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2期
关于《典论·论文》的几个问题
作者:熊建军 杨向奎
从邺下文人集团活动来看,曹丕编订《典论》大家应该是知道的。而且《典论·论文》的编订应该得到了大家的认同,虽然在当时还没有人以文字的形式表现出来,但是它的大多数篇章应该为大家熟悉。所以笔者以为作为邺下文人的主要角色曹植也应该清楚《论文》的基本观点。而曹植的《与杨德祖书》作于建安二十一年。当此之时,曹丕还不是太子,曹丕与曹植的政治斗争进行得如火如荼,而这可能成为其向自己的幕僚发泄不满情绪的动机。就两人性格来说,曹丕性格温和,而曹植个性张扬,当曹丕的《论文》在邺下文人集团内部引起反响后,极有可能遭致曹植的攻击。
在时间上来说,曹丕具备撰文条件。
现在我们来看建安二十一年曹植和曹丕的活动情况。“建安二十年三月,公西征张鲁,植从之。”⑨曹操此次西征历史将近一年,建安二十年十二月,自南郑还,建安二十一年春二月,公还邺。“建安二十一年冬十月,太祖东征,文帝及明帝、东乡公主皆从。”⑩也就是说在建安二十一年,曹氏父子基本没有在外征战。这也恰好给了喜欢宴游的邺下文人以更多的机会,而其中的领袖人物曹丕的基本文学批评观点被大家知晓就不足为奇了。由于当时政治斗争的情况并不明朗,而这种斗争可能表现在各个方面,甚至文学领域。所以曹植是极有可能用书信这种相对私密的形式对曹丕的观点进行反驳,同时也向幕僚灌输自己的思想。
当然,如果确定《典论·论文》不是成熟于太子时期,那就应该解释卞兰的《赞诉太子赋并上赋表》出现的一些证据,因为该文是现在学术界认定《典论·论文》作于太子时期的重要文献材料。由于卞兰的赋颂明确地提到了曹丕所著《典论》,它与《典论·论文》末“融等已逝,唯干著论,成一家言”相互佐证,成为了在大家看来无懈可击的结论。但是我们必须注意的是曹丕《答卞兰教》的一些说法:“赋者,言事类之所附也: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业,故作者不虚其辞,受者必当其实,兰此赋岂吾实哉?昔丘寿王一陈宝鼎,何武等徒以歌颂,犹受金帛之赐,兰事虽不谅,义足嘉也,今赐牛一头。”紜{1} 卞兰的赋颂是赞颂溢美之词,其中有一些不合实际应该情有可原,不至于成为“不谅之事”。曹丕真是故作姿态吗?笔者以为不能简单地这样判断。很有可能卞兰所说与实际相去太远,那到底是什么吗?我们认为是卞兰写作赋颂的时候曹丕并没有立为太子,以太子相称只是卞兰的猜度,借此结好曹丕。《三国志》记载“建安二十年冬十月,始置名号至五大夫,与旧列侯,关内侯六等,以赏军功”紝{1}。同时曹操有告子文之语,也就是大家所说的《立太子令》:“汝等悉为侯,而子桓独不封,而为五官中郎将,此是太子可知矣。”紞{1}曹彰乃卞夫人二子,建安二十一年封关内侯。此时,除曹丕外大家悉已听封。曹彰不解,而曹操的回答则是“此是太子可知矣”。意即这是不言自明的事。既然是不言自明的事,那就是说一定有人揣摩出了曹操的意图,而提前以太子相称的可能也就不是没有。窃以为,正是卞兰提前以太子相称,所以曹丕认为卞兰所为为“不谅之事”。而“融等已逝,唯干著论,成一家言”也是作为学术界判定该文写于太子时期的重要证据。实际上,由于曹丕所做文章应该经常在邺下文人手间传阅,所以在后面表达了对逝去的孔融与阮瑀的缅怀和对其他几位勉励之情,并不是大家理解的七子已经全部逝去了。而且《典论·论文》书成建安二十一年也给了曹丕在文中没有对七子进行追悼的问题一个合理的解释。
概之,《典论·论文》写成于建安二十一年,它通过对建安七子的表扬来劝诫大家在对待他人作品时应该更理性一些,同时,对文学的功用色彩进行了一些正式意义上的强调。
本文为石河子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课题《三曹文学思想和文学创作关系研究》和石河子大学“263”青年骨干教师资助项目成果
(责任编辑:古卫红)
作者简介:熊建军(1971-),陕西留坝人,在读硕士,新疆石河子大学文学艺术学院中文系讲师,主要从事中国文学史和中国文学批评史的教学和研究工作;杨向奎,新疆石河子大学文学艺术学院中文系讲师。
①《三国志·魏书·王卫二刘传第二十一》,陈寿撰,中华书局,1959.
②{11}郁沅、张明高编,《魏晋南北朝文论!》,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
③朱东润:《中国文学批评史大纲》,[M]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
④张明君:《三曹与中国诗史》,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
⑤郁沅,张明高编!:《魏晋南北朝文论!》,商务印书馆,1996.
⑥严可均辑,马志伟审定:《全三国文》,商务印书馆,1999.
⑦美·宇文所安著,王柏华、陶庆梅译:《中国文论:英译与评论》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⑧《与杨德祖书》中的引文均出自《曹植集校注》,赵幼文校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
⑨⑩《曹植集校注》赵幼文校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
{12}《三国志·魏书·武帝纪》,陈寿撰,裴松之注,中华书局,1959。
{13}《曹操集评注》,安徽亳县《曹操集评注》小组,中华书局,1979.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