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诺顿版注:哈克不愿受到镇上生活中的种种限制,喜欢林中自由自在的生活。但当时尚未决意出逃,后来因为担心自己有生命危险,这才决心出走。这也表明了这本小说中描绘的自由这个概念中的一个方面。 ②诺顿版注:指当时用以包装枪和火药等物件的东西。 ③诺顿版注:指由亚麻或大麻做成的一股一股的绳子。 |
我把这些东西一样样搬进了木屋,这时候,天已经擦黑。我烧晚饭的时候,老头儿开始大口喝起来。酒兴一上来,便又痛饮起来。他在镇上就已经喝醉了。在脏水沟里躺了整整一个晚上。他那个时刻啊,可真够瞧的。人家一见这模样,还以为是个亚当再世呢,全身到处是污泥。只要一发酒疯,就会猛烈攻击政府。在这一回,他说道: “还把它叫做政府哩!嘿,你看吧,你看它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东西。还有这样的法律哩,硬要把人家的儿子给抢走——可那是人家的亲生儿子啊,他花了多少心血,曾经多么耽心受怕;又花了多少钱啊。正是这样一个人,终于把儿子抚养成人,正准备开始干活挣钱了,能给他出点儿力,好叫他喘一口气了,可恰恰在这个时刻,法律出场了,朝他猛冲过来。可人家还把它叫做政府哩!还不光是这样,法律还给撒切尔法官撑腰,帮着他夺去我的财产。法律干的就是这么一档子事。法律硬是夺去了一个人的六千多块大洋,把他挤在这么一间破旧的木屋里,叫他披上一件猪狗不如的衣服,到处转悠。他们还把这个叫做政府哩!在这样的政府下面,一个人连权利都得不到保障。我有时候真有个狠心思袭上心头,打算一跺脚,从此永远离开这个国家,永不回头。是啊,我就是这样对他们说的。我当了撒切尔的面这样对他说过了的。很多人听到了我说的话,能把我说过的话说清楚。我说过,这个倒霉的国家,我看得一分不值,决心一走了事,永远不再回还。我说的就是原原本本的这些话。再说,看看这顶帽子——要是这还能算是帽子的话——帽顶往上耸起,帽檐往下垂,竟然垂到了我下巴望儿下边,这还叫什么帽子,还不如说是我的脑袋塞在一节火炉烟囱里头了。我说,你们看一看吧,——叫我这样的人戴上这样一顶帽子——我可是本镇上大富翁之一啊,如果我的权利能收回的话。 “哦,这可是个了不起的政府啊,可真了不起。好,请看吧。有一个自由的黑人①,是从俄亥俄过来的。是个黑白混血儿,皮肤跟一般白种人一样白。身上穿的是挺白的衬衫,白得你从没有见识过。头戴一顶帽子,亮得耀眼。身上这套衣服,镇上没有人比得上这么漂亮。还有一只金表,有金链条。还有头上镀了银的手杖——是本州最可尊敬的满头霜染的年老的大富翁。你猜怎么着?人家说,他是大学里一位教授,能操所有各国语言,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最糟糕的还不只如此而已。人家说,他在家乡的时候,还可以投票选举。这可把我弄糊涂了。这个国家会变成什么样的国家啊。到了选举的日子,要是我那天没有喝醉能走得到的话,我会出去,会亲自去投票。可是啊,如果人家告诉我说,在这个国家里,有这样一个州,人家准许黑奴投票选举,那我就不去了。我说,我从此再也不会去投什么票了。这就是我亲口说过的话,大家都听到我这么说的。哪怕国家烂透了——只要我还活着,我就不会去投什么票,你再看看那个黑奴那付冷冰冰的神气,——嘿,要是在大路上,如果不是被我一肩膀把他推到一边去,他才不会让我走过去呢。我对人家说,凭什么不把这个黑奴拿出去公开拍卖,给卖掉?——这就是我要问清楚的。你知道,人家是怎么说的?嗯,人家说,在他耽在本州满六个月以前,你就不能把他卖掉。啊哈——这是何等的怪事一桩,一个自由黑人在州里耽了还不满六个月便不准拍卖,这样的政府还管它叫政府。当今的政府就是这样自称为政府,装出了一付政府的派头,还自认为这就是一个政府了,可就是非得苦苦等满六个月,才能把一个游闲浪荡、鬼鬼祟祟、罪恶滔天、身穿白衬衫的自由黑人②给逮起来,并且——”
①《文库》本注:俄亥俄在1803年成为美国的一个州。在这以前,根据1787年的西北法令,当地已禁止蓄奴,但黑人无选举权。选举权只有白人男子才有。 ②诺顿版注:据《汉尼拔的赛姆·克莱门斯》的作者狄克逊·威克特说,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在密苏里州还有身份自由的黑人。 |
爸爸就是这么滔滔不绝,可就是从没有想一想自己那两条有气无力的老腿把他带到了何方,这样,他给腌猪肉的木桶一绊,就翻倒在地,闹了个倒栽葱,两条小腿也给擦伤了。这样一来,话便说得越来越火辣辣的——主要是冲着黑奴和政府说的,间或也冲木桶骂上几句,就这样东说说,西说说,没个完。他在木屋里一只脚跳着走了好一会儿。先是提起这条腿,靠那条腿跳,然后又换一条腿跳。先提起这条小腿,靠那条小腿跳,再轮换。到后来,他突然提起左脚对准木桶猛踢一脚。可这下子判断失误,因为这只脚上的靴子通了,露出了两只脚趾头,只听得一声号叫,听得叫人头发直竖起来。叭哒一声,他跌落在地,只见他滚到东,滚到西,一手抓往了脚趾头,一边开腔痛骂起来,这一番的痛骂,能叫他过去任何一次的成绩都相形见绌。在后来,他自己也是这么说的。在老桑勃雪·哈根生平最得意的年代,他曾听到过哈根是怎样骂人的,他自认为他这一回可是胜过了老哈根。不过,据我看,这也许有点儿言过其实了。 晚饭以后,爸爸又拿起了酒瓶子,说瓶里的威士忌够他喝醉两回,外加一次酒疯。这是他的口头禅了。我估摸,大约一个钟头光景,他就会醉得人事不省,我便可以偷那把钥匙,或是把木头锯断,偷偷溜出去,两个办法总有一个能行得通。只见他喝啊,喝啊,一会儿就滚到了他那条毯子上。不过,这回儿我运气不佳。他并没有睡熟,而是睡得不安生。他不停地呻唤,好长时间不停气地翻身,翻到东来翻到西。后来,我实在困得不行,连眼睛也睁不开来,不知不觉之间,便熟睡过去了,连蜡烛还点着哩。 我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不过只听得一声尖声怪叫,我就爬了起来。只见爸爸神色狂野,满屋子跳过来跳过去,一边狂叫有蛇①。他一声声说蛇爬上了腿,接着又跳又尖叫,又说一条蛇咬了腮帮子,——可是我没有看见什么蛇啊。他在木屋里跳过来,奔过去,一边高叫“捉住它,捉住它。蛇在咬我的颈子啦。”眼神如此狂乱的人,我可从来没有见过。一会儿,他也实在累垮了,倒下来喘得不行,接着又滚到东、滚到西,滚得猛快,又碰到什么就踢什么,双手在空中又是打又是抓,还尖声叫唤,说他给魔鬼抓住了。后来,他困得不行,躺了一会儿直呻吟。再后来,他躺得更加安静了,听不见声音了。但听得远处林子里猫头鹰和狼的响动声。一片阴森得吓人。他在屋角里躺着。慢慢地又半欠起身子,脑袋歪向一边,仔细听着。他声音很低地说:
①《文库》本注:以下几段被认为马克·吐温写发酒疯的名篇,作者非常熟悉当时戒酒运动中对发酒疯的描述。 |
“啪哒——啪哒——啪哒,这是死人;啪哒——啪哒——啪哒,是他们来抓我来啦,可是我不去——哦,他们来啦。别碰我——别碰!把手放开——手冰凉冰凉的;放开我——哦,放了一个孤零零的穷鬼吧!” 但见他双手双脚伏在地下,一边爬开,一边哀求他们放开他。他用毯子把全身裹了起来,滚到了旧的橡木桌子下面,一边还是苦苦哀求,接着又哭了起来。我还能听到那透过毯子传出的哭声。 再后来,他滚了出来,站起身来,猛然一跳,神色狂乱。他看到了我,朝我追来。他一圈又一圈地追我,手里拿着一把折刀,一声声叫我是死亡天使,说要杀我,好叫我从此不能再来索他的命。我求告于他,对他说,我只是哈克啊。不过,他如此这般地惨笑了一下,又吼了起来,咒骂了起来,又使劲追我。有一回,我突然一转身,想从他胳膊下面钻过去,可给他一把抓住,抓住了肩膀上的茄克。我想,这下子我可完了。可是我象闪电一般把茄克一下子褪了下来,总算保了一命。没有多久,他也累垮了,一边倒下,背靠着大门,一边还说,且让他歇一口气,再来杀我。他把刀子放在他身下。一边说,他要睡一下,把精神恢复起来,然后他倒要看一看究竟谁是谁。 这样,他很快便打起了瞌睡。隔了一会儿,我拖出了那张用柳条编底的旧椅子,尽量轻手轻脚爬上去,不发出声音,终于把手枪取到了手。我用通条捅了捅枪管,为了保证它是装了火药的,接下来,我把枪搁在萝卜桶上,瞄准好了爸爸,自己躲在后边等候着他的动静。啊,时光过得多慢啊,又是多么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