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03章 红衣主教大人

 

  可怜的格兰古瓦!在这激动人心的庄严时刻,纵使圣约翰教堂所有特大鞭炮一齐炸响,纵使二十张连弓弩一齐发射,纵使往昔巴黎被围攻时,一四六五年九月二十九日星期天,一炮炸死了七个勃艮第人的比利炮台那门有名的蛇形炮再显神

  威,纵使储存在圣殿门的全部弹药一齐爆炸,也比不上从一个监门的嘴里说出“波旁红衣主教大人驾到”这寥寥数字,更猛烈地把格兰古瓦的耳朵震裂了。

  这倒不是皮埃尔·格兰古瓦害怕或藐视红衣主教大人。

  他不卑不亢。正如现在人们所说的,“真正的折中主义者”,为人高尚坚毅,温和恬静,一贯恪守中庸之道,富于理智而又充满自由主义的哲学思想,却十分重视四枢德。他属于高贵的、源远流长的哲学世家,智慧好比又一个阿里安娜,仿佛给了一个线球,他们便从开天辟地起,穿过沧海桑田的迷宫,这线球任凭他们怎么绕也绕不尽。不论风云如何变幻,这种人无时不在,而且依然如故,换言之,始终能审时度势,看风使舵。若是我们费尽心机能恢复皮埃尔·格兰古瓦应得的荣耀,他也许是十五世纪这类哲人的代表。我们的皮埃尔·格兰古瓦姑且不论,那肯定是这类哲人的精神在激励着德·普勒尔,他才在十六世纪写出这样率真而卓越的词句,值得世世代代铭记:“从祖籍来说,我是巴黎人;从言论来说,我是自由派,因为希腊文parrhisia这个字的意思是言论自由:我甚至对孔蒂亲王殿下的叔叔和弟弟两位红衣主教大人也运用言论自由,每回却对他们的尊严敬重之至,而且从不冒犯他们的侍从,尽管侍从多如麻。”

  所以说,皮埃尔·格兰古瓦对红衣主教大人驾临的不愉快印象,既无怨恨,也不藐视。恰好相反,我们这位诗人对人情世故懂得太多了,破褂儿的补丁也太多了,不会不格外重视他所写的序诗里那许多暗喻,特别是对法兰西雄狮之子——王储——的颂扬,能让万分尊贵的大人亲耳垂闻。然而,在一切诗人的崇高天性中,占支配地位的并非私利。我假设:诗人的实质以十这个数来表示,那么毫无疑问,一个化学家若对其进行分析和剂量测定,如同拉伯雷所言,便会发现其中私利只占一分,而九分倒是自尊心。然而,在那道门为红衣主教大人打开的当儿,格兰古瓦的九分自尊心,被民众的赞誉之风一吹,一下子膨胀起来,肿大起来,其迅速扩大的程度简直不可思议,刚才我们从诗人气质中区分出来那难以觉察的私利微量分子,仿佛受到窒息,逐渐消失了。话说回来,私利是宝贵的成份,由现实和人性构成的压舱物,假如没有这压舱物,诗人是无法触及陆地的。且说每当格兰古瓦的婚庆赞歌各部分一出现无以类比的宏论,全场观众——固然都是贱民,但又何妨!——无不为之张口结舌,呆若木鸡,简直个个像活活被闷死一般,格兰古瓦感觉到、目睹到、甚至可以说触摸到观众的这种热烈的情绪,完全陶醉了。我敢说,他自己也在消受全场这种无尚的欢乐;如果说,拉封丹在看见自己的喜剧《佛罗伦萨人》上演时,问道:“这部乌七八糟的东西是哪个下流坯写的呀?”那么正好相反,格兰古瓦倒乐意问一问他身旁的人:“这部杰作是谁写的呀?”因此,红衣主教突然大煞风景的驾临给格兰古瓦造成的效果如何,我们现在便可想而知了。

  他所担心的事情却真的发生了。主教大人一进场,全场顿时混乱起来。人人把脑袋转向看台,异口同声一再喊道:

  “红衣主教!红衣主教!”别的再也听不见了。可怜的序诗再次霍然中断了。

  红衣主教在看台的门槛上停了片刻,目光相当冷漠,慢慢环视着观众,全场的喧闹声益发猛烈了。个个争先恐后,竞相伸长脖子,好超出旁人的肩膀,把他看个明白。

  这确实是个了不起的人物,观看他比观看其他任何喜剧都值得。他,查理,波旁红衣主教,里昂大主教和伯爵,高卢人的首席主教,其弟皮埃尔是博热的领主,娶了国王的大公主,因而红衣主教大人与路易十一是姻亲,其母是勃艮第的阿妮丝郡主,因而与鲁莽汉查理也是姻亲。然而,这位高卢首席主教的主要特征,独具一格的明显特征,还在于他那种善于阿谀奉承的德性和对权势的顶礼膜拜。不难想见,这种双重的裙带关系给他惹了数不清的麻烦,而且他那心灵小舟不得不顶风逆浪,迂回曲折行驶于尘世的形形色色暗礁之间,才能避免撞到路易和查理这两座有如夏里德和西拉险礁,重蹈内穆公爵和圣波尔统帅的厄运而粉身碎骨。谢天谢地,他总算在这种惊涛骇浪的横渡中相当顺利地得以脱身,平安抵达了罗马。不过,尽管他已抵港,并且正因为他已停舶在岸,回顾自己如此长期担惊受怕、历尽艰辛的政治生涯中能次次侥幸逃生,不免一直仍有余悸。因此,他常说一四七六年是他黑白的一年,意思是说这一年里他丧失了母亲波旁内公爵夫人和表兄弟勃艮第公爵,而且在这两个丧事中,不论哪个丧事都可以给他因另一个丧事而带来安慰。话说回来,这是一个好人,过着红衣主教那种轻松愉快的日子,乐于享受夏伊奥的王家美酒佳酿,逍遥自在;对丽莎德·卡穆瓦兹和托玛斯·萨伊阿德这类烟花女子并不仇恨;宁可布施妖艳的少女,不愿施舍老太婆;正是由于这种种原因,巴黎小民百姓觉得他挺讨人喜欢的。他走动起来,身边总是围着一小群主教和住持,个个出身名门望族,风流倜傥,放荡不羁,随时吃喝玩乐;何止一回,奥塞尔圣日耳曼教堂的老实虔诚的信女们,晚上经过波旁府邸灯火辉煌的窗下,听见白天给她们念晚祷经文的那些嗓音,此时正在觥筹交错的响声中朗诵教皇伯努瓦十二那句酒神格言,不由感到愤慨,正是这位教皇在三重冠冕上又加了第三重冠:让我们像教皇那样畅饮吧!

  也许正是由于这种如此合情合理所取得的民望,他走进场来,嘈杂的群众才没有轰他,尽管他们刚才是那样的不满,尽管就在即将选举另一位教皇的这个日子,他们对一位红衣主教并没有多少敬意。不过,巴黎人一向极少记仇,再说,擅自迫使开演,好心的市民们已经灭了红衣主教的威风,对这一胜利也就心满意足了。况且,波旁红衣主教大人仪表堂堂,穿着一件华丽的大红袍,整整齐齐;就是说,他得到所有女子的好感,因而等于得到了观众中最优秀一半人的拥护。

  一位红衣主教相貌出众,大红袍又穿得规矩,只由于他耽误了演出而去嘘他,当然有失公正,而且品味也太低级了。

  于是,他入场了,脸上露出大人物天生对待平民百姓的那种微笑,向观众表示致意,并若有所思地款款向他的猩红丝绒坐椅走去。他的随从——要是在今天,可称之为主教和住持组成的参谋部——跟着一齐涌入了看台,正厅的观众不由更加喧闹,益发好奇了。人人争先恐后,指指点点,指名道姓,看谁至少能认出其中一个人来;指出哪一位是马赛主教大人阿洛代,假如我没记错的话;哪一位是圣德尼教堂的教务会会长;哪一位是圣日耳曼-德-普瑞教堂的住持罗贝尔·德·列皮纳斯,就是路易十一的一位情妇的放荡哥哥。所有这些名字说出来,都是张冠李戴,怪腔怪调。至于那帮学子,骂不绝口。这一天本来是他们的好日子,他们的狂人节,他们寻欢作乐的日子,法院书记和学堂学子一年一度的狂欢节。没有什么勾当在这一天是不合法的,是不神圣的。况且人群中还有不少疯疯癫癫、爱嚼舌头的女人,诸如绰号叫“四个利弗尔”的西蒙娜啦,阿妮丝·卡迪娜啦,萝比娜·皮埃德布啦。既是一个如此惬意的日子,又有这般令人愉快的教会人士和烟花女子为伴,起码也得随便骂上几句,诅咒上帝两声,难道不应该吗?因此,他们是不会坐失良机的。于是就在喧嚣声中,亵渎神明的脏话,荒唐不经的粗话,乌七八糟,乱哄哄一片,可怕极了:那帮教士和学子,由于害怕圣路易打火印的烙铁,一年到头都把舌头锁得牢牢的,难得今天,个个舌头都解脱了出来,七口八舌,嘈杂不堪。可怜的圣路易,他们在你的司法宫里是怎样嘲弄你的呀!他们各自在刚进入看台的人当中选一个对象进行攻击,或是穿黑道袍的,或是穿灰道袍的,或是穿白道袍的,或是穿紫道袍的。至于约翰·弗洛罗·德·莫朗迪诺,作为副主教的弟弟,便放胆攻击穿红道袍的,放肆的目光紧盯着红衣主教,扯开喉咙唱着:道袍浸透了美酒!

  我们在这里毫不掩饰地叙述这些细节,目的是为了给看官以启迪,其实在当时,全场一片嘈杂声,压过了教士和学子们的叫骂声,所以叫骂声还没有传到专用看台,便已经消散了。何况红衣主教听到了也不会有动于衷的,这一天恣意放肆妄为本是风俗习惯。再说,从他心事重重的神色上便可以看出他另有揪心的事,它如同影子紧跟着他,随他一起步入了看台。这揪心事,就是弗朗德勒使团。

  并非由于他是深谋远虑的政治家,也不是由于他在操心表妹勃艮第的玛格丽特公主和表弟维也纳的储君查理殿下的这桩婚事会有什么后果。奥地利大公与法兰西国王这种徒有其表的亲善关系能维持多久,英格兰国王如何看待自己的公主被人瞧不起,这一切红衣主教大人并不搁在心上,每晚照旧畅饮夏伊奥的王家美酒,却没有料到正是这种酒(当然是经过库瓦蒂埃医生稍加查验并改变其成分),日后路易十一热诚地赠送了几瓶给爱德华四世,忽然某天早晨它竟替路易十一把爱德华四世清除了。奥地利公爵大人万分尊敬的使团并没有给红衣主教带来任何这类的忧虑,而是从另一方面使他心烦。我们在本书第一页已约略提到,他,波旁的有理,却不得不欢宴和盛情款待这班无名之辈的小市民;他,红衣主教,却不得不欢宴和盛情款待这班芝麻绿豆官;他,法兰西人,生性快活的座上宾,却不得不款待这些穷喝啤酒的弗朗德勒人;而且最难堪的是这一切都在大庭广众之间众目睽睽之下进行的。上述种种,叫红衣主教大人怎么受得了!诚然,这也是为了讨好王上,他平生最倒胃口的一次故作姿态罢了。

  当监门洪亮的嗓门通报奥地利大公的特使大人们驾到,红衣主教随即转身朝向那道门,摆出一副举世无双的姿态,说有多么优雅就有多么优雅(这正是他的拿手好戏)。不用说,全场观众也都掉头望着。

  这当儿,奥地利的马克西米连的四十八位御使莅临了,为首的是笃奉上帝的十分可敬的神甫、圣贝廷教堂的住持、金羊毛学院的学政约翰,以及根特的最高典吏雅克·德·古瓦即多比先生;他们分成两个两个走进来,个个都是一副庄严的神态,恰好与波旁的查理身边那班活跃的教士随从成为鲜明的对比。大厅里顿时一片寂静,但窃笑声不时可闻:这些宾客一个个都不露声色地向监门自报姓名和头衔,监门再把他们的姓名和头衔胡乱通报一气,再经群众七口八舌一传,完全牛头不对马嘴;大家一听到那个个离奇古怪的名字和种种小市民的头衔,忍不住都悄悄笑了。他们是:鲁文市的判官卢瓦·罗洛夫先生,布鲁塞尔市的判官克莱·德·埃杜埃德老爷,弗朗德勒的议长保尔·德·巴欧斯特老爷,即瓦米泽尔先生,安特卫普市的市长约翰·科尔甘斯先生,根特市法院的首席判官乔治·德·拉莫尔先生,该市监察院的首席判官盖多夫·旺·德·哈热先生,以及比埃贝克的领主先生、约翰·皮诺克、约翰·狄马泽尔,等等,等等,等等;典吏,判官,市长;市长,判官,典吏;个个身体直挺挺的,装出一本正经的样子,举止生硬刻板,身著丝绒和锦缎的盛装艳服,头戴黑天鹅绒的披风帽,帽顶上饰着塞浦路斯金线做成的大络帽缨。总之,一个个都是弗朗德勒人和善的相貌,端庄严肃的脸孔,活像伦勃朗在他那幅名画《夜巡》中以黑色背景为衬托,用那样强烈、那样庄重的色调,所突出刻划的那一类弗朗德勒人的面孔;一个个额头上仿佛铭刻着奥地利大公马克西米连在诏书中所说的话:他有理由完全信任他们,深信他们的理智、勇敢、经验、忠诚和高尚品德。

  然而有一人是例外。此人长着一张精明、聪慧,狡诈的面孔,兼有猴子般嘴脸和外交家相貌的一种面容。红衣主教一见,趋前三步,深鞠一躬。其实,此人的大名只不过是根特市的参事和靠养老金过活的纪约姆·里姆。

  此人是什么角色,当时很少人知晓。此人可是稀世之天才,若处在一个革命时代,准会光芒四射,成为叱咤风云的头面人物。然而在十五世纪,只能是偷偷摸摸搞些诡计罢了,如圣西蒙公爵所云,在破坏活动中生活。此外,他很受欧洲第一号破坏家的赏识,同路易十一合搞阴谋是家常便饭,经常染指王上的秘密勾当。这一切,当时的观众全然不知,只是看见红衣主教对这个病容满面、酷似弗朗德勒典吏的人物那样彬彬有礼,感到十分惊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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