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列姆昌德(1880年—1936年),印度现代著名小说家,用印地语和乌尔都语写作。他共写了15部中、长篇小说(包括两部未完稿),300篇左右的短篇小说。我国自1953年起陆续介绍他的作品,至今已有10多种。
一个现实主义作家,从社会生活中提取素材、剪裁故事、敷衍情节、刻划人物,创作出短篇小说,似乎不是很难的事。报刊杂志上每天都有大量的这种产品出现。然而要将故事情节编写得真实可信,人物性格生动、引人,从而能使读者产生共鸣和感受到其中的某种意义或启示,这就不那么容易了。
在这方面取得成功的大小,决定了作家不同的层次。
普列姆昌德在这方面是写得很成功的小说家,在印度,广大读者和研究者对他有很高的评价。其主要原因也就在于他真实地反映了生活,刻画了一系列栩栩如生的人物,并且寓以深刻的含义。在这里仅就一组写小人物的作品进行一些分析和探索。
这些短篇小说,作者好像分别把我们带到了一块块的小天地里。即使这一块块的小天地带有浓郁的异国情调,我们不大熟悉,甚至感到陌生,但是由于支配其中人物的各种思想对我们来说仍然是似曾相识,而且这些人物的各种活动也很容易为我们所理解。他们对人生的态度,他们追求的目标,他们的精神风貌和道德准则,都会引起我们的反复思索,有时甚至荡涤着我们的心灵。
《鹦鹉》写的是一个普通金匠马哈德瓦,他的职业是替人打金银首饰。他是印度教徒,年纪很大,生活艰难。他养了一只鹦鹉,作为他枯燥而单调生活的伴侣。他的口头禅是“师尊所授,与天赐同”。在印度的民间文学传统里,鹦鹉往往作为指点迷津者的身份出现。在这篇小说中,它是作为师尊的象征,所以这句口头禅的意思是师尊所给予的教导或其他什么,都是和天神的赐予一样。鹦鹉逃离马哈德瓦的笼子的一幕,导致他获得了一笔意外之财。他认为这笔意外之财不是偶然获得的,而是天神假手鹦鹉而赐给他的。时来运转,也成了他思想行为变化的契机。对于这个手工金匠来说,我们原以为他将修建房舍,买田置地,改善艰苦的生活,可是他不,他要用这笔钱行功德,举办种种祭天行善的宗教活动。这我们也可以理解,因为他是虔诚的宗教徒。使我们想象不到的是那惊人的举措:他要用来洗涤他世俗的罪孽。而洗涤的办法是,他宣布自己是堕落的罪人,过去凡是被他克扣过的,被他以假换真的都可以在一个月内来和他算帐,他都可以在不要任何人证物证的条件下退赔。他一再说自己是在行骗中度过一生的。
有没有人找他算帐呢?有的。在他当着成百上千的人宣布自己的决定时,宗教祭司说曾经给他黄金打项链,结果少了分量,损失了50卢比。马哈德瓦完全承认,当场退赔两枚金币。不过群众认为是这个贪婪的婆罗门祭司对马哈德瓦进行了讹诈。此后的一个月里,没有一个人来找他算帐。马哈德瓦打心底感叹世人多么正直无私,这证明了他是清白的,并没有像他所说的犯过罪过,进行过欺骗。
那么他为什么那样自责呢?出于什么心理呢?按照印度宗教的解释,人是有罪孽的。这种罪孽有前生的,有今世的,有主观犯的,有非主观犯的,非主观犯的中包括有时难以避免的。作为金匠,一般说来是容易不讲职业道德而干出罪孽勾当来的,比如少给分量,减低成色,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等。那么马哈德瓦一辈子是否出淤泥不染,清清白白呢?这还未经过检验。他要留得清白在人间,虽然没有自觉地有意去犯罪,但也可能无意中犯过,谁能保证一辈子不出差错啊!所以这个纯朴的人要求乡亲们向他索赔。因为谁受过损失,谁记得最清楚。向他索赔就是帮助他从罪过中得到解脱。
事实证明他是清白的,他通过了检验。在他日后归天时他也可以这样说:我在人间一辈子没有犯过罪过,我没有作过损人利己的事,我的灵魂是纯洁的,我是一个清白的人。那么马哈德瓦为什么没有患这种“职业病”,而是健康的出淤泥而不染呢?是宗教的约束吗?在一定程度上是这样。首先,人类社会需要约束力,处于无序状态是危险的,是会带来灾难的。宗教也是一种约束力,很多国家有这种约束力。在印度则是印度教作为一种约束力或威慑力量。如果这种约束力或威慑力量是公正的、普遍性的话,会起有益的作用,尽管我们称它为神权也罢。如果这种约束力或威慑力量是违反天性的、邪恶的,则肯定会起坏作用,尽管不是神权而是人权也罢。古今历史上不是反复出现人的绝对权威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吗?在印度历史上,宗教中所倡导的敬畏天神、劝善惩恶、因果报应所起的作用,比起非宗教的抽象道德教条来有效得多。要说马哈德瓦的洁身自好完全是宗教使然,也是过于简单化了。不,马哈德瓦主要是他的本性正直善良,他没有奢望,不追求享受,所以有了意外之财也不用来改善自己的处境,而在他的周围,又是一个多么古朴的环境!当他宣布不要任何人证物证都可以向他索赔,在坏心眼儿的祭司胡说损失50卢比也当场兑现的情况下,一个月内居然没有一个人找上门来算帐!设想在另外一个社会,人们还不蜂拥而至?就会像有一个好心人曾警告他的那样:“要赔,吃什么啊?总数要上千的卢比哩!”可是这个情况居然没有出现。
《奈乌尔》这篇作品正好相反,写的不是得了意外之财,而是意外地失财。奈乌尔是一个雇工,50多岁的年纪,没有子女,只有老妻。他颇为满足他的生活处境,干起活来比年轻人更卖力。俗话说,人有旦夕祸福。奈乌尔的村子里突然来了一个云游的和尚,这位“圣僧”很快获得了村民的信任,也获得了奈乌尔的信任。奈乌尔想,如果圣僧能给他点石成金,他就可以得到意外之财,他也可以和老妻安度晚年。圣僧也垂青于他,许诺将他的银器一夜之间变成黄金。于是他拿出积攒多年的全部25个银币卢比,又借了25个,加上妻子的几件银首饰给了圣僧,圣僧连夜席卷而去。他受骗上当了。
这个打击对可怜的奈乌尔来说是太大了,社会对他太不公正、太残酷了。他受骗上当的原因是他有了非份之想或说一念之差,加上轻信。如何对待这意外损失呢?他要么自认倒霉,悔恨自己的失算而作罢。要么是挽回损失。怎样才能挽回损失呢?正确的办法是找到骗子,而骗子早已逃之夭夭了,要找到其下落等于大海捞针。还有就是向社会报复,即用同样的骗术去寻找“猎物”。他采取了后一种办法,他装扮成游方和尚,到处云游,也找到了“猎物”。正当“猎物”要把首饰盒子给他时,他颤抖了。他哭着说:“孩子,把匣子拿回去,我本来只不过想试一试你。”
在奈乌尔的内心世界里所掀起的一场善与恶、美与丑的微妙的冲突中,以善和美的胜利而告结束。他这样一个老实、勤劳、克己的善良人怎么可能去坑害像他一样的无辜者呢?只是因为突如其来的丧失全部家当的打击,使他暂时失去了理智,失去了对善恶的判断力,一种自我保护的本能导致内心里卑下自我的恶会抬头,然而他的天良,他的高尚自我的本性在迷失一段时间之后终于苏醒了。
如果说奈乌尔打算进行报复的对象还是抽象的、不具体的话,那么在《咒语》中帕格德要报复的对象却是明确而又具体的。奈乌尔所受的损失是物质上的损失,而帕格德受到的打击则是心灵上、精神上的打击,他因医生的见死不救而失去了唯一的一个儿子。若干年后医生也面临失去独生儿子的危险,他可以见死不救,以求得报复心理的满足。他回忆起医生为了打高尔夫球,连对临危的病儿瞧也不瞧一眼,竟扬长而去。帕格德当时多么失望、多么痛恨,他看透了医生的残酷无情。可怜也真是报应不爽,医生的独生子被毒蛇咬了,危在旦夕,各种办法都试过了,各类医生都束手无策。帕格德作为一个治毒蛇咬伤的能手听到这个消息,开头他幸灾乐祸了:你医生也有这么一天,这是天假手于毒蛇对你的报复和惩罚啊!惩罚你身为救死扶伤的医生,却见死不救,现在是你接受报应的时候了!甚至他还想看看医生失去独生子那种狼狈的可怜相,还想问问他对失去独生子有何感受。如果小说到此为止,则成了古代宗教劝善惩恶的因果报应故事的现代版了。故事并没有到此结束,作家将人物心理和内心矛盾深刻地继续再现了出来,而且将人物的精神境界升华到了人性的完美高度。帕格德开始感到心理平衡、满足、幸灾乐祸,但内心并不真正平静。几十年来,这位用咒语治蛇伤的半个巫医,这位多次从死亡线上拯救人的慈善老人,怎么可能见死不救啊!由于医生的无情,他所受的刺激太大,所以开始有一种幸灾乐祸的强烈反应,而接下来是他用抽烟来转移矛盾的心情,他不能入睡,打开门后又把门关上,甚至走到中途还想退回来,但毕竟一个无辜的年轻人的生命在等待着他,最后他匆匆赶到医生的家里,救活了医生那个几乎已经死亡了的儿子。在人性的多层次的境界里,如果帕格德出于某种较低层次的想法:既然你眼睁睁看着我断子绝孙,你也好不了,也断子绝孙吧!何况我没有放出毒蛇咬死你的儿子,我没有干那种丧尽天良的事,但我没有义务要帮助你,你没有为我做过好事,我也无须报答你。要这样做了,能责怪他吗?然而他最后终于以德报怨,表现了这个下层贫苦老人善良美好的人性。惟愿在帕格德精神的影响下世界上多一些以德报怨,少一点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如果我们注意到了帕格德救活了被蛇咬的医生的儿子后,竟不声不响地连医生家的一袋烟也不抽就走了,更不会接受医生家的重谢来改变那贫困的处境,这样一种不求报答的高尚情操也令人深思的话,那么小说《高尚》对此有完美的体现。而且更体现了“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精神境界。
《高尚》中的德赫达·森赫是一个佃农,没有子女,和老妻相依为命,过着清贫的生活。他在中年时代曾救过一个有钱人家的6岁的落水儿童赫拉姆尼的命,然而他没有留下姓名就走了,这显示了他不求报答的精神。当被他救的赫拉姆尼20年后既是放债的财主又成了地主之后,他成了赫拉姆尼的佃农。只有他没有去欢迎这位新的地主和给新地主送礼,他被赫拉姆尼和其代理人认为傲慢。为了打掉他的这股所谓傲气,他们使用了种种手段,最厉害的一着就是夺佃,使他失去了租种土地的权利,但他不屈服地主的淫威,他和老伴的生活越来越困难,但他拒绝地主母亲的施舍。他把接受施舍也当成罪过,他要留得青白在人间。
他的“傲劲”或“傲慢”是什么呢?他的行动只不过表明:我租你的土地来耕种,我交给你地租。除此之外,我没有必要去巴结你、奉承你,也没有必要给你送礼。这激怒了赫拉姆尼,有损他的尊严,一个普通的佃农竟敢不匍伏在他的面前!他要使他屈服,而德赫达·森赫却是一个硬汉子,他就是不屈服于他的淫威。生活困难算什么,生活越困难越显得他的清白、崇高。他的人生准则是:我冒险救人这种事,是我应尽的天职,是我的神圣的使命,我不能也不愿以此作为索取报答的筹码。所以他对救人的事始终秘而不宣,而且始终认为接受人的施舍是罪恶,有损他为人的清白。如果贪图报偿,那就是以道德作为交换的手段。我们看到一般的社会的传统观念是:从善和积德的目的总是出于获得善报,这世用不了,下世仍可以享用。这种准则虽然不算高,但已经是不算低的标准了,因为这可以引导人们向善。但德赫达·森赫追求的人生准则更高,是从善而不求善报,做好事而不求报偿。这种准则是从何而来呢?印度古代大史诗《摩诃婆罗多》中所刻画的主要英雄人物之一的坚战身上就体现了这种精神,他的准则是:我做好事,按道德行事,都是我的天职。如果为了图报那就是为了交换,那就是道德贩子。因为他是以自己的道德像商人一样做交易。这就是只讲奉献不求索取的崇高精神的来源。
也许读者会想到:赫拉姆尼和他的母亲还未忘记昔日的恩人呢!由于他们不知道现在他欺负和迫害的人正是他的救命恩人,可能真相大白后会改变对德赫达·森赫的态度。这是一种推测,从德赫达·森赫方面说,他不可能透露这件事情的真相,这是他的为人、人生信条和本性所决定的。退一步说,如果他说明了真相,赫拉姆尼改变态度是可能的,但最大的可能是他认为是欺骗、是假的、是冒充。为什么当时不说,现在穷得生活不下去了就来招摇撞骗了。这种态度才符合他的本性,当然这是推测,作者并没有这么去写。如果这样写,反而会破坏这各自代表了不同本性的人物形象,又落入了知恩报恩或忘恩负义的俗套。
在改恶从善的思想斗争中,《尊重舆论》颇能给人以启示。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平凡的人物——洗衣匠伯纠,在印度教中属低等种姓。他是一个纯朴诚实的人,他帮人洗衣,艰难地维持生计。虽然他受到欺负,受到打骂,仍然是尽责职守。在洗衣人中间,流行着一种不讲道德的风气,就是把雇主送来的衣服洗好后出租,收取租金,然后让雇主取走。但伯纠讲究职业道德,由于他不能忍受别人在这方面的诽谤,他一气之下离开农村来到了城市。
在城市里,洗衣人出租衣服习以为常,他也受到了感染,原来他坚守的信条被抛弃了,随波逐流是多么容易啊!然而使他猛醒的却是一次意外场合的评论。有一次他把雇主的衣服借给了邻居去参加迎亲队,这是出于情面而不是为了取得租金。凑巧他的邻居穿上后被衣服的主人认出来了,伯纠听到了处于非常尴尬局面的邻居和衣服主人的对话。衣服主人认定伯纠不会做这种歪门邪道的事,甚至夸大其词地说他自己曾经想向伯纠租衣服,不仅被拒绝,而且被他狠狠地斥责过一通。伯纠听到后良心深深被触动了,人家对他是多么信任,评价是多么好啊!他的自尊心苏醒了,他原来纯朴诚实的一颗心经过一段迷失后复归了,此后他改变了自己的错误行为。这正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要能改,善莫大焉!值得回味的是:他的猛醒不是由于人家的指责,唾骂,而是因为对他的信任和赞扬。这种对他的信任和赞扬与当面的表扬不同,哪有客气和奉承之嫌,背后的议论是以为他不在场的情况下对他真实看法的自然流露。对人的信任、尊重人的自尊心和良知是多么有力量啊!另外,同样也令人深思的是:伯纠作为洗衣匠,他出租衣服属于职业道德,如不改正,发展下去大不了是更为经常而已,不会有什么严重的后果。然而这个问题从深层来说,那就是手中掌握什么,就利用什么谋取私利。洗衣人掌握的不是自己的东西,也可以在很短的日子里设法出租捞取额外的好处,那么,掌握其他物资的、金钱的、权力的人呢?当然也可以利用来取得不义之财了。那后果会严重得多。而实际上这种事正层出不穷地发生着。应该说单凭启发人的良心还是不够的,还需要其他的各种手段,因为人人不都是伯纠。
《孩子》是一篇精神境界颇为超凡脱俗的作品。主人公耿古作为高等种姓的婆罗门愿意和寡妇结婚已经很不平常,而这个寡妇戈姆蒂却改嫁过三次,三次逃离夫家,就更显得不平常了。原来戈姆蒂三次改嫁,三次离开夫家,都不是她的过错。她实际上是被赶出来的,因为她的一个个丈夫都把她当成附属品和私有财产,并以恩人自居而不是真正和她相爱。而耿古的看法是:你要人家(妇女)成为自己的,首先要使自己成为人家的,这是民主的观点,男女平等的观点。
作为婆罗门的耿古因为沦落了,当了听差。他和戈姆蒂结婚六个月,生了孩子,这孩子当然不是耿古的,而是戈姆蒂的前夫的。可耿古是怎么想的呢?他说:“我得到了一块播过种的土地,难道我要遗弃长成的庄稼,只是因为不是我亲自播下的种吗?”这说得多么好啊,这是真正人类之爱。如果人人都有这种胸怀,那会减少很多社会问题。孩子是不是自己的,这本来不是一个大问题。人类社会是群体的,不是个体的;人类社会的延续也是整体的,不在于某个个体的血统是否在延续。既然过继的孩子、养子以及收养来历不明的孩子也被认为是自己的孩子,那么婚后六个月生的孩子为什么不能算自己的孩子呢?在有的地方把孩子当成私有财产,所谓亲子之爱被强调到了不适当的程度,有的还进一步用现代科学的手段做亲子的测试,看父子的基因是否相同。而在耿古那里是不成问题的问题,他的精神境界是超世俗的人类之爱的体现。
耿古对戈姆蒂的爱是真诚的,他把她当作平等的伴侣,他先使自己成为戈姆蒂的,这样当然也使戈姆蒂成了他的。正因为如此,戈姆蒂害怕生孩子的事不被耿古理解和接受而出走了。耿古对她一片赤诚,所以把她接了回来,并向她吐露肺腑之言。
小说反衬出“我”的偏见,正如“我”自己说的内心卑微。他的这种自责是作者对所有有偏见的人和社会的指责,这种有偏见的人和社会容纳不了这个多余的孩子和孩子的母亲。那么孩子和戈姆蒂怎么办呢?他们的出路何在?把他们从社会排除出去?他们是无辜者啊!对于那些没有宽阔胸怀的人,没有人类之爱的人,或者把子女当作私有财产的人,血统观念强的人,这篇小说中的耿古的思想不是可以净化他们的心灵吗?
以上是作者以小人物生活为中心的几篇小说,其实作者以下层小人物为主角的作品不少,很难一一都列举出来。但从所举的几篇作品来看,作者从各个角度剖析了他们的内心世界,或是通过面临的意外事件、偶然事件,或通过事件的前后对比或人物的反衬,揭示了主要人物内心的变化。使读者可以窥见他们精神世界的深处,这些平凡人物的内心闪光点吸引着我们,激动着我们并且感染着我们。作者为什么要这么写呢?他在1936年3月发表的《短篇小说艺术(之二)》中这样写道:“没有意义的短篇小说,即使能够使人达到娱乐的目的,却不会使人感到精神上的满足。的确,我们不希望在短篇小说中进行说教,但是为了激励人们的思想,为了唤醒人们心中美好的感情,我们总希望短篇小说有些意义。”这可以作为他写这些短篇小说的总的注脚。
刘安武
1995年8月于北京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