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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中的“文化资本”意识透视

作者:张丰年




  关键词:《聊斋志异》 “文化资本” “文化效忠从属关系”
  摘 要:明清之际,是中国社会主体结构发生巨大变化的年代,商贾阶层地位日盛,形成了对“士子”阶层的强大冲击。著名社会学家布尔迪厄的“文化资本”理论和当代大众文化学者约翰·菲斯克的“文化效忠从属关系”理论,对深入研究《聊斋志异》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本文意图通过“士子”与“商人”间的“博弈”或“角力”关系研究,将“蒲学”研究由单纯的文学文本研究,拓展到社会文化这样一个宏观背景之中,为传统的研究方法注入一种新的活力。
  
  近年来,《聊斋志异》研究日趋活跃,研究范围涉及《聊斋志异》的思想内容、艺术特色、创作动机和人物形象等,而对蒲松龄创作思想研究一直是“蒲学”研究的重镇。这些研究的中心大多集中于蒲松龄的哲学、宗教、鬼神思想、孝文化传统、“绮思遐想”等方面,值得注意的是近年已有论者将研究的主体拓展到了蒲松龄及《聊斋志异》中所透露的商品经济思想的领域,这种研究虽然是刚刚起步,但确实为“蒲学”研究提供了一个开阔的文化社会学视野,而且蒲松龄生活的时代——明清之际,正是中国社会主体结构发生巨大变化的年代,余英时先生曾指出:明清之际“商人在中国的社会价值系统中正式地上升了。士、农、工、商的传统秩序渐渐转变为士、商、农、工的新秩序了。更值得注意的是:十五六世纪以来,许多‘士’竟成为‘商’的代言人;所谓商人的意识形态其实是通过‘士’的笔或舌而建立起来的”①。这种结构性的变化,同时也是建构性(Constructed)的,其必然反映在蒲松龄的创作思想中,众所周知,蒲松龄的父亲就是当时“弃儒从商”的一员。本文运用了著名社会学家布尔迪厄的“文化资本”理论和当代大众文化学者约翰·菲斯克的“文化效忠从属关系”理论,展开对《聊斋志异》中“士子”与“商人”关系的研究,通过二者间的“博弈”或“角力”关系解析,将“蒲学”研究由单纯的文学研究,拓展到社会文化这样一个宏观背景之中,这种研究不仅会有许多饶有兴味的新的体验,而且也为传统的研究方法注入了一种新的活力。
  
  一、“文化资本”和“商人”形象进入文本
  
  当代法国文化社会学巨擘布尔迪厄在其代表作《区隔:趣味判断的社会批判》一书中,提出了一个重要概念:“文化资本”,他指出,资本表现为三种基本形态:一,经济资本,它以财产权的形式被制度化;二,文化资本,它以教育资格的形式被制度化;三,社会资本,它以社会声望、社会头衔的形式被制度化。三种资本分别存在于不同的领域,但在一定的条件下又可以互相转化,布尔迪厄还指出在各种鉴赏趣味和社会等级之间存在着一种结构上的同源关系,但这种同源关系并不意味着二者是完全一致或对等的。“所谓‘同源’是指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场域都体现出一种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力关系,但这种关系在每一场域的表现形式是不同的,每一场域都有自己独特的等级秩序。”②
  这里有几个关键点对于研究十五六世纪中国社会结构及蒲松龄创作思想特别重要。首先,“经济资本”与“文化资本”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对等的,并不是“经济资本”越多,“文化资本”就越多,也不是“文化资本”越多,“经济资本”就越多。 这一点在蒲松龄身上有着真实的反映,蒲松龄因其著述而与刑部上书、诗坛领袖王士祯,当朝名士李渔都有交往,王士祯还为其多篇小说作过序,可以说拥有相当丰厚的“文化资本”,但其一生贫困潦倒,教书为业,“经济资本”无从谈起,这些人生际遇都必然反映在其创作之中。
  其次,“经济资本”与“文化资本”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文化资本”的生产与再生产和家庭环境、学校教育有密切联系,拥有雄厚经济资本的家庭可以将一部分“经济资本”转化为“文化资本”,即通过良好的家庭、学校文化教育,可使其子女或家庭积累起丰厚的“文化资本”,反之亦然。十五六世纪中国社会传统的“士、农、工、商”社会结构开始松动,实际就是这种转化的表征。明清之际,儒家和商家都已重新估量了商人阶层的社会地位,明末何心隐在《答作主》中说:“商贾大于农工,士大于商贾,圣贤大于士”③,即明确厘定了新的社会阶层等级,在这里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商人是士以下文化教育水平(“文化资本”拥有)最高的一个社会阶层,这一阶层的兴起,一方面是由于科举竞争的无望,部分士人转投“商贾”,另一方面“商贾”本身的兴起,也成为了“士子”阶层的最大竞争对象。《聊斋志异》中有大量的篇幅揭示了这种社会结构的变化,《聊斋志异》全书“士子”形象最多,达300多个,其次是女性(狐女、闺秀、侠女、村姑、妓女等),再次是“商人”。“士子”形象最多是因为蒲松龄的士人身份,女性形象是源于作者创作中寄托感情的所谓“绮思遐想”,“商人”形象在书中的大量涌现不能不说是时事使然。
  
  二、“士子”、“女性”、“商人”的三角叙事结构
  
  因为蒲松龄本人的“士”的角色和立场,面对“异端蓬起”的商人集团,其内心感受必然流露在笔端纸上,我们看到蒲松龄在作品中不自觉地将“士子”与“商人”摆放在同一个舞台上,展开德性的“博弈”和财富的“角力”,而这种“博弈”和“角力”都是经由“女性”这个特殊的纽带来实现的。在一场场或凄美、或悲壮、或团圆的种种悲喜剧中,实际上潜藏着一个基本恒定的叙事结构,值得注意的是,三者的关系并非局限于传统的三角恋爱的俗套,而是朋友、知己、腻友、恋人、情敌等错综复杂的结构呈现。
  举例如图:
  
  《连城》故事梗概:乔生,少负才名,为人有肝胆,史孝廉有女,字连成,征诗择婿,女得乔生诗喜,对父称赏,父贫之,生叹曰:“连成我知己也!”倾怀结想,如饥似啖,无何,女许字于鹾贾王化成。未几,女病,沉痼不起,需男子膺肉合药,史告王生,王生不允,笑曰:“痴老翁,欲我剜心头肉耶?”于是,史对外称:“有能割肉者,妻之。”乔生舍身以膺肉送上,连成服药痊愈,乔生欲娶连成,王生怒而不允,欲告官并要娶连成,史乃重金谢乔生,乔生曰:“仆所以不爱膺肉者,聊以报知己耳,岂货肉哉!”连城不久即死,生往临吊,一痛而绝,二人九泉之下,得故人相帮,相与重返人间,王生无奈何,二人终成眷属。
  《黄英》故事梗概:马子才,世好菊,至才有甚。陶姊(黄英)陶弟,应马邀约,居其地南荒圃,为马治菊。陶弟视马家不丰,欲为马卖菊为生。马闻言,甚鄙之,曰:“仆以君风流雅士,当能安贫,今作是论,则以东篱为市井,有辱黄花矣。”陶笑曰:“自食其力不为贪,贩花为业不为俗。人固不可苟求富,然亦不必为求贫也。”自此,陶弟、黄英种菊为业,一、二年间,村外治膏田二十顷,甲第益壮,后马妻死,娶黄英。初,马耻以妻富,于园中筑茅茨自居,不愿以裙带而食,久之,终复合居。一日,陶弟豪饮,醉化为菊,黄英拔置地上,复归人形,马方知陶弟乃菊花精,一日,陶醉卧,又化为菊,马如法拔之,却根株已枯,痛绝而死。九月化为菊花,名曰“醉陶”。
  《细侯》故事梗概:昌化满生,设帐余杭,偶遇娼楼贾氏女细侯,终宵冥想,往投以刺,相见言笑甚欢,相与私订终身,即叮咛,坚相约,然满生贫困,往湖南寻友相助赎金,因故被逮囹圄,三年未归。细侯自别满生,杜门不纳一客,有富贾慕细侯名,求见不得,细侯曰:“满生虽贫,其骨清也,守龌龊商,诚非所愿。”富贾使人诣湖南赂当事吏,使久锢满生,并欺瞒细侯满生已死,细侯不得已,遂嫁贾,年余,生一子。无何满生还,细侯大悲,方知贾之诡谋,乘贾他出,杀抱中子,携所有以归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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