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


二、师僧和寺院的变质

 



  因为唐宋以来丛林制度的遗荫,全国各地,无论庵、堂、寺、院,都有相当的私产,如山林,如寺田,产业数目,相当可观。民国初年,有人作过初步的调查,认为如果集中佛教的全国寺院财产,大可富埒天主教,可与罗马教廷的财富柏媲美。虽然调查末必准确,然其资财的富有,为不争的事实,由此殆可以想见一斑。但自明末以至清代,这个本来完美的制度,已经产生很大的流弊,全国各地,除了少数有名的几个大丛林寺院,还保留着它的“共有”“共享”制度,而为公天下的“十方丛林”以外;有些地方寺院,已经一变而为“子孙丛林”的私天下了。所谓“子孙丛林”,便是师徒历代传授法统,同时也授受了本寺资产的管理权。如果一师数徒,他们也同世俗人家一样,分为数房,如大房、二房等房份,以次递分,争权夺利的事情,也处处可见,因此师僧结交官府,称霸一方的也不少。除了“子孙丛林”以外,在教内的术语,还有“小庙”,“小庙”的南方僧众,又有“禅门”与“应门”的分别。所谓“禅门”,讲究清修;所谓“应门”,专作佛事。他们念经拜忏,乃至荐亡送死,藉此赚些报酬,聊资糊口。至于招收皈依弟子,造成信众的派系等,已经不在话下。我们回溯往史,释迦牟尼昔以充满慈悲的宏愿,创为救世的佛教,如今已是自救不暇,衰颓到了极点。所有宗教,大约都不许违背良心说谎话,所以我写到这里,也只好实活实说,俾明大概,以为有远见的佛徒们,对佛教的兴衰成败,作一策励的检讨和反省的惕勉。

 

 


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