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的大哥孙眉将弟弟送回老家后,一直为小弟担心。他意识到小弟性格倔强,聪慧机敏,是块璞玉,只有经过雕琢,才能成才;他很担心小弟如同野马般的性格出现意外,便给家里汇去了一笔钱,希望父母能为他寻一门亲事,以便使小弟安于家庭生活,免得他在引出麻烦来。孙母妹妹的婆家有位同乡叫卢耀显,也曾到檀香山谋生,与孙眉都是檀香山华侨。他的长女卢慕贞与孙中山年龄相仿,家境也大体相当,可谓是“门当户对”。孙中山对封建礼教一向深恶痛绝,并不认可这门“拉郎配”式的婚姻,不过孙中山是个孝子,在那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年代,并没有违抗父母和大哥的意志,于1885年夏天便与身材矮小、自幼缠足、相貌平平、性格内向的卢慕贞(1867~1952)举行了婚礼。
结婚三个月后,孙中山又回到香港继续读书,第二年他怀着“医亦救人之术”的理想,回到广州进入博济医院附属医校读书,后又到香港西医书院深造。本来孙中山与卢慕贞的这种包办婚姻没有一点感情基础,彼此的感情也很淡薄。孙中山只是在假期才不得已回到妻子身边。可是慢慢地孙中山发现,卢慕贞十分贤惠、孝顺、勤快,很受父母的喜欢,对父母照料得也好似亲生闺女一般体贴入微,尤其是每次孙中山回家时,妻子都为他缝制好一套新衣服和几双鞋袜,对他更是恭敬有加,极尽妇人之道。为此孙中山很受感动,彼此的感情也渐渐融洽起来,先后为孙中山生下了儿子孙科和女儿孙延与孙琬。
在孙中山为宣传、组织革命活动,到处奔走的那些年月,卢慕贞为他提心吊胆,但因自己没有文化,又是缠足,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只好将自己的心血洒注在侍奉公婆和抚养儿女上,以便让孙中山没有后顾之忧,专注于革命事业。辛亥革命前后,为了安全起见,卢慕贞带着两个女儿暂居于马来西亚的槟城。中华民国建立后,卢慕贞自感自己不适合孙中山的临时大总统和总理的显赫身份,同时她也对陪同孙中山的接待活动不感兴趣,便于1915年与孙中山协议离婚,携带两个女儿孙延和孙琬到澳门定居,直到1952年病故,因此被昵称为“澳门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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