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1期
丁香空结雨中愁
作者:方雪梅
摘 要:《悲愤诗》的意义,不仅在于它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首女人创作的长篇叙事诗,而且在于它以女性的心理、女性的视角观察、叙述亲历事件。无论是对离乱现实的揭示、再婚女子艰难处境的描绘,还是对非常态下母爱的刻画,都显示了蔡琰独特的女性书写特征。
汉末女诗人蔡琰,存世作品有《悲愤诗》二首和《胡笳十八拍》。多数学者认为五言《悲愤诗》为蔡琰所作,骚体《悲愤诗》及《胡笳十八拍》为后人伪托之作。如此,蔡琰虽仅握有一首诗的著作权,却被文学史家们郑重地写进了由男性作家充斥的文学史中,这一奇观足以说明《悲愤诗》的独特价值之所在。《悲愤诗》的意义,不仅在于它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首女人创作的长篇叙事诗,而且在于它以女性的心理、视角观察、叙述亲历事件,给长篇叙事诗开辟了新的视野。
一、揭示“女性难民”眼中的离乱现实
与建安时期许多诗作一样,《悲愤诗》也是“世积乱离、风衰俗怨”的产物,它与曹操的《蒿里行》、王粲的《七哀诗》、曹植的《送应氏》等诗作一起展示了离乱现实的惨痛画面。细加辨析,我们会发现,《悲愤诗》在这组题材相近的诗歌中毫不逊色,而且有着其他诗作无法取代的魅力,这正是它特定的女性视角所致。
就民生苦难的表现而言,曹操、王粲等人毕竟只是苦难的旁观者和凭吊者,《蒿里行》等诗是以对史实的概括力与选取场面、细节的典型性取胜的,若论战乱情境的真切、下层民众在战乱中灵与肉所受的戕害这两个方面内容的表现,则远不及蔡琰的《悲愤诗》。蔡琰因董卓作乱,瞬间由一位出身名门的才女沦落为一个被践踏在社会最底层的难民,特殊的遭际,满腔的悲愤,使她能够将身历其境的真实感受饱蘸血泪凝成诗行:“斩截无孑遗,尸骸相撑拒。马边悬男头,马后载妇女。长驱西入关,迥路险且阻。还顾藐冥冥,肝脾为烂腐。”《悲愤诗》对战争固有的野蛮性与残忍性的揭露是前无古人的,也超越了同时代其他作家对时代苦难所作的见闻式的描绘。清代诗人沈德潜评此诗说“激昂酸楚,读去如惊蓬坐振,沙砾自飞,在东汉人中,力量最大”①。
蔡琰还揭示了战争给妇女带来的苦难。《诗经》中有多篇作品涉及到这个问题,如《周南·卷耳》、《王风·君子于役》、《卫风·伯兮》等,但这些诗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从思妇的角度诉说旷日持久的战争带给妇女的离别相思之苦。的确,战争造就了无数思妇,但战争给妇女带来的苦难绝不仅仅限于情感的煎熬,而仅仅反映身居后方的妇女们的不幸,不能不说是自《诗经》以来古代女性诗歌题材上的缺憾。《悲愤诗》恰恰弥补了这个缺憾,第一次写及卷入战争漩涡的妇女们的非人处境,第一次表现了一个女难民眼中战乱的可怖:战争给妇女带来的灾难远比男人更为深重。男人战死疆场,虽然不幸,但不失壮烈,也算死得其所;而女人作为战胜一方的战利品,遭到掳掠,备受凌辱,生死两难,灵与肉的创伤远甚于男子。
首先,表现在妇女的人格得不到尊重方面:“马边悬男头,马后载妇女。”在男性为主体的社会中,妇女连基本的人格尊严都不能保证,只是男人们的附庸和玩物,战争年代更是变本加厉,妇女像物品一样,随军队在马车中被运来运去。《三国志》在记述董卓军抄掠阳城时云:“时适二月社,民各在其社下,悉就断其男人头,驾其牛车,载其妇女财货,以所断头系车辕轴,连轸而还洛。”“入开阳城门,焚烧其头,以妇女与甲兵为婢妾。”②他们对妇女的蔑视和侮辱是无以复加的,毫无理由地杀死她们的丈夫,剥夺她们的财产,使她们充当兵士的玩物与驱使工具。其次,写她们的生存权利得不到保障。面对虎狼般的乱军,她们如同风中的芦苇一般脆弱:“或有骨肉俱,欲言不敢语。失意机微间,辄言毙降虏。要当以亭刃,我曹不活汝。”至于役使打骂,就更司空见惯了:“或便加棰杖,毒痛参并下。旦则号泣行,夜则悲吟坐。”这些妇女作为战争的无辜受害者,面对厄运,只能在暗无天日的世界里苦捱时光了。在流落异邦十二年后,当蔡琰有幸被赎回时,“兼有同时辈,相送告离别,慕我独得归,哀叫声摧裂。”这些“同时辈”本是与蔡琰同时被掳、流落匈奴的人,其中多为妇人女子。她们羡慕蔡琰能返回故乡,哀叹自己的命运,故而号啕痛哭。因战乱而流落异乡的弱质女子,生活苦痛由此可见一斑!
二、展示“再婚女子”的艰难处境
《悲愤诗》首次以再婚女子身份展示了妇女改嫁过程中艰难的心路历程。“欲死不能得,欲生无一可”,传达出一个恪守名节的女子失贞后彻底的绝望!又说“薄志节兮念死难,虽苟活兮无形颜”,几欲一死,却由于身陷胡羌无法做到,继续苟活又无颜面于世人,真是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中国社会的贞节观念由来已久。《周易·恒》即有“妇人贞节,从一而终”的微言大义,《礼记》又规定了“三从”之道,之后是变本加厉。这些纲常礼教长期以来毒害着中国妇女的思想。蔡琰饱读诗书,在获得才学的同时,典籍中的精神毒素也必然渗透进她的思想。长期的耳濡目染、潜移默化,束缚女性思想的“妇德”几乎成了她的个人无意识。初嫁卫仲道,不久夫亡,蔡琰归宁娘家多年,守节之志是相当坚定的。一旦归为降虏,乱军中饱受侮辱,她的贞妇梦被击得粉碎。在胡地多年,与匈奴左贤王生有二子,更使她感到了万般屈辱和卑贱,这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同情和理解的。因此,在被赎归汉后,面对曹操安排给她的第三次婚姻——改嫁董祀,她不知不觉已有自惭形秽之感:“托命于新人,竭心自勖厉。流离成鄙贱,常恐复捐废。”她对新家庭虽是尽心竭力,对新丈夫虽是体贴温存,但半生的痛苦遭遇使她对社会对自己都失去了信心,总担心被弃的命运会落到自己的头上。这种心理压力并非毫无根据,古代中国女子很早就成为可被丈夫及其家庭随意更换的附属品。如刘兰芝(《古诗为焦仲卿妻作》)那样的良家妇女尚且无端遭弃,何况自己经历了三次婚嫁,又有那么一段屈辱的历史,留下了不贞不节难以洗刷的“污点”?在当时的礼教统治下,像有蔡琰这种经历的女子是为人不齿的,董祀对三次嫁人的蔡琰,不产生嫌弃之心的可能性也很小,很难想象,如果没有曹操的刻意安排,董祀会心甘情愿主动去迎娶蔡琰!
东汉末年,儒学衰微,曹氏父子力倡“通脱”,礼教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蔑视。与儒家思想禁锢较强的此前某些时段相比,这的确是一个精神上相对自由的时代。在妇女问题上,一些传统的观念受到冲击。例如,曹操本人对贞节一类的妇德观念十分淡薄,他坦率地对众妻妾说:“顾我万年之后,汝曹皆当出嫁。”③曹王颇具其父风范,攻破邺城之后,堂而皇之地娶了袁绍的儿媳甄氏为妻。在民间,也有一些过去认为不可思议的事发生,例如刘兰芝被焦家休弃后,即面临着县令、太守两家的求亲。然而,如果我们据此便说女性在建安时期有了全新的地位,就未免过于乐观了。就蔡琰而言,两次再嫁她都处于被动的位置。再嫁匈奴左贤王的迫不得已自不待言,三嫁董祀亦属勉强。因为对于曹操的指婚,她只有服从,毕竟这是有恩于她的丞相在代替她已故的父亲行使父权。然而,服从了父权,就会违背自幼接受的妇训,这便是蔡琰面临的二难选择。蔡琰正是敏感于此,才发出了“怀忧终年岁”的沉重叹息。女性对传统观念的反抗根本无法与男性同步,这是女性的悲剧。《悲愤诗》最早从女性视角透露了这一悲剧的必然性。循着它独特的叙事视角,我们洞彻了旧时代妇女种种难以言说的辛酸,诗中对再婚女子复杂痛苦心理的描述,在中国诗歌史上是前无古人的。
三、描绘“变态母亲”的变态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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