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5期


小说《信使之函》的修辞学解读

作者:姚建新




  孙甘露的小说《信使之函》最为突出的特征表现在他对小说语言的使用上,汉语文学中积累的许多语言艺术的经验被他聚合在一起,不少约定俗成的语言规范被他随意打破和重新塑形。全篇呈现的都是大量繁复的语词,使人在阅读时不断落入迷阵。
  对于这篇小说,争论一直不断,尤其是将语言作为作品的主角,成为作品内容与形式的熔铸物,与传统小说有着本质的不同。本文将从语言修辞学的角度去审视孙甘露的小说。或许会有意外的收获。
  
   一、修饰语的叠加使用
  
  这篇小说如果去掉那些层叠的修饰语将会怎样?估计篇幅至少要去掉三分之一。就是说,这些修饰语是构成孙甘露小说的重要成分,也使他的小说具有显著的个性特征。修饰语通常具有两种作用:一是具有说明和限制作用,一是具有描写性、体现事物情状。前者的结构相对简单和稳定,而后者则活跃而自由。孙甘露就是利用了修饰语的第二种作用,构成了这篇小说奇异的语言特征:
  
  那是个东逃西窜的人。若是在冬天,玻璃上结出冰冷的图案,他就在屋内面壁枯坐,要不就焚烧那些涂满胡乱词句的纸片。他年轻的时候身历过几次著名的动乱,渐渐地他变得心灰意冷而又满腹牢骚。在他恶狠狠的赌咒永远离开耳语城的那个阳光明丽的秋日,他被耳语城人认定为乱世余生的典型。当下,他就在充满每日恩典般的无微不至的关怀中陷入了秋日街头那无法自拔的狂乱自残。
  
  从以上段落可以看出,修饰语几乎是无所不在的,这些词语带有明显的书卷风格,其中成语和惯用语所占的比例相当大,如“东逃西窜、心灰意冷、满腹牢骚,阳光明丽、乱世余生、无微不至、无法自拔”等。在篇幅如此之短的文字里使用这么多此类词语,在小说乃至散文中都是不多见的。孙甘露的小说语言明显具有六朝骈赋的特色,把其他文体作为自己小说的资源,使之具有别样的风貌,这在当代小说并不是新鲜的手法。从古汉语中寻找可以利用的语言资源,这是不少作家做过和正在做的事情,孙甘露正是从中国古典文学中吸取语言的营养。从艺术特征的角度来看,骈赋在选择词语的时候注意声调的协调,抑扬顿挫,有音律般的美感,骈赋的句式构成是以四言为主并且押韵,与散句相互配合使用。散句用于叙事议论,韵语用于描写形容。
  显然,孙甘露借用了骈赋中的四言句式,但是如果他不加改造地照搬这种构成形式,便不符合现代汉语的语言习惯,因此他将四言形式放置在修饰语部分,使之作为句子成分出现,这种四字的修饰语掺杂在散乱的句子中所构成的工整句式,形成了句与句之间的相互呼应,使句子富有节奏和韵律。
  另外,修饰语的叠加实际上与铺陈十分接近,而铺陈是赋最为显著的特征,也是孙甘露借用赋这一语言资源的又一个体现。章太炎在《六诗说》中这样认为: “赋之为名”是由于“文繁而不被管弦也”。崇尚词采,的确是赋在艺术形式上的追求。赋之所以能借铺陈达到词彩华丽的效果,是由于赋中不仅有声调,还有色彩、线条、画面、光线,有意境,有情致,而这些因素的混合 “既非欲界的情色,亦非自然界的物色,而是‘五色相宣,八音协畅’的文字的声色”。这样可能达成的诗乐画文同构的效果,对于孙甘露的语言尝试来说的确是适用的,所以从《信使之函》的语言来看,形成那种绵延的词语之流也不足为怪了。
  修饰语越多,对事物的描述可能就离事物本身的性质更远,修饰语与中心词语之间的关系就显得更加复杂和难以琢磨。这大概是孙甘露如此繁复地使用修饰语的目的之一。例如:
  
  我们在铺天盖地的醒世恒言中碌碌无为地生活,庸而不俗地创造着耳语城无比悠久的历史。在我们的耀眼得致使我们看不太清的远古岁月里,耳语城清心寡欲的先哲们先是任意捣毁了仅有的几座在众人臆想中的玫瑰园,然后,先哲们精心挑选了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
  
  “在铺天盖地的醒世恒言中碌碌无为地生活”一句中,中心语为“生活”,对于生活的理解在现实中依据每个人不同的阅历及角度可以说千差万别,而通常人们认为生活是否过得有意义、有价值的衡量标准是看他有所作为还是碌碌无为。所以人被划分为英雄、失败者和庸碌者。这句话前面的“碌碌无为”和这个修饰语前的介词结构“在醒世恒言中”,以及修饰“醒世恒言”的成语“铺天盖地”,意义之间相互矛盾和抵消,然而这也恰好可以表现一种生活状态,一种矛盾复杂但又真实的生活状态。就是说,人们很容易对生活目标作出期盼,而事实上真实遭遇的生活大约就是这样的状况。
  这种使用方法不仅在此段落中,在《信使之函》中可说是随处可见。当然并非小说里所有的修饰关系都是可解的,大多数情况下词语变得意义模糊似是而非,可以感受,但难以言说。按照过去的阅读习惯,人们比较容易去探究小说的意义,有时甚至是随意阐释,而小说家作为对小说艺术语言的探索也被这种阐释曲解。小说作为艺术,并非如同可以解剖的标本一样任意进行切割,在整体中可以体会的意义,可能在具体的词语及句子中就不能明确作出阐释。因此,对于孙甘露的小说,如果从修辞的角度去分析,也许更容易理解。
  在上面例段中出现了这种修饰语叠加的情况:“我们的耀眼得致使我们看不太清的远古岁月”,这里的中心语为“岁月”,最近的定语为“远古”,接下来的“耀眼得”本来是形容物体或物质发光给人的视觉印象,在这里修饰“岁月”隐含着“辉煌光荣”之意,可是在“耀眼”之后增加了“致使我们看不清”这一补语,使得清晰的语义又含混起来。在“耀眼”之前又增加定语“我们”进行限定,同时与补语“致使我们看不清”中的“我们”相重复,形成了一种强调的效果。在这个句子中,定语叠加的方式有多种变化,而不是简单地进行排列。
  一般而言,修饰语的增加往往使被修饰的中心语在限定之中更加具体明确,如“男人”是一个概念性的名词,如果说“一个男人”就是在数量上进行限定,“一个穿灰色上衣的瘦高个儿的中年男人”,在外部特征上进一步限制同时也是确定。但是孙甘露使用的定语叠加的手法效果却是相反的,原因就在于这些定语本身就是相矛盾的,因而在叠加使用之后反倒无法断定它的确切涵义了。
  孙甘露在小说中大量使用叠加的修饰语,与后现代小说使用的“语词加倍”技巧有相似之处。 就是说,通过“语词加倍”,词语的含义在一次次地改变,小说也从一个虚构过渡到另一个虚构,形成一种变动不居的叙述状态。孙甘露使用的修饰语的叠加也是利用了语义的矛盾、相关和背离,达成这样一种效果。
  
  二、语义的矛盾拼合
  
  语言的主要功能是进行交际,语义明晰准确才可能确切传达意图,因此,日常语言避免出现歧义。然而,在《信使之函》中,孙甘露有意制造歧义,语义的矛盾拼合现象经常出现。为何作家在写作作品时时常出现这种破坏常规甚至不合情理的语言现象。因为语言的常用方式合乎语言规范,却无法体现语言的潜在价值。所以,作家要运用语言的非常用方式,通过对语言规范的偏离,来达成新异的修辞效果。在这篇小说中,孙甘露采用对语言习惯的反叛、对语言逻辑的背离和对俗套用语的处理几种修辞手法,来实现这种偏离和创新。
  (一)对语言习惯的反叛。语言系统具有相对稳定性,这是实现交流的必要前提,否则随意变动的语言就无法进行对接,更谈不到交流的有效性了。因此,一种创新性的语言实践最终总会进入语言体系,从具有突破性的变异转化为为人所接受并且使用的常规,这就构成了语言习惯。孙甘露对语言习惯的反叛不是在做适度的偏离,而是大幅度的反叛式的实践。作为一个营造语言迷宫的小说家,孙甘露总是利用词语的歧义和模糊性质,制造更多的语言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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