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第02章 克洛德·弗罗洛

 

  确实,克洛德·弗罗洛并非平庸之辈。

  上个世纪,人们通常唐突地把中产家族笼统称为上等市民阶层或小贵族。克洛德便是出身于这样的一个中产家族。这个家族从帕克莱兄弟继承了蒂尔夏普采邑,这个采邑原属于巴黎主教所有,为了采邑上的二十一幢房屋,十三世纪时在教会法庭争讼不休。如今作为该采邑的拥有者,克洛德·弗罗洛是巴黎及各城关有权享有年贡的七乘二十加一①位领主之一,因此他的姓名长期都以这种身份登记在田园圣马丁教堂的档案中,排列在弗朗索瓦·雷兹君的唐加维尔公馆和图尔学院之间②。

  克洛德·弗罗洛早在儿时,就由父母作主,决定献身神职。

  ①按法文字母顺序,蒂尔夏普排列在唐加维尔和图尔之间。

  ②这是当时一种计数法,即一百四十一。

  家里从小就教他用拉丁文阅读,教他低眉垂目,轻声细语。还只一丁点儿大,父母便把他送到大学城的托尔希学院去过着幽居的生活。他就是在那里靠啃弥撒经文和辞典①长大成人的。

  再说,这孩子生性忧郁,庄重,严肃,学习勤奋,领会很快。娱乐时从不大声嚷叫,福阿尔街举行酒神节狂欢时几乎不去凑热闹,对什么是打耳光和揪头发②一无所知,在一四六三年那场编年史学家郑重其事冠之以“大学城第六次骚乱”的暴动中未曾露过一次面。他不事言笑,难得揶揄别人,不论是对蒙塔居学院那班可怜的神学子,他们老是穿着一种叫卡佩特的短头篷而得了卡佩特学子的美名;也不论是对多尔蒙神学院那班靠奖学金过活的学子,脑袋瓜剃得精光,身著深绿、蓝、紫三色粗呢大氅,四圣冠③红衣主教在证书中称之为天蓝色和褐色④。

  相反,他却非常勤快地出入约翰—德—博维街大大小小学堂。瓦尔的圣彼得教堂的主持每次开始宣讲教规,总是发现有个学生最先到场,就待在他讲坛的对面,紧贴着圣旺德勒日齐尔学校的一根柱子,那就是克洛德·弗罗洛,只见他随身带着角质文具盒,咬着鹅毛笔,垫在磨破了的膝盖上涂涂写写,冬天里还对着手指头不断哈气。每星期一早晨,歇夫—圣德尼学堂一开门,教谕博士米尔·德·伊斯利埃老爷总是看见一个学子最先跑来,上气不接下气,这就是克洛德·弗罗洛。因此,神学院的这个年轻学生才十六岁,却在玄奥神学方面可以同教堂神甫相匹敌,在经文神学方面可以同教议会神甫争高低,在经院神学方面可以同索邦大学的博士相媲美。

  ①原文为拉丁文。

  ②“四圣冠”为教堂名,因四圣徒而得名。

  ③原文为拉丁文。

  ④这里指刻苦学习拉丁文和希腊文。

  神学一学完,他便匆匆忙忙钻研起教谕来,从《箴言大全》一头栽入《查理曼敕令集成》,以强烈的求知欲,如饥似渴地把一部又一部教令连续吞了下去,诸如伊斯珀尔的主教泰奥多尔教令,伏尔姆的主教布夏尔教令,夏特尔的主教伊夫教令;随后又生吞活剥啃下了继查理曼敕令之后的格拉田①敕令、格列高利九世敕令集、奥诺里乌斯三世的《论冥想》②书简。从六一八年泰奥多尔主教开始,一直到一二二七年格列高利教皇结束的那个时代,是在混乱不堪的中世纪中民权和教权相互斗争并发展的时代,他对这波澜壮阔的动荡时代鞭辟入里,了如指掌,弄得滚瓜烂熟。

  把教谕消化之后,他便一头扑向医学和自由艺术③。钻研了草药学、膏药学。一举成了发烧和挫伤、骨折和脓肿的行家里手。雅克·德·埃斯珀尔若在世,一定会接受他为内科大夫,里夏尔·埃兰若在世,也会承认他为外科大夫。在艺术方面从学士、硕士直至博士学位所必读的书籍,也都一一浏览了。还学习了拉丁语、希腊语、希伯来语,这三重圣殿当时是很少人涉足的。他在科学方面博采众长,兼收并蓄,真是到了狂热的程度。到了十八岁,他的四大智能都考验通过了。在这个年轻人看来,人生的唯一目的就是求知。

  ①自由艺术指文法、修辞学、辨证法、音乐、算术、几何学、天文学等七种。

  ②原文为拉丁文。

  ③格拉田(?—约1160),意大利的修士和经学家。这里指由他编纂的一部名为《敕令》的经书。

  大概就在这个时期,一四六六年夏天异常酷热,瘟疫肆虐,仅在巴黎这个子爵采邑就夺去了四万多人生命,据约翰·德·特鲁瓦所载,其中有“国王的星相师阿尔努这样聪慧而诙谐的正人君子”。大学城里流传,蒂尔夏普街瘟疫之害尤为惨重。而克洛德的父母恰好就住在这条街上自己的采邑里。年轻的学子惊慌万分,急忙跑回家去。一进家门,得知父母亲在头一天晚上已去世了。他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小弟弟还活着,没人照顾,躺在摇篮里哇哇直哭。这是全家留给克洛德的唯一亲人了。年青人抱起小弟弟,满腹心思,离家走了。在此之前,他一心一意只做学问,从此才开始真正的生活。

  这场灾难是克洛德人生的一次危机。他既是孤儿,又是兄长,十九岁竟成了家长,觉得自己霍然间从神学院那种种沉思默想中猛醒过来,回到了这人世的现实中来。于是,满怀恻隐之心,对小弟弟疼爱备至,尽心尽力。过去还只是一味迷恋书本,如今却充满人情味的爱意,这可真是感人肺腑的稀罕事儿。

  这种情感发展到某种离奇的程度,在他那样不谙世故的心灵中,这简直是初恋一般。这可怜的学子从小就离开父母,对双亲几乎素不相识,被送去隐修,可以说被幽禁在书籍的高墙深院里,主要是如饥似渴进行学习研究,直到此时只一心一意要在学识方面发展自己的才智,要在文学方面增长自己的想象力,因此还没来得及考虑把自己的爱心往哪里摆的问题。这个没爹没娘的小弟弟,这个幼小的孩子,突然从天上坠落在他怀里,使他焕然成为新人。他顿时发现,世上除了索邦大学的思辨哲学之外,除了荷马的诗之外,还存在别的东西;发现人需要感情,人生若是没有温情,没有爱心,那么生活只成为一种运转的齿轮,干涩枯燥,轧轧直响,凄厉刺耳。然而,在他那个岁数,代替幻想的依然只是幻想,因此只能想象:骨肉亲,手足情,才是唯一需要的;有个小弟弟让他爱,就足以填补整个生活的空隙了。

  于是,他倾其全部的热情去爱他的小约翰,这种热情已经十分深沉、炽烈、专注了。这个孱弱的可怜的小人儿,眉清目秀,头发金黄、鬈曲,脸蛋红润,这个孤儿除了另个孤儿的照料,别无依靠,这叫克洛德打从心底里为之激动不已。既然他秉性严肃而爱思考,便满怀无限的同情心,开始考虑如何抚养约翰了。他对小弟弟关怀备至,倾心照顾,仿佛这小弟弟是个一碰就破的宝贝疙瘩似的。对小家伙来说,他不仅仅是大哥,而且成了母亲。

  小约翰还在吃奶时便失去了母亲,克洛德便把他交给奶妈喂养。除了蒂尔夏普采邑之外,他还从父业中继承了磨坊采邑,它是附属于戎蒂伊方塔寺院的。这磨坊在一个小山岗上,靠近温歇斯特(比塞特)城堡。磨坊主的妻子正养着一个漂亮的孩子,而且离大学城不远。克洛德便亲自把小约翰送去给她喂养。

  从此后,克洛德觉得自己有拖累,对生活极其严肃认真。

  思念小弟弟不但成了他的娱乐,而且还成为他学习的目的。决心把自己的一切都奉献给他对上帝应负的某种前途,决心一辈子都不讨老婆,不要有孩子,而他的妻子、他的孩子就是弟弟的幸福和前程。因此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专心致志于他的教职使命了。由于他的才华,他的博学,以及身为巴黎主教的直接附庸①,所有教会的大门都对他敞开着。才二十岁,就由于教廷的特别恩准,成为神甫,并作为巴黎圣母院最年轻的神甫,侍奉着因过晚举行弥撒而被称做懒汉祭坛②的圣坛。

  这样,他比以往更一头埋在所心爱的书本里,有时放下书本,只是为了跑到磨坊采邑去个把钟头。这种孜孜不倦的求知欲望和严于律己的刻苦精神,在他这样的年龄真是凤毛麟角,于是他很快就博得了隐修院上下的敬重和称赞。他那博学多识的美名早已越过隐修院院墙,传到民众当中,只不过稍微有点走了样——这在当时是常有的事——,得到了巫师的雅号。

  每逢卡齐莫多日,他都去懒汉祭坛给懒汉们③做弥撒。这座祭坛就在唱诗班那道通向中堂右侧的门户旁过,靠近圣母像。这时,他刚做完弥撒要回去,听到几个老太婆围着弃婴床七口八舌,喋喋不休,这引起了他的注意。

  ①指平民,这是中世纪对平民的贬称。

  ②原文为拉丁文。

  ③指采邑的隶属关系。

  于是便向那个如此惹人憎恨、岌岌可危的可怜小东西走了过去。一看到这小东西那样凄惨,那样畸形,那样无依无靠,不由联想起自己的小弟弟来,顿时头脑中产生一种幻觉,仿佛看见同样的惨状:假如他死了,他亲爱的小约翰也会遭受同样的命运,悲惨地被抛在这弃婴木床上。这种种想法一齐涌上心头,恻隐之心油然而生,便一把把小孩抱走了。

  他把小孩从麻布口袋里拖出来一看,确实奇丑无比。这可怜的小鬼左眼上长着一个疣子,脑袋缩在肩胛里,脊椎弓曲,胸骨隆兀,双腿弯曲,不过看起来很活泼,尽管无法知道他咿咿哑哑说着什么语言,却从他的啼叫声中知道这孩子相当健壮和有力气。克洛德看见这种丑恶的形体,益发同情怜悯,并出自对小弟弟的爱,暗自发誓,一定要把这弃婴抚养成人,将来小约翰不论犯有多么严重的错误,都会由他预先为小弟弟所做的这种善行作为抵偿。这等于他在弟弟身上某种功德投资,是他预先为弟弟积存起来的一小桩好事,以备这小淘气有朝一日缺少这种钱币之需,因为通往天堂的买路钱只收这种钱币。

  他给这个养子洗礼,取名卡齐莫多,这或者是想借以纪念收养他的那个日子,或者是想用这个名字来表示这可怜的小东西长得何等不齐全,几乎连粗糙的毛坯都谈不上。一点不假,卡齐莫多独眼,驼背,罗圈腿,勉勉强强算个差不多人样儿而已①。

  ①卡齐莫多在拉丁文的原义是“差不多”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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