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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间的指涉与互文性的文本

作者:张晓毓




  关键词:互文性 《我弥留之际》 福克纳
  摘 要:本文认为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存在两种互文性策略。其一,文本间的指涉性,小说对《圣经》和《奥德修纪》的引用显示了它们之间的互文性,小说与《红字》人物和细节的相似性也表现出互文关系;其二,构成小说的五十九个人物内心独白片断之间也存在互文性。通过互文性策略,作家表达了清教主义道德观和理性主义世界观崩溃后,现代社会人性的沦落和病态,以及人与人之间的隔膜和孤立。
  
  作为一个重要的批评概念,互文性最早是由法国文学批评家朱莉亚·克里斯蒂娃依据巴赫金的“对话性”和“复调”理论提出的,她说:“任何文本都好像是一幅引语的马赛克镶嵌画,任何文本都是其他文本之吸收与转化,构成文本的每个语言符号都与文本以外的其他符号相关联,任何一个文学文本都不是独立的创造,而是对过去文本的改写、复制、模仿、转换或拼接。”文本之间不断进行的相互渗透和影响,使意义变得不确定,文本因此成为一种否定性的过程和行为,从而导致创造性主体的解体和多元主体的诞生。其他文论家也从不同的角度加以阐释,罗兰·巴特认为文本是复数的,文本的生产性导致“文本不是意义和平共处的场所,而是一个通道,一个意义纵横交叉的十字路口”,作家的责任就是把不同的作品融合在一起,所以文本永远不会是原创的。热奈特的定义则要狭窄一些,他认为互文性是“两个或若干个文本之间的互现关系,从本相上最经常地表现为一文本在另一文本中的实际出现”,利用引用、抄袭等手法横向地将文献罗列于文本中,实现两篇文本的共存(甲文出现在乙文中)。互文性理论尤其看重读者的主观能动性,读者的解读是使其实现的重要保证,利法泰尔把互文性看作文学阅读的特有机制,“只有它才能产生成义过程,而文学文本和非文学文本所共有的直线型阅读方式,只能生产意思本身”。总体看来,互文性主张文本处于一个由其他文本、书籍和文化所构成的系统的中心,并形成相互参照、彼此关联和开放式的对话关系,“互文性让我们懂得并分析文学的一个重要特征,即文学织就的、永久的、与它自身的对话关系,这不是一个简单的现象,而是文学发展的主题”。
  以互文性所提供的思路和方法来探讨美国作家福克纳的作品《我弥留之际》,可以深入地认识作家精湛的现代主义技巧,理解它的深广意蕴。这部作品不仅与引文及其他作品形成互文关系,而且构筑小说的五十九个人物内心独白片断之间也具有互文性,这两种互文性策略都服务于作家表达对美国南方社会现实的批判。
  
  一、文本间的指涉
  
  《我弥留之际》中引用了大量的圣经教义和典故,按照热奈特的看法,这显示了它与《圣经》之间的互文关系,就像克里斯蒂娃说的那样:“如果读福克纳,不回到《圣经》那里,不回到《旧约》那里,不回到《福音》那里,不回到那个时期的美国社会,不回到福克纳自己的幻觉经验中,我相信是不能重构文本本身的复杂性的。”小说标题“出处是一九二五年出版的威廉·马礼斯的英译本《奥德修纪》”,这就有意暗示了小说与荷马史诗《奥德修纪》的互文关系,小说情节上“历险”的特点也与史诗相似并形成平行对照。宗教典籍宣扬的仁慈博爱精神、史诗英雄的勇敢正义和小说里现代人的萎缩自私产生对比,达到了一种讽刺的效果。
  互文性认为文学作品总是和它的历史进行着对活,每一个文本都不能与文学传统分割开来,《我弥留之际》与美国十九世纪作家霍桑的《红字》在人物形象和具体细节上表现出了明显的相似性,以至于美国有学者认为霍桑“直接影响”了福克纳,用互文性理论对此加以解释,既避免了牵强之嫌,又能够在更宽广的视野上理解福克纳的创作。学者托皮亚认为文本之间的相似性产生参照关系,读者在阅读分析时首先保留与原文的联系,将它们加以对照理解,其中的关键是重复和重塑;其次则应强调组合以及同异之类的问题,辨别它们的反差并追问这种不同的根源。由此,两部作品的人物互文关系如下表所示(见本页):
  如果说在霍桑的《红字》里还可以从海斯特的勇敢抗争看到人性的美好和作家的同情与赞赏,那么在福克纳的作品里这样的闪光点已经很少了,二十世纪的现代人比他们的先辈要显得病态和畸形,两部作品人物形象的反差显示了美国社会一代不如一代的现实。
  海斯特和牧师通奸是出于对爱情的向往,她是一个独立的、对生活有着自己理解的女性,虽然因通奸罪被迫生活在被隔绝的世界里,但从未丧失对生活的勇气。艾迪与牧师通奸则是因为难耐的孤独、性欲和对生活的绝望,受父亲虚无主义人生观的影响,她最大的性格特点就是虚无悲观,不能与别人建立正常而健康的关系。
  虽然齐灵渥斯像恶魔一样报复和海斯特通奸的牧师,但他死前把所有的遗产都留给了他们的私生女儿,在某种程度上也表现了他人性的复苏。安斯对亲生儿女却不惜巧取豪夺,他拿走了大儿子买留声机的钱,换掉了朱厄尔的马,强行“借”走了女儿用来堕胎的钱;在埋掉妻子的第二天,他以小人得志的模样用女儿的钱向那个“鸭子模样”的女人求婚,他的形象如此丑陋以至于有评论者认为“安斯肯定是福克纳创造出来的人物中最最可鄙的一个”。
  丁梅斯代尔牧师虽然没有勇气承认罪行,但内心一直饱受折磨,最后终于战胜自我,当众忏悔。惠特菲尔德在赶去为艾迪做死后祷告时,虽然内心经历了激烈的思想冲突,打算对安斯忏悔罪过,但最终他也没有说出口,反而为艾迪没有说出他们的私情而庆幸。
  海斯特的女儿珠儿如同父母道德上的监督者,执行着作家“要真诚”的箴言。当海斯特摘掉了胸前的红A字,珠儿对母亲感到陌生和不满;她也不接受没有忏悔的牧师,直到牧师准备承认罪行时才肯亲近他,她婚后过上了富裕幸福的生活。艾迪的女儿杜威·德尔年仅十七岁就未婚先孕,比起母亲的通奸,她失身于村民莱夫纯粹就是一场儿戏,在和莱夫一起摘棉花时,她对自己说要是摘到树林那儿口袋满了就身不由己,因为迟早得这么干,自己做不了主。为母亲送葬成了她带着星期天穿的好衣服到镇上去堕胎的好机会,最后堕胎失败还被占了便宜,下半生只能过还不如母亲的悲惨生活。
  造成两部作品人物性格和命运不同的原因在于不同的写作语境。霍桑笔下的加尔文清教主义势力虽已濒临解体,但对社会的影响尚存。时过百年,清教对社会、人心的控制力更弱了。在《我弥留之际》里,在清教曾经横行的南方社会,上帝成了这里的人们挂在嘴上、为自己行为开脱的借口,宗教失去了至高无上的权威性,导致道德的虚无主义和主体的迷乱变本加厉,人们丧失对未来的信心,艾迪和杜威·德尔就是这种社会环境的牺牲品。传统价值观在十九世纪的霍桑那里就已经显得不合时宜,成为阻碍社会进步的力量,但传统价值观沦丧后的现代生活更是令人忧虑,这种矛盾形成的张力使这个失去了精神支柱、分崩离析的社会更发人深思。对照两部作品,“我弥留之际”的标题无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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