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一个孩子究竟应该上寄宿学校还是走读学校是一个在各种情况下都必须根据环境和性格作出决定的问题。每一种制度都有自己的优点;在有些情况下,这种制度优点多些;在另外一些情况下,那种制度优点多些。在这一章中,我打算阐述在为我自己的孩子作出选择时会考虑的几点理由,而且我想它们可能也为其他认真的家长密切关注。
首先要考虑健康问题。现存的学校不论实际上怎样,显然在这一方面我们可以使它们比大多数家庭更合乎科学而且更加周全,因为它们可以聘用拥有最新知识的职业医生、牙医和护理人员,而相比之下忙碌的父母可能对医学知识缺乏了解。对于住在大城市的人来说,仅此一点就足以使他对寄宿学校持大力支持的态度。显然,年轻人在农村度过大部分时间要好些,因此如果他们的父母不得不住在城市,让孩子到其他地方去接受学校教育可能会令人感到满意。这种说法也许不久就会变得欠妥当了:比如,伦敦的健康状况在不断改善,而且通过人工使用超紫外线,可能会达到农村水平。但即便疾病真正降低到农村水平,仍然会存在大量的精神紧张。持续的噪音对孩子和大人都没好处;农村的风光、泥土的潮湿气味、风和星星应该留在每个人的记忆中。因此我认为,不论城市的健康状况可能得到怎样的改善,年轻人一年中大部分时间生活在农村仍然重要。
另一个赞成寄宿学校的论点,尽管它要次要得多,是它们能节省花在来回路上的时间。大多数人家门口并没有真正优秀的走读学校,可能要走好长的一段路程去上学。这种理由在农村最具说服力,就像另一种理由在城市最具说服力一样。
当需要试行教育方法的时候,几乎总是首先在寄宿学校进行,因为赞成寄宿学校的家长不可能都住在附近。这一点不适合于婴儿,因为他还不完全受教育当局的支配;因此,蒙特梭利夫人和麦克米伦小姐能够利用穷人家的孩子进行她们的试验。相反,在人们认可的学校教育时期,只有那些富裕人家才得到允许对他们的孩子进行教育试验。自然,他们大多数都喜欢旧式传统教育;少数主张其他教育方式的人一般住得很远,几乎很难坚持上走读学校。巴达拉斯那样的试验只可能在寄宿学校进行。
然而,另一方面的论述也非常重要。在学校中,生活中的许多方面不会出现;学校是一个其问题不同于一般外部世界的人为世界。对一个只在假期回家的男孩来说,当大家都对他大加吹捧时,他所取得的生活知识可能比一个早晚都在家的男孩少得多。现在,这一点对女孩子略有不同,因为许多家庭对她们提出了更多的要求;但随着女孩子受教育逐渐达到男孩子的程度,她们的家庭生活也会变得与男孩子相似,而且她们会丧失现在掌握的较多家务知识。孩子在十五六岁后分担家长的一部分工作和忧愁是有益的——木能太多,因为那样会影响教育,但还是要分担一些,这样他们就不至于认识不到老人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兴趣和自己的价值了。在学校中,只有年轻人才重要,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们。在假期中,家庭气氛容易受年轻人控制。结果他们逐渐变得骄傲和冷漠起来,不知道成年人生活的问题,而且对他们的父母也敬而远之。
这种情况容易使年轻人的情感受到不良影响。他们对父母的爱萎缩了,他们从来用不着学着适应那些兴趣和追求与他们不同的人。我认为这会导致极端的自私,一种自己的个性就是一切的情感。家庭是这种倾向最自然的矫正物,因为它是一个由不同年龄、不同性别和职责各不相同的人组成的有机体,这与一个相同个体的组合完全不同。父母爱孩子主要是因为他们在孩子身上花费了太多的心血;如果父母不这样做的话,孩子就不会重视他们。但他们付出的心血必须合情合理;它只能是那种在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尊重别人的权利是年轻人应当学会的一件事,这在家里比在其他地方更容易学到。孩子父亲会为麻烦事情烦恼,母亲会因许许多多的琐事疲惫不堪,了解这些对孩子是有益的。让孩子的孝心在青春期内有所表现也是值得称道的。一个没有家庭之爱的世界会变得恶劣而粗俗,它的每个成员都作威作福,而一旦受到挫折,又畏缩不前。这些坏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恐怕是由于让孩子上寄宿学校造成的,并且我认为其严重性已足以抵消寄宿学校的巨大优点了。
正像现代的心理学家坚决主张的那样,父亲或母亲的过多影响是一件很有害的事情,这一点勿庸置疑。但我认为如果让孩子从两、三岁起就上学,正像我建议他们应该做的那样,这种现象就不可能出现了。在我看来,孩子很小就进入走读学校恰当地调和了家长操纵一切和家长无所作为的倾向,就我们刚刚提到的这些理由来看,显然,如果再有一个好的家庭,这似乎是最可行的办法。
对那些敏感的男孩来说,将他们丢给一个由清一色的其他男孩组成的排外团体是有一定危险的。12岁左右的男孩多半处于一个相当粗野而又感情迟钝的阶段。就在最近,一所主要的公学发生了~起一个男孩因为同情工党而严重受伤的事情。与一般人的观点和兴趣不同的男孩可能会受到严重伤害。即使是在现存最现代化和最进步的寄宿学校,支持布尔人的男孩在美布战争时期也处境维艰。任何一个喜欢读书或不厌求学的男孩毫无疑问会受到不公正待遇。在法国,最聪明的男孩上了一所专门开办的学校,而不再与一般孩子待在~起。这个办法当然有其优点。它使高智商的孩子的神经不至崩溃,不至像这个国家的许多人那样成为一般市侩的奉迎者。它避免了一个不合潮流的男孩必然遭受的紧张和不幸。它使对聪明男孩进行的那种适合他们的教育大大快于对那些愚笨孩子的教育。另一方面,它使这些知识分子在今后的生活中脱离了团体的其他成员,而且可能使他们对一般人难以理解。尽管可能有这种缺陷,但我认为从总体来说,它还是优于英国上层社会折磨所有具有特殊头脑和特殊道德品质的男孩的做法,除非这些孩子恰好也擅长玩游戏。
然而,男孩的野蛮行径并非不可纠正,而且现在实际上比以前少多了。《汤姆·布朗的学生时代》描述了一幅野蛮的画面,将我们时代的公学与这幅画面相比,则有过之而无不及。它更加不适合于那些接受过我们在前几章提到的那种早期教育的男孩。我还认为男女同校——这在寄宿学校是可能的,像贝达拉斯让我们看到的那样——可能对男孩子起到教化的作用。我不想轻易承认两性间的天生差别,但我认为女孩子不至像男孩子那样总是殴打行为异于他人的孩子。但是,现在如果有一个男孩在智力、道德或敏感性上超出一般水平,或者他在政治上不保守、在神学上也不困于正统,我就很难找到可以放心地将他送进去的寄宿学校。我相信,对于这些男孩来说,现存的公立学校制度是糟糕的,而且几乎所有具有特殊才能的人都包括在他们之中。
在所有上面这些赞成寄宿学校和反对寄宿学校的观点中,只有两点是根本的和不变的,而且这两点还是相互对立的。一方面是农村、空气和空间的好处;另一方面是家庭之爱以及来自于对家庭责任的认识这种教育。对于农村父母来说,还有另外一种赞成寄宿学校的理由,也就是,在他们附近不可能找到一所真正优秀的走读学校。我认为就这些相互对立的观点来说,不可能取得任何一般结论。如果孩子强壮而精力充沛,不需要很认真地考虑健康问题,那么赞成寄宿学校的~个理由就不成立了。一旦孩子对父母言听计从,赞成走读学校的理由就少了一个,因为假期足以使家庭之爱延续下去,学期只是要让它不至走向极端罢了。有特殊才能的敏感孩子最好不要上寄宿学校,甚至在特殊情况下,根本不去上学。当然,一所好学校胜过一个坏家,一个好家胜过一所坏学校。但是,如果家跟学校都不错,那就要权衡利弊再做决定了。
直到现在,我一直是站在那些可能进行个人选择的富裕父母的立场上讲这一切的。如果从团体的角度出发去做政治上的考虑,就要联系到其他因素了,一方面,我们要考虑寄宿学校的花费问题,另一方面,如果孩子木在家,住房问题就简单化了。我坚决主张,除少数情况外,人人都要在18岁以前接受学校教育,而职业培市![又能在is岁以后进行。尽管就目前这个话题来说,以上两个方面都可能受到重视,但对于大多数工薪阶层的子女来说,资金因素在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起着主导作用,这样他们就会赞成走读学校。尽管这种决定没有从教育方面考虑,但由于没有明确的理由予以否定,我们还是可以接受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