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9期


湛方生与田园诗

作者:刘 梅




  关键词:湛方生 田园诗 新鲜气息 肇始之功
  摘 要:湛方生是东晋后期人,做过西道县县令,卫军咨议参军。湛方生虽“才秀人微,取湮当世”,但却“人代冥灭,清音独远”。从他留下的诗文来看,他应是当时文坛上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他的诗文自然朴素而又高简俊雅,特别是田园诗的吉光片羽,不仅留下了时代的印痕,而且有开一代风气的筚路蓝缕之功,为东晋诗坛吹进了一股新鲜的气息。
  
  湛方生堪称文学史上一位奇人,他留存的诗文不能算少,可关于他的生平事迹却未留下片言只语,《晋书》等诸史籍皆不载其名,现在我们只能通过他留下的蛛丝马迹来推测他生活的大致年代。《隋书》①卷三十五《经籍志四》著录曰:“晋卫军咨议《湛方生集》十卷,录一卷。”得知其为晋人。又其文集次于桓玄、殷仲文、王谧、孔璠诸人之后,于祖台之、顾恺之、刘瑾、谢混诸人之前,而《隋书•经籍志》著录次序,大体上皆按年代先后排列,由此得知其为东晋后期人。又其《庐山神仙诗》序中有“太元十一年”之语,“太元”是东晋孝武帝的年号,由此可证东晋孝武帝时期他应生活在世上。而且《艺文类聚》十八载湛方生所撰《上贞女解》,文中所表彰的贞女龙怜在《晋书•列女传》②中有“皮京妻龙氏”之传,二者所叙事迹基本相同,传主正是龙怜。《晋书》诸传皆按时代先后排列,“从《晋书•列女传》记载龙怜的事迹放在王凝之妻谢氏(谢道韫)和刘臻妻陈氏之后,孟昶妻周氏和何无忌母刘氏之前,可以推知其生活的时代在晋安帝统治时代。”③另外,《上贞女解》一文,是为贞女龙怜请求旌表的解状,文首记云:“伏见西道县治下里龙怜,年始弱笄,出适皮氏。”由此推测湛方生可能做过西道县县令一类的地方官。综上所述,我们可大略推测出湛方生应是东晋后期人,还做过卫军咨议参军。
  
  一
  
  湛方生虽“才秀人微,取湮当世”,但却“人代冥灭,清音独远”。从他留下的诗文来看,他应是当时文坛上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他的诗文自然朴素而又高简俊雅,特别是田园诗的吉光片羽不仅留下了时代的印痕,而且有开一代风气的筚路蓝缕之功,为东晋诗坛带来了一股新鲜的气息。
  田园生活作为独立的题材,进入诗歌的时代较山水要早得多。《诗经•豳风》中的《七月》,《小雅》中的《信南山》《甫田》《大田》等篇都描写了农夫一年四季耕作、采桑、收获、狩猎、酿酒、祭祀的生活。《七月》诗对田家各种杂务的叙述尤为细致。除了农事的罗列以外,《诗经》里还出现了不少田园生活的片断场景,如《周南•芣眧》中妇女们在山上采集车前子草的场面;《魏风•十亩之间》中,女子在郊外往来采桑的情景;《魏风•伐檀》中在河边伐木的农夫,以及《魏风•硕鼠》中意欲寻找乐土的流民,都是周代农村生活的真实写照。这些诗大多出自民间,所展示的主要是田家繁忙辛劳而不得温饱的生活。因此在创作上对后世的影响主要显示在中唐以后新乐府系统的田园诗中,与盛唐以前文人田园诗的旨趣大相径庭。当然,《诗经》所描写的田园与后世不同,农夫大多在公田上耕作,为公家做工。但它们所选取的田家生活场景都颇富典型意义,已初步为田园诗取景选材画出一个粗略的轮廓。尤其是《王风•君子于役》中“鸡栖于埘,日之夕矣,羊牛下来”等句,以鸡群栖息、羊牛归栏的景象反衬征夫归家的遥遥无期,颇能渲染出农村黄昏时宁静而惆怅的气氛,因而常为后世田园诗所化用。由上述诗篇可以见出,田园生活在《诗经》里不但成为能体现主题思想的创作素材,而且得到了比较完整而具体的表现,经过了作者的选择、集中、提炼和加工,已可称得上是诗歌的一种题材。
  田园先于山水成为文学作品的题材,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中国从商朝开始,便进入了农业与畜牧业并举的社会,到西周则以农业为主。周人的祖先后稷被尊为农神,《诗经•大雅•生民》所记的就是后稷诞生成长、教民种植的传说。从古公亶父迁居岐山周原起,经王季、文王、武王几世发展,周国的农业逐渐兴盛。君主鼓励农业,实行井田制。天子的公田由成千上万名农夫大规模地耕作,自由民和农奴又有自己的私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小雅•大田》),这就使人民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农桑成为生活的主要内容,自然会首先在民歌中得到表现。然而在“田畯”的监督下终年不息地在田里做工的农夫是无心体会田园美的,所以民歌只能粗线条地描写农田劳动的基本内容,以及农奴在最低水平的生活中所可能有的最简单的感情活动。连最常见的田野风光都视而不见,当然也更谈不上一般的山水观赏了。事实上,也不止是《诗经》,历代所有产生于农村的民歌都极少田园风光的描绘,无非出于这同一个浅显的道理。
  田园诗则从它滥觞时起,就已在选景取材方面形成了以农事劳作和田家生活为主的大致框架。这些是贵族文人所不屑注目的。如果只是“庐园当栖岩,卑位代躬耕”,不是真正的归隐乡村,是写不出优美的田园诗的。因此山水、田园这两种诗体是两类社会地位不同的文人从不同的生活背景和自然环境出发,以不同的观念体悟自然的产物。以田园生活作为文学的描写对象,在东晋文学中很难产生。总体来说,东晋文学具有贵族化倾向,贵族的文学可以描写山水,而不能够描写田园生活,谢灵运的《山居赋》描写的是谢氏家族作为贵族的庄园别墅,而农村的田园风光无法进入贵族文学的视野。陶渊明隐居在真正的农村,亲身参加耕作,笔下所描绘的是比较典型的乡村生活,而我们也一向认为陶渊明是田园诗的不祧之祖,但当读到湛方生的诗文时,他笔下的田园风光虽然只是吉光片羽,却让我们看到陶渊明的田园诗在那个时代并不是一枝独秀。湛方生尽管其生平事迹不详,但是我们从他的一些能够表现其生活的作品资料来看,他的艺术趣味的确与贵族文学有很大的差别,他的田园诗作,正是这种差别的一种表现。因此,从这一点来说,湛方生的田园诗,正是在东晋贵族文学情趣的文学风尚之外,为东晋诗坛吹进了一股新鲜的气息。湛方生的田园诗和陶渊明的田园诗一起开魏晋南北朝田园诗风之先,以质朴通俗的语言,恬淡、宁静的景物描写,奠定了后世田园诗作之风格。
  
  二
  
  湛方生写田园情趣最典型的是《后斋诗》,原诗如下:
  
  解缨复褐,辞朝归薮。门不容轩,宅不盈亩。茂草笼庭,滋兰拂牖。抚我子侄,携我亲友。茹彼园疏,饮此春酒。开棂悠瞻,坐对川阜。心焉孰托,托心非有。素构易抱,玄根难朽,即之匪远,可以长久。
  
  该诗首言诗人辞别官场,回归园薮,次言田园风光,三言田园生活,结尾阐述玄理,表达诗人感慨。该诗描述了诗人辞官归田的经历,描述了诗人家居风光和田园生活。从诗里看,诗人显然是厌弃官场,因此归于田园。回归田园之后,诗人度过了一段恬淡宁静的生活,体验了与家人欢聚的喜悦心情。诗人回归田园,甘心于田园生活,在田园世界里获得了快乐。这种快乐,不仅指能够从仕宦的罗网中摆脱出来,更主要的是指在田园的世界里寄托身心。诗人在这里表现他对于田园世界的认识和理解,也表现了他对人生的认识和理解。从诗里渗透的玄言色彩看,诗人正是在哲学的高度上,是从玄学的高度上来理解和认同自己的田园世界的。
  《后斋诗》作为一首田园诗,其成熟程度,与陶渊明的田园诗相较,思想境界以及在艺术上的成熟程度差可比肩。在思想境界上,该诗表现诗人甘心回归田园,并且在田园世界里寄托生命。回归田园以后,其心情是喜悦的,宁静的。很显然,诗人不是以旁观者的姿态面对田园,而是身归田园,心入田园,表现了与田园打成一片的和谐统一,分不出心物的界限,诗人的一片心绪,不知着落在何处,仿佛宇宙原本就应如此。如果说,在他的山水诗里所表现的,是诗人与山林湖泽融为一体,回归自然的怀抱,那么,回归田园就是安放自己的肉体和精神,使自己的身境和心境皆有所托。这是文人对个体生活的一种改造,也是对田园生活的一种改造。先秦的农事诗,比如《诗经》的《豳风•七月》,它主要用来描写农事生活,在手法上侧重写实,在内容上侧重写农夫生活之苦,没有能够更广泛地挖掘田园世界的生活内容,特别是缺乏作者或者诗中人物对于田园生活的全面感受,没有对田园生活趣味的表现。应该说湛方生的《后斋诗》真正发现了田园之趣,田园之乐,从而把田园世界与诗人自己的日常生活联系起来,与大自然之间已经没有了距离。他成了自然间的一员,不是旁观者,不是欣赏者,更不是占有者,而是完全生活在大自然之中,与自然达到了和谐统一。 因此,不用刻意地去描写田园风光,而田园风光就自然而然地存在于他的喜怒哀乐里。
  从艺术上来说,《后斋诗》描写田园风光,语言质朴,风格省净,表现了后世田园诗的一贯风格。它以四言诗的形式来表现田园生活,除去后边四句使用玄言,前边十二句是开了后来正宗田园诗艺术风格的先河。以简朴、亲切、凝炼的语言,来描写田园风物和村居生活,把田园生活描写得极其恬淡,宁静,亲切,美好。东晋的四言诗,是一种古雅的形式,语言上常写得艰涩古奥,湛方生此诗在语言上正是对传统四言诗的改造。这种改造,应该说得力于田园的题材。首先,田园的题材不需要古奥艰涩的语言形式表现,同时,也正是这种田园的题材,改变了作者使用语言的观念,从而用质朴通俗流畅自然的语言形式进行创作。
  湛方生还有一些诗文写及田园情趣,如《庭前植稻苗赞》云:
  
  蒨蒨嘉苗,离离阶侧。弱叶繁蔚,圆株疏植。流津沃根,轻露濯色。
  
  《七欢》云:
  是以抚往运而长揖,因归风而回轩。挂长缨于朱阙,反素褐于丘园。靡闲风于林下,镜洋流之清澜。仰浊酒以箕踞,闲丝竹而晤言。
  
  这些优美的田园风光虽然只是一股细小的涓流,但却让我们看到了汇成大海的萌动。湛方生的田园诗就算不能与陶渊明平分秋色,但田园诗的肇始之功却要给他留下一个重要的位置。
  (责任编辑:古卫红)
  作者简介:刘 梅(1974-),山东临沂师范学院讲师,文学硕士,研究方向,魏晋南北朝文学。
  
  ① (唐)魏徵等撰,中华书局,1973年版。
  ② (唐)房玄龄等撰: 《晋书》,中华书局,1974年版。
  曹道衡:《中古文学史论文集续编》,文津出版社,199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