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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构思维与文学史写作

作者:陈振华




  关键词:解构思维 文学史写作
  摘 要:本文从解构思维的角度切入文学史写作,深入论析了意识形态文学史叙述的遮蔽现象,从而分析指出解构思维之于当下重写文学史的重要价值:意识形态祛魅;颠覆既往文学史叙述内部的二元对立等级秩序;防止叙事神话或叙述专制的再生;重建解构之后的文学史生态。
  
  文学史的面貌、质地、蕴涵不仅与历史语境、史料的收集和挖掘、史家的“发现”眼光、意识形态背后的塑形、文学史观、文学价值评判标准等一系列因素息息相关,而且与文学史写作主体的思维方式、思维活动相因相契。文学史家朱德发先生对此有精深的研究①。本文也从主体思维与文学史写作的关系入手,具体探讨解构思维之于文学史写作的必要性、功用和意义。
  1.意识形态“祛魅”。新历史主义观念启示我们,任何历史都是一种“历史叙述”或“历史编撰”。历史所呈现的“现实”或历史的“本然面目”实际上就是一种“话语的构造物”。历史是本文化的、叙事化的,甚至是能指化的。历史场域蜕变为各路诸侯话语角力的叙述场,为了争夺历史话语的叙述霸权而争得你死我活。角力的结果,古代历史成为王侯将相、才子佳人的历史,近现代历史成了意识形态的庇护所。自然,历史的叙事形式也为意识形态所掌控。诚如佛克马·蚁布思所言:“历史叙事的形式并不是一扇洁净明亮的窗户,人们可以毫无阻碍地透过它回望过去,它可能镶有有色玻璃或以其他的形式歪曲被看到的景象。”②多数情况下,历史被意识形态神圣化,以便给历史的继承者提供历史起源的合法性、历史存在的正当性。可见,历史是意识形态深蔽的所在。后现代历史哲学的任务之一就是对既往历史叙述进行“祛魅”,破除意识形态叙事的唯一性和独尊地位。
  文学史是历史家族中的一个分支,自然也摆脱不了被剪辑被编撰的命运。这不是问题的关键,问题的关键在于:文学史究竟由谁编撰?不同的文学史写作主体就会有不同的思维模式,不同的思维模式自然就会产生不同样态的文学史。上世纪末的中国,思想政治经济文化的一体化决定了意识形态的高度整合、教化和清洗功能。不但文学史写作主体的思维能动性自主性受到抑制,其思维模式也要被规约和限定。每一位写作主体在写作文学史之前,意识形态都要预设一个“前结构”对写作者的思维方向和路径进行导引。于是,写作者的“前理解”主要不是受主体自身的学识教养、知识结构、所处语境、立场和价值取向、历史传承的影响,而是受权威话语的规训。文学史在文本的形式存在以前,实际上就存在文学史的“潜文本”。写作或研究主体的任务不是根据自身的洞见、审美的感受、作品蕴涵的价值以及文学史的内在逻辑来建构文学史形态,而是对意识形态“潜文本”的再现和呈示。意识形态在背后的隐秘运作和内在要求结构了文学史的深层框架,同时解构了书写主体及其思维的主体性。文学史文本书写的表面主体是具有一定专业素养的文学史家,实际上其叙述主体是“主义政治话语、政党政治话语和领袖话语”③。文学史家成为这三种话语的“选择性替代”(马尔库塞语)或索尔·贝娄所谓的“被悬挂起来的人”。
  后新时期,市场经济大潮的涌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一体化神话的解体,使得意识形态话语不再有昔日的辉煌与尊严。一方面,意识形态叙事的神圣性受到了空前的质疑,另一方面,意识形态对既往文学史的有意遮蔽之处亟须敞亮。于是,还原书写主体的主体性,采用解构的思维方法,剥离文学史身上的意识形态虚饰和附加不仅具有合理合法性且具有现实紧迫性。在“重写文学史”吁求的推动下,在文学史的再度叙述中,写作主体只有引进解构哲学的思想精髓及其思维方式,才能从积重难返的意识形态化的文学史叙述中突围,才能从根本上改变自己的命运:不再是各种“元话语”、“元叙事”的衍生物,而是向着自己的“本在”回归,尽管按照新历史主义观念,历史“本在”永远是一个遥不可及的神话,我们无法透过层层话语的迷雾、“神圣”叙事的狡计和历史的烟尘走近它,但我们毕竟破除了意识形态的遮蔽,而有了多角度触摸到历史真实的可能。譬如现当代文学史中,革命加恋爱的诗歌和小说,街头鼓动诗、红旗歌谣、革命现实主义和革命浪漫主义相结合创作原则指导下的文学创作等,在以往的文学史中,为适应意识形态斗争的需要,它们的价值被有意放大,文学史地位被人为拔高,在当时的历史语境中有被神化的倾向。今天就应该解构它们身上神性的光环,还其平庸、空洞和概念化的本相。反之,对于新感觉派小说、现代派诗歌、国统区文学等则需要及时掀掉它们身上的意识形态屏蔽,恢复其文学史应有的地位。这里,解构思维充分体现了文学史写作过程中的“祛魅”功能,从而重返文学史的原生态。
  2.颠覆文学史内部原有的等级秩序。解构思维在文学史的重写中,实际上成了一种反叛性的策略。它的主要作用还在于颠覆等级森严的二元对立话语秩序,解除意识形态等元话语的君临地位和精神优势,因此有必要将解构之刃首先对准二元对立:“在一个传统哲学的二元对立中,我们所见到的唯是一种鲜明的等级关系,绝无两个对立项的和平共处。其中一个单项在价值、逻辑等等方面统治着另一个单项,高居发号施令的地位。解构这个二元对立,便是一个特定的契机,将这一等级秩序颠倒过来。”④在过去文学史千人一面的形态中,简单化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可以说是主导文学史写作的思维定势,由此定势决定了文学史存在的基本面貌。所谓那些对立项如无产阶级写作/资产阶级写作,崇高/卑琐,高大/渺小,拉普/小布尔乔亚,现实/浪漫,庙堂/民间,工农兵/知识分子,红色/黑色……对立项的前者,在以往的文学史中,无疑都直接隶属于“红色逻各斯”,毋庸诠释,不证自明,具有近乎绝对的真理性,不容置疑的合法性,应者云集的召唤性和威严神圣的权威性。显而易见,前者是一种堂皇的在场或说是一种高级的在场,它们的意义是“澄明”的;反之,对立项的后者,不仅在现实中,而且在文学史的生成和建构中,它们是被忽略的、蔑视的或有意删除的。八十年代以前的文学史中,大家所熟知的张爱玲、沈从文、张恨水、无名氏以及鸳鸯蝴蝶派、通俗文学等被排除在启蒙叙事或革命元话语的视野之外。理由是它们不符合正统的现代化想象;不具备元典意义上、教条意义上或“原教旨主义”意义上的现代性;不能够配合武器的批判而成为批判的武器;不屈服于即便是理性的“工具”的命运。由是观之,二元对立中后者的弱势地位是“钦定”的,它们的“在场”是晦暗的,始终活在前者话语的阴影之中。相较前者而言,它们是一种低级的在场,它们的意义是晦暗不明的,它们是在场的不在场,因而它们总是如履薄冰、险象环生、命途乖舛。如此的二元对立是人为的设置,并非是存在的本真。按照P·蒂利希的观点,这属于“非存在”对“存在”的威胁和入侵⑤。若按海德格尔的理解,这是对本然的“在”的一种意义化,亦即主体(这里我们可以理解为文学史的真实主体:权威意识形态)对“客在”的意义投射、意义添加或赋予,“此在的沉沦”就在这个过程中无声无息地进行。对立项前者的意义得以彰显,后者的意义渐次退隐。如此以来,后者只能是前者的衍生、附着和设定。在前者的眼里,后者就是一种蜕化、堕落(如礼拜六派在新文学史中的尴尬地位)。冲突激烈的时候,后者竟成了前者的否定、拒绝甚或叛逆,始终徘徊在文学史的边缘,时刻存在被驱逐出境的危险,甚至深怀被“肉体”(文本自身)消灭的恐惧。论述至此,我们应该对这种不平等的二元对立的“原罪”有了较为清醒的认知。在文学史的重写中,彻底拆除根深蒂固的这种主导性的思维方式及其导致的内在框架,就必须运用解构思维对文学史的这种“在场的形而上学”进行内部爆破,从而重返文学史的原生态,恢复文学史各个部分、各个要素的平等地位与和平共处的生态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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