盖茨比》在纽约出版,著名诗人兼文艺评论家T·S ·艾略特立刻称之为“美国小说自亨利·詹姆斯以来迈出的第一步”。海明威在回忆菲氏时写道:“既然他能够写出一本像《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样好的书,我相信他一定能够写出更好的书。”艾略特和海明威都是以苛刻闻名的批评家,因此我们就不难领会这些评价的分量了。
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元气未伤的美国进入了历史上一个短暂的空前繁荣的时代。“美国梦”像一个在半空游荡的色彩斑澜的大气球,使一代美国人眼花镣乱,神魂颠倒。菲氏说过:“这是美国历史上最会纵乐、最绚丽的时代,关于这个时代将大有可写的。”他所大写特写的正是这个时代,并且将它命名为“爵士时代”,因此人们往往称他为“爵士时代”的“编年史家”和“桂冠诗人”。菲氏并不是一个旁观的历史家,他纵情参与了“爵士时代”的酒食征逐,也完全融化在自己的作品之中。正因为如此,他才能栩栩如生地重现那个时代的社会风貌、生活气息和感情节奏。但更重要的是,在沉湎其中的同时,他又能冷眼旁观,体味“灯火阑珊,酒醒人散”的怅惘,用严峻的道德标准衡量一切,用凄婉的笔调抒写了战后“迷们的一代”对于“美国梦”感到幻灭的悲哀、不妨说,《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爵士时代”的一曲挽歌,一个与德莱塞的代表作异曲同工的美国的悲剧。直到今天,《了不起的盖茨比》还是美国一部家喻户晓的经典。
我对菲茨杰拉德毫无研究,可是我和《了不起的盖茨比》却有一段阴差阳错的“因缘”。
一九五一年夏,我应北京燕京大学西语系之聘,从美国回国任教。行李里除了几件旧衣服,一架手提英文打字机,主要都是从读大学到研究院积累下来的几百册英美文学书刊。八月中到校,九月一日上课,我教的是英语专业四年级两门课。班上有些学生不时来串门地聊天,或是借书看。十二月间,全国高等学府开展“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燕京着重批判“美帝文化侵略”,各系教授、副教授,人人当众检讨。轮到我上场那天,一个男生积极分子跳了起来,一手举起一本书,一手指着书的封皮,义正辞严地质问我:“你从美帝带回这种下流坏书,腐蚀新中国青年,居心何在?”我吓了一跳,伸头仔细一看,书的封皮上画着一只手,指甲涂得猩红,手里举着一杯香摈。原来是一本很旧的英文袖珍本《了不起的盖茨比》,是我班上一个男生借去的。我倒抽了一口冷气,心里想,“我承认我的思想‘落后’,但是要我把菲茨杰拉德的杰作扔进垃圾堆,那还办不到呢。”
由于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原因,从此多年与西方文学绝缘。妻子受株连“颠沛流离”,不管有多少艰难困苦,也不忍心把我那几箱旧书当废纸卖掉。“文革”中,全家下放安徽农村,书遭了涝灾,我俩把纸板箱一个一个打开,把书摊在茅屋门口晾晒,发现那本破旧的《盖茨比》虽久经患难,却有点不服老的神态。后来,雨过天晴,我重返北京任教。时隔不久,忽然接到《世界文学》月刊编辑来信,要我尽快将《盖茨比》译为中文。简直不可思议!“腐蚀新中国青年”的黑锅,我背了将近三十年,怎么会偏偏找到我来翻译这本“下流坏书”?莫不是命运的嘲弄,还是菲茨杰拉德显灵,责成我为他平反,还他一个公道?思前想后,我虽自感译笔粗拙,难以重现他那优美的风格,却也无法回避这道义的召唤。
十年以后,我用英文以回忆录形式写了一本纪实体小说,自然把《盖茨比》这段公案写了进去。书于一九九三年在美国出版后,陆续收到许多读者来信。其中有一位是曾在纽约舞台和好莱坞银幕上活跃过的女明星,她在信中特别提到这个情节,接着写道:
我认识他。三十年代期间,我是个演员,住在好莱坞一家名叫“真主花园”的旅馆,许多来做短期工作的作家和演员住在那儿。司各持·菲茨杰拉德那副愁苦的面容是我平生所仅见。他那悲惨的处境刻画在他脸上,流露在他声音里。我是在餐厅里结识他的。那天我一个人正在埋头看雷格蒙的小说《农民》,有个人在我肩旁弯下身子说:“你干吗要看那本波兰式的《乱世佳人》?”我回答说:“因为是我的朋友纳特·福柏推荐的,我也非常爱看。”他听了嗤地一笑,又摇摇头,仿佛我无可救药了。我问他:“那你推荐什么呢?”他说:“唤,最优秀的作家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写的任何东西。”
我如闻其声,如见其人,仿佛《盖茨比》的作者又一次显灵!可惜“萧条异代不同时”,我只能高山仰止,心向往之了。
但是故事并没到此为止。马里兰州洛克维尔市有一座圣玛利天主堂,离我们在维州的住处不远。这座小教堂建于一八一七年,建筑古朴庄严。每逢主日,一位中国神父在那里为华人教友做弥撒。去年八月二十日上午,我陪妻子去那里望主日弥撒。我送妻子进堂以后,独自出来在阳光下漫步,心旷神怡。不知不觉间,逛入了教堂边上的墓园,心里默诵起英国诗人格雷的《墓园挽歌》,又感到无端的惆怅,神思恍惚。突如其来地,一个高大的身影从一块墓碑前面冒了出来,我情不自禁地喊了一声:“谁?”定神一看,原来是一位衣着整齐的中年白人男子,我舒了一口气。他没理会我的问题,却指着墓碑说:“最优秀的美国作家!”我低头一看,毫无雕饰的石碑上刻着:
弗朗西斯·司各特·凯·菲茨杰拉德
一八九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一九四0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其妻
姗尔达·赛尔
一九00年七月二十四日
一九四八年三月十日
这真是千载难逢的奇缘!四十四年前,他在万里之外的异国和我一道蒙冤受难。今天,我无意之中竟然又有幸在万里他乡邂逅他的阴灵。这是一片很不起眼的墓地,菲氏家族的几座墓占了其中一小块地方,没有树木,没有花草。这里既没有伦敦威斯敏斯特教堂诗人墓地的庄严肃穆,也没有米兰大墓园的瑰丽堂皇。想当初,一个不甘寂寞的金发少年,梦想凭自己的锦绣才华,营造一座金碧辉煌的地上天堂,享尽人间赏心乐事。曾几何时,贫病交迫,梦碎酒醒,他身不由己来到这个角落安息,和他的红粉佳人分享一扌不黄土和永恒的寂寞。墓园几步之外就是一条大路,日日夜夜奔驰着川流不息的车辆,万万千千的匆匆过客中有几人曾在这里“解鞍少驻初程”,低回凭吊一下这位“美国梦”的化身和爵士时代的史诗大师?也罢,永远摆脱了名缰利锁,超越了生与死的磨难,菲茨杰拉德有福了,他将以他不朽的诗篇彪炳千秋。
时已正午,弥撒完了,妻子走出教堂,看到我在墓地踯躅,远远地喊道:“你不怕中暑吗?”我指着墓碑说:“又碰上老朋友啦。”她感到诧异,走到墓碑眼前一看,笑着说:“这大概可说是阴魂不散吧。我望了一台弥撒,你竟然就有一次‘幽会’。明年是他的百年诞辰,咱们带一束鲜花,来安慰他的英灵吧。”我又指着墓碑前地面上一块碑石,上面镌刻着《了不起的盖茨比》的最后一句,她轻轻地念道:
于是我们奋力向前划,逆流而上的小舟,不停地倒退,进入过去。
今天中秋,我去多伦多探亲,误了在他百年诞辰去扫墓,怅然若有所失。也是天意莫测吧,正在这时,感谢译林出版社决定重印旧译,就算作献给这位英灵长在的奇才一个小小的花环吧。
巫宁坤
一九九六年秋于维州猎人森林客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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