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0期


面似玫瑰红 音如乐曲清

作者:张淑菊 申玉革




  一朵红红的玫瑰
  
  呵,我的爱人像一朵红红的玫瑰,
  六月里迎风初开;
  呵,我的爱人像一支甜甜的乐曲,
  演奏得合弦又合拍。
  
  我的好姑娘,你有多么美,
  我的爱就有多么深;
  亲爱的,我要永远地爱你,
  直到大海干枯水流尽!
  
  直到大海干枯水流尽,
  直到太阳把岩石化作灰尘:
  呵,亲爱的,我将永远地爱你,
  只要我一息犹存。
  
  再见吧,我惟一的爱,
  让我们暂时分离!
  亲爱的,我一定要回来,
  哪怕是远行千里万里!
  (李正栓、吴晓梅译)
  
  罗伯特·彭斯(Robert Burns,1759-1796)是一位杰出的苏格兰民族诗人。他生于艾尔郡的一个农民家庭,自幼喜欢听苏格兰民谣及民间故事。彭斯15岁就在田间一边扶犁,一边创作歌谣。1786年他因出版诗集《主要用苏格兰方言写的诗》(Poems,Chiefly in the Scottish Dialect)而一举成名,被称为天才的农夫。彭斯一生写了几百首植根于苏格兰风土民情的诗歌。他的诗歌纯朴自然,形象生动,音乐性强,给当时的诗坛吹来一股清新之风,开辟了浪漫主义的先河。他的许多诗篇被谱成歌曲至今在各国传唱,如大家所熟悉的《往昔的时光》(Auld Lang Syne,1788)等。每年1月25日彭斯节这一天,苏格兰人吹风笛、喝威士忌、吃苏格兰布丁、唱歌、朗诵、演讲,以纪念这位伟大的民族诗人的诞辰。彭斯节现在已成为世界各地苏格兰人的传统节日。
  《一朵红红的玫瑰》(A Red Red Rose,1794)是彭斯根据苏格兰民谣创作的一首脍炙人口的爱情诗篇。诗人把苏格兰古民谣中俚俗的东西去掉,赋予新的艺术生命,并使之成为彭斯流传最广的抒情诗之一。该诗语言朴素,音韵优美,修辞巧妙,构思新颖,歌颂了坚贞不渝的纯真爱情。本文将从形式、修辞等方面探讨这首诗备受推崇的原因。
  一、《一朵红红的玫瑰》的形式美
  1.音韵优美。音乐性是诗歌有别于其他文学形式的重要特征。善于谱曲和吟唱苏格兰民谣的彭斯,音乐美是其诗歌的旗帜。他不仅把心爱的姑娘形容为乐曲,而且诗行间音韵和谐,旋律优美,达到了形式与内容的完美统一。
  全诗共四节,用民谣体的形式写成,即每节四行诗,其中奇数行为四音步,偶数行为三音步,格律基本上是抑扬格。前两节的韵脚为abcb,后两节的韵脚为abab。这样的韵式安排寓意深刻:它强调了作者思想的变化。如果说前两节是对爱情的表白,那么后两节就是对坚贞爱情的铮铮誓言,诗歌的调子也变得激昂。抑扬格,隔行押韵的形式读起来铿锵有力,抑扬顿挫,更能表达出诗人对爱情忠贞不渝的决心。
  除尾韵和抑扬格的音步外,头韵和腹韵的使用也加强了该诗的节奏感。如头韵:第一行的luve/like, red/rose;腹韵:第十二行的While/life, sand/shall,第十三、十四行的thee/weel,第十五行的come/luve等。另外诗歌在结构、措辞上重复、对称等,也产生了回旋往复、一唱三叹的音乐效果。头韵、尾韵、抑扬格的格律和重复等手法造就了这首诗强烈的音乐美。
  2.构思巧妙。一首形同白话的民谣体诗歌在彭斯巧妙的构思下,环环相扣,情感逐渐加深,展示了深邃的内涵。
  全诗分为两部分。前两节形容两人之爱,后两节加入宇宙、时空的背景,以中间一个重复句“直到大海干枯水流尽”作为分界线。两个部分既对照鲜明,又密切联系,形成密不可分的整体。整首诗以眼前的玫瑰花开始,到千里万里的行程结束。这种由近及远,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的情感延伸,让读者不知不觉走进了他的世界。在这个过程中情感得到了升华,爱情也不再是卿卿我我,耳鬓厮磨,变成了“千万里追寻着你”的豪情壮志。
  诗人用玫瑰、乐曲、海洋、太阳、岩石和沙漏这几个意象烘托了主题:再浓艳的玫瑰有开有谢,再优美的曲子也有始有终,然而世界不会消散,世间最醇美的爱情亦如此。
  3.语言朴实。该诗一扫十八世纪新古典主义堆砌、造作的诗风。语言朴实无华,不事雕琢。同时,苏格兰方言的使用也使本诗显得生动活泼,带有浓厚的乡土特色。口语化的语言十分通俗, 贴近生活,清新自然、明白如话。
  二、《一朵红红的玫瑰》的修辞美
  这首诗经久传唱的原因还在于比喻、重复、夸张等修辞的成功运用。
  1.比喻第一节中,诗人先把爱人比作一朵红红的玫瑰,然后又比作一支甜甜的曲子:“呵,我的爱人像一朵红红的玫瑰,/六月里迎风初开;/呵,我的爱人像一支甜甜的乐曲,/演奏得合弦又合拍。”短短四行诗,两个比喻,一个清新脱俗的农家姑娘的形象便跃然纸上。
  首先诗人把爱人比喻为红红的玫瑰,独具匠心。爱人与玫瑰的比拟虽然落入俗套,但它的形式却是新的,因而激发了人们无穷的想象,无形中又增加了它的内涵。它的含义有三:第一,用芬芳浓艳之玫瑰形容姑娘容颜之美;第二,形容所爱的姑娘正当青春,风华正茂。这不由得让人想起席慕蓉的诗句:“如何让我遇见你,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一棵开花的树》)而诗中的男女正是在这样的时候遇见了。韶光正好,青春年少。这漫溢的激情不向她泼洒,又向谁倾诉呢;第三,形容诗人对姑娘爱之深,情之切。红红的玫瑰不仅给人一种光鲜照人的感觉,而且它是热情、奔放的象征,暗示了爱人的健康与活力,以及诗人生活在火一般热烈的爱情中。
  这个比喻的美不仅仅在于其蕴意深刻,还在于其形式偏离常规,即诗学范畴里的“陌生化”。陌生化是20世纪初俄国形式主义大师维克多·什克洛夫斯基(Victor Shklovsky,1893-1984)提出来的,特指将日常的熟悉事物加以艺术处理,使之与审美主体保持一定的距离,从而使主体获得陌生美感。(赵一凡:344)一朵玫瑰或一朵红玫瑰与一朵红红的玫瑰大不相同。一个平常的意象在彭斯的笔下,通过陌生化的形式产生了奇崛的效果。它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它清新自然,富有新意,极富视觉冲击力和想象空间;它既是声音的延长,也是情感的延伸,让人产生无穷的回味。
  其次,把爱人形容为乐曲,那种律动美、气质美跃然纸上。乐曲还可以理解为恋人的莺声燕语。在诗人眼里,恋人举手投足都是风景!那么和谐完美、青春靓丽!诗人对爱人的欣赏已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从玫瑰到乐曲,从外在到内涵,一个生动光鲜、活泼泼辣的农村少女形象脱颖而出。诗人将自己浓烈、炽热的爱恋情思,与红红的玫瑰、甜甜的曲子融合在一起,从而达到了“形”和“意”的完美结合。
  2.反复彭斯在他的爱情诗中还大量使用了反复的手法以加强语言的表现力和主题的深化作用。情感也在反复中强调,在反复中推进,得到宣泄。词、短语、句子的重复很有层次感,让人不感到俗套并深刻体会到说话者真挚、火热的情感。
  luve(古体)是诗中反复出现的字眼,在短短的四个诗节中,出现七处之多。但Luve不是简单的重复: 它在诗中分别代表了“爱人”“爱情”和动词“挚爱”的意思。这一中心词的反复给读者创造了一种回环往复、跌宕起伏的效应,它强化了主题。诗歌中间部分“大海干枯水流尽”的重复是意味深长的。它把全诗分为两个部分:前一部分仅涉及两个恋人;后一部分则引入大海、岩石、太阳,从而为描绘恋人的爱情提供了广阔的宇宙背景。最后,“离别”(Fare thee weel)的重复表达了热恋中情人分别的依依不舍之情,如泣如诉。
  这些词和句子的重复不但不让人感到累赘,反而大大增强了诗歌的感情力度。
  3.夸张经过前两节对爱人的赞美后,诗人在第三节中用夸张的手法表达了对爱人的铿锵誓言:“直到大海干枯水流尽,/直到太阳把岩石化作灰尘:/呵,亲爱的,我将永远地爱你,/只要我一息犹存。”
  诗人对恋人的爱是那么情真意切、热烈奔放,海枯石烂也不变心。它以不可能发生的自然现象,表现了主人公对爱情的坚贞不渝。其抒情方式直率、热烈、大胆、泼辣,充分表现出民间歌谣拙朴、自然的本色。然而它却激动人心,长盛不衰,时至今日,依然展现出勃勃生机。
  这样的爱情誓言使人想到中国的古老民歌,如汉乐府《上邪》:“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而敦煌曲子词《菩萨蛮·枕前发尽千般愿》中也有:“枕前发尽千般愿,要休且待青山烂。水面上秤锤浮,直待黄河彻底枯。”
  三首诗同为民歌民谣,有异曲同工之妙,恐怕这也是中国读者喜欢这首诗的原因。它能引起我们的共鸣:人类的情感是共通的,不管他们相隔千里万里,属于哪个民族,哪种文化,都有着同样的情感表达:用海枯石烂不变心来展示爱情的忠贞。
  彭斯的爱情短诗《一朵红红的玫瑰》受人欢迎,耐读、耐唱,除了它的形式美和修辞美以外,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是诗中真挚热烈的情感流露。这首诗语言直白,感情真挚,毫不矫揉造作。诗人的情感如滔滔的江水奔流而下,一泻千里,让读者一览无余。这样奔放、炽烈的爱的表白,令每一位读者都感受到心灵的激荡。另外,本诗丝毫不带功利性的爱情诉求,在当今社会读起来还有一种荡涤心灵的感受。在那没有世俗污染的乡间地头,彭斯歌唱着美丽的爱情,朴实而又生动。比起18世纪新古典主义充满说教气息的英雄双偶句与伤感主义忧郁的诗风,彭斯的诗充满了乡土气息和民族特色,简单易懂,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而这首小诗就像18世纪沉闷诗坛上的一朵清新的花,质朴清香,耐人寻味。
  (责任编辑:水 涓)
  
  作者简介:张淑菊,邢台学院外语系副教授,文学硕士;申玉革,邢台学院外语系讲师,文学硕士。
  
  参考文献:
  [1] 李正栓、吴晓梅:《英美诗歌教程》,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 李正栓:《陌生化:约翰·邓恩的诗歌艺术》,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3] 赵一凡等主编:《西方文论关键词》,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