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4期


诗音画的和谐交响

作者:郑群辉




  在某种美文面前,任何赏析和评论均属多余,阅读它,品味它,在心中激起一份感动,一份赞叹也就够了。据说俞平伯先生在给学生讲解李清照的《声声慢》时,把词作抄到黑板后,一句解释都没有,只叹道:“美,真美。”其余就说不出来了。
  《珍珠鸟》就是这样的佳作。
  散文讲述了作者与三只可爱的小鸟朝夕相处的动人故事。朋友送“我”一对珍珠鸟,在“我”的悉心呵护下,鸟儿安心地住下来了。不久后有了一个雏儿,这是一个少不更事,勇于探险的小精灵。它渐渐地亲近人类,最后居然在“我”的肩膀上熟睡了。冯骥才以他那充满爱心的笔触,为我们描绘了一幕感人的情景。
  在对待被豢养的宠物上,一般人的态度无非有两种,一种是漫不经心,只供给吃的喝的也就是了,一种则是过度的关心和玩弄。“我”却不是这样。“我”自然是非常有爱心的,但这种爱心是一种推己及人的关心和体贴,是一种知己式的理解和关怀,即一切为对方着想的关爱,而不是占有式的宠溺和无谓的骚扰。“我”听人说,珍珠鸟是一种“怕人的”鸟,所以,为了给鸟儿营造一个舒适而温馨的居住环境,“我”显得非常细心而体贴。鸟笼挂在窗前,但光线太亮了,就用吊兰的小绿叶蒙盖在鸟笼上,使光线显得明暗适度,使鸟儿有了安全感。鸟儿渐渐适应了新环境后,“我”不像一般好奇而过分爱护的豢养者一样去过多打扰它们,“我很少扒开叶蔓瞧它们”,到了雏儿出生后,“(我)决不掀开叶片往里看”,雏儿敢于跑出笼子活动了,“我不管它”,“我不动声色地写(作)”。借用柳宗元《种树郭橐驼传》的说法就是“顺木之天,以致其性焉尔”,而不是“爱之太殷,忧之太勤,旦视而暮抚,已去而复顾”,而这种所谓“爱心”,柳宗元一针见血指出:“虽曰爱之,其实害之;虽曰忧之,其实仇之。”“我”在对待小生灵上,其实持的是以鸟为人的态度:即把它们当作人——朋友来看待,或者说把自己当作鸟儿来对待它们的,尊重鸟儿的天性和自由的生存空间,没有丝毫的占有欲和支配欲的流露。
  正因为“我”首先与鸟儿拉开了一定的心理距离,使得鸟儿顺性全天,两不相扰,逐渐取得鸟儿的信赖,最终反而拉近了距离,出现鸟儿睡在人肩上那感人的一幕!
  这不就是人和自然的和谐交融吗?
  这不就是“天人合一”吗?
  这不就是当代人日益疏离自然而梦寐以求回归自然的理想吗?
  这不就是诗吗?!
  什么是诗?诗未必一定要分行排列、意象跳跃、押韵对仗等等,古人认为诗的本体是“情兴”(也即“诗意”),但光有喜怒哀乐的情绪还并不是诗,诗讲究“思与境偕”,情景交融,正如宋人曾几说画草虫时的情兴感受是“不知我为草虫,草虫之为我”,苏轼说画竹的感受是“其身与竹化,无穷出清新”,只有当“情以物兴,物以情观”(《诠赋》)时方为诗。《珍珠鸟》把这种由己及人,由人及物的殷殷关爱之心,映照在三只鸟儿身上,以“我”观物,营造了一个“入鸟不相乱,见兽皆相亲”(王维《戏赠张五弟(堙去土加言)》)的人与鸟和乐融融的古典诗境,使人读后景生象外,意在言外,如嚼橄榄,回味无穷。
  散文有了真挚的情感,往往能产生和谐的行文节奏,从而具有音律之美。《珍珠鸟》的行文舒缓而抒情,犹如一支古典乐曲,在读者心中悠悠流淌。“真好!朋友送我一对珍珠鸟。放在一个简易的竹条编成的笼子里,笼内还有一卷干草,那是小鸟舒适而又温暖的巢。”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开头一段居然押韵,朗朗上口,犹如音乐的“过门”,一支抒情的乐曲就这样开始奏响了。
  短短的一篇文章,“我”的情感起伏跌宕:愉快和赞叹(即散文开头第一句“真好!朋友送我一对珍珠鸟”),疑虑(第二段),舒心(第三段),或惊喜(第六至七段),或欣喜(第十一段),或不动声色(第十二段),或担心,或心如止水(第十四段)。而随着“我”的感情起伏,文章的行文长短参差,错落有致,富于变化,显示出音乐般有规律的起伏,富于音乐语言的质感。例如表达“舒心”时的一段文字各句都较长,每句的字数都较均匀,显示出明快的音乐节奏和悠长的韵味;而在第六至第七段,其各句文字长短参差变化较大,如“它小,就能轻易地由疏格的笼子钻出身。瞧,多么像它们的母亲;红嘴红脚,灰蓝色的毛,只是后背还没有生出珍珠似的圆圆的白点;它好肥,整个身子好像一个蓬松的球儿”,行文显得跳荡生姿,充分使人领略到“我”第一次见雏儿那种激动得难以自制的惊喜之情。而最后一段的后半部分则采用短句式,行文节奏明显放慢了,示意了作者生怕惊扰鸟儿的好梦而极力保持平和的心情。最后一句“信赖,往往创造出美好的境界”,则像是乐曲的尾声,显得余音袅袅不绝。
  散文行文富于音乐性,而文章内容本身也富有音乐性,这就是鸟儿的叫声。散文多次写到鸟儿的叫声:“笛儿般又细又亮的叫声”,“尖细又娇嫩的鸣叫”、“生气地叫一声”,以及以象声叠音词的“嚓嚓”“嗒嗒”写出雏儿在书房里所制造出来的顽皮声响。这些鸟儿的清音,配合着行文本身的旋律节奏,仔细体会起来,譬如音乐中的和弦,让人声声入耳,心旷神怡。
  最后谈谈这篇散文的画意。散文浓浓的画意,相信任何读者都是可以感受到的,但它为何具有这种绘画性?它的绘画性表现在哪些方面?却需要具体说明。
  冯骥才原本就是画家,对中国画颇有造诣,文革间因历受磨难,有感而发,转而进行文学创作。但绘画从来就没有中断过,九十年代后“尤好丹青,常以绘画为要”(《冯骥才名篇文库·序文》),多次在国内外举行个人画展,有《冯骥才画集》等多种画集行世,被誉为“现代文人画代表”。那么做到“诗中有画,画中有诗”则是势在必然。就文学而言,他也曾说过“文学的思维也包含着绘画的思维”“文学形象如同绘画形象”(《我非画家》),所以在其抒情散文中注重绘画性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散文的绘画性,如同大家所注意到的,首先是富于色彩的词语运用丰富:写鸟,“鲜红小嘴儿”,“红嘴红脚,灰蓝色的毛”,“小红爪”;其次是细致写出对象的质感:“它好肥,整个身子好像一个蓬松的球儿”,“细腻的绒毛”,“扭动滚圆的身子,挤开那些绿叶钻进去”;第三是注意对光、影的捕捉和描绘:“阳光从窗外射入,通过这里,吊兰那些无数指甲状的小叶,一半成了黑影,一半被照透,如同碧玉;斑斑驳驳,生意葱茏。小鸟的影子就在这中间隐约闪动,看不完整。”诸如这些描写,造就了文章鲜明生动的视觉效果,可视感很强。当然,文学的绘画性毕竟不同于绘画,它的视觉效果不是单一片断静止的,而是延绵不断的,散文除了对鸟儿居住环境进行描绘外,在后半部分着重对雏儿的活动作连续性描写,具有电视电影一般的画面感,画面更显得生机和活泼。
  说这篇散文是绘画,更准确地说是一幅文人画,因为它就像中国文人画那样有题款。如果说全文营造了一幅人鸟同乐的图画,那么结尾“信赖,往往创造美好的境界”一句,无疑就是作家兼画家身份的冯骥才,在这幅图画上精彩的题款!
  
  作者简介:郑群辉,广东潮州韩山师范学院中文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