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没有逮捕人。”格兰特傍晚在电话里对巴尔克总督察说:“但是我认为这无疑是一桩谋杀案。法医也如此断定。她头发上的扣子也许是意外——不过你要是亲眼看到,一定会认为那不是意外——但她的指甲抓过什么东西而裂开了。指甲里的东西已经送去化验,但是在海水里泡过一个小时,已经没剩下多少东西……当然各项线索都指向同一个方向,不过相互间有些矛盾。这会是个棘手的案子,我想。
我把威廉斯留在这里做例行问话,晚上我会回到城里。我想见见她的律师——厄斯金。他刚好在验尸的时候出现,不过后来我有提司铎要问,没空找他。
可否请你帮我确定一下,今晚我什么时候可以和他谈谈。
葬礼敲定在礼拜一,高德斯墓园。对,火葬。我想我会去参加。我想见见她的至亲好友。对,我可能会顺便去喝一杯,就看看时间有多晚。谢了。“
格兰特挂上电话,就去找威廉斯喝下午茶,这个时间用晚餐还太早,而威廉斯酷爱咸肉煎蛋加上一大片烤面包。
“明天是礼拜日,调查扣子的事可能得缓一缓。”他们就座之后格兰特说道。
“皮茨太太怎么说? ”
“她不敢说他当时究竟有没有穿大衣。她只看见他的头露在树篱上走过去。不过他有没有穿在身上无关紧要,因为她说那件大衣经常出现在车子的后座上,和克雷小姐的大衣放在一起。她不记得最后一次看见提司铎的深色大衣是什么时候,看来他常常穿那件大衣,从早到晚。
她说他是个‘冷漠的人物’。可能因为他是从国外回来的,让她没有这种感觉。
她对他没什么好感。“
“你是说她认为他有嫌疑? ”
“不,纯粹是不予置评。你知道吗,长官,你有没有想过这件事是一个聪明人干的? ”
“怎么说? ”
“虽然掉了一颗扣子,但没有人能够因此怀疑什么。
她会被发现是一大早去游泳然后溺死的——毫无破绽。
没有脚印,没有武器,没有打斗迹象。非常干净利落。“
“不错。是很干净利落。”
“你好像不这么想。”
“因为那件大衣。如果你要走到海里去淹死一个女人,你会穿着大衣去吗? ”
“我不知道。要看我的意图有多强烈。”
“你会怎么做? ”
“和她一起游泳,然后把她的头按到水里去。”
“这样你身上会留下抓痕,十有八九会。”
“不会。我会在浅海把她双脚提上来,等到她自己溺死就行了。”
“威廉斯! 真是高招,而且真残忍。”
“那么,你会怎么做呢,长官? ”
“我想我不会在水里做。我可能不会游泳,或者我可能不想一大早去泡水,也可能我希望下手之后尽快离开现场。我想我会在水深的地方找一块岩石站在上面,等她过来跟我说话的时候,一把抓住她的头压进水里。这样我全身上下能抓得到的地方只有我的手,而我会戴着皮手套。只要几秒钟她就不省人事了。”
“很好的做法,长官。不过在峡谷附近一英里之内这个办法派不上用场。”
“为什么? ”
“那里一块岩石也没有。”
“你说得对。不过有变通的办法,那里有防波堤。”
“对,对,的确有! 所以你认为是这样下手的吗,长官? ”
“谁知道? 这只是猜测。不过我还是想不通那件大衣。”
“我看不出来有什么必要操心这一点,长官。那天早上有雾,早上六点也还有点冷。谁都有可能穿着大衣。”
“是——的。”格兰特说道,暂时把这个问题丢在脑后。但还县无法释怀。像这种无法解释的事情。偶尔会困扰着他相当逻辑化的思维( 而且不只一次,当他原本的逻辑失败的时候,却为他的努力带来成功) .
他指示威廉斯下一步的调查方向,而他自己则要回城里。“我刚才跟提司铎谈过,”他作结论道:“他已经在‘海洋’找到侍者的工作。我不认为他会逃走,不过你最好派个人去盯着他。辛格就行。这是提司铎星期四早上开车的路线,根据他自己的说法。”他递过一份文件给警官。
“去查查看。虽然当时天很早,不过还是可能有人记得他。
他到底有没有穿大衣? 这是重点。我想,我个人认为,他说他偷了车这一点没有问题。不过不是他给出的理由。“
“当我读到他的供词的时候,认为他的理由很可笑。
我当时在想:“他实在应该编个高明一点的理由! ‘你的看法如何,长官? ”
“我想他淹死她之后,产生的第一个念头是逃跑。开着车他可以逃到英国的任何一个地方,甚至逃到国外去,那时她的尸体可能都还没被发现哩! 所以他把车开走了。
后来不知什么事让他发觉自己像个大傻瓜,也许是扣子掉了。总之他明白最好回去待在原处装无辜。他把能陷他人罪的大衣处理掉——就算他没掉扣子,袖子直到手肘的部分一定也浸了海水——然后把车子开回来,结果发现尸体已经被找到了,被海浪打上来的,于是在海滩上演出了那一幕好戏。要演那出戏其实并不困难,只要想到自己差点做出蠢事就足以叫他热泪盈眶了。“
“所以你认为是他干的? ”
“我不知道。动机似乎有点不足。他身无分文,而她是个阔绰的女人。他有充分的理由不要她死,显然他对她非常有兴趣。他说他并未爱上她,但这只是他的一面之词。
我认为当他表示他们之间没什么的时候,他说的是实话。
他可能为爱情落空所苦,但即使是这样,他更可能的做法是暴打她一顿。但这却是古怪的冷血谋杀,威廉斯。“
“确是如此,长官。这案子令我反胃。”威廉斯叉起一大块上等的威尔特干酪,心满意足地放到舌头上。
格兰特对他微笑:这笑容令他的手下愿意为他赴汤蹈火。他和威廉斯经常合作共事,一直十分和睦且互相欣赏。也许是因为威廉斯,上帝保佑他,不大觊觎别人的地位。他比较像一位美丽而贞节的妻子身边那个心满意足的丈夫,而非雄心勃勃的侦探警官。
“真不该在验尸之后错过了她的律师。我有很多事情要问他,天知道他会去哪里度周末。我已经向警场要求调阅她的相关档案,不过她的律师应该更帮得上忙。
一定要查出她的死谁受益最多。这对提司铎来说是个不幸,但应该对很多人来说是好消息。既然她是美国人,我想她的遗嘱应该在美国的什么地方。等我起床的时候警场就会知道了。“
“克莉丝汀。克雷不是美国人,长官! ”威廉斯用“你居然不知道”的语气说道。
“不是? 那她是哪里人? ”
“英国诺丁汉出生的。”
“可是大家都说她是美国人。”
“没办法。她在诺丁汉出生,在那里念书。大家还说她在花边工厂做过女工,不过没有人知道真相究竟如何。”
“我忘了你是个影迷,威廉斯。再多告诉我一点。”
“噢,当然了,我知道的都是从《银幕天地》或《电影画报》之类的杂志上看来的。里面写的东西很多是胡说八道,但只要故事够精彩,他们也从不放弃追求真相,只要故事精彩的话。她不喜欢接受访问。而且每次告诉记者的故事都不一样。
当有人指出她某次的说法和前次说的有出入时,她说:“上次的太无聊了! 我这次想到的有趣多了。‘每个人都被她搞得一头雾水。他们说这叫善变,那是当然的。”
“你不认为吗? ”格兰特问道,他永远对闪躲的态度很敏感。
“噢,我不知道。我总觉得这比较像是——嗯,像是一种保护,如果你知道我的意思的话。要逮到你的把柄,只能在别人摸清你——知道你关心的是什么之后。
如果你让他们猜来猜去,痛苦的就是他们,不是你。“
“一个能从诺丁汉的花边工厂一路爬上银色世界顶峰的女孩,应该不会容易受伤。”
“其实正因为她只是出身于一家花边工厂的无名小卒。每隔半年,她就会置身在一个完全不同的社交圈,因为她崛起得实在太快了。这需要很多力气——就像潜水者要从深海往上升一样。你必须不断应付压力的变化。
不,我认为她需要一个藏身的壳,而她的壳就是让大家猜来猜去。“
“所以你是克雷迷哕,威廉斯。”
“我当然是,”威廉斯说道。粉红色的脸颊变为更深的粉红。他激忿地把一团橘子酱抹在厚片吐司上。“我一定要在结案时,亲手给干下这等事的杂碎戴上手铐。
这样想就舒坦多了。“
“有什么看法吗? ”
“这个。长官,如果你不介意我这么说的话,我认为你忽略了一个动机很明显的人。”
“谁? ”
“杰森。哈默。他一早八点半在现场附近到处窥探什么? ”
“他是从桑威治过来的。在那边的酒吧过了一晚。”
“那是他自己说的。郡里的人查证过他的话吗? ”
格兰特翻翻他的本子。
“大概还没有。这段供词是在找到纽扣之前他自愿提供的,所以警方并未起疑。
从那时候起,大家都把注意力放在提司铎身上。“
“哈默的动机很多。克雷把他甩了,他穷追不舍到农庄,却发现她单独跟另外一个男的在一起。”
“对,很合理的怀疑。你可以把哈默列入你的待办事项里面。查查他有哪些衣服。我们已经发出特别命令,寻找被丢弃的大衣。希望能带回来一点消息。大衣这个线索比纽扣好找得多。对了,提司铎说他把衣服( 除了晚礼服之外) 全都卖给了一个叫做塔格的男人,但是不知道他在哪里做生意。他是不是以前在克拉文街的那个家伙? ”
“是的,长官。”
“他现在在哪里? ”
“威斯特本恩街,最尽头。”
“谢谢。我不怀疑提司铎的说法。不过也有可能另一件大衣上有同样的扣子。
这可能会再带出另外一些事情。“他站了起来。”那么,就放手去干这些苦差事吧! 说到这个,这里有一个很好的东西可以给你的第三杯茶添点香味。“他从口袋里抽出一份下午版的《前哨》,《号角》报社的晚报版,放到威廉斯的茶盘旁,醒目的标题映入眼帘:”克雷之死是意外吗? “
“吉米。霍普金斯! ”威廉斯反感地说道,用力把糖丢进他的红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