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2期


唤醒对土地神圣的记忆

作者:吴延生




  江苏当代文坛,以反映农民生活见长的南有高晓声,北有赵本夫。高晓声描写的是江南水乡的农民生活,而赵本夫描写的却是苏北平原的农民文化。“这里的土地和人民养育了我。我的血肉之躯,我的气质、教养、灵魂,都是这块土地赐予的。我爱这块土地,爱这里的人民。”①从1981年他的处女作《卖驴》开始,他的目光就锁定土地及其土地上的人们。“赵本夫在他迷恋的黄河故道上融合俗与雅、奇崛和平实,在通俗文学的重构中包容了更多的现代意识。”②尤其是其《地母》三部曲之《无土时代》(前两部为《黑蚂蚁蓝眼睛》、《天地月亮地》),将视域集中到了城市,以飓风中的风眼来观察、反思中国当今所面临的种种深沉问题。现代意识更强了。这是2008年刚问世的一部长篇力作。虽然沿袭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创作的路子,但作者以全新的视角、敏感的体察、凸显的张力,描写了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异化和弊端,各种矛盾的显现和激化,特别是城乡文明和乡土文化的冲突。可贵的是作者采取了冷静的审视态度与反思现代文明内涵的视角,因而作为一种文化思潮中的审美表现,融入了作家惊人的文化评判、哲理思考与价值趋向,给读者带来了全新的审美期待。而这一切又必须通过艺术形象的传达,而不是靠理论的抽象表述,所以塑造艺术形象就成为作家艺术发现、实现艺术理想、进行艺术传达、完成再现生活的任务。“艺术形象是主体把握生活和社会进程的特殊的审美形式,是主体的生命个性。在小说中塑造人物的艺术形象,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③赵本夫抓住了这个重点,刻画了不同类的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形成了亮点。笔者拟以此为切入点,解读人物,设立支点,探寻文本主题的焦点。
  “每次出发在外,哪怕三五天,便会有一种游子的惆怅,而一旦踏上这块土地,便顿时会生出游子扑入母亲热怀的激动!”④这就是土生土长的赵本夫。后来因为工作,他不得不来到城里,可始终找不到归宿感,仿佛自己是土地的背叛者,所以怀念乡村、眷恋土地的情感愈发强烈。因而创作时自觉地把这种情感熔铸到笔下的人物身上,赋予这些形象以特定的价值。“人物形象的价值主要的还是取决于它所传达的时代精神,和表现社会的某些本质方面所达到的广度和深度。”⑤扣紧这一点,作者在《无土时代》里用心塑造了如下几类人物:
  虔诚的留守者 以草儿洼的留守村长方全林为代表。在青壮年男人进城打工后,“村里年轻人走光了,就剩些老弱残疾和妇女,方全林就成了收容队长。”遇到刮风下雨、修房垒灶,都少不了他方全林。他眷恋草儿洼,因为草儿洼才是他的根,即使有一次去木城看打工的天柱,城里的景、人、酒也引不起他的兴趣。“他想尽快回到草儿洼去,那里破旧的房屋,泥土的香味和植物腐烂的气味,狗的叫声,朦胧的夜空和星月,出了门在星光下随地撒尿的场景,还有那些无人照看的老弱残疾,都让他那么想念。对于草儿洼来说,他是重要的。而在这座陌生的城市,自己什么都不是。回去。回去!”这里写出了方全林对故土的执著和追求。在赵本夫小说美学里,土地是一个具有宗教情结一般的意象。“土地曾经被人崇拜,土地带给人们基本的生活资料和关于世界的本原的看法,而随着历史的发展,人与土地的关系被赋予了不同的性质并演进为人与人的复杂关系,甚至掩盖了人与土地的关系,而当人与土地一旦疏离之后,世界便变得冷漠、虚伪和不可思议。”⑥可现实中的人们并不珍惜土地,他们开始向城里漂移。因为传统文化的断裂以及由于单一性思维所导致的物质和精神双重的恶劣生态已经成为一个几乎不可逆的现实。那么草儿洼又是怎样的呢,“扣子的出走,让方全林怅然若失。”“扣子的出走,让方全林预感到,在草儿洼女人也要留不住了。”留不住了女人,也就留不住了土地,留不住了根。甚至连大学毕业后在另一座城市工作的儿子方玉宝也来信说,这个破村长实在没什么当头,草儿洼不值得留恋,草儿洼要败了。总有一天,草儿洼要在大地上消失。方全林在无奈于农村名存实亡之后,也就是刘玉英离开草儿洼的当天,他去了蓝水河强暴了麦子,说明他也有回归野性的冲动。但总体看来,作家刻画这个人物还是较平面的。平面但不平庸,单纯但不单调。
  漂浮的打工族 以离开草儿洼流进木城打工的柴天柱为代表。天柱和草儿洼的几百号精壮后生,背叛土地来到城市打工。但无归宿感,正如作品写道:“祖辈都是种田人,乍一离开土地,心里那个空呀,难受呀,浑身发飘。”这就是最好的诠释。于是,怀乡之情,恋土之情,时时袭上心头。十年来,他凭着自己农民的吃苦耐劳的本色、本质,干上了还是乡下人干的栽树种草的事,做上了木城绿化队长,承包了整个木城的绿化工程。“那是往土里栽植种植,往土里栽点什么,种点什么,才是我想干的,喜欢干的。”他的最杰出而又惊世骇俗的举动,就是带领他的兄弟们将木城所有的草地改种上了麦子。引起了老人、孩子们的极大的兴趣。麦收季节,“全城像过节一样,到处欢声笑语。”“要以此培养城里人对庄稼的热情,进而唤醒他们对土地的记忆。”在木城,天柱还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就是经常去驴市巷(今雨丝巷)小米开的“老酒坊”的馆子喝酒。“驴市巷”在作品里多处出现,这个意象不容忽视,它象征着在现代城市文明侵蚀下保留下来一处古老的乡土文化,它象征城市人对土地的陌生和矜持,它象征农民对土地的彷徨和追思。这是一条不为城里人注意的街,可是它民风淳厚,反而引起了漂浮到城里打工农民对遥远故土的怀念,因而柴天柱经常来“驴市巷”小米的酒馆,一方面暗示了柴天柱的淳朴的乡土之情虽被现代城市文明所浸染,但不会忘本;另一方面表示对弱者的同情,也不排斥他对小米的好感和小米对他的依恋。作者让这个人物在平面的基础上生出棱角来,触手可摸。他的城市漂泊、精神怀乡,两个向度一体两端,矛盾地集中于一身。心路历程写满了沧桑和无奈,但其人生诉求指向还是精神寻根。他浮动而不冲动,迷惘而不迷失。
  复杂的城里人 以石陀为代表。这是作者倾全力刻画的一个怪人。笔者以为书中的石陀、柴门、天易是一个人立体层面的体现,也反映了现代都市人的人格分裂。
  首先是天易,他是少年时代的石陀,也是草儿洼大瓦屋家里人。从小被送去县城上学。“文化大革命”期间去北京大串联。串联时同学梁艳艳被人群踩死,这对他是一个巨大的打击。“就是那天晚上,天易失踪了。”“天易像丢了魂魄,像很乖的跟在后头。”他被梅老师带走了。后来梅老师的死对他又是一个巨大而沉重的打击。致使他成为一个模糊的失忆者。
  其次是柴门,他是迂腐的石陀的矫正面。他扮演失掉根的城市知识分子、作家的角色。他以一个正常人的视角审视现代化。“现代化是一把双刃剑,在社会进步的同时,也付出了高昂的代价,伴随着环境的破坏,资源的穷尽,人性的异化,这是人类永远的痛。”⑦柴门对全球化为表征的现代文明进行了尖锐的反思,特别是对城市文明的高度发展给乡土文化的冲击和毁灭进行深刻的拷问。他通过自己的作品表白:“城市是人类最大的败笔,城市是生长在大地上的恶性肿瘤,城市并不是个值得羡慕的地方。”“任何人放在那个环境里,都会变形和扭曲。”“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们,离开乡野已经太久了,为什么不重回大地,过一种简单的生活呢?”他以智者的哲思对问题分析得冷静、深刻、客观,所以他是一个冷静的观察者。
  最后是世俗的石陀,显得迂腐。他是博士,木城出版社总编。作为木城政协委员的他,面对都市文明与乡土文化这一城乡二元结构中凸显的矛盾和问题,面对现代城市的文明病,面对“丑陋的城里人”,他每年提交同一个提案,核心内容是:“拆除高楼,扒开水泥地,让人脚踏实地,让树木花草自由的生长。”最激烈的想法与倡议就是将城市变成广袤的农田。他的提案理所当然地会被拒绝。心灵的压抑刺激他的固执;精神的苦闷促使他的偏执,这就是石陀。“石陀就是一根筋。”不被理睬,就私下里自个儿行动,常常在晚上拿着锤子在城市的水泥路上敲敲打打。敲开一个洞,看到巴掌大的土地就欣喜若狂。尤其是在下雨的时候,他会随时随地“拿起那把随身携带的雨伞就往外走,”他并不打开雨伞,而是以伞做杖,然后在马路上蹲下,神神秘秘抡起他的长柄小锤击打路面,抠出破碎的水泥下的黑土,他会“站起笑了”,深深地陶醉。因为雨天敲击路面,雨水会很快渗进滋润泥土,小草会更早地冒出。说明石陀迷恋土地近乎变态。目的是要唤起木城人对土地的记忆。当无意间发现天柱在城里的草坪上种麦子时,这个总是穿一件蓝布长袍,戴一副眼镜,有点驼背,像个油漆工的石陀,默默地来到天柱改种麦子的草坪,一连干了几个晚上,“弄得一身一脸都是泥土”,“快乐得像个孩子”。在城市文明的挤压下,他的人格分裂,近乎变态的行为,说明他是一个“热情”的“破坏者”。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细节,石陀是一个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居然住在木城的“烂街”。“烂街”这个意象同样不容忽视。它处在都市文明的阴暗角落,“烂街上全是烂事,制假、贩假、卖假、走私、卖淫,啥破事都有”。而且“乱哄哄脏兮兮的”。可以这么说,这条烂街聚集了现代文明的负面,某种程度上讲是对现代文明的否定。这与石陀要颠覆城市文明有某种相通之处。“烂街”和“驴市巷”同样不为现代都市人所关注。这就给石陀的居住提供某种可能,他虽然住在这里,但没有被现代文明的负面影响所同化,说明他有一种内在的抗拒力能够消解他的污秽和丑恶,这该是怎样的一种力量啊!另外,“烂街”远离都市文明,向旷野延伸,这就给他目击青草野花、吸纳大地之气提供某种可能,他住在这里,就能够被自然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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