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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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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的日期是星期四早上。
亲爱的格兰特先生:或者我应该称呼你探长? 是的,我知道了。要查出你的职业并不需要花我很多时间,我优秀的马蒙比你们苏格兰场那些热情的警员的侦察功夫可要厉害得多了。不过我不在此评定你的等级,因为这只是一封私人信函而已。我写这封信是以一个非凡独特的人,写给另一个值得特别对待的人。确实,因为你是惟一能让我有点欣赏的英国人,所以我将这个事实披露给你,而不是报社。
当然,也因为我很确定你对这件事情的兴趣。今天早上我已经收到来自我的晚辈——保罗·辛瑟希维特的信了,他通知我他在阿拉伯的发现。这封信是应他的要求,从《早报》办公室寄出来的,打算隔天早上就见报。那是一种尊重前辈的礼节,我很感激他。
令人讽刺的是,应该也是肯瑞克这个年轻人告诉他河谷存在的事。肯瑞克在伦敦时,我们见过很多次面,而我从他身上根本找不出他凭什么就有这么大的运气。他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年轻人,只是无心地驾着飞机横越沙漠,而那是别人必须付出代价下定决心才能征服的地方。
他满脑子计划由我提供交通,由他负责带我去找他的发现。但这实在是一件很荒谬的事。我这一生在沙漠享有盛名,可不是靠一个出生于朴茨茅斯后街、只知看飞行仪表的人带我去发现的,更不是提供交通、提供骆驼给其他人方便的人。一个年轻人只是因为气候与地理上的机缘凑巧.就让他碰到全世界最伟大的发现而功成名就,殊不知那是别人牺牲生命从事探险的代价! 对于这种事情我相当不以为然。
就我的眼光看来,这个年轻人惟一的美德( 你为什么要浪费时间在这种泛泛之辈上?)就是有自制。当然,我是指在说话方面;请不要误会我。而从我的观点来看,让他继续三缄其口是非常重要的。
由于他安排三月四号要到巴黎( 可怜的、美丽的巴黎。永远被这些野蛮人所强占!)见他的另一个同行,所以我只有不到两个星期的时间来设计这件事。事实上,我根本不需要两个星期,如果必要的话,只要两天就可以达到目的了。
我曾有一次坐夜车到苏格兰,彻夜未眠写了些信,然后在火车抵达第一站库鲁时下车寄信。我寄完信看着月台,想到要离开火车而不为人察觉实在很容易。列车服务员会出来迎接晚到的旅客,然后就忙他自己的事去了。为了把行李装载上较远的行李车,会有很长一段等待时间,整个月台空荡荡的。所以,如果有人想不为人知地旅行到这么远的距离,那他大可以在这里下车,根本不会有人知道他曾经在车上。
这是我两个灵感来源的第一个。
其次,是我拥有查尔斯·马汀的身份证明文件。
查尔斯·马汀是我的技工。他是我所雇用过的惟一的欧洲人,也是惟一的技工( 多么贴切的讨厌的字眼啊!)。
我在最不成功的一趟远征中雇用他,那是一趟半机械化的远征,因为我的阿拉伯人( 虽然他们学得很快!)对机械都不在行。查尔斯是一个令人讨厌的家伙,对什么事都没有兴趣,除了机械外,还经常躲避营地工作,所以他死在沙漠中时,我一点都不觉得惋惜。那时我们已经发现车辆只是累赘而不是助益,所以我们决定丢弃掉,因此可以说马汀已经没有利用价值了。( 不,我跟他的死一点关系也没有,那是上天在清理门户。) 没有人跟我要他的任何身份证明,而且我们这趟旅程遍及各地,所以并未再回到我雇用他的那个城镇。因此他的文件便一直放在我这里,没有任何人对它有兴趣,它就继续跟我一起回英国了。
当我想让肯瑞克这个年轻人闭嘴时,就想起了这些文件,肯瑞克跟查尔斯·马汀的样子不会差太远。
肯瑞克打算先回东方上班,等我准备好了再去那里跟他会合,然后一起出发去探险。他经常来布里特巷看我,跟我讨论路线,得意洋洋于他的未来前景。看着他坐在那里叨叨这些废话,我觉得很有趣,因为我准备好的另一套计划已经在等着他了。
他必须在三号搭夜间渡轮到巴黎。他似乎特别喜欢渡轮,他会多走好几英里的路,只为了坐那种方头平底船横越溪洋,而事实上他只要穿过离几码远的桥就到了。多佛尔海峡间的渡轮他已经坐了不下二百次了,我想。他告诉我他订了火车渡轮的卧铺,等他一离开,我就马上打电话以查尔斯·马汀的名字订同一个晚上北上史衮的火车卧铺。
我们再见面时,我就建议他,既然我们同一个晚上出发,他去巴黎而我北上苏格兰,他应该把行李( 他只有两只行李箱) 寄放在维多利亚车站的寄物处,提早来我家和我一起吃饭,然后去尤斯顿送我。
他总是很高兴接受我给他的任何建议,这次正如我所预计的也不例外。我们一起吃晚餐,有饭、炸肉排,还有一道杏子做的菜,这道菜是马蒙教卢卡斯太太做的( 需要长时间烂煮,好让杏子入味) ,饭后马蒙开车载我们去尤斯顿。到尤斯顿时我让肯瑞克去帮我领卧铺的票,而他再度跟我会合时,我已经找好卧铺的位置,并且站在月台上等他了。我心想,如果他问我为什么以查尔斯·马汀的名义旅行,我可以告诉他,那是因为我的知名度太高,所以用假名较方便,但是他没有问。
我看到当天卧铺服务员是酸奶酪时,只觉得上帝是站在我这边的。你不知道酸奶酪是什么样的人,在他整个火车服务的生涯中,从没有对任何旅客感兴趣过。他每次一上班.就迫不及待地想退回他那间恶臭难闻的小隔间里睡觉。
火车开动前我们还有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卧铺的门半开着,肯瑞克面对着走廊,我们站着说了一会儿的话。
然后,他说他最好赶快下车,要不然他可能会被载到高地去。我指着放在他旁边床铺上的那个过夜的小皮箱说:“如果你打开我的皮箱,会发现里面有要给你的东西,是一个纪念品。”
他弯下腰,带着像孩子般的兴奋神情,急于打开皮箱的两把锁。这个位置实在太完美了。我从口袋里拿出非常令人满意的武器,这个武器是专门用来偷袭敌人的。沙漠国度的原始人既没有刀子也没有来福枪,但是他们会利用沙子做的沙球来当武器。一块碎布、几把沙子就足够让一个头盖骨像蛋壳一样地破碎了,而且还破得非常干净,没有血迹和其他麻烦,不会弄得大惊小怪的。他稍微呻吟了一下,然后就倒在皮箱上了。我关上门锁好,检查他的鼻子有没有流血,结果没有。然后我把他拉下来,胡乱地塞进卧铺下面。而这是我惟一的失误:睡铺下面有一半的空间堆满了无法移动的障碍物,但他又瘦又长,所以膝盖一直突出来无法推进去。于是,我把外套脱下来扔到睡铺上.让它垂下来好盖住他的腿。我安排这个遮掩物,首先能遮住他露出来的腿,而且看起来很随意;这时汽笛响了。我把去史衮车票外面的那一截,连同我卧铺的票,一起放在镜子下面的小柜子上,那样酸奶酪就可以看到。然后,我走过通道进了厕所。在送别的时刻,没有人会对其他事感兴趣。我把自己关在厕所里静观其变。
大约二十分钟后,我听到连续的关门声,那是酸奶酪查票的声音。当我听到他在隔壁卧铺时,我开始洗手,洗得很大声。过了一会儿,他敲敲厕所的门,问我是不是七B 的乘客,我说是。他告诉我他已经看到我的车票并且取走了。我听到他继续走到下一个车厢,又开始了一扇门一扇门的开开关关。我走回七B 卧铺,然后把自己锁在里面。
接下来我有三个小时的时间不会受打扰,可以把事情做得更完美。
我亲爱的格兰特先生,如果你想拥有这种不被打扰的平静,你可以买一张往苏格兰北部卧铺的票,去亲自体验一下。世上再没比查票员查票完毕,你一个人待在卧铺里而不受打扰的地方了。即使沙漠里也比不上。
我把肯瑞克的尸体从床铺下拉出来,把他的头在洗手台的边缘摩擦,然后再让他躺到床铺上。我检查了一下他的衣服,发现他的穿着显示出世界主义色彩。内衣似乎是印度洗的;西装是香港的;鞋子是卡拉奇的。手表则是那种廉价金属货,既没刻名字也没有名字缩写。
我把他口袋里的东西掏出来,换上查尔斯·马汀的口袋书及其他东西。
他还活着,但已经停止呼吸了,就像我们在橄榄球场上跑过的感觉一样。
从那时候开始,我就开始安排整个场景,就像他们在剧院说的那样。我想我没有遗漏任何东西吧! 有没有呢? 格兰特先生。所有的细节都非常完美,包括洗手台上的断发,以及他手掌上的灰尘。在我留下来的那个小皮箱里,装了几件我的旧衣服,穿得很旧也洗了很多次了,是属于他会穿的那种类型的衣服。而且还由我自己的东西里找出一本带法国风味的小说跟一本圣经。当然这只皮箱里还装了最重要的东西:酒。
肯瑞克的酒量非常好。我在晚餐时就灌他威士忌,最后还要他喝一杯饯别酒,量多得让任何人看到都会退缩。
他刚看到那一大半杯纯威士忌时确实也有些顾忌,但是一如我曾提过,他老是急于取悦我,所以毫不抗议地就喝下了。虽然他仍保持清醒,或说表面还保持清醒,但是他死时血液和胃都会充满威士忌。
他的卧铺在经过我的安排后,也像在威士忌酒里泡过了一样。库鲁的灯火开始出现时,我做了最后的修饰。
我把半瓶威士忌放到地板上,让它在地毯上滚来滚去。当火车慢下来时,我打开门走出来,把身后的门关上,然后沿走道一直走到跟七B 离了好几节的车厢;我站在那里随兴看着月台上的人潮,然后离开火车,一副很轻闲的样子走到月台,漫步往前走。我因为戴着帽子、穿着外套,所以看起来不像要上车的乘客,也没有人注意到我。
我搭午夜的火车回伦敦,抵达尤斯顿时是凌晨三点半,由于太兴奋了,所以一路走回家。我好像在空中漫步。
到家进了房间,我睡得很沉,直到马蒙早上七点半进来叫我,提醒我要在九点半时招待巴黎的代表。
你来拜访我之前,我还不知道在他外衣口袋里有一份涂写了诗句的报纸。我承认当时我是有那么一瞬间觉得很懊恼,自己居然会忽略这个部分,但是我马上觉得那是一个可以原谅的失误,所以就比较释怀了。毕竟这点失误丝毫不会减损我独特的成就。我让他留着那件破衣服也是场景的一部分。就算有肯瑞克的字迹,也不会引起当局的兴趣,因为他们已经认定查尔斯·马汀的身份。
第二天傍晚交通高峰时段,我开车到维多利亚车站,从寄物处取回肯瑞克的两只行李箱。我把行李箱载回家,把衣物上制造厂商的标志全部剪下来;所有辨识得出身份的东西也都拿走;然后我把所有衣服全部装进大帆布袋里,寄到近东地区的难民机构。如果你有什么东西要脱手的。我亲爱的格兰特先生,不必销毁,直接寄到南海地区的偏远岛屿即可。
只要一想到肯瑞克这小子令人欣赏的沉默寡言今后将永远保持下去,我真是万分期待享受我努力的成果啊! 的确,直到昨天我才得到我新远征计划的所有资助,而且预定下周动身。当然今早这封来自辛瑟希维特的信完全改变了一切。我成就的结果被别人夺走了,但是没有人可以把这份成就本身从我手里夺走。就算我不能赢得华巴发现者的名誉,我至少将以一桩史无前例的完美谋杀案留名青史。
我不甘心拿着蜡烛照亮辛瑟希维特的胜利,但我年纪太老,无法再有更多的胜利了。不过我可以点燃一团火焰,使辛瑟希维特祭坛的烛火为之失色。我的火葬柴堆将会变成照亮全欧洲的光芒;而我在谋杀上的成就也将如潮水巨浪,将辛瑟希维特跟华巴的新闻冲到全球报社的垃圾桶里。
今天傍晚,我将在欧洲最高峰的陡坡上点燃自己的火葬柴火。马蒙并不知道这件事,他以为我们要飞往雅典。但是他在我身边已经这么多年了,没有了我他会很不快乐,所以我带他来陪葬。.再见了,我亲爱的格兰特先生。一想到像你这么聪颖的人,却得把才智浪费在苏格兰场这个愚蠢的体制里,我就觉得伤心。你能够发现查尔斯·马汀不是查尔斯·马汀,而是一个叫做肯瑞克的人,真的非常不一般,我向你致敬! 但是你不够聪明的是,你没有发现他并非死于意外。
不会有人聪明到能发现我就是杀他的凶手。
请将这封信视为对你的尊重与诀别。卢卡斯太太会在星期五早上寄出这封信。
赫伦·劳埃德格兰特这一刻才意识到汀可太太已经带泰德·卡伦进了房间,而且显然她刚才已经进来过一次了,只是他没有注意到而已,因为苏格兰场的信也已经躺在他桌上了。
“怎么样? ”泰德的脸还是一股怒火,“我们下一步应该怎么做? ”
格兰特把劳埃德的信推过去给他。
“这是什么? ”
“读嘛! ”
泰德疑惑地把东西拿起来,看一下签名后,就开始埋首读起那封信。格兰特把来自喀特莱特的信封打开。
泰德看完信时,一脸惊讶地瞪着格兰特。当他最后开口时说道:“我觉得好龌龊! ”
“是的,的确是件很邪恶的事情。”
“虚荣心。”
“是的。”
“原来这就是昨天晚报上的坠机事件,那架在勃朗峰起火燃烧的飞机。”
“是的。”
“所以他还是全身隐退了! ”
“没有。”
“没有? 他想得天衣无缝,不是吗? ”
“他们绝不可能想得天衣无缝。”
“他们? ”
“就是凶手啊! 劳埃德忘记了一件非常明显的事情,那就是指纹。”
“你的意思是说他作案时没戴手套? 我不相信! ”
“他当然戴了手套。整个火车卧铺里没有任何一枚他的指纹,问题是他忘了卧铺里有他之前曾经摸过的东西。”
“那是什么? ”
“查尔斯·马汀的文件,还有那本圣经和法文小说。”
格兰特用指尖弹了一下这些放在桌上的东西。“这上面全部都是劳埃德的指纹,凶手绝对不可能想得天衣无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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