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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中抨击之法”简议

作者:何红梅




  关键词:哈斯宝 暗中抨击之法 致知格物
  摘 要:在《红楼梦》的评点史上,十九世纪蒙古族红学家哈斯宝有较为重要的地位和影响。除了《红楼梦》主旨“泄恨书愤”之外,哈斯宝的艺术见地也别有洞天,“暗中抨击之法”就是其针对《红楼梦》人物塑造艺术提出的“一家之言”。
  
  据考证,哈斯宝是清代嘉道年间的一个兼通蒙汉文化的学者,一个矛盾痛苦的思想家①,成就卓著却为资料所限未能广为人知。就清代《红楼梦》评点而言,哈斯宝是其中较有成绩的一个。他以曹雪芹后世知音自居,从《红楼梦》原著中“摘出两玉之事,节译成为四十回”(《总录》),并“加批为评”(《序》)。更为重要的是,他从社会矛盾的高度指出《红楼梦》是曹雪芹的“泄恨书愤”之书(《读法》),深刻之处远超时论。除此之外,哈斯宝四十篇回批的精华还在于对书中人物的评论,他把书中人物分为正邪两大阵营,对一些重要人物的思想本质和性格特征的分析,很大程度上抓住了书中艺术形象的本质精神,“尤其是否定人物性格的分析上,哈斯宝有独特的慧眼”②,而“暗中抨击之法”则是针对《红楼梦》人物塑造艺术提出的“一家之言”。
  一部《红楼梦》以其高度艺术的形象体系,“有意无意间指斥谄奸”,“不知不觉间作深贬”(第三回批),其史臣臧否之法,不在笔墨之内,全在笔墨之外,全在人物自己言行之中。哈斯宝认为作者“憎恶奸狡”(第八回批),几乎“每个字都是抨击奸谄之徒的”(第六回批)。例如:
  
  这部书写宝钗、袭人,全用暗中抨击之法。粗略看去,她们都像极好极忠厚的人,仔细想来却是恶极残极。这同当今一些深奸细诈之徒,嘴上说好话,见人和颜悦色,但行为特别险恶而又不被觉察,是一样的。作者对此深恶痛绝,特地以宝钗、袭人为例写出,指斥为妇人之举。(第五回批)
  
  哈斯宝把自己全部的热情和同情都倾注在宝黛身上,凡是妨碍和破坏木石之盟的,都是体现着残忍乖僻邪气的奸谄之徒,是他极力否定的人物。贾母是“老妖婆”(第二十七回批)、“老母猴”(第二十八回批),贾政是“假正”(第九回批),凤姐是“小母猴”(第二十八回批)、“曹孟德的女儿,李林甫的姊妹”(第十回批)。对于的宝钗和袭人,哈斯宝措辞更为激烈:宝钗“人而无仪”,“连老鼠也不如”(第三十回批),袭人“猪狗不如”(第四十回批),是“妇人中的宋江”(第六回批)。然而《红楼梦》的高妙在于,使初读此书的人不但看不出宝钗和袭人的奸狡,反而觉得不仅宝钗“全好”(第三十八回批),连袭人也是“第一等好人”(第五回批)。其实“二人同是奸诈”(第八回批),她们“两奸相党,一对斧头砍枯林”(第二十六回批)。平日里两人“怀着同样心病”,又都“丝毫不外露”,书中对她们的“暗中抨击”需细读才能得知。比如小说第六回“情切切良宵花解语”,袭人箴劝宝玉三件事,“看上去是何等好的一片赤心”,哈斯宝却认为出自她的“私心妒意”,因为袭人“用花样的语言,切切道出”③,无非“使(宝玉)不许亲近第二人,而钤制其人,并钤制其亲而已”④。人谓“奸而不近人情,此不难辨也,所难辨者近人情耳”,因为“以近人情者制人,人忘其制;以近人情者谗人,人忘其谗”,袭人就是那种“奸之近人情者”⑤。作者有意让袭人的箴劝避重就轻,这种通过细叙人物自己言行实现的“抨击”丝毫不露痕迹,而作者的感情倾向不言自明。还有一种情形,只用一两字明褒暗贬,以助“暗中抨击”。比如小说第五回“薛宝钗巧合认通灵”,作者“写这等情节,令人觉不出她的奸诈狡猾,回目上也只写‘巧合’二字,就这样却淋漓尽致地揭出了她是何等奸狡”(第五回批)。依哈斯宝之见,宝钗之来本待宫选,因嫉妒宝黛爱情而夺宝黛之盟。她“行权弄术”,“骗贾、王、袭人之辈”,又让黛玉“心服”。但在宝钗行事之初,作者便用“巧合”二字披露出宝钗的“权术奸计”(均见第十八回批)——“她费尽心机,故意要赏鉴那块玉,笑脸看着婢女,让婢女说出同自己金锁上的话是一对儿。”(第五回批)——“作者的用意,实在不下于司马迁之笔”(第五回批)。可见,“文章中的褒贬不在话多,有时仅有一两字就可交代清楚”(第五回批),此处写宝钗“巧合”是,同回中写袭人“故意装睡”也是(第五回批)。相比而言,袭人之奸狡虽然“尤其厉害”,然“爱听恶誓,会挟制,尤不如声色不动之宝钗也”⑥,所以深心人如宝钗者“写起来最难”(第三十八回批):
  
  全书那许多人写起来都容易,唯独宝钗写起来最难。……写那许多人都用直笔,好的真好,坏的真坏。只有宝钗,不是那样写的。乍看全好,再看就好坏参半,又再看好处不及坏处多,反复看去,全是坏,压根儿没有什么好。一再反复,看出她全坏,一无好处,这不容易。但我又说,看出全好的宝钗全坏还算容易,把全坏的宝钗写得全好便最难。读她的话语,看她行径,真是句句步步都像个极明智极贤淑的人,却终究逃不脱被人指为最奸最诈的人,……史臣执法,《纲目》臧否全在笔墨之外,便是如此。(第三十八回批)
  
  这无疑是一段炉火纯青的精彩评论。在哈斯宝看来,薛宝钗这个典型形象的塑造是最不容易的,因而也是艺术成就最高的。此处“臧否全在笔墨之外”一说,其实也是“暗中抨击”达到的艺术效果,正所谓作者的“倾向应当从场面和情节中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而不应当特别把它指点出来”⑦。宝钗之所以“像个极明智极贤淑的人”,是因为作者没有特别把她的奸狡指点出来;之所以“终究逃不脱被人指为最奸最诈的人”,是因为作者又从场面和情节中让她的奸狡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也就是说,宝钗“全坏”的性格本质是通过本人“全好”的性格表象表现出来的,这似乎不能相容的对立的两极却有机地而又合乎逻辑地统一在宝钗身上。如此展示同一人物性格的表里对比与映照,实非一般作手易能。
  “人说奸诈之徒一哭一笑都藏针隐锥”(第三十六回批),作者“非鬼非奸”,写来却“惟妙惟肖”(第三十回批),哈斯宝指出这是作者“善于格物而能用笔”⑧的结果。他说:
  
  作者真是精于致知格物。……据说,未临欲界之前人心原不动。世上人性本善,只因心动,成为游鬼,只因心动,才变奸佞。该是本书作者以半尺之笔在掌大的纸上,忽而心动,变成游荡的鬼魅,忽而心动,变成奸佞之徒了。自古游鬼并无一定的鬼性,奸佞也无一定的狡计,才子写书也无一成不变的章法,只是因缘相结,便无所不成了。(第三十回批)
  
  此话实由金批脱化而出,唯“游鬼并无一定的鬼性”云云,意味与金批略异。哈斯宝认为作品中人物形象面目各异,是因为生活中各色人物的性格“并无一定”⑨。作书之前,“不唯作者不是游鬼奸人,连游鬼奸人本身也不是游鬼奸人”,由于作者潜心格物,“深通因缘之道”,“心动”之时“亦鬼亦奸”。所谓“非游鬼不解游鬼,非奸人不知奸人”(第三十回批)。既如此,人物形象便是作者随因缘之道写出,而与作者究系何等人无涉。
  哈斯宝的封建意识很深,从社会矛盾的高度去领会《红楼梦》主旨,使他的见解超出当时的一些迂腐之论。他“同情的是向封建礼教、功名利禄挑战的贾宝玉、林黛玉,贬斥怒骂的是封建道德的化身薛宝钗之流,可是除了孔孟之道而外,他手中没有别的思想武器,立论的依据全是五经四书的说教”⑩。因此,其人物品评多有拘于正邪善恶的斗争,“带着一条封建思想的尾巴”[11]。但是,他对《红楼梦》艺术技巧包括人物塑造的分析总结却是非常精彩的,诸如“烘云托月”法,“旁敲侧击”法等(此多有承继前人之处,不赘)。一般来说,同一人物的性格表象与性格本质的对照,是一种审美价值较高的对比方式;而且在本质和现象的矛盾中,在二者之间深刻的对立和有机的统一中塑造典型性格,这在艺术上是十分高超的,也是比较难写的,但在曹雪芹笔下,却运用得得心应手,令人叹为观止。哈斯宝归纳为“暗中抨击”之法,确实是很有见地的[12]。要之,哈斯宝《新译<红楼梦>》的意义,不仅在于他把《红楼梦》这部伟大的现实主义杰作推广到蒙族人民中,扩大了《红楼梦》的影响,促进了蒙汉文化的交流以及蒙族文学的发展,还在于哈斯宝对《红楼梦》思想与艺术的深刻见解和精彩论析有不少方面高出时论,具有突破的意义。
  (责任编辑:古卫红)
  
  作者简介:何红梅(1970-),山东汶上人,文学硕士,曲阜师范大学文学院讲师,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2004级古代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① 参见齐鲁青.哈斯宝论[J].前言,1997,(11);曾宪东.奇特的蒙古红学家哈斯宝[J].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1989,(1).
  ②⑩ 亦邻真.蒙古族文学家哈斯宝和他的译著[A].哈斯宝.新译红楼梦回批[M].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79.另,文中所引哈斯宝评语亦出自本书。
  ③ 毛泽东.开火:从俞平伯、胡适到冯雪峰[A].陈晋.文人毛泽东[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④⑥⑧ 张新之第19回、第22回、第112回夹批.红楼梦(三家评本)[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
  ⑤ 涂瀛.红楼梦论赞[A].一粟.红楼梦卷[C].北京:中华书局,1964.
  ⑦ (德)恩格斯.恩格斯致敏•考茨基[A].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⑨ 陈洪.中国小说理论史(修订本)[M].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2005.
  [11] 申晓亭.试评哈斯宝的《新译红楼梦》回批[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1994,(1).
  [12] 苏立德,朱抚生.哈斯宝写人艺术辩证趣理初探[J].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19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