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9期


《桃李》中的法学世界

作者:罗利琼




  2.《桃李》用文学的形式揭示了我国法制(尤其是司法制度)的不健全、不完善,揭示了我国依法治国任务的艰巨和漫长。
  我国有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法制史,在加大改革开放、经济快速增长的今天,立法、司法的改革远远跟不上商品经济社会形势的需要,法律制度还不健全、不完善。《桃李》用文学的形式反映了这一法制现状。
  《桃李》中,学生们考法学研究生的目的不是为了“当一个好律师,用法律的手段为千千万万的受害者讨回公道”而是“为了当律师赚大钱,吃了原告吃被告……”可以说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的司法腐败问题。在“楼梯案”结案后,邵景文在给学生们谈经验时说:“打官司不能急,更不能为官司背思想包袱。……现在打个官司一般都要一二年,一些复杂的诉讼打三四年的也没有什么稀奇。如果你不能拿得起放得下,案子未结,你身体先垮了,到时候就是打赢了官司你也享受不了胜利成果了。”对“楼梯案”本身,作者借小说中人物之口议论到“其实老板心中有一种永远的痛,一个堂堂的法学教授却无法打赢一个法律问题十分清楚的官司,最后靠关系,靠权势给对方当事人施压,才得到了庭外和解。这是老板最不愿意看到的,因为老板曾经认为法律高于一切,可是活生生的案例就放在那里,老板无话可说”。在“28%案”中,宋总在游说邵景文代理他的案子时说:“……我这个案子不仅仅是法律问题,不但打官司还要打关系” ,“任何一位法官都不敢乱判,这个我信。关键的问题是我们的法律现在还不健全,有些法律问题本身还有争议。这要看法官看问题的角度,站的角度不同判决就不同……如果你是我的代理人,你的学生肯定站在你的立场上来判案”。 而在高速公路车祸理赔案中,对老板的双赢的结局,他的弟子们议论到“这一方面说明作为律师老板的确是最优秀的,同时也说明我国的法律的确还不健全。法院与法院之间缺少沟通,好在我们不是判例法的国家。当然,老板的胜诉也正说明了中国律师大有前途。” 这些都说明了我国依法治国任务的艰巨和漫长。
  
  作者简介:罗利琼,西南石油学院成教院讲师。
  
  参考文献:
  [1] 张者:桃李[M]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
  [2] 郭明瑞:民法[M]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
  [3] 张炳明:刑法[M]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
  [4] 马相武,纳扬:小说《桃李》的争鸣[J]北京,文艺报,2002,(7)。
  [5] 苏恒,李敬敏:文学原理新论[M]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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