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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理性经验之重镇守精神家园

作者:司马晓雯 黄嘉庆




  从《我的精神家园》和《思维的乐趣》后来合并为《沉默的大多数》①出版,可以看出王小波的写作意向:重视营造自己的精神家园。他以杂文这种偏重主体个性、思想性、批判性的体裁展示思维的乐趣。其独特的逻辑思维使其精神世界在民间与启蒙的双向立场展开,他不断降低自我身份,而甘当草根的精神体现者,既在精神品格与批判立场上保持与鲁迅式的作家遥相呼应,又摆脱精英姿态而坚持自由主义特立独行。
  
  一、王小波写作的特点:对理性、实证的信服
  
  (一)批判与追求共荣
  从内容上把握王小波的杂文,其论题大致有三类:
  一是对知识分子生存环境与责任的剖析批评。在《知识分子的不幸》《思维的乐趣》《沉默的大多数》等文章中,王小波指出“知识分子最怕活在不理智的年代”,“知识分子应该有属于自己的信仰”,“知识分子成为思维的精英,比成为道德的精英更重要”,“所谓弱势群体,就是有话没有说出来的人”等,均直指知识分子的精神世界。王小波认为,在知识分子心中,理性、自觉、自由应是他们的精神支柱。但中国某些传统以及狂热的“文革”时期,使知识分子偏信、迷信,而且缺乏话语权,于是王小波一直对受传统文化的弊病浸染的知识分子施以猛烈的抨击。
  二是对传统文化弊病的批评。王小波在《我看国学》、《中国知识分子和中古遗风》、《论战与道德》、《“行货感”与文化相对主义》等文章都表示对传统文化中的弊病的痛恨。王小波认为中国五千年文化如同嚼了数遍的口香糖;认为孔子、孟子、程子、朱子等中国传统文化的名家幼稚可笑,属于唯理主义者。王小波带着后现代主义的理念去解构传统文化,甚至不惜为经典或业已存在的模式脱冕,为经验、理智、论证等所谓的理性加冕,可谓尖锐。
  三是对智慧、科学、自由的信服。王小波在《我的精神家园》的序言中表明,写杂文的意图在于明辨是非。他强调写杂文是一个知识分子对社会的责任。他认为,过多的社会、伦理问题需要明辨,但知识分子的使命感也使其不能漠视这些问题,所以他崇尚与伦理问题相对应的科学、智慧、自由,并在杂文中强调三者的重要性。在《救世情结与白日梦》《东西方快乐之我见》《科学的美好》等一系列关于科学与文化交汇的文章中,王小波都运用其丰富的知识去伪存真,其中的观点甚至有唯科学的倾向。
  (二)理性经验主义集中体现
  王小波师承英美经验主义,其内核是理性经验主义,他的经验主义有三个特点:
  一是经验是证明一切事物正确与否的标准,即使经验不能说明普通项,但至少能说明单一项,这在王小波的智慧范围内是允许的;二是把智慧的存在作为人存在的基础。这基于王小波把智慧的定义作了扩大,认为“智慧是一种理性思维的快乐”,而且王小波认为知识分子都应该重视智慧,并把智慧工具化(具体表现为王小波对科学的崇拜);三是王小波强调经验的实证作用(证伪或证实)。
  在王小波的理性经验主义中,与“理性”相对的是“科学”。他认为“科学就是它自己,不在任何人的管辖之内”。显然,王小波认识到科学体现的理智、经验、探索等特点与其思想追求相符。但这种“科学”与严格意义上的科学是有差别的,只是一种经验科学,即认为经验就是科学,以经验来言说或论说事物就是科学思维。其实这种思维是难以把握事物的深层含义。正如德国学者胡塞尔指出,经验主义者常把科学与经验科学视为同一物,并不能认识和把握真的事物本原含义。
  
  二、王小波的写作身份:草根之后的深刻启蒙
  
  王小波的杂文,总是习惯用游戏、反讽、“正反合”甚至粗鄙的修辞,充满民间与官方、草根与精英的对立。我认为,这已涉及到王小波的写作身份问题,一种民间甚至草根的状态,与拉伯雷和巴赫金等人暗合,成就了王小波的不羁与洒脱,表现出思维甚至生命的飞扬。
  “狂欢化”是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思想家之一的巴赫金提出的文学理论名词。在《陀斯妥耶夫斯基诗学问题》②中,巴赫金认为,狂欢节使人摆脱一切等级、约束和禁令,采取的是非官方的、非教会的角度与立场,从而形成了一个与现实制度相隔离的“第二世界”,人们可以进入全民共享的世界里平等与自由,尽情地为正统、官方等模式化或压抑性的生活或形象“脱冕”。
  写作者处于“第二世界”,就会保持一种民间甚至草根的状态。王小波面对本来已过于狂热或不正当的社会形态或现象,用一种“狂欢化”的写作方法,恰恰是走向巴赫金所要求艺术家的身份指向:降低,再降低,使你的身份与批判对象形成极不协调甚至相反的对立。
  王小波真的做到了。《一只特立独行的猪》中的“猪兄”形象正是王小波的自我设想。这只猪十分机灵,随性地在农场生活,因为学汽笛声而被定为在破坏春耕的坏分子,要被杀死。它却机灵地逃走,变成野猪自由自在生活。王小波在文末感叹地说:
  我已经四十岁了,除了这只猪,还没见过谁敢于如此无视对生活的设置。相反,我倒见过很多想要设置别人生活的人,还有对被设置的生活当之若素的人。因为这个原故,我一直怀念这只特立独行的猪。
  正是由于这种身份取向,使王小波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王小波的杂文,随处可见小丑式的人物、同性恋、裸露癖、粪便、驴子、牛、西红柿等带有反讽性的事物出场,使正统事物脱冕。这种写作立场也使王小波完成一大追求:有趣。
  但王小波并没有一味地走向恶俗。所谓的精英读者对王小波也喜爱有加,这是因为王小波的写作身份有另一面:启蒙立场。
  狂欢节是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人们对抗官方生活、日常禁欲生活的“第二生活”,还是巴赫金的乌托邦精神的体现,但后来受狂欢化影响的某些作品,在反文化、反价值、反崇高、反英雄、反整合、反有序、反深刻中失掉了道义和社会承担,走上怪诞主义的怪圈或使消极的厌世情绪泛滥。王小波的过人之处在于避免走向这种不良倾向,他选择启蒙的道路,尖锐地抨击社会病症。
  王小波在《我看国学》一文中,把四书五经说成嚼过的口香糖。王小波是想通过看似夸张的譬喻,说明发生在20世纪90年代的国学热其实是没有看清国学真正的品质,却一味地打着国学的旗号,走向虚伪甚至虚无。与王小波坚持的实证主义(甚至有实用主义倾向)、科学主义相距甚远。我认为,这是王小波对中国文化走向的担忧,对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顾虑,他的观点很明确:积极面对外来文化,国学不要再热了。
  在《花剌子模信使问题》一文中,王小波说,学者如果“日夜提防(传播坏消息),就会进入一种迷迷糊糊的心态,乃是深度压抑所致”。更可悲的是,“人不知自己是不是身在花剌子模,搞不清自己以为是学术、艺术的那些东西是真是假。”王小波在这里对中国学者在压抑的氛围下扭曲地生存表示同情,也对他们不能坚守心灵家园而惋惜,更对他们依附势力而失却人格,并且失却人格一代又一代地传下来感到痛心。从这一层面上说,王小波与鲁迅相遇了。
  
  三、王小波的局限:理性之轻与精神家园之重
  
  王小波的理性经验主义与其非常重视的精神家园相比,是“轻”向度的。王小波的创作明显有两大局限:
  1.王小波师承的局限。王小波师承的是英美经验主义。经验主义认为凡事都要按经验来判断,对形而上学、乌托邦等经验以外的东西难以有超越性的言说。王小波以经验主义为解构利器,难以跳出英国保守主义的掌心,凡事以个人为中心,以个人视点下概括性的结论。这显然过于狭窄。
  王小波师承的另一维是罗素的经验主义。王小波继承罗素的自我、自由、不迷信权威、智慧等并有所发展,但罗素提到:凡事不要抱绝对肯定的态度。王小波却完全忽视。王小波在过于自由的言说中否定了大量正统的东西,可以说他面对荒诞的世界,尽情地讥讽其破落与封闭,但没有想到他的精神家园也建立在这个世界上。他在“破”中“立”不起精神家园,因而影响有限。虽然王小波本人对其精神家园有足够的重视,但理性经验的“轻”向度和过于自由的言说已让他的建构显得不足。
  2.王小波理性的局限。什么是王小波心中的理性?王小波在《积极的结论》一文谈到:“理性的关键是凡是不可信的东西就不信。”王小波的理性就是智慧,他心中的智慧已被无意拔高,变成一种处世态度,有工具论的倾向。所以感性与理性之分不能成为对王小波解读的突破点。只要明白理性精神与理性主义思维模式之间的界线,就可以知道王小波的理性局限。
  理性精神是指人内心深处对物质世界及人类思维发展演变的普遍规律的永无止境的追求,而在理性精神中滋生的一种以片面突出理性层面为特征的思维模式则是理性主义思维模式。③可见,理性主义思维模式只是徒具理性外壳,与真正的理性相距甚远。王小波的理性说到底是一种理性主义的思维模式。因而王小波的文章也失去严肃的理论的建构意识,这是王小波最大的局限。其实王小波的理性是胡塞尔批评的“理性上被假定存在的对象”,即某项想法或行为合乎某种可能有确实性结果的方式,就认为这种想法是正确的。④可见,王小波坚持的理性经验主义缺陷过多,况且这种理性并不是理性精神,而是一种理性主义思维模式,因而以理性经验之轻来镇守精神家园之重难以做到。
  当王小波写作的指导思想成为他解构的利器、建构的工具时,我们就不得不对其思想存疑。事实也表明,王小波的指导思想一直备受争议。
  然而,谁也不可以要求王小波十全十美。王小波已显示出一个时代的精神印迹。当我们看到数千年来延续的反智主义、实用主义、功利主义等“假正经”的东西正如狼似虎地入侵生活,王小波就显出独特的价值。我认为,我们不应该因为王小波的逻辑缺陷而忽视他,相反,要认识到他的伟大。近期,陈丹青面对长年的鲁迅的论争中说了这样一句公道话:问鲁迅是谁,不如问我们自己是谁?我认为,这样的设问在责问王小波的人身上同样适用。
  (责任编辑:吕晓东)
  
  作者简介:司马晓雯、黄嘉庆,均为广东商学院人文与传播学院教师。
  
  ① 本文所引用王小波作品为例,均取自《我的精神家园:王小波杂文自选集》,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2.2.
  ② 巴赫金:《陀斯妥耶夫斯基诗学问题》.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184.
  ③④[德]胡塞尔:《纯粹现象学通论》.商务印书局,70.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