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侠小说大家金庸的第一次婚姻,是一见钟情的产物。那是在1947年的夏天,23岁的金庸在杭州为《东南日报》副刊主持《咪咪博士答客问》的专栏。这是一个为读者解疑释惑的大众性知识专栏,吸引了很多求知欲很强的读者。其中,有一个叫做杜冶秋的读者,经常提出一些问题,引起了金庸的注意。每次收到他提出问题,金庸总是第二天就给予回答,彼此的联系逐渐多了起来,他就想认识一下这位小朋友。他们约好了时间,金庸如期到杜冶秋家造访。
在杜家,金庸见到了小读者杜冶秋,还见到了他的父母和17岁的姐姐杜冶芬。金庸对杜冶芬的印象极好,觉得这正是他所寻寻觅觅的理想爱人。于是第二天,他给杜家送来几张戏票,请杜家的人去看戏。杜家对金庸这个小伙子的印象也不错,对他很客气。这就为金庸到杜家串门提供了方便。不久,杜家人发觉金庸在打杜冶芬的主意,虽然觉得不够门当户对,但对金庸并没有反感,便没有加以阻拦。
1947年的10月,金庸考入上海《大公报》,当编辑。离开了杭州,不能经常去杜家了,他就与杜冶芬用书信沟通感情。鱼雁的频繁往还,成为他们感情的加速器。1948年3月,金庸被派到复刊的香港《大公报》担任英文编辑。此时他与杜冶芬刚刚拉开爱情的序幕,真的不想离开上海,杜冶芬也不希望他留在香港。临行前,杜冶芬到上海为他送行,在机场大厅,杜冶芬含情脉脉地说:“我们每天都各自祈祷一次,祈盼你早日回来。”
本来上海《大公报》的总经理答应金庸去香港半年,可是半年后,还是没有人接替金庸。这时他与杜冶芬的恋情逐渐升温,彼此都有组成家庭的愿望。于是,金庸从香港飞回杭州,正式向杜冶芬求婚。经杜家同意后,在这一年的秋天,杜家为他们在上海国际饭店举行了隆重的婚礼。新婚的日子是很甜蜜的,金庸为这次新婚给自己取了个笔名“林欢”。这是从金庸的本名查良镛中的“查”字里,取个“木”字,从杜冶芬的“杜”字里也取个“木”字,二“木”成“林”;又取意于“新婚的欢爱”,这就组成了“林欢”。可见金庸对他的这次婚姻是相当满意和幸福的。
不久,杜冶芬跟随金庸到了香港。在杭州长大的杜冶芬不会说粤语,当时香港又不流行普通话,几乎无法与外界联系,生活很不方便。金庸每天记录、翻译英文电讯,十分忙累,而且经常值夜班,以便将翻译的电讯第二天清晨见报。没有丈夫和子女陪伴的杜冶芬自然在感情上感到孤寂。加之,她是富家出身,从小过惯了衣食无忧的生活,而当时的金庸收入不多,日子过得很艰苦。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杜冶芬感到在香港无法继续生活,便径自回到内地,夫妻开始分居。到1953年他们已经不能修复破裂的感情,就离婚了。
至于离婚的原因,说法不一。有的说杜冶芬在香港饱尝感情沙漠之苦,回到杭州就寻求到精神的绿洲;也有的说金庸因为她没有生育而与她离婚的。这两种说法或许都有一定的道理,只是金大侠一直对此保持缄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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