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第一章

  我哥哥被任命为内华达州的州务秘书——我羡慕他未来的历险——我被指定为他的私人秘书——我如愿以偿——一小时内整顿好了行装——梦幻与向往——密苏里河上——出色的船

  我哥哥刚被任命为内华达准州的州务秘书。这个职位集许多权力和尊严于一身:财政部长、审计员、州秘书,在州长缺席时,还是代理州长。一千八百美元年薪和“秘书先生”头衔给这个职位蒙上一种至高无上的尊荣。我既年轻又少阅历,非常羡慕他。我垂涎他的显赫和豪富,更向往他即将进行的漫长而神秘的旅行,以及他要去探索的奇妙的新天地。他就要去旅行了!可我还从来没有出过门,“旅行”这个词儿对我有一种迷人的魅力。不久,他就会千里迢迢,在那广案的沙漠和平原上跋涉——游历于远西地区的山中,看到野牛、印第安人、草原犬鼠和羚羊,经历种种冒险,过一种前所未有的愉快生活,还有可能被吊死或剥掉头皮。他在家书里会给我们讲述这一切,成为我们的英雄。他还会看到金矿和银矿,公务之余,下午出去各处溜达,或许会捡到两三桶亮晃晃的金币和银币,在山里还会捡到金块和银块。用不了多久,他就会腰缠万贯,由海路还家,平心静气地讲起旧金山、海洋和“地峡”,似乎亲眼见过的那些天下奇观不过是区区小事。我眼红他的幸福,心中受尽折磨,用笔墨都难以描述。因此,当他郑重地提议让我作他手下的令人尊敬的私人秘书时,我觉得世界骤然间消失了,苍穹象画轴一样被收去!这就是我最大的妄想,我完全心满意足了。两小时以后,我已整装待发。没有多少行李需要收拾的,因为我们将要乘坐由密苏里边区至内华达的大陆驿马车,每个旅客只能携带少量行李。在十到二十年前那美好的年代里,太平洋铁路还没有修筑。连一根枕木也没有。

  我打算在内华达只住三个月——一点也没有想在那里多呆。只想去尽量看看那里的新奇东西,然后便马上回家来干正经事。万万没想到,那三个月愉快的旅行,竟在六、七年漫长的岁月之后才看到它的尽头。

  整夜,我梦见印第安人、沙漠和银块。在第二天预定的时间,我们在圣路易港登上一条开往密苏里河的气船。

  从圣路易到圣约走了六天——多么沉闷,乏味,使人昏昏欲睡的航程,在我的记忆中,它留给我的印象好象不到六分钟,而不是那么许多日子。关于那次旅行,我现在已经没有什么印象了,所记得的就只是水中那些形状丑恶、盘根错节的树根。船开到这里,得小心翼翼地时而开动这个轮子,时而开动那个轮子,一次又一次地碰到礁石,退回来,在平缓的地方又开过去;经常陷进沙滩,于是停下来,取出撑杆,撑了过去。实际上,这条船简直可以说是从陆地上开到圣约去的。因为大部分时间都在“走”——成天耐心而吃力地越过礁石,爬过树根。船长说,它是一条“出色”的船,它需要的只不过是更大的冲力和一个大些的轮子。我认为,它倒是需要一副高跷。但是我很聪明,没有说出口。

  第二章

  到达圣约瑟夫——只准携带二十五磅行李——告别了羔皮手套和外套——武装到牙齿——“亚伦牌”手枪——快活的武器——听人劝告,买下骡子——我们离开了“合众国”——“我们的马车”——送达印第安人的邮件——眨眼和地震之间——现代的斯芬克斯,以及她如何使我们开心——豁达的女人

  到达圣约瑟夫的那个愉快的夜晚,我们的第一件事就是寻找驿站,每人掏出一百五十美元买了由陆路去内华达卡森城的马车票。

  次日清晨,天气晴朗,我们匆匆吃了早饭,急忙赶到出发地点。但是,出现了一件麻烦事,事先没有弄明白,每人携带了一只装足二十五磅行李的旅行木箱,我们大大地超重了。但每人能带二十五磅衣物,这就是我们可以随身携带的一切。于是,我们只得一把打开箱子,手忙脚乱地作了一番选择,挑出那法定的二十五磅行李装进一只旅行包,把箱子又送回圣路易。对这只箱子使我们真是难分难舍,因为这样,在落矶山区的波尼人招待宴会上,我们就再也没有燕尾服可穿,白羔皮手套可戴,没有大礼帽,也没有漆皮靴,没有任何能使生活安适的必需品了。我们给弄成了打仗的步兵,每人穿一套粗陋的服装,包括一件军用羊毛衫和一双“大头靴”。在旅行包里,我们还塞进一些白衬衣、内衣等诸如此类的东西。我哥哥,秘书先生,随身带了五磅美国法令,一本六磅重的大字典,因为我们不知道——可怜的无知——这样的东西头天在旧金山邮购,第二天就可以送到卡森城。我带着一把史密斯—维森公司制造的可怜的七发小手枪。这样,我就武装到了牙齿。它的枪弹就象顺势疗法药片,七颗药片一齐打出去也刚够一个成人受用的。但我仍然认为它威力强大,简直是支致命的武器。它只有一个毛病:连屁也打不中。有个“押车”用这只枪对着一头母牛试了试,只要母牛安安静静、规规矩矩地站着,不会伤着半根毫毛;但是母牛一动,押车只得瞄准另外的东西开火,母牛感到很愦憾。我的秘书哥哥身上挎了一把小号科尔特左轮手枪,用来抵御印第安人的袭击,为了防止意外,他还拉开了枪栓。乔治·白米士胆小得可怜,他是我们的旅伴,以前我们从来没看见过他。他腰间佩着一把地道的“亚伦”牌左轮手枪,没有教养的人叫它“胡椒瓶”。只要拉开板机,手指一勾,就开火了。拉起板机,击铁便翘起,弹轮一转动,击铁立刻敲下,弹丸就打了出去。顺着枪筒瞄过去,就能打中目标,恐怕世界上没有哪一把亚伦枪创造过这样的记录。但无论怎么说,乔治这把倒是件信得过的武器。用一个马车夫后来说的话可以作证:“它即使打不中它要打的东西,总可以打中点别的什么。”此话的确不假。有一次,他用这把枪对准钉在树上的黑桃二开火,却击中了站在左左边三十码开外的一头骡子。白米士并不想要那头骡子,但那畜牲的主人扛了把双筒猎枪跑出来,“劝”他无论如何也得把那头骡子买下来。“亚伦”真是件开心的武器!有时,它那六发子弹一齐乱飞,遇到那种情况,四面八方就没有块安全的地方,除非躲在它后面。

  我们带了两三条毯子抵御山区的严寒。至于奢侈品,我们倒还有节制——不过几只烟斗,五磅烟叶,两只大铁皮桶用来装水,在大平原的驿站之间好用,身边还有一小子弹袋银币,作为每天的早晚饭钱。

  到了八点钟,万事齐备,人也到了对岸。我们跳进马车,车夫叭叭地挥动鞭儿,马车急驰向前,把“合从国”丢在后面。这是个景色壮丽的夏日早晨,四周的景物都沐浴在阳光中,一片辉煌。微风习习,凉爽宜人。一种解脱了名种麻烦和责任的喜悦油然而生,使我们觉得,仿佛在那些拥挤、喧嚣的城市中当牛作马的年月已经被置之脑后,抛到了九霄云外。我们飞快地穿过堪萨斯,一个半小时以后,就来到了辽阔的大平原上。在这里,大地伸展开去——极目远眺,地势起落有致,十分壮观——就象暴风雨过后,大海的胸膛那庄重的起伏。到处都是玉米地,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呈现出一方方的浓绿色。突然海洋遇到干旱的地面,不再起伏波动。大地伸展开去,七百英里,平坦如一整块地板!。

  我们的马车是一个摇来晃去的大箱子——如果加以堂皇的描述——是个装有轮子的摇篮。六匹高头骏马拉着车子,车夫旁边并肩坐着“押车”,他是这船儿的名正言顺的船长,他的份内之事就是负责那些邮件、行李,应付特殊事件和照顾旅客。这一趟只有我们三名乘客,坐在车箱内的后座上。其它的一切地盘都塞满了邮包——因为我们捎上了拖延三天的邮件。它们是一道巍然矗立直达顶篷的墙,差点抵住了我们的膝盖。车顶上还捆着一大堆,前后行李箱都塞得满满的。车上共载有二千八百磅。车夫说,“一些要运到布里格姆、卡森和旧金山,但大部分是带给印第安人的,他们弄这么多废物来看,真伤脑筋。”但就在这个时候,他脸上突然现出一种恐怖的表情,好象一瞬间,他会给地震吞了进去似的。我们猜想,他讲话是要显得俏皮,意思是说大部分的邮件将要卸在大平原上,留给印第安人或别的什么人。

  每走十英里,我们换一次马匹。整天,马车在坚硬平坦的道路上几乎象飞一样平稳奔驰。一停下来,我们就跳下车去,舒展一下筋骨。所以,夜晚降临,我们仍然精力充沛,毫无倦意。

  晚饭后,上来个女人,她的家就在前面五十英里的地方。我们三个人不得不轮流到车箱外面去,坐在车夫和押车旁边。显然,她是个不健谈的女人。在越来越浓的暮色中,她用眼睛全神贯注地盯着叮在她手臂上的一只蚊子,把另一只手慢慢抬起,在射程范围达到蚊子的时候,突然发起攻击,这猛然的一击简直可以打死一头牛。然后,她又坐下来,带着安祥的满足,研究蚊子的尸体——她百发百中,在短射程范围内,总是扣死。她把那些尸体全留在手上,作为诱饵。我坐在这个残忍的斯芬克斯旁边,看着她击杀了三四十只蚊子——看着她,等她说点什么,但她什么也没说。于是我自己提起话头,说道:

  “这里的蚊子真可恶,夫人。”

  “你可以打赌!”

  “夫人,你的意思是……?”

  “的确!”

  于是她兴奋起来,转过身子说道:

  “如果开头俺没把你们这些家伙当成聋子哑巴,让鬼把俺捉去。真的,见鬼。俺在这里坐呀坐呀,打这些蚊子,简直不知道你们犯了什么病。开头俺捉摸你们是聋子哑巴,后来俺猜你们不是犯了什么毛病就是傻瓜什么的。过后,俺开始捉摸你们是一群讨厌的白痴,找不到什么做的。你们打哪儿来?”

  这个斯芬克斯不再是个斯芬克斯!她那深渊里的泉水冲破了闸门汹涌而出。打个比方,九大词类就象倾盆大雨,接连四十天又四十夜,向我们劈头盖脸地泼来,把我们埋葬在一大片唠唠叨叨的荒凉的洪水底下。那乱七八糟的语法和尖声怪气的语音的废墟掩埋了一切反驳的岩石与山峰!

  多么,多么,多么地受罪哟!她滔滔不绝,一个钟点又一个钟点,后来我真后悔提起蚊子那个话题,让她开了头。直到天将黎明她该下车的时候,一直没有闭上过嘴。要下车了,她把我们搅醒(那时我们正在打盹),说道:

  “现在下车去卡吞伍德瞧瞧,小伙子们,呆上一两天,俺今天晚上可以陪你们逛逛,要是俺能时不时插句嘴,对你们有好处,那俺就满意了。乡亲们会对你们说,俺一贯对人不亲热,特别是对穷乡旮旯的妞儿,对这种乌七八糟的人,俺就是这么个人,一个乡下妞儿,若要还自以为了不起,就该这么对待她,可是,遇到和俺一般的人,俺认为,俺毕竟是个极好相处的女人。”

  我们下决心,绝不“在卡吞伍德下车。”

  第三章

  “腹条断了”——邮件送到适当的地方——艰难的睡眠——长耳大野兔的沉思,及其表演——当代格利弗——山艾树——外衣当饥粮——骆驼的厄运——对尝试者的劝告

  还有大约一个半小时就要天亮了,我们在平坦的道路上飞快而平稳地前进。路是那样的平展,我们的摇篮只是轻轻摇晃着,渐渐地我们的感觉模糊了,进入了梦乡——突然,下面有什么东西不对头了!我们只是模糊地觉得好象发生了什么事,但并不在意。马车停下来,听到车夫和押车在外面说话,找灯的声音和找不到灯的咒骂声。那些人在黑沉沉的夜里卖力,而我们却蜷缩在窗帘拉得紧紧的窝,倒更增加了我们的舒服感。接着,从声音上判断,好象是在检查什么,后来传来车夫的声音:

  “天哪,腹条断了!”

  这下子我们惊醒了——祸事临头时的那种说不出的感觉常是这样。我想:大概腹条是马身上的一部分吧,听车夫那沮丧的口气,无疑还是致命的一部分呢。是腿吧?但在这样平坦的路上轻松地跑着怎么会折断腿呢?不可能是腿。这不可能,除非那匹马要掉过头来走。那末,马的腹条是什么呢?我不得其解。但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人们觉得我无知。

  这时,窗帘被撩起处,现出了押车的脸,他手里的灯光射进车箱,照在我们身上和那道邮包墙上。他说:

  “您老,下来一会儿吧,腹条断了。”

  我们爬下车,就落进冷嗖嗖的细雨中,感到是多么的孤苦伶仃和疲倦不堪。我们发现,他们叫做腹条的东西原来是一大团皮条和弹簧,车箱就安在上面。我对车夫说:

  “我记得,从前还没有见过象这样用腹条的,怎么搞的?”

  “怎么搞的?一辆马车硬要装三天的邮件,当然要坏事的,”他说,“瞧这些,每个报纸袋上都写着指示,带给印第安人,让他们闭嘴。要是那个废物腹条不断,我可以趁这黑夜神不知鬼不觉地过去,那才是他妈的好运气。”

  我知道他一使劲,又眨了一下眼睛,虽然他弯着腰我看不见他的脸。我希望他能把邮件都安全送到,便走过去帮他们搬下邮袋。全部搬完后,路边立即出现了一座巨大的金字塔。腹条修好后,我们又把行李柜装满,顶篷上不再放东西,车箱里也只装上了原来的一半。押车把所有座椅靠背都放倒,这样,车箱里从头到尾都铺满了邮件。我们大声抗议,因为这样一来我们就没座位了。但押车比我们精明,他说床比座位好,再说,这样做还可以保护腹条。打那以后,我们就再没有要什么座位。这懒人床无比舒服。结果,我们过了好几天舒心日子,躺在那张床上,读法规,翻字典,猜想那些神秘人物怎样出场。

  押车说,到了下一站,他再派个看守来照看这些不受约束的邮件。于是,我们又上路了。

  这时已曙光初现,我们伸开麻木的腿躺在邮包上,透过车窗注视着那广阔的未经开垦的草原,沉浸在一片凉丝丝的雾露之中,眺望着东方地平线上我们向往已久的景色。这时,这绝佳的享受,变成了心中憩静、惬意的狂喜。驿车跃马飞奔,微风撩起窗帘吹拂着衣衫,令人极为振奋;摇篮纵情地摇晃,马蹄得得,鞭儿清脆,加上车夫的“啊驾”声,构成了美妙的乐章;转动的大地,一闪而过的树木,默默地向我们致意,然后,又带着好奇,或是妒嫉,或是别的什么心情目送我们。躺在床上,悠闲地抽着烟,对比着眼下的欢乐与昔日城市生活的辛酸,我们觉得,世上只有一种绝对的幸福,而我们已经找到了。

  早饭后,来到一个现在已经忘记名字的驿站。我们三人爬上去坐在车夫的后座上,让押车在我们的床上打个盹儿。不久,太阳晒得我昏然欲睡。我趴在车顶上,手抓住纤细的铁栏睡了约莫一个多小时,从这点,你可以想象那是一条多么无与伦比的路。马车颠簸时,睡着的人会本能地抓住栏杆,如果只是摇摇晃晃,就没有必要了。车夫和押车常在座位上睡上三四十分钟,而车却以每小时八到十英里的速度奔驰。我见他经常这样睡觉。这样并没有危险;马车颠簸时,一个睡觉的人会抓住铁栏杆。他们很劳累,时时刻刻保持清醒是不可能的。

  不久,我们穿过了马里斯维尔,涉过了大蓝河和小沙河。前行一英里就进入内布拉斯加,再往前走一英里便来到大沙河——离圣约瑟夫已有一百八十英里。

  太阳落山的时候,我们第一次看见了一种叫“长耳大野兔”的动物,从堪萨斯到太平洋——在方圆两千英里的山区和沙漠上,它远近闻名。这种动物真是名符其实,它跟一般野兔的长相一样,只是个头大小不同,小的只有一般野兔的三分之一,大的可达一般野兔的两倍,长着和它的身材不相称的长腿,顶着两只反常的大耳朵,只有驴子才比得上。当它安静地坐着,思索它的罪孽或者以为平安无事,心不在焉的时候,它那神气的耳朵赫然耸立着;但是折断一根小树枝就会把它吓得要死,于是它便轻轻地耷拉下耳朵跑回家去了。一眨眼,你就只能看见它那伸直的灰色身躯“划过”低矮的山艾树,头直立,眼朝前,耳朵稍微后倾,给你指明它的去向,好象它身上架着一张三角帆。时而,它用那长腿令人吃惊地纵身一跳,凌空越过矮小的山艾树,创造的跳高纪录,马儿也得眼红。时而,它又来个优雅的“慢大步”,倾刻间便神秘地消失了。它会躲在山艾树丛后面缩成一团,蹲在那里一边仔细听着一边浑身发抖,当你走到离它还有两码的地方时,它又跑开了。如果你希望看到把它吓得屁滚尿流,只要对它开上一枪就行了。现在,它已经是亡命逃窜了,它把长耳朵平放在背上,每跃起来,身子挺得象把直尺,遥遥数里,不过举足之劳,速度之快,令人咂舌。

  我们这群人使这畜牲(照押车后来的话说)“干得更卖力些”。秘书那支科尔特放了一枪;我的武器也开了火,几乎就在同时,老“亚伦”的全部弹膛也发出一阵破响,一点也不过份地说,那只长耳大野兔急得发了疯。它垂下耳朵,竖起尾巴,向旧金山跑去,那速度之快,只能用“转瞬即逝”来形容。它跑得无影无踪了,还能听见那嗖嗖的风声。

  我是在哪里第一次见到“山艾树”的,现在已记不清了,但是既然我已多次提到它,不妨也描绘一番。这很容易办到,只要读者能想象出一棵盘根错节的老橡树缩成了两英尺高的灌木,你就得到了山艾树的确切形象,它那粗糙的树皮,繁茂的枝叶,扭曲的躯干,一应俱全。在山区那些懒洋洋的下午,我常去躺在地上,头钻进山艾树丛里,怡然自得地想象枝叶中的那些虫子是小人国的鸟儿,在那土堆附近浩浩荡荡地前进的蚂蚁是小人国的牛群和羊群,而我就是从布罗布丁纳格来的那个巨大的二流子,等待着捉一位小公民来吃。

  在精巧微型的植物中,山艾树是庄严的森林之王。它的叶呈灰绿色,染绿了荒原和山地。气味就象家养的苏叶,用它的叶子泡制的茶,味道好象孩子们熟悉的苏叶茶。它是种坚毅非凡的植物,可以在深沙或不毛的岩缝中生根,植物界里,除了“鼠尾草”外没有别的植物愿在这里落脚。山艾树高达六至七英尺,遍布西部大平原和山区,直到加里福尼亚边界。在那数百英里的荒漠中,根本没有别的植物,只有山艾树和它的表亲“肉叶刺茎藜”,它们俩的长相极象,几乎毫无差别。在沙漠上,没有这种好客的山艾树,就不可能有篝火,也吃不上热腾腾的晚餐。它的茎干粗如小孩的手腕(大的可达到成人的手臂),扭曲的枝杈有茎干的一半粗细——它是优质、坚硬的木料,很像橡木。

  当一群人扎下营来,第一件事就是砍山艾树,几分钟就可弄到一大堆备用,挖个坑,宽一英尺,长两英尺,深两英尺,把山艾树柴放进去,点起火来,直烧到满满一坑红彤彤的火炭,然后就可以造饭了。这种火没有烟,当然也就不会听到咒骂声。营火可以整夜不息,几乎不需要再加柴;这里便成为一个交际场所,围着火堆,连最不可思议的联想听起来也十分有道理,意味深长,极为有趣。

  山艾树是优质的燃料,但作为蔬菜却是惊人的不及格。除了公驴和它那非法定的孩子骡子,谁也忍受不了它那气味,它们证明山艾树的营养价值一文不值,因为它们吃得下松节疤,无烟煤,铜锉渣,锡烟袋,旧瓶子或任何别的东西,只要顺口,吃完后便满足地走开,简直象享用了一顿山珍海味。骡子、驴子和骆驼的食欲,无论什么都可以暂时解馋,但什么也无法满足。在叙利亚的约旦河上游,有一次我正在搭帐篷的时候,一头骆驼弄到了我的外衣,它用批评的眼光里里外外检查了一通,看它那感兴趣的模样好象要照样子再做一件似的。它这样盘算了一番之后,开始思索是否值得一吃。它用脚踏上去,用牙齿撕下一条袖子,嚼了又嚼,慢慢吞进去,同时不断地眨巴着眼睛,似乎它一辈子还没有尝过象外衣这样好吃的美味。而后,它咂了咂嘴又去撕另一条袖子。接着,它又吃下丝绒领子,满意地笑了笑,显然,它认为领子是外衣最可口的部分,再吞进去的是衣襟,还有雷管、咳嗽糖以及从君士坦丁堡带来的无花果软糖。这时我的新闻通讯稿件掉了出来——是为国内报纸写的信件手稿,它又尝了一下。但这次它遇到难以对付的东西了,开始碰到对于它的胃来说是相当沉重的“固体智慧”了。它随随便便开的这个玩笑使它浑身发抖,直到抖松了牙齿;它感到越来越不行了,但仍以巨大的勇气,充满希望地忍着绞痛,到后来,它开始在那些文件上打滚。那些东酉,没有哪匹骆驼吞下去而不倒霉的。它不断抽搐,眼睛爆出,前腿直伸,大约十五秒钟,它就象木匠的镜头一样硬邦邦地倒地而死,其惨状难以尽述。我走过去从它嘴里扯出手稿,发现这头敏感的畜牲是被一篇报道闷死的。后来,我把这篇最委婉、最温和的真实报道提供给我深信不疑的公众。

  在我转变话题以前,我要说的是,有时找得到五到六英尺高、枝叶匀称铺开的山艾树,但通常这种植物只有二到三英尺半高。

  第四章

  铺床——大字典的进攻——驿站上——显贵的车夫大人——奇特的前院——膳食供应——双像——传家宝——我们杰出的主人——“餐具和调料”——流放犯——饮料——丰盛的餐桌——主人大吃一惊——席间的礼仪——野性的墨西哥骡子——驿车和铁路

  夕阳西下,夜寒袭来,我们开始铺床。我们翻起那些硬邦邦的信袋和装着印刷品的鼓鼓囊囊的帆布包(它们凹凸不平是因为杂志,盒子和书籍的棱角),翻起来又放下去,使我们的床铺尽可能平坦些。我们还确实使环境有所改善,但它还是那样波浪起伏,如同一小块暴风雨袭击中的海面。接着,我们把原来放在邮包间那些奇形怪状的窟窿中的靴子找出来穿上,然后从拉手皮带上取下外衣、背心、裤子和厚厚的毛线衫——它们在皮带上摇摇摆摆晃荡了整整一天。我们把所有这些一齐套在身上,因为驿站上和马车里都没有女人,天气又热,早晨九点,我们就脱得只剩下内衣,图个舒服。现在,一切都弄好了,把那本大字典打发到一个让它安安静静地躺着的地方,水壶和手枪则安置在闭上眼也摸得到的地方。于是,我们抽了最后一袋烟,交换了最后一次呵欠,然后,把烟斗,烟叶和钱袋放进邮包间那些小巧的洞里,拉下四周的窗帘,照押车那生动的说法,把车箱弄得象“母牛肚皮里一样黑”,简直黑咕隆咚,伸手不见五指。最后,我们象蚕蛹一样,波成一团缩进毯子里,安稳地入睡了。

  马车一停下来换马,我们就会醒来,还估计来到了什么地方——每次都猜对了——一两分钟以后,马车又载着我们继续前进。这时,我们来到了乡间,不时穿过一条小河。河岸高耸陡峭,每当马车俯冲下河去,又在对岸往上挣扎时,车内的人都给搅成了一团。下冲时,我们给堆在前头,身子几乎立起来,上爬时,又立刻把我们弹回后头,两脚朝天。我们手脚挥舞着,抵挡那些向我们劈头盖脸打来的邮包,骚动骤起,尘土飞扬,大家都来个喷嚏大合唱,三分之二的人都叽叽咕咕地抱怨,很不耐烦地说上句,“手肘别抵着我的胁骨呀!”——“别挤好不好?”或其他什么的。

  每当我们从一头被扔向另一头时,那本大字典也来趁火打劫,它每一次飞过来,就有个人要遭殃。它飞过去“咬”破了秘书的手肘,飞过来击中了我的肚皮,再飞回去打得白米士先生鼻孔朝天,据他自己说,弄得他眼睛看得见鼻子。手枪和钱袋沉了下去,但烟袋、烟斗、烟丝和水壶却随着字典劈哩叭啦,摇摇摆摆地向我们发起进攻,烟丝撒进我们眼里,凉水泼到我们脊梁上,给字典助威。

  尽管如此,总的说来,那还是个很惬意的夜晚。黑夜慢慢逝去。当透过窗帘的皱折和缝隙,看见寒冷的鱼肚白色的时候,我们满意地伸伸懒腰,打着哈欠,抖掉了茧壳,觉得已经睡了个够。不久,旭日东升,阳光温暖着大地,我们扒掉衣服,准备吃早饭。这个准备活动来得正是时候,五分钟以后,车夫那古怪的号音将回荡在荒凉的草原上,接着,就会看到远处的一两间低矮的茅屋。于是马车颠动的嘎嘎声,六匹马扬蹄的嗒嗒声,车夫那清脆的吆喝声,将闹得更欢,闹得更凶。我们以最快的速度向驿站扑去。多么迷人啊——那往日的横越大陆驿车上的旅行哟!。

  我们穿着内衣就跳下车去,车夫将一把缰绳甩在地上,满足地打了个哈欠,伸伸四肢,脱掉鹿皮手套,尊严高贵得叫人难以忍受——丝毫也不理会那五六个粗俗不堪的、半开化的驿站看守和马倌们七嘴八舌的请安问好,卑躬屈膝的阿谀奉承和讨好卖乖的周到服务。他们敏捷地把马卸下,再从马厩里牵出新马换上。那时,在马车夫的眼里,驿站看守和马倌是呱呱叫的低级动物,很有用,世界上也少不得,但却不是他那种有身份的人值得一顾的。相反,在后者的心目中,驿车车夫是伟大显赫的英雄豪杰,天之骄子,人民的骄傲,民族的希望。他们对他讲话时,温驯地接受他的傲慢的沉默,以为这是大伟人自然而得体的风度,而当他一开口,大家一齐品味他话语(车夫从来不恩赐某人一句话,但对马厩、马匹、周围的乡村以及下手马倌们却慷慨得要命);如果他肯滑稽地辱骂哪个马倌一顿,这个马倌就可以幸福一天了。每当马车开到驿站时,如果车夫肯用这种龌龊的字眼对他的听众开个玩笑——哪怕象山丘一样粗糙,荒唐,自相矛盾——这些贱人们也会拍着屁股大声欢呼,赌咒发誓说这是他们一辈子听到的最有趣的俏皮话。每当车夫要一盆水或一瓢水,或是要点个烟,他们就会飞也似地跑去跑来。但倘若哪位旅客忘乎所以,想沾点光,立即就会受到侮辱,这种侮辱是他们从车夫那里照搬下来的——记住,车夫对马倌和旅客是同等蔑视的。

  马倌和驿站看守对真正的实权派押车只不过客客气气,而车夫才是他们崇拜得五体投地的人物。当车夫高高坐在车上,故作慎重地,慢腾腾地戴手套,一个幸运的马倌高高举起缰绳,耐心地等待他接过手去,他们是多么崇敬地仰视着他哟!当他啪的一声挥动长鞭,马儿飞驰而去的时候,他们又是怎样用赞叹的欢呼向他轰击哟!。

  驿站的房屋就是几间长型的矮屋,用太阳晒干的土坯垒成,土坯间没加泥灰(西班牙人把这种土坯叫做“阿多比斯”,美国人简称“多比斯”)。屋顶几乎是平的,先铺上茅草,再抹上草泥或垫上一层厚厚的土,上面长着相当茂密的杂草。我们还是第一次见到一家人的庭院开辟在房顶上。这种土坯房屋包括车房,可关十二至十五匹马的马厩和一间供应旅客的饭堂,饭堂里还放有驿站看守和一两个马倌的小床。你的手肘可以放在屋檐上,进门时得弯腰屈背,提防着脑袋吃苦。窗子是个大方洞,足够爬进一个壮汉,没有装玻璃。屋内没铺地板,地面却搞得结实硬邦。没有垒火炉,但有个烧火的地方,这就解决了一切问题。既没有木架,也没有碗柜,也没有壁橱。角落里放着一袋打开的面粉,挨着面粉袋搁着一对黑黝黝的、已经很用了一些年月的咖啡罐,一把锡茶壶,一小袋盐和一块熏猪肉。

  驿站看守住的那间小屋,门前的地上放有一个铁皮洗脸盆。旁边放着一桶水和一条黄橙橙的肥皂,屋檐上还吊着一件破旧的蓝色羊毛衫,真有意思——但这东西是驿站看守的专用毛巾,这个集团中只有两个人有胆子享受——车夫和押车。不过押车不会用,因为不体面;车夫不愿用,因为他不愿意抬举驿站看守。我们有毛巾,是放在旅行袋里的;它们也许给放在索多姆和戈摩拉完全一样。我们(还有押车)用自己的手帕,而车夫则用他的灯笼裤和袖子。紧靠着门,钉着个老式小镜框,它的一个角上还残留着两片玻璃,你往里一看,镜子里就会出现一个滑稽的双镜头的人像,脑袋的上半和下半相隔两英寸远。镜框下用绳子吊着半把梳子——但是如果要我选择去死或者去描述这个老掉牙的家什的话,我相信我肯定宁愿去要一副棺材。它是以扫和参孙传下来的,上面有从那时起历代积存下来的头发——还有一种不干净的东西。在屋子的一个角落里,靠着三四支步枪和滑膛枪,还有些火药筒和子弹袋。驿站看守们穿的是手工编织的粗布裤子,裤子屁股上和大腿内侧还缝上大块的鹿皮,便于跪着干活和骑马——这样,裤子就成了一半是晦暗的蓝色,一半是黄色,说不出的奇形怪状。裤脚塞进长统靴里,靴跟上装有大号西班牙马刺、每走一步,上面的小铁坠和铁链就叮当作响。

  那车夫长着满脸大胡子,带顶破草帽,穿件蓝色羊毛衫,没有吊裤带,没有穿背心,也没有穿外衣——腰带上吊着个皮套子,里面装着把长长的“海军左轮”(它原来是挂在右边的,给甩到了前面)。靴筒里伸出一把角把长猎刀。茅屋里的家俱既不豪华也没有几样,没看见有安乐椅和沙发,也许从来就没有过,但代替它们的是两个三只脚的凳子,一根四英尺长的松木长条凳,还有两个空烛台。桌子是一块油腻腻的木板,安在高跷似的四根木棒上。没有送来餐巾和桌布,看样子他们也不打算去找。每个座位前放一个尽是缺口的锡镴盘,一副刀叉,车夫面前放着一个见过世面的奶油色碟子,当然是这位爵爷坐上首。另有一样孤傲的餐具尽管在不幸中也闪现着动人的光辉,那是只白铜调味盒,歪歪斜斜,锈迹斑斑,但它是那样鹤立鸡群,令人想起被流放到野蛮人中的衣衫褴褛的国王。它昔日的高贵,甚至在这默默无闻的处境中也拥有压倒一切的尊严。只有一个酱油瓶,是个没有盖子,蝇屎狼藉,断了脖子的东西,里面装有两英寸高的醋,上面漂着十多个四脚朝天的苍蝇,似乎在为自己不幸的命运而悔恨。

  驿站看守端出一盘上周的面包,其形状和大小就象旧时的奶酪,他切下一些面包片,象尼可尔松街上铺的路砖一样厚,但没有那样硬。

  他为每人切下一片熏肉,但只有那些阅历丰富的老手才敢吃下去,因为这是美国不愿拿去喂堑壕里的士兵的那种该死的处理熏肉。驿车公司把这种便宜货买来作为乘客和雇员的粮食。我们有可能在前面的大平原上碰上这种该死的军用熏肉,而不应该是在这个歇脚的地方,但是,我们的确碰上了,这是无可置疑的。

  然后,他给我们倒了一种东西,他把它叫做饮料。但是,他在取这个名字时如果没有得到灵感,那才不可思议。他确实是把这种东西当成饮料送上来的。不过,里面有太多的抹布条、泥沙,老肉皮,这蒙骗不了聪明的旅客,他没有糖,也没有牛奶——连一把用来搅动调料的小匙也没有。

  那面包和肉,我们无法下咽,那“饮料”也喝不下去,看着那只令人伤感的醋瓶子,我想起了一位旅客的故事(就在当时,那也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那位旅客坐在桌旁,桌上除了一条鲭鱼,一瓶芥末,别无它物。他问老板,是不是只有这么多,老板说:

  “只有这么多!哎呀,雷打火烧!我觉得这条鲭鱼足够六个人吃呢。”

  “不过,我不喜欢吃鲭鱼。”

  “哦,那么就请用点芥末吧。”

  以前我还以为这是件有趣、很有趣的奇闻轶事,但此时此刻,它居然成为一桩凄凉的现实、连一丁点幽默味儿也没有了。

  早饭就摆在面前,但我们的牙齿都消极怠工。

  我尝了一口,闻了一下,说我要咖啡,那驿站看守惊得目瞪口呆,盯着我说不出话来。他终于回过神来,转过身去,就象一个人在沉思一件茫然不可理解的东西。他喊道:

  “咖啡!天哪,如果还剩下一丁点儿,鬼——鬼——”

  我们吃不下去,马倌和车夫间又无话可说——我们都围着一张桌子坐。间或,只不过发出一声简短的请求,总是同样的方式,总是既粗鲁又亲热。开头,这种西部的新鲜故事和传奇还使我吃惊,觉得有趣,但现在,却变得单调乏味,失去了魅力。谈话是这样的:

  “把面包拿过来,你这黄鼠狼的小嵬子!”不,我忘掉了,大概说的不是黄鼠狼,似乎比这个词还更有味道些,我明白是这个意思,但到底是什么,我的确记不得了。尽管如此,这关系不大——大概味道太浓而不能印进书里吧。这是我记忆中的里程碑,它告诉我是在什么地方第一次听到这种西部平原和山区的热情而新颖的方言的。

  我们没有吃早饭,每人付了一美元饭钱就回到了车里的邮包床上,在烟袋里寻找安慰。在这里,昔日王公般的生活第一次衰落了,我们十分悲痛。卸下那六匹好马,换上六匹骡子,但它们是些墨西哥野种。车夫戴皮手套作准备时,每头骡子前面站一个人,紧紧地勒住缰绳。当车夫最后抓住缰绳,吆喝一声,牵骡子的人猛地跳开,马车象炮膛里打出的炮弹一样从驿站射出去。那发疯的畜牲狂暴地飞奔,劲头一刻不减,一气直奔十到十二英里,来到下一站的茅屋和马厩前面。

  我们就这样整天奔驰。下午两点,那依傍北普拉特河逶迤穿过大平原的森林带映入眼帘。下午四点,渡过北普拉特河的一条支流,五点,渡过普拉特河,在卡尼堡靠岸。从圣约出发已有五十六小时——行程三百英里!

  这就是十到十二年前的横越大陆的驿东旅行。那时,在全美洲,希望活着见到沿这条线路修条铁路通向太平洋的人,大概还不到十个。但是,现在有铁路了,我在《纽约时报》上读到一则游记,写的差不多就是我说的这个地方,心中涌起成千种奇怪的对照。对这种新奇的事我几乎不能理解:<<穿越美洲大陆>>

  星期日下午四点,我们开出奥马哈车站,开始了向西部的长途旅行。两小时过后,宣布开晚餐——对于那些想见识在托普曼车轮旅馆里吃是怎么一回事的旅客来说,这可真算是件“大事”。于是,从我们的“寝宫”向前走进下一节车箱,就来到了餐车。星期日的第一次晚餐对于我们来说还是一次新发现。虽然四天以来,我们一直在这里吃饭,共进早餐和晚餐,乘客们仍然交口称赞那些完善的设备和它们取得的惊人的效果。桌上铺着雪白的亚麻桌布,摆着纯银餐具,身着洁白制服的黑人侍者来往如梭,象变戏法一样地摆上菜肴。这样的宴席,就连德尔蒙尼哥本人也不会感到寒碜的,在有些方面,连这位著名厨师也难以配出这样的美膳,因为,除了通常的头等宴席所具有的各个方面外,我们还吃了羚羊排(那个好吃鬼还没有尝过这种东西呢,呸!他懂得丰盛宴席是什么?)可口的山溪鳟鱼,精美的水果和樱桃,以及(开胃的,买也买不到辣酱油!)甜美诱人的草原空气,不是吗?你可以相信,我们对好东西有公正的评价。当我们用满杯泡沫洋溢的克鲁格酒把这一切都冲进肚里的时候,与此同时列车以每小时三十英里的速度向前飞奔,我们承认,这是我们经历过的最快的生活。(两天后,又打破了这个记录,二十七分钟前进二十七英里,而斟满的香槟酒却没有溢出一滴!)晚餐后,我们来到卧车箱,因为是安息日前夜,大家哼着庄严而古老的赞美诗——“赞美我主”,还有“闪光的海岸”,“加冕礼赞”,等等——男女歌手的声音在晚风中甜美地混在一起,同时,火车上那灿烂的波里菲摩斯巨眼划破草原深处,冲进黑夜和荒野。然后,我们回到豪华的卧铺,享受那应得的睡眠。第二天(星期一)早上醒来,我们发现火车正在渡北普拉特河,离奥马哈已经三百英里——才用去十五小时又四十分钟。

  第五章

  新相识——郊狼——狗的经历——抱憾终身的狗——郊狼的亲属们——天涯海角寻找食物

  又过了一个时而宁静,时而喧嚣的夜晚,但早晨慢慢来临了。又一次愉快地醒来,清新的微风,大片平坦的草地,灿烂的阳光,动人的孤寂,四处杳无人迹,也不见一座房屋。大气具有某种神功妙法,把一切都放大了,三英里以外的树木似乎伸手可及。我们脱得只剩内衣,爬到飞奔的马车顶篷上,腿悬在车箱旁边摇荡着,不时地对那些疯狂的骡子吆喝一声,只是为了让它们抿着耳朵蹦得更欢,同时用手把帽子扣紧,以免头发被吹走。我们举目眺望,穷尽视野,扫视四周那无边无际的地毯,搜索着新奇的事物。时至今日,每当想起那种生活,想想在横越大陆旅程中那些美妙的早晨,那种欢快舒畅,自由自在和无拘无束的感觉,血液便在脉管里跳荡沸腾,我禁不住一阵又一阵地激动不已!

  早饭后过了一小时,我们见到了第一个草原犬鼠群落,第一只羚羊,第一只狼。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后者是名正言顺的“郊狼”。如果千真万确是它的话,那这种草原深处的畜牲既不好看也不可敬。由于后来我同这东西打过多次交道,可以很有把握地介绍一下。郊狼是一副身架细长,惹人讨厌而又可怜巴巴的骷髅,披着灰色的狼皮,那条勉强还看得过去的毛松松的尾巴,却永远带着丧家之犬的倒霉相,向下垂着,眼睛又狡猾又邪恶,脸又尖又长,嘴唇向上翘起,露出牙齿,总是一副鬼鬼祟祟的样子。郊狼是饥饿的、活的、有生命的代名词。它永远吃不饱,永远可怜巴巴、不幸而孤独。最下贱的动物也不理睬它,甚至跳蚤也会抛弃它而宁愿去叮儿童三轮车。它是那么精神不振,胆小怯懦,尽管它那暴出的牙齿装出一副吓人的样子,脸上的其余部分却同时在表示道歉。它多么难看!——瘦骨嶙峋,肋骨毕现,皮毛粗糙,形象可鄙。它一看见人就咧开嘴唇,现出一排牙齿,一下子跳开,微微低下头,穿过山艾树丛,轻身一跃,啪地一窜老远,一次又一次地扭过头来看你,一直跑到手枪打不到的地方,然后停下来,慎重地打量你一番。它会跑五十码,停下来,再跑五十码,又停下来,最后,它那流线型的灰色身躯和灰色的山艾树丛融合在一起,不见了。你无意伤害它,它就会这样。要是你有那种意图,行动就会灵活得多,它立即发动四条腿,就象通上了电似的,在它和你的武器之间便丢下一大段距离。你举起武器时,觉得要有一支短程步枪就够了,瞄准时,你觉得需要一门加农炮,到你开火时,你会十分清楚地意识到,这时什么武器也无济于事,除非是一条特长而蜿蜒的闪电才能打到它那个地方。如果你放出敏捷的猎狗去追,尤其是一条自我感觉良好,生来就受到训练,对速度有清晰概念的猎狗,那时,你就可以大饱一下眼福了。郊狼会用轻捷的快步斯文地跑开,欺骗猎狗上当。它边跑边扭过头来温和地一笑,给那狗儿鼓起饱满的勇气和十足的野心,使它头放得更低,脖子伸得更长,气喘得更急,尾巴绷得更直,更加暴躁地移动它那发狂的腿,卷起的尘烟愈来愈宽,愈来愈高,愈来愈浓,在那平坦的草原上划出一条长长的航迹!在追击中,猎狗一直紧跟在郊狼之后,距离只不过短短的二十英尺,猎狗无论如何也无法理解为什么不能靠得更近一点,它开始冒火了。郊狼跑起来是那么轻松自如,象是在滑行一般,既不喘气,又不流汗,还不停地微笑,这使它越看越恼火;原来那沉着、轻松自如的大步完全是个卑鄙的骗局,猎狗发现自己被一个素不相识的家伙这样无耻地戏弄,更是火上加油;然后,它注意到自己已累得不行了,郊狼还得放慢脚步才能和它保持那个距离———于是,这个城市狗儿真的发疯了,它开始玩命、叹气、咒骂、爪子把沙刨得更高,竭尽吃奶的气力不顾一切地去追赶郊狼。这一“冲刺”使它离那滑行的仇敌只有六英尺了,而离它的朋友们已经两英里远。这时一个新的不切实际的希望使它喜形于色,郊狼又扭过头来对它和蔼地一笑,似乎是在说:“好了,我们不得不分手了,小兄弟——正事归正事。成于这么鬼混可不行。”——接着就是一次猛冲,一阵长长的破裂声划过空中,再看那只猎狗已经是孑然一身,被孤独地留在这广阔的荒野之中了。

  猎狗昏头转向了,停下来,向周围瞧了瞧,爬上最近的山丘,若有所思地摇了摇头,一声不吭地转身回到它的队伍中去,在最后一辆马车下面捡个最低下的位置卧下来,显得说不出的下贱和羞惭,尾巴下半旗一周。以后一年里,每当听到追捕郊狼的喊叫声,那条狗只不过朝那个方向望一望,一动也不会动,显然它在告诫自己,甭想吃那馅饼。

  郊狼主要生活在最荒凉的沙漠上,晰蝎、大耳野兔和秃鹰为伍,过着一种无规律的,朝不保夕的,自食其力的生活。它的食物主要靠移民队里掉队而死的牛、骡、马的尸体,落地腐败的水果,还有那些富足的、有好东西享用而不致于吃那该死的军用熏肉的白人有时留下来的残羹剩饭。世界上的任何东西,凡是郊狼的嫡亲——经常在沙漠上生活的印第安部族——要吃的东西,它都能吃,而印第安人又什么都吃得下去,只要咬得动。这真奇怪,印弟安人是历史上仅有的吃得下硝化甘油的动物,如果吃了不死,就还要吃。

  落矶山脉那边的郊狼日子特别不好过,因为它的本家印第安人和它一样善于第一个闻到微风送来的诱人的气味,并且循着气味抢先找到那发出味道的死牛烂马。这时,它只好无可奈何地蹲在一旁,远远望着印长安人把可以吃得的每一部分都带走。然后,它和那些等候着的秃鲨才去剔骨架,啃骨头。有人认为,郊狼、令人恶心的秃鹫和沙漠上的印第安人互相十分信赖地,单密无间地居住在地球上那些荒凉的地区,它们仇视一切别的动物,渴望参加它们的葬礼,这就证明它们具有血缘关系。郊狼不在乎跑一百英里去吃早饭,跑一百五十英里去用晚餐,因为它明白,它要三四天才能弄到一顿饭吃。它可以四处游荡,观赏风景,也可以躺着,无所事事,给父母增加负担。

  不久,我们就熟悉了郊狼那尖厉可怕的叫声,它常在夜间走过黑沉沉的平原,打断我们在邮袋上的睡梦;想起它那副可怜相和它的艰难的命运,我们衷心希望它一天的辛劳能够得到恰当的报酬,第二天能找到吃不完的美味。

  第六章

  处长——押车——车夫——一百五十英里无眠的跋涉——教训下属的方法——我们的老朋友杰克和一个香客——本·哈利德和摩西的比较

  新上来的押车已经二十小时没睡觉了。这种事情是家常便饭,乘马车从密苏里州的圣约瑟夫到加利福尼亚的萨克拉门托约一千九百英里。通常要用十五天的时间(现在乘汽车只用四天半),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依照邮政合同的规定,可用十八、九天时间,这是为冬天的暴风雪天气和其它无法避免的耽搁而留出的余地。驿车公司把一切都置于严格的纪律和卓越的管理之下,每二百五十英里设一名代办或主管,赋于他极大的权力。他那二百五十英里线路或辖区,就叫做“处”。他购买马匹、骡子、马具和人畜的粮草,并根据需要随时分配到各个驿站。他还负责修建驿站房屋,挖掘水井,发放驿站看守、马倌、车夫和铁匠的工钱,并可随意解雇他们——他是他的“处”里的非常、非常伟大的人物——有几分印度苏丹莫卧儿大帝的气派。只要他在场,人们的一言一行都得谦恭有礼,只要他一瞪眼,连那气壮如牛的车夫都会化成铜钱那么大一点儿。在这条线路上,共约有八个这样的君王。

  在地位、级别上仅次于处长的就是“押车”。他的辖区和处长一样长——二百五十英里,他和车夫坐在一起,(必要的时候)还得日夜兼程完成那可怕的行程,只能在那飞驰的马车顶篷上打个盹、大家想一想吧!他对邮包、急件、乘客和马车负完全责任,直到将责任移交给下一押车,扯了回销。总之,他得是个聪明、果断、谨慎干练的人。通常,押车是个沉着、快活而忠于职守的人,一个绅士派头十足的人。处长并非必为绅士,有时也的确不是绅士,但一定得是个具有统帅才能的将军,意志紧毅而行为果断的硬汉子——否则,对这条线上那些无法无天的下属们的领导权就屁也不值,而不过是一个月的威风和苦恼,最后吃一颗子弹,得一副棺材的同义语罢了。每天各段发出一辆车,每辆车上一个押车,因此,整条大陆驿车路上共有十六到十八个押车。

  在职权、官衔和重要性方面都次于押车的,就是我津津乐道的车夫——实权虽在其下,却显然威风得多——我们已经知道,在一般马夫眼中,车夫之与押车,犹如海军上将之与旗舰舰长。车夫出一次车的路程相当长,有时在驿站上睡觉的时间很短。因此,就他的煊赫的地位来说,他的生活真算是可怜、艰苦而乏味的。我们每天或每晚都换上一个新的车夫(因为他们在原路上成天不停地跑来跑去),因此,我们同车夫一直没有混得像我们同押车那样熟。话说回来,他们一般也不屑于同乘客这些废物搞熟。不过,每当换班的时候,我们还总是渴望见到新换上来的车夫,因为对不受欢迎的车夫我们急于摆脱,而我们渐渐喜欢,开始交往而相处友好的,我们又不愿离开。于是,每到一站换车夫时,我们问押车的第一个问题是,“他是哪个?”这句话的语法大概是错的,但当时我们没有想到有一天它还会上书呢。只要诸事顺利,大陆驿车车夫的日子还十分好过。一旦有个车夫得了暴病,这就麻烦了。因为马车一定得开动,于是,这位在长夜中同风雨进行了搏斗正要下车去美美睡一觉的君王,又只好坐回他的宝座,顶那个病人的班。在落矶山区,有一次,骡子们又象通常那样不要命地飞奔着,车夫却在车箱上呼呼大睡。押车说别管他,没有危险,他干了两个人的活——他已经在一辆车上赶了七十五英里,没有打个盹或睡个觉,又得赶着这辆车回去。在一百五十英里的路途上,掌握这六匹恶狠狠的骡子,不让它们去爬树,这真不可思议!但我记得清清楚楚,他就是那么说的。

  驿站看守和马夫之流,如我已经说过的那样,是些粗野下贱的家伙。从内布拉斯加西部到内华达,可以不算冤枉地说,他们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土匪、亡命徒、罪犯,他们最安全的避难所就是这没有法律和甚至连冒充法律的东西都没有的乡村。“处长”完全懂得,要对这样的家伙发号施令得用六响左轮手枪。于是,他一贯“收拾”他们,使一切正常运转。有时,本来用棍子就可以教会马夫的一件小事,如果情况和环境不同,“处长”却不得不用手枪打碎他的脑袋。但是,他们都是些精明能干的人,当那些处长想教训下属的时候,下属们通常是“用脑袋来接受的”。

  这部庞大的机器的一大部分——数以百计的人和车,数以千计的骡马——都操在本·哈利德先生手中,西半部的这个行当全在他的掌握之中。这使我想起了我在巴勒斯坦旅行时的一件事,和这有关。下面就是我在圣地时所写的日记里原原本本的记载:

  无疑大家都听说过本·哈利德——一个精力盖世的人物。他把邮包和乘客装在马车里,象一阵旋风一样送过大陆——十五天半接力运输两千英里。但这一节记载的不是本·哈利德,而是一个名叫杰克的纽约小伙子,他和我们这一小队朝圣者在圣地旅行(三年前他乘哈利德的大陆马车到过加利福尼亚,他从来没有忘掉过那次旅行,或失去对哈先生那火一般的崇拜)。杰克十九岁,是个本性善良,一贯好心肠的小伙子,在纽约城长大,虽然聪明,懂得很多东西,却根本没有受过圣经教育,他对此十分无知,以致对圣地的历史毫无了解,对所有圣徒的名字都闻所未闻,这些东西从来没有钻进他那处子般的耳朵。我们这一组里还有个和杰克恰恰相反的老香客,他通晓教义,并且态度虔诚。他是我们的百科全书,他的言谈我们百听不厌。从贝兴到伯利恒,每到一个有名的地方,他从不放过任何机会发表一通演说,为该地增光添彩。有一次,我们在杰里科遗址旁歇下来,他一下子就滔滔不绝地谈出下面的一番话来:

  “杰克,你看见那环绕约旦河谷的山脉吗?那是莫亚山脉,杰克!注意,我的孩子,那是真正的莫亚山脉,在圣经史上是极有名的!我们正面对着这些辉煌的悬崖和山峰——就我们所知。”(他意味深长地压低了声音,)“说不定我们的眼睛此时此刻正盯着神秘的摩西之墓那个地方呢!嘿,杰克!”

  “摩西,是谁呀?”(音调变低)

  “摩西,是谁呀!杰克,你应该感到害臊——你应该为这造孽的无知而害臊。啊,摩西,伟大的导师,战士,诗人,古以色列的立法者!杰克,从我们站的这个地方到埃及,有一片三百英里长的可怕的沙漠——一那个非凡的人把以色列的孩子们领过了那块沙漠!就从我们看得见的那个地方,他以无穷的智慧指引着人们,历时四十年,终于平安地穿过了那荒无人烟的大沙漠和那艰难重重的崇山峻岭。就从我们站的这个地方,他们唱着欢乐颂,进入了希望之乡。这真是个奇迹,奇迹呀,杰克,嘿!”

  “四十年吗?只有三百英里吗?哼!本·哈利德只要三十六个小时就可以把他们送过去了!”

  这小伙子不是恶意的。他不知道他说了错误的或冒失的话。所以谁也没有责备他,也没有谁觉得受了冒犯,没有谁会这样,只有那些心地狭窄,连一个小孩的童言戏语都不原谅的人才会。

  第十五天中午,我们到达“南普拉特渡”,即“尤尔斯堡”,或“大陆城”。这是我们没有见识的眼睛一直渴望一睹,一直感到惊奇,最古怪、最稀奇的边区小城,此地离圣约瑟夫已有四百七十英里。

  第七章

  大陆城——渡普拉特河——白米士猎取野牛——野牛的袭击——白米士的马疯了——即兴杂技表演——新方针——白米士在树上避难——施展巧计终于逃脱性命

  和这辽阔,寂静,几乎没有人烟,没有房屋的荒野打了这么久的交道之后又见到了城市,真感到稀奇得很!我们跌跌撞撞地爬出马车,来到繁华的街道上,就象外星人一直卷缩在天外一角,猛然醒来就来到了这个世界。在一个小时里,我们对大陆城尽情地观赏,就象我们以前从来没见过城市似的。因为要在这里换车(换成一辆不那么舒服的东西,叫“泥马车”和付邮件,我们在这里逗留了一个小时。

  不久,我们又登车出发,来到了浅浅的,混浊泛黄的普拉特河边。它的河岸低矮,河中遍布沙洲和不显眼的小岛——这是条可怜的小河,从巨大的平原的心脏挣扎着来到这里,要不是两岸那些稀稀落落象哨兵一样排列着的树木,肉眼几乎看不出它的存在。人们说普拉特河在“涨”,这倒使我但愿见它“落”,如果那样会使它显得更加渺小和可怜的话。有人说,渡这条河危险,谁要企图涉水而过,那流沙很可能会吞掉马匹、车辆和乘客。但邮件必须过去,我们决心试一试。在中流,有一两次马车陷进不断下沉的流沙中,情况是那么吓人,我们几乎认定,我们一辈子畏惧和逃避大海,却在沙漠中坐在这“泥马车”里沉了船。但太阳落山时,我们还是挣扎了过去。

  第二天早晨,天将黎明之前,离圣约瑟夫已有五百五十英里,我们的泥马车坏了,在这里得耽搁五、六个钟头。因此我们应一伙正要出发打猎的人的邀请,骑着马前去猎捕野牛。在夜露未开的清晨,策马在平原上驰骋,这本是件高尚的活动,但我们这次打猎却以灾难和丢脸而告终。一条受伤的公野牛把白米士追赶了大约两英里,他丢了马儿,逃到一棵孤伶伶的树上。为了这件事,他生了一天一夜的气,后来还是一点一点地消了气。最后,他说:

  “嘿,这没有什么好笑的。那些笨蛋开这种玩笑真不要脸。我告诉你们,有一阵子我的确很气愤,我本来完全能够打死他们称做汉克的那条又瘦又长的傻东西的,要是我这样做了不会使其他六七个人跛脚断手的话——当然会造成这种后果的。‘老亚伦’简直一塌糊涂。我真希望这几个笨蛋都爬到树上去,他们根本不该寻我的开心。要是我那匹马能值一分钱的话—一但它连一分钱也不值。它一见野牛冲来,就大叫一声,后蹄着地立在空中,鞍子开始往下滑,我抱住它的脖子,贴在它的背上,开始祷告。接着,它又放下前蹄,来了个倒立,那头公野牛不再刨沙,不再吼叫,它被马儿那野蛮的行为惊呆了。然后,它从旁边跳过来,叫了一声,可怕极了。它离我那么近,那一声吼叫似乎搅乱了马儿的脑袋,把它弄成了个歇斯底里的疯子。如果它没有头顶着地抹十五秒钟眼泪的话,我不得好死。它完全丧失了理智——千真万确,它真不知道如何是好,不知道它自己在干些啥。然后,公野牛朝我们冲过来,我那马儿四蹄趴在地上,又忽地跳了起来——以后十分钟,它一次又一次地前滚后翻,动作那么快,把公野牛也弄得糊里糊涂的,不知道从何下手。于是,它只好喷着响鼻,抖抖背上的灰尘,不时地哼一声,以为它恐怕是弄到了一匹价值一千五百美元的耍把戏的马来作早饭,一点不假。这样,开头我骑在它脖子上——马脖子上,而不是牛脖子上——然后又滑到肚皮上,接着又骑在它屁股上,有时头朝天,有时脚朝天—一但是,我告诉你,在死神面前,那样撕撕扯扯,颠来倒去,似乎又严肃又可怕,这你是想象得到的、突然,公野牛向我们一扑,啃掉了几根马尾(我是这样猜想,并没有看清楚,因为当时忙不过来),不过,准有什么东西使得马儿对荒凉的沙漠大感兴趣,提醒它跳起来向沙漠狂奔而去。你该看看那螳螂腿儿老骨头怎样跳来跳去!你也该看看那头公野牛怎样在后面穷追不舍——它埋着头,竖着尾,伸着舌头,吼得震天价响,刈倒野草,划破地面,把沙扬得象刮狂风一样!老天在上,这是一场白热化的赛跑。我和鞍子都滑到马屁股上了,我用牙齿咬着缰绳,双手扳着鞍桥。开头,我们把狗甩在后面,又赶上了一只长耳大野兔,跟着又超过了一条郊狼,最后又撵上了一只羚羊,这时,肚带断了,把我朝左边甩了三十多码,当鞍子落回马后腿上时,它用蹄子往上一踢,把鞍子送到空中四百多码高,如果我吹了牛,叫我立刻就死。我落到一棵孤伶伶的树下,方圆九个县只有这么一棵树(任何人睁大眼睛都看得见),下一秒钟,我的手指甲脚指甲还有牙齿紧紧扣着树皮,立刻就骑在一根大树枝上。我诅咒我的霉运,嘴里都冒出硫磺烟来。现在,我赢了那头公野牛,如果它不想那么做的话。但我害怕它那么做,害怕得要命。公野牛有可能不会那么做,但更可能它会那么做。如果它那么干,我已打定主意对付它。我坐的那个地方离地面有四十多英尺高,我小心地从鞍桥上解下皮带……”

  “你的鞍子?难道你把鞍子带上了树?”

  “带上树?哎呀,你在说些什么呀,当然不会,谁也办不到。它落下来的时候就掉到了树上。”

  “哦,端端正正地。”

  “自然。我解下皮带,把一头拴在树枝上,这是根很好的生牛皮带,吊得起几吨重。另一头打了个活套,放下去看看有多长,它有二十二英尺长,差一半就到了地面。然后,把亚伦枪的每个弹膛都装上了两倍的火药,我满意了,暗自想,如果它不考虑我害怕的那件事,那很好——如果它要那么做,那也好——我已横下一条心。难道你们不知道,你越怕鬼,鬼越要找上门吗?的确如此。现在,我焦急地盯着那头公野牛——这种焦急谁也体会不到,除非处在那种场合,感到死随里都会临头。这时,野牛眼睛一闪,我明白那是什么意思!我说——只要我精神一垮就完了。一点不假,正是我害怕的那种事,它开始爬树了……”

  “什么,那头公野牛吗?”

  “当然,还有谁呢?”

  “可是牛不会爬树呀。”

  “是呀,是不会爬。这种事你知道得够多的,你见过野牛爬树吗?”

  “没有!我做梦也不会想到这等事。”

  “哦,那么,你这样说又有什么意思呢?就因为你从来没有见过就没有这种事吗?”

  “嗯,好吧,说下去。那你怎么办呢?”

  “那头公野牛往上爬,很顺当地爬了约十英尺高,后来一溜便滑了下去,我松了口气。它又试了一回,爬得高了点,又滑下去了。但是它再一次爬上来,这次很小心。它慢慢地越爬越高,我的心越沉越低。它上来了,每次爬一英寸,眼睛瞪得血红,舌头伸得老长。越来越高——用脚勾住一根树杈,向上望着,好象在说,“你是我的晕菜,朋友。”接着又向上爬——越爬越高,离我越近,它越激动。离我不到十英尺了!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自言自语地说,‘机不可失。’我把准备好的皮带一圈一圈慢慢放下去,正正地对准它的头,然后突然丢下活套,一丝不差地套在它脖子上!我掏出亚伦枪,动作比闪电还快,照它脸上就是一枪。枪声震耳欲聋,一定打得那头公野牛魂飞魄散。硝烟散去,它被吊在半空中,离地二十英尺。它一下又一下地抽搐,快得数也数不清!不过,我没有停下来去数——我溜下树来,一溜烟地跑了回来。”

  “白米士,这都是真的吗?真象你说的那样吗?”

  “如果有半点假,我愿烂在车辙里,象条不得好死的狗!”

  “啊,我们不能不相信,也愿意相信。但假如有些证据……”

  “证据!我把皮带带回来了吗?”

  “没有。”

  “我把马牵回来了吗?”

  “没有。”

  “你们又见到那头公野牛了吗?”

  “也没有。”

  “那好,你们还要什么呢?我从来没有见过对这种区区小事拼命挑剔的人。”

  我断定,如果这个家伙不是个撒谎的人,也只差那么一点点。这支插曲使我想起多年以后我在暹罗那次短暂的逗留中的一件事。住在曼谷附近一座城市里的欧洲公民中有个奇才,他叫埃克特,是个英国人。此人以其谎言的数量,质量,巧妙和机智而闻名。大家一再上他那个最著名的谎言的当,总想在新来的人面前戳穿他的鬼把戏,但很少成功。有两次,他被请到我作客的那家来,但没有办法逗引他说出一个典型的谎话来。有一天,种植园主巴士根——一个有权势的人物,傲慢而有时还有些暴躁——请我一同骑马去见埃克特。在路上,他说:

  “喂,你知道差错在哪里吗?在于使埃克特有了戒备。小伙子们一盘问埃克特,他便完全明白了他们打的什么主意,自然就缩进壳里去了。无论是谁也懂得要那样做。不过我们到了那里,要玩得更聪明些,让他随心所欲地去瞎编乱造,他想添油加酱就随他去吧,使他觉得没有人在打他的主意。只要让他爱怎么说就怎么说,不久,他就会忘乎所以,随意瞎扯,象个磨盘一样卖力气。要沉住气,只要不出声,看我来耍他,我一定让他说谎,我绝不认为那些小伙子们都是些瞎子,竟然看不出那种明摆着的,一眼就能看穿的把戏。”

  埃克特热情地招待我们——这是个说话动听,举止文雅的人。我们在阳台上坐了一个小时,呷着英国淡啤酒,谈论国王,圣白象和睡神,海阔天空,我们注意到,我们伙伴绝不提起话头也绝不改变话题,只是随声附和,显得对任何事情都不紧不慢。不一会儿就看出效果来了。埃克特开始爱说话了,他越来越自如,越来越健谈,越来越豁达。又一个小时过去了,还是这样。突然,埃克特说:

  “啊,听我说!我差点儿忘了。我弄到了一件东西,要使你们大吃一惊。这样的东西,无论是你们还是别人都没有听说过。我弄到一只吃椰子果的猫!吃一般的新鲜椰子的猫!它不但吃肉,还喝牛奶,真的——我发誓。”

  巴士根向我递个眼色,我明白这是什么意思,接着说道:

  “哎呀,我的天,这种事我真是闻所未闻,老兄,这不可能。”

  “我知道你会那么说,我去把那只猫捉来。”

  他走进房间去,巴士根说道:

  “喂,我给你说过什么来着?嗯,就得这样收拾埃克特。你瞧,我耐着性子诳他,麻痹他的警惕性。我很高兴来了这一趟,回去把这事讲给小伙子们听听。猫儿吃椰子果,啊,我的天!嗯,就是这个办法,一点不错,他会撒个弥天大谎。凭借运气,故伎重演。猫儿吃椰子果——这天真的傻瓜!”

  埃克特真的抱着猫儿走进来。

  巴士根笑着说:

  “我抱着猫,你拿椰子果。”

  埃克特砸开一个,切成几块。巴士根偷偷地给我递个眼色,喂给猫儿一块,它一口抢过去,贪婪地吞进肚里,并且还要吃!

  我们骑着马走了两英里,默默无言,互相离得远远的,至少我没有说一句话。巴士根打着马,恶毒地咒骂那匹马,尽管它表现良好。我们分手的时候,巴士根说:

  “明天早晨还我的马。还有,你不必提起今天的事,不要把这件蠢事告诉小伙子们。”

  第八章

  快递邮差——一口气飞驰五十英里——“他来了!”——碱水——排山倒海——印第安人大屠杀

  不久,大家都兴致勃勃地伸长脖子,注意看“赛马骑手”——穿越大陆的快递邮差,从圣约到萨克拉门托,八天行程一千九百英里!试想一下,这是冒着生命危险,用马和人的血肉拼出来的!快递邮差照例是有点男子汉气概的人,精力充沛,坚韧不拔。不论白天还是黑夜,不论隆冬还是盛暑,不论是雨雪霏霏,还是冰雹阵阵,不论他们的路线是平坦笔直的大道还是悬崖峭壁上砾石遍布的崎岖小路,也不论要通过的是平安无事的地区还是心怀敌意的印第安人聚居区,只要轮到他值班,他就得随时准备着跳上马鞍,旋风似地出发!值班的快递邮差没有一点安闲的时间。白天也罢,月夜也罢,在星光下或是漆黑的夜里也罢——不管他碰到什么时候,他都得一口气飞驰五十英里。他骑的是十分出色的快马,天生就是赛马良骥,吃住都很讲究,过着绅士般的生活,他以最快的速度跑完十英里之后,冲进下一个驿站,那里有两个马夫牢牢牵着一匹生龙活虎般的骏马在等着,转瞬之间便换了坐骑,交接了邮袋,还没等旁边的人对他瞅上一眼,这急如星火似的一人一骑早已跑得无影无踪了。邮差和坐骑都是轻装上阵的。邮差衣着单薄而贴身,身穿紧身短衫,头戴无沿便帽,裤脚塞在靴筒里,一副赛手装扮。他不带武器——也不带任何不是非带不可的东西,因为他随身携带的邮件每一封信的邮费五美元。他仅带有很少一些另碎物件,邮包里大多装的是公事信件。马身上也剥去了一切不必要的装备,只有一副薄薄的赛鞍,没有毡垫,钉着轻便马掌,别无他物。邮差两腿上各绑着一只扁平的小邮袋,每只约为小孩识字课本大小。里面装有许多重要的公务文件和新闻稿件,都写在又轻又薄如金箔一样的纸上,这样,体积和重量都很经济。驿车日行二十四小时,行程一百至一百二士英里,但快递邮差却是二百五十英里。从密苏里到加利福尼亚,随时都有八十个骑手伏在鞍上,日日夜夜,排成一条漫长而分散的队伍。四十个飞向东边,四十个奔向西方,四百匹雄壮的马过着流动的生活,一年四季每一天要经过许多地方。

  从一开始,我们就怀着奢望,要看看快递邮差,但不知怎的,所有超过我们的或迎面而来的都是在夜间急驰而过,听到的只是一声胡哨,一声吆喝,头还没伸出车窗,那沙漠的幻影早已消失。但这次,我们将在白天看见,我们随时期待着。一会儿,车夫喊道:

  “他来了!”

  每只脖子伸得更长,每只眼睛鼓得更大。越过那平坦无际的大草原看去,天边出现一个黑点,显然,它在移动。呵!终于来了!我想一定是它!转眼之间,小黑点成为一匹马和骑手,一起一落,一起一落,朝我们飞扑过来,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越来越明确无疑。它来得更近了,隐约可以听到马蹄的敲击声。又一转眼间,车顶篷上传来一声吆喝,一阵欢呼,只见邮差用手一挥,还没有听到回答,人和马已在我们激动的面容前一闪而过,犹如一股风暴的残尾,转瞬即逝!

  这一切出现得多么突然,又多么象一个幻影,当这幻影闪现而又逝去之后,如果邮袋上没有留下还在颤抖着消散的白色尘埃,我们大概会怀疑是否看到了真正的人和马。

  马车隆隆地驶过了司各特悬崖关口,在这附近的某个地方,我们在路上第一次碰到了货真价实的碱水。我们真诚地欢呼,真是绝妙奇景,这也是我们要在信中对家里那些无见识的人大吹特吹的一件事。碱水使道路象肥皂一样滑腻腻的,许多地方的地面上好象刷了一层石灰。我觉得,这不可思议的碱水象我们曾经遇到过的奇迹一样使我们激动不已。我知道,我们又得意又自负,对生活更加满意,因为,在我们见识过的事物的名单上又加进了一件,而这些奇迹是许多人还未见识过的。同时,我们也象那些无谓地攀登布朗克山和马特洪山的险峰的傻瓜们一样,除了一场值得深思的非凡经历而外,并没有从中得到什么乐趣。但是间或这些傻瓜中会有一个突然失足跌倒,从山崖的斜坡上冲下山来,身后带着滚滚雪烟。他从一台滑向下一台,从一梯滑到下一梯,所到之处,铲得泥雪飞扬,接着又象蜻蜒点水似的一闪而过,不时地撞在冰团上,撕破了衣衫;他沿途抓拉可以救命的东西——抱住树木,树根等,遇到什么抓什么。他接连撞动石块,又带动了大块的砾石,然后冲过大片的冰雪和森林,一路上不停地采集,不断地给他积聚起来的无所不包的伟绩增光添彩,在接近三千英尺高的悬崖时,他最后自豪地挥动帽子,在狂暴凶猛的雪崩中冲向极乐世界!

  这确实很不错,但我们不要激动得太不能自己,冷静地自问一下,当第二天这个人冷静下来,望见盖在头顶上那六七千英尺厚的冰雪,他又该作何感想呢?

  我们翻过沙丘,那附近就是一八五六年印第安人杀人劫邮事件发生的地方。据说,押车和车夫遇难,乘客仅一人幸免,但这传说一定不确实,我在太平洋沿岸曾先后同一百三十三或三十四人打过交道,他们都在那次屠杀中受过伤,侥悻逃脱性命。这是确凿无疑的,因为这是我亲耳听他们说的。其中一人告诉我,在屠杀后约七年间,在他身上不断取出箭头。另一位告诉我,他被射中,浑身是箭,在印第安人去后,他爬起来一看,禁不住伤心落泪,因为他的衣服全给糟蹋了。

  不过,最可信的说法是,只有一个人,一个叫巴比特的人从那次惨案中活了下来,他受了致命伤。用手和一条腿(因为折断了一条腿)爬向几英里外的驿站,历时两昼夜,夜晚爬行,白天躲藏起来,四十多个钟头,他忍受住了难以想象的饥渴和创痛。印第安人把驿车抢得精光。其中还有不少珍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