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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用品博览  书斋里的小主人

    【目 录】   

  纸的由来

  世界上诸多发明之中,纸这种记事材料大约可算是最伟大的一种了,因为它使人类的文明得以传播和延续。

  任何物件的发明,都有其产生的特定背景,都是无数发明的交融递变的产物,纸的发明也不例外。

  今天,我们使用的纸的发明至今不过2000年,而人类的文明史却更长得多。我们之所以能知道那段遥远的历史,还真得感谢在真正的纸发明之前,人类所发明的其他形形色色的“纸”,感谢我们的先人为之作出的努力。

  在美国纽约的大都会博物馆,珍藏着一件从秘鲁出土的古代文物 “基普”。如果你有幸看到这件稀世之珍的话,可能会大失所望,因为它只是一些打上好些绳结的烂绳子。原来,基普是古代印第安人用来记事的。

  在世界各民族发展过程中,几乎都有过这种结绳记事方法。我国古籍

  《易·系辞》中写道:“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之以书契。”意思是上古的人是靠在绳子上打结来处理问题的,后来的圣人才用在纸上书写来代替它。

  今人考证,这种用结绳来记事的方法也颇为复杂。人们约定以各种不同大小、式样、颜色的绳结来表示不同的事情,希望用绳结来帮助记忆,或用来传递信息及用来传示后人。如果要记载的信息较多、较复杂,这绳结也弄得很复杂,有时是一串绳结接二连三地打在一起,有时是一根绳结上派生出许多小绳结。古人用这种绳结记的事,今人根本无法猜度。就拿秘鲁的那件基普来讲吧,如果今天的每个人就那些绳结作出自己的解释的话,恐怕有多少人就有多少种解释。

  有意思的是,在纸这种记事材料发明很久以后,在世界上一些文化落后的地区,人们仍在用类似远古人类结绳那样的原始方式来记事,只不过将绳结改成了表达略为明确一些的实物而已。这种实物记事真可以称为是活生生的“出土文物”了。

  公元前1312年,埃及人与居住在小亚细亚的赫梯人发生了战争,一打就是16年,互有输赢,损失惨重。终于有一天,他们决定讲和了。公元前1296年,在埃及法老的王宫里,赫梯人派来的使团与埃及人达成了双方结束战争的协议,缔结了和约。

  在没有纸的年代里,想到将文字刻下来的,不仅仅是中东的人。

  公元1899年(光绪二十五年),清朝主管教育的高级官员——国子监祭酒(国子监是国家最高学府,相当于国立大学,祭酒相当于大学校长)王懿荣生了病。医生诊脉后开了处方,家里人取回药,王懿荣在一种叫“龙骨”的药上发现了一些人工留下的花纹。他仔细看了一下,觉得这些花纹很特别,就叫家人再去药店买些花纹更清楚的“龙骨”来。

  “龙骨”其实是古代脊椎动物的骨骼和牙齿的化石,中医用来医治惊悸、久泻、自汗盗汗等症。在远古时代的东西上,为什么会有人工刻凿留下的痕迹呢?王懿荣素来对考古极有兴趣,他对此好生奇怪。

  王懿荣收集了不少丝纹清晰的“龙骨”,并打听到这些“龙骨”是从河南安阳地下挖出来的。安阳是商代的都城。经过王懿荣及其他一些学者的考证。果然证明这些花纹就是3000多年前殷商时的古文字,因为它刻在龟甲和兽骨上,就被称作为“甲骨文”。

  在对甲骨文进行考释后,人们才知道,这种龟甲和兽骨,在当时主要是用来占卜的。殷人认为生活中的一切都要听命于上天鬼神,所以凡是祭祀、种植、狩猎、出征、疾病、刮风、下雨、生儿育女等,都要占卜。

  占卜完了,要把结果记下来。记在哪里呢?最方便的就是记在占卜用的骨上了。殷人用一些坚硬的东西将字刻在甲骨上,大的字超过半寸,小的如同芝麻。甲上的文字,使我们对3000多年前发生的事,多少有一点了解。

  后来,占人又把字用刀刻,或用漆、墨等写在竹片或木片上。这种竹片、木片大约有一二尺长,每片可以刻上十来个字,多的可以到三四十个字。古时,竹片叫“简”,木片称“牍”,信为“书简”、“尺牍”,因为当时的信是用这种竹、木片“纸”写成的。早先,汉字之所以由上到下竖写,而不像其他民族的文字多数由左到右横写,也是由简牍的书写特点而决定的。

  古时人们写信用不了多少竹片,如要写一本书,就不然了。必须用绳子将竹片连起来才能阅读。现在我们称书的量词为“册”,就是将一片一片的简、牍穿起来的象形字。

  我们可以想像得出,这种用竹、木片“纸”写成的书必定是笨重而不便携带的。战国时,思想家惠施外出讲学,带的书简就装了五车,“学富五车”的典故即出于此。显然,这种笨重的“纸”,严重地影响了文化的发展。

  就在我们的古人往甲骨上刻字的时代,古埃及人已在用轻便的纸莎草纸来记录文字了。

  纸莎草是一种高大的草本植物,外形有点像芦苇,可长到4米高。这种植物的故乡在埃及。数千年前,尼罗河两岸肥沃的冲积平原上曾遍布它的足迹,而现在它在埃及早已绝迹,在非洲只有苏丹和叙利亚的少数地区还有生长,欧洲的最后一批纸莎草在西西里岛锡安河畔锡腊库扎附近正濒临凋萎干枯。这主要是河水的污染造成的。

  对纸莎草的衰亡,人们十分痛惜。这不仅因为它是极好的造纸原料,还因为它是人类的好朋友。在古代无纸的日子里,人们曾用它记下了人类文明史最初的几页。

  据考证,大约在5000多年前,埃及人就利用纸莎草来造“纸”了,他们把纸莎草的茎破成细丝晒干,交叉着叠两层,然后再用胶粘合,这样做成的纸莎草纸质量相当不错,成了埃及的主要出口产品,希腊的大多数古典文学作品都是写在纸莎草纸上的。在这种纸莎草“纸”上写字,要比在泥板、银板或龟4甲上刻字方便多了。埃及人的这一发明后来传到了欧洲。在中国人造的纸还没有传到欧洲之前,

  纸莎草是欧洲人最常用的“纸”。

  古代印度没有纸莎草,人们用来当纸的,是另外一种植物。

  这是一种叫贝多树的热带大树,胸径常达1米左右,树高20多米,树姿有些像棕榈,又有些像蒲葵。这种树在树顶上簇生出许多掌状分裂叶子,十分巨大,一张连叶柄的叶子长达二三米。古代印度人用来当纸的,正是这种叶子。

  印度是佛教的发源地,有着许多寺庙。在那些寺庙里,往往都保存着贝多叶写成的经书,人称“贝多经”。作为书写用的贝叶须在树龄8年以上的贝多树上采摘。贝多叶子卷为筒状,呈浅棕色,从叶柄割取下来铺开展平,成扇形状。每张叶片上有30条粗硬的叶脉,用刀除去叶脉,便可得到近30张小叶片。这带状小叶片有2米多长,一端稍宽,另一端稍窄。

  这叶片不能用,还必须经过特殊的水沤制作。人们先把叶片卷起放在大锅里用水蒸煮。然后取出晾干。为使叶片变得柔韧,不易折断,还要将晾干的叶片挂在木棒上,两手揿住叶片两端,上下拉磨,使叶片表层磨掉,变得洁白光润。经过这样的加工处理后,再把每片贝叶根据所需大小切裁好,集中在一起,用烧红的铁棒在贝叶上烫一孔洞,以便用绳穿订。严格说来,贝叶上的经文不是写上去的,而是“刻”上去的。人们用一种精细的铁笔在叶面上刻字,刻好后用墨水涂抹叶面,即“上色”。这种墨水用油灯的黑色烟炱与肉桂油混合调制,涂抹后不但可在刻痕上留下清晰的字迹,对贝叶还有防潮、防腐、防蛀的作用。可能是由于贝叶“纸”有着这种易于长期保存的优势吧,所以当真正的纸发明后很久,仍有人用贝多叶来书

  写。

  大约在春秋时期,中国人已开始用丝织成的“帛”来写字了。用墨水写字在帛上,要比简牍方便得多,而且帛又轻又软,还可以卷起来。现在有时称一部书为一卷书,即来源于此。

  可惜的是,这样的“帛纸”虽然很好用,但价格昂贵。在汉代,一匹帛相当于720斤米的代价,一般人是用不起的。因此,直到汉代,“帛纸”和简牍还同时被人们应用着。

  蔡伦是东汉和帝时的太监,任尚方令。他的工作是监管制造御用器物。担任这些职务,自然要考虑节省开支。价格昂贵的帛也在蔡伦的考虑之中。能不能找到一种可以替代帛的书写材料呢?不仅与帛同样的轻便易写,而且价格还要很便宜。

  蔡伦经常在休息时到城外活动散步。他不由想起了郊游时看到过的漂絮情景。

  所谓漂絮,就是人们利用不适于抽丝织造的次等茧来做丝棉时,先将次茧用水煮过,再铺在蔑席上浸到河水里去,用棍子烂成丝棉。从事这项手工劳作的妇女,人们称之为“漂母”。蔡伦发现漂母在漂絮的过程中,有一些残留的丝絮粘在蔑席片上,等到晒干后,把残絮剥剔下来就成了一层薄薄的絮片。有些买不起帛的穷人就利用

  这种絮片写字;不过在这上面写出的字非常模糊。

  由于丝制品价格贵,一般老百姓穿不起,那时还没有棉花,平民百姓能穿的,只是麻制品。人们将麻的皮剥下来,仍用在水中漂洗捣打的方法,制成适合于织造的麻纱。在这过程中,也会在篾席上留下麻絮。蔡伦发现,也有人利用麻絮片来写字的。

  “嗯,这倒是个办法,也许可以试试。”于是,蔡伦当起了“漂”。他将那些留在篾席上的丝絮和麻絮收集起来,放在水中继续漂洗捣打,将它们弄得很烂,再用席子把它们捞起来滤掉水分,晒干后就成了一些薄薄的、细密的絮片。用它来写字,效果竟同帛差不多。

  纸就样诞生了。现在“纸”字左边的“”部,也表明了最初的纸是跟丝有直接的联系的。

  在试验中,蔡伦还发现,用麻絮捣烂后制成的纸,跟用丝絮做成的纸不相上下,甚至还更结实些。这当然使他十分满意,因为丝是贵重物品,丝絮不如麻絮容易获得。蔡伦还想到,既然要费时费力将麻沤烂、捣烂,而那些没有使用价值的破布、破鱼网、树皮等不是更容易获得,又容易捣烂吗。

  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后,蔡伦终于发明了成熟的纸的制作工序:将树皮、破布、旧鱼网等收集起来浸湿、捣碎、泥沙,然后用草木灰液浸透蒸煮,去掉胶质、油脂、色素等,再进一步捣烂,让它们成为浆糊状。然后,把这种糊状的浆质捞出,薄薄地摊在竹帘上晾干,就成了柔软的纸。

  东汉元兴元年(公元105年)蔡伦将他的造纸方法上奏皇帝,正患病卧床的汉和帝非常赏识并下令在全国推广使用。后来,汉安帝因蔡伦发明纸有功,还封他为龙亭侯。

  我国的造纸术后来传入朝鲜、日本、印度和阿拉伯,又经非洲北部传到欧洲。造纸术的发明,是中华民族对世界文明的最杰出的贡献之一。蔡伦的名字也被留在了世界科技史中。

  有人统计过,现在世界上大约有12000多种不同用途的纸,它们满足了人类各方面的需要。这些纸,有的是有意识发明的,有的是在无意中诞生的;有的发明申请了专利,留下了发明的名字,有的却不知道发明者是谁,只留下了他的发明。

  复写纸的发明在19世纪初,发明人是英国的韦奇伍德。那时,他正在伦敦经营一家文商店。韦奇伍德经常用铅笔给他的固定客户写信,向他介绍商店里新进的几种文具。这些信的内容几乎一样,他机械地写着,有些厌烦。

  “能不能同时写成两封、三封信呢?”看着后一张纸上留下的上一张纸的字痕,韦奇伍德脑中突然冒出了这个念头。

  要实现这个念头似乎不很难,韦奇伍德很快就琢磨出了方法:将一张薄纸放在蓝墨水中浸润,然后夹的两张吸墨纸之间使之干燥而成。书写时,可将其衬在一般纸之下,从而获得复制件。1806年,韦奇伍德获得了他的“复制信函文件装置”的专利权。韦奇伍德的发明问世时,英国的商业活动已很发达,复写纸大有用武之地。眼看他的发明大受欢迎,韦奇伍德干脆办了一家工场,专门生产这种特殊纸张。后来,法国人改用甘油和松烟渗透进纸里的方法制造复写纸。大约到1815年,德国人再进行革新,以热甘油加上煤焦油中提炼的染料,经细磨调研,涂于韧性的薄纸上制成新的复写纸。以后人们又在这种复写纸的涂料中

  加入蜡料,以降低粘度,这就是我们今天常用的复写纸了。

  时至今日,造纸的原料越来越多,造纸的方法也越来越新奇,纸的品种更是五花八门了。

  有一种纸叫电热式传真纸。它的一面涂有金属铝,另一面涂上白色的低压绝缘层。将这种纸装在一定的仪器里,仪器上的记录针就会自动按照各种光、热、静电、生物电流等信号电压,将白色低压绝缘表层击穿,露出黑色基纸,形成所传的文字和图形。

  有的纸还会“说话”。这种纸叫磁性纸,是在厚纸上涂上一层磁性物质而制成的。它可以像录音磁带那样在录音机上录音,也能放送出声音。如果用这种纸给远方的亲友写信,可不必动笔,只需用它录下你的说话,然后把它装人信封寄出,亲友收到后,将纸放到录音机里,就可以听到你的声音了。

  纸很脆弱,它怕撕、怕拉、也怕戳。可是,只要用合成纤维掺入普通纸浆中,就能用普通造纸方法制得合成纸。这种纸两面拉毛进行糙化处理后,便可以与普通纸一样印上图样与文字。它特别坚韧,就是几十吨重的坦克压过去,也不会破碎!用这样的纸来印军用地图,自然十分合适。

  我们知道纸翻动时会发出“哗哗”的响声。电台广播员在翻阅稿件时,也会将讨厌的纸张声一直播送出去。现在人们发明了一种无声纸,它绸子一样轻软,上面有无数细孔,翻动起来并不发出声音。

  有一种香味纸,特别受小朋友欢迎。美国有家出版公司曾出版过一本特殊的水果画册,看书的小朋友只要用手触摸画中的香蕉、苹果等水果,就会闻到它们的香味。这是因为书上的水果是用带有不同香味的纸剪贴上去的。当用手摩擦画面上的水果时,这种纸就会因摩擦生热而散发出香味来了。

  前苏联的一位科学家文丘纳斯,在80年代发明了一种最为离奇的纸。造纸原料是你根本无法想象的玄武岩、凝灰岩等石头。

  文丘纳斯先将玄武岩等石头熔化成液体,再利用一种快速拉丝装置,将岩浆拉成极细的丝束。将这种“石纤维”浸到酚醛树脂里,就成了褐色的薄纸状物,再经过一道工序,加进一些白垩粉后,出来的纸就是雪白的纸了。这种纸强度很高,所以可做得很薄,5张纸合起来,才有我们平常的一张纸那么厚。

  这种石头纸韧性极好,可以快速抽拉而不断裂,用它来印报纸的话,可使印报机的速度提高好几倍。由于石头纸的着色性能好,用它印成的画报颜色十分艳丽。此外,石头纸还不怕水、火和细菌,用它印刷的书,保管起来要省心多了。石头纸还有一个突出的优点,随着石头纸的大量生产,代替了树木作材料可以使无数森林免遭砍伐,有利于保持生态平衡。

  从蔡伦发明纸起,人们用的造纸原料,不管是破布、破鱼网、树皮、麦草、稻草、芦苇、毛子、木头,都是纤维类材料,石头纸是第一种非纤维类原料制成的纸。以后还会有什么样的新纸问世呢?我们无法预知,但可以肯定的是,人类的追求是无止境的,纸的发明也是无穷尽的。

  新闻纸

  举世公认,造纸术是中国人发明的。可是,纸的花色品种很多,用途各异。今天,全世界大约有12000多种不同的纸。在这么多纸种中有一个专门用来印刷报纸的纸,叫做新闻纸。它却是200多年前,由欧洲人发明的。可是,新闻纸与一般纸有何差别?它是怎样被发明、生产出的?

  在新闻纸还没有被发明之前,一般的纸所用的原料是棉花、亚麻或破布。这些原料的成本比较高,制造纸张价钱也较贵。那时候,有的国家政府印刷少量的公报、消息(后来成为向全社会发行的报纸)供官员阅读。

  流水似牛,时光匆匆。1713年有个法国的生物学家名叫罗蒙尔,偶然在院子里看到了一只马蜂。马蜂又叫黄蜂,是一种常见的昆虫,喜采花密、捕食小虫。它们飞来飞去,忙什么呢?罗蒙尔想弄个明白。经过仔细的观察,原来是马蜂在屋檐下衔木筑巢哩。马蜂先飞到树上,在树枝上咬下一点木屑,然后飞回吐出来涂在巢座上,便成了倒形莲蓬状的马蜂窝。蜂窝分在许多细格子,每个格子呈六角形,格子的壁又匀薄又结实,风吹也不怕,有点像纸。罗蒙尔一边观察,一边记录。他想:小小的木屑,粘结起来不也能成为一张纸吗?

  1719年,罗蒙尔根据自己的研究,向法国科学院递交了一篇论文。论文中说:马蜂能够从一般树木中提取些小木屑,而后造出了像我们使用的纸状物来。这似乎在诱发我们:可以不用破布或亚麻造纸,而改用木头去试一试。

  1738年,德国人希费尔博士沿着罗蒙尔的思路继续对马蜂窝进行更为详尽的研究。他把马蜂窝分解,割下一块块的巢壁,用清水泡、热水煮,最后得到了一丝丝长短不一的木材料纤维。为了证实自己的观点无误,他又找来了各种各样的植物,包括常用的造纸原料在内,如棉花、亚麻、核桃木等,进行了大量的试验。虽然他费了好大的劲,刀切斧砍锤子砸,分离出了一些纤维,可是由于加工设备不行,终究也没有弄出结果来。

  1844年,德国人凯勒是个机械设计师,他一直也在琢磨不用化学的办法,而用马蜂咬树的办法,可不可以从木材中把纤维分离出来。开始用刀砍——不行;锯锉——不行。有一次,他随手捡起了一块表面凸凹不平的石头,来回摩擦木块,这下子居然得到了一丝丝的纤维,顿时使他兴奋极了!于是,凯勒连夜绘出了一种能够沿轴心不停地转动的石器,几经修改,进而发展成一种被称为磨石与活动连杆联合的机器。接着,他请人加工制作,不久一架最早的磨木机由此诞生。当这种机器把一段一段的木头连续地磨碎变成纸浆的时候,凯勒的心像开了花似的,由磨木机生产出来的纸浆叫做磨木浆。这种纸浆的性能松软,只需稍加筛选、洗涤、浓缩之后,送往造纸机供抄纸之用。

  由于磨木机的速度快,生产量大,木头的价线比亚麻低得多。所以造纸厂的老板很高兴,乐意生产磨木浆。他们说:磨木浆的成本便宜,制成的纸吸油墨又快,拿来印报纸是很适用的。于是,许多报社纷纷订货,这样人们约定俗成地把用磨木浆为主要成分生产的纸,称为新闻纸。

  新闻纸的发明是受马蜂窝的启发而来的。它的缺点是纸的耐折叠性不大好,所以包东西用报纸在转折处容易损破;另外,新闻纸的性能是不耐久,时间一长,报纸就地自行发黄变脆。特别是经不起日光照射,变化更快。近年来,新闻纸由单一品种发展成多品种了,出现了胶牌新闻纸、彩色新闻纸、无接头新闻纸(即一卷筒新闻纸中没有一处接头,有利于快印)、微涂布新闻纸等,花样日益增多,不胜枚举。

  彩色纸

  世界上的事情有时就这么怪,看起来是坏事,或许就能变成好事。关键在于:肯不肯动脑筋,下不下真功夫。下边介绍一个有趣的事例,来说明从出错中会错出一个发明来。

  18世纪,在英格兰的一个偏僻小山村里,有一座家庭手工造纸工厂,总共才有4个人:威廉夫妇和他们的两个儿子。全家以生产白纸度日,天天劳作,赚几个小钱生活。

  有一天,威廉站在荷兰式打浆机(一种古老的处理纸浆的机器,样子橡个大澡盆)旁,大声地向大儿子喊道:“老大,浆已打好。今天真不错,快点拿去抄纸!”这时,他的妻子正端着一盆染衣用的蓝色染料水经过,听老伴一叫,想过去看看今天打的纸浆怎么个“真不错”。不幸的是,正巧和跑过来的儿子相撞,哎哟,一盆染料水全倒翻在盛有洁白纸浆的打浆机里,好端端的纸浆被染得乱七八糟。威廉大为生气,他的眼珠儿几乎要跳出来啦!这批白纸看来是肯定要报废了。

  二儿子闻声赶来,他望着打浆机时的蓝一片、白一片的浆料出神。过了好一会儿,老二拿起一根小木棒,仔细地搅了搅纸浆,然后说道:“我看,干脆再加些蓝色染料,把纸浆统统地染了,咱们就卖一次蓝色纸,行不行?”威廉叹了口气,回答说:“只好这样,试试看吧。”出乎意料的是,这种蓝色纸一运到市场,居然被认为是新产品,大受欢迎,被抢购一空。威廉一家不但没有赔本,反而赚了更多更多的钱。

  从此以后,威廉一家就潜心钻研生产各种彩色纸的门道。经过多年的努力,终于取得了多项产品的专利权。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当遇到做某件事与原来的预想不一样,甚至相反效果的时候,不要匆忙地以为错了,无法挽回了,而应该冷静地想一想,下步怎么办?有没有法子解决?亦即反向思维。看看到底有无别的门道或出路,切忌一棵树上吊死。彩色纸的出现,不是给了我们更多的启迪吗?

  宣纸

  世界上的纸多得很,大约有12000多种吧。我们平时见的报纸(新闻纸)、书写纸、包装纸、卫生纸、钞票纸等,不足为奇。可是,在所有的纸中,唯有中国安微省泾县生产的宣纸,堪称奇葩。这种专供毛笔作书画用的纸,闻名遐迩,饮誉海内外。

  宣纸的原料和制作工艺,与一般纸有较大的不同;在外形上却与普通白纸无明显差别。它最重要的特性是:润墨性好,变形性小,耐久性高。能够适应笔锋、泼墨的浸湿,显出“力透纸背”的神效;还不怕搓揉,裱后平展如初,尤其是其“寿命”(保存时间)高达1050年(下限)损坏,这是其他纸望尘莫及的。

  然而,宣纸是谁发明的?为何会有如此奇妙的性能呢?

  很久以前,相传是蔡伦的徒弟,一位名叫孔丹的造纸工匠,一直想造一种精良的白纸,继承师业,为师傅画像。但是,屡次试验都失败了。经过一番筹划,孔丹背起包袱,夹着雨伞,辞别亲人,跋山涉水,行万里路,周游四方,寻师访友,切磋技艺,以了却心愿。

  有一天,他来到宣州府(现为安徽省泾县境内),踏着泥泞的小路,在蒙蒙的雨丝中,继续向前行走。突然,孔丹觉得眼睛一亮,在灰色的山雾中发现沟边溪水里似乎有一片雪白的东西!他三步并两步地赶过去,弯腰细看:哦,原来是一些树枝掉进山沟里,被常年不断的潺潺溪水浸,天长日久,腐烂变白了。孔丹迟疑了一会儿,一连串的问号在他的脑海中浮起:这是什么树?这是什么水?这是什么地方……

  孔丹决定留居下来,他上山打柴,搭盖草屋,又向周围的樵夫、乡亲们请教。流水似年,一晃三年过去了。孔丹终于弄清楚了这种四季生长的常绿树,名叫青檀。它是当地的特产,别处极少生长。青檀的纤维柔软、细长,特别适合造纸。这山中的溪水也不同于一般。水质清澈见底,通过怪石鳞峋的山洞,蜿蜒流出,再分成两股而去。一股水适合制浆(后来才知道这股水流含碱);另一股水利于抄纸(后来才了解到那股水流含酸)。这是大自然的巧安排,可谓得天独厚也。

  孔丹和他的朋友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利用青檀树皮为原料,精心加工,先在溪水中分散开纤维;然后在水中捞起纤维,交织于竹帘上(多余的水漏掉),再压榨,烘干,从而制成了质量是上乘的好宣纸。后人赞赏宣纸的32字诀是:纤维纯白、质地柔韧、色泽光洁、纹理细密、润墨清晰、搓折无损、能抗虫害、纸寿千年。

  在孔丹发明宣纸的年代,限于当时的生产力和科学发展的水平,有些问题只是知其然,而不知所以然。实践出真知,造出的宣纸,受到用户欢迎,成为名牌产品。由于宣纸是在宣州府生产的,因地得名,故称之为宣纸。

  宣纸之所以具有优异的性能,还离不开制作工艺的严谨精细,处理条件缓和,胶汁使用得法,捞纸技术娴熟,晒纸手艺高超,从而保证了宣纸的质量。

  严格地说,宣纸从发明到发展,经历了很长的时间。首创当然伟大,继承未必渺小。所以,只要肯勤奋刻苦,发扬锲而不舍的精神,人人都可以成为居上的后来者。

  发明毛笔的故事

  在我国,自有文字后,人们先将文字刻在甲骨上,后又刻在简牍上,这时用的工具是力,后来,才出现了毛笔。相传,毛笔是秦国大将蒙恬发明的。

  公元前223年,蒙恬带兵在中山地区与楚国交战,秦王政要他定期写战况上报。那时人们普遍使用的书写工具叫“聿”,它是一根约一尺长的竹棍,头部削薄、削尖,再划开一两个小口子,然后蘸取墨汁在简牌或帛上写字,有如后来西方使用的那种蘸水钢笔。送给秦王的战报都要写在帛上,蒙恬用

  “聿”在帛上写字,感到很吃力,一不小心就会将帛划破,这使他产生了改造聿的念头。

  一天,蒙恬在荒原上猎获了几只野兔子回营。途中他偶然见。到有只兔子的尾巴拖在沙地上,留下了一道痕迹,顿时来了灵感:何不试试用兔毛来改造聿呢?蒙恬回到营房后,就从兔尾上剪下了一些毛,将它们夹在聿前端的开口上,试着蘸取墨汁来写字。谁料,兔毛上有油脂,根本不吸墨水。蒙恬生气了,一甩手,将那支夹了兔毛的聿毛扔到营帐外面去子。

  过了几天,蒙恬无意中看见被他扔掉的那支聿,原来丢进了一个积有石灰水的小坑里,此进由于碱性水的浸泡,变得白绵绵的毛吸足了墨汁,用来写字非常流畅,写出的字很漂亮。毛笔就这样发明了。

  虽然蒙恬发明笔的传说生动地描述了人们发明毛笔的历程,但事实上,早在蒙恬之前很久,中国人就已发明了毛笔。

  1954年,在长沙左家农山一座战国古墓中,曾发掘出一枝毛笔。它是用上好的兔毛制成的,毛杆为圆竹棍,用丝缠绕,外面封漆固定,因属楚国文物,人们称为“楚笔”。这枝楚笔的制造,就是在蒙恬之前数百年的事了。

  楚笔还不能算是最早的毛笔,人们曾在新疆的一座古墓里,发现了比它年代更早的毛笔。这枝笔的笔杆是木制的,以三瓣合成一个圆管,下端有一圆孔,用来安插笔头。因为我国北方不产竹,只能取木代竹,也有人认为毛笔的发明可上溯到5000年之前,因为从出土的新石器时代的陶器来看,上面的图案相当精细,没有毛笔是很难画出来的。

  古代之所以流传着“蒙恬造笔”之说,可能是因为蒙恬对毛笔做过改进。蒙恬之前的毛笔都用兔毛制成,很软,对蒙恬这样的武官在戎马倥偬中快速书写战报不很合用。是蒙居想到改用两种硬度不同的毛,如鹿毛和兔毛,两种毛软硬结合,就更便于书写了。

  早先的毛笔多用兔毛制成的,到了晋代,有人用鼠须或者鼠尾毛制笔。唐朝时,宣城地方开始用野兔背上较硬的紫毛来制笔,效果奇佳,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宣笔”。

  自宋代起,人们开始用羊毛来制笔。至今,羊毛还是制毛笔的首选材料。后来人们制毛笔常用的材料还有黄鼠狼毛。这就是狼毫笔。羊毫笔较软,狼毫笔较硬,用两种毛混制成的兼毫笔软硬适中,这些笔想来我们的读者都曾使用过。

  毛笔是一种绝妙的书写工具,在世界各民族的文字书写中,之所以唯有汉字书法能成为一种独立的艺术作品,应归功于毛笔。西方人尽管也使用动物毛制成的笔,如水彩笔、油画笔等,但这们的应用都比中国的毛笔晚得多,应用范围也窄得多。所以,有的西方学者感叹地说:“毛笔的发明可看出东方人的巧思。这种笔表现力的丰富,是现在任何笔也比不上的。”

  铅笔

  古代,世界各国都有用铅写字、作标记的记载,因此就有了“铅笔”这一名称。

  我国汉明帝创修的《东观汉记》这部书内,有着“曹褒寝则怀铅笔,行则诵读书”的记述。看来,由于“铅笔”比毛笔用起来方便,所以曹褒晚上在床上看书时是以铅笔来作书写材料的。大约是对“铅笔”的感情深吧,晚上就同衾合寝了。

  在欧洲,从希腊、罗马时代起,人们就手握铅棒或把铅条夹在木棍里写字。罗马贵族使用的这种铅笔,铅条外面还套有华贵的皮套。近代人们曾在埃及法老的金字塔中发现过一些圆形的铅块,考证认为那就是古代埃及人使用的“铅笔”了。这大约是古代铅笔中形状最为奇特的一种了。

  用铅当笔并不合适,除了它有毒这一点外,它坚硬难写,颜色也很淡,写出来的字笔画很细,而且模糊不清。现在,我们仅在一些博物馆里,还能见到这种古老的笔。

  16世纪时,英格兰人发现了“黑铅”——一种条状石墨。最初用它来给货物做记号,所以人们把它叫做“打印石”。相传,“打印石”是一位牧羊人最先发现的。

  1964年,一场猛烈的飓风袭击了英国昆布兰郡的平原,在凯斯威克镇附近,有一棵大树被刮倒了。风暴停息之后,一位牧羊人赶着羊群路过这里,看见大树掀起的树坑里露出一大片黑黝黝的石头。他好奇地下到坑里,用手一摸,沾了满手黑,用指甲一划,软得能刻出印记来。这使他感到新奇,像这样黑的、软的“石头”,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聪明的牧羊人马上想到了它的用途:用它在绵羊身上画记号,自家的羊群就不会认错了,欢喜的牧羊人采撷了不少这样的石头,随身带走。因为这种石头手一摸就黑,有点像铅,牧羊人就把它叫做了“黑铅”。

  后来,一位商人看见了这种“黑铅”,马上想到它可以派上比在羊身上打印记更大的用处。他挖掘出这种黑石头,然后,切成一条一条的,用线缠绕起来制成笔状。他给这东西起了个名字叫“打印石”,贴上商标,卖给其他商人在货物包上标号码、写字。

  这种黑铅实际就是石墨。石墨质软、色黑、滑腻,划出的印痕粗黑清晰,比那种用铅条制成的“铅笔”不知好

  到哪里去了。所以,商人的这桩买卖居然生意兴隆,整船整船的打印石渡过英吉利海峡,运到欧洲大陆,几乎成为各国贸易中不可缺少的东西。昆布兰的石墨矿质量很好,含碳量在90%以上,开采出来的石墨块也很大。后来,当真正的铅笔发明后,用昆布兰的石墨制成的铅笔成了人们追求的最好的文化用品,身价很高。因此,到18世纪时,英王乔治二世就将这里的石墨矿占为己有,定为王室专利品,不仅派重兵把守,还制定法律:凡在昆布兰偷采石墨者,一律处以绞刑。

  当昆布兰的石墨开采完了以后,“昆布兰铅笔”就成了身价百倍的古董,一枝的铅笔的价值竟与同样重量的黄金等价,富有的收藏家都以收藏有昆布兰铅笔而自夸。

  现在,在凯斯威克镇上有一个“铅笔博物馆”,那里陈列着各式各样的铅笔。有最早用布裹的铅条,有古埃及的圆铅块,有罗马贵族的皮套铅棒,有切成细条裹以纱线的石墨。它们静静地躺在展柜里,向前来参观的人们述说着人类发明真正的铅笔之前,铅笔所走过的历程。在它们之后陈列的,就是漂漂亮亮亮的现代铅笔了。

  人们在用了一段时间的“打印石”之后,最初的狂喜就被不满意所代替了。你瞧,用它划的记号颜色太深,划上去的印痕也容易脱落,要弄脏手和物品;它还很脆弱,稍一用力就要折断;而且,如果石墨里混有其他杂质,就会影响书写质量,而天然石墨矿石纯净的很少。

  能不能使“打印石”变得更好用一些呢?

  18世纪中叶,德国巴伐利亚的一位化学家法贝尔开始了这方面的努力。他在卡斯塔尔煤矿附近采集了一些石墨矿石,将它们研成粉末,用水冲洗去掉杂质,获得了较纯净的石墨粉。他设想将石墨和某种东西粘合在一起,这样可以改良石墨,使它硬一些,结实一些。

  法贝尔经过了种种试验之后,终于发现在石墨粉中加入硫磺、锑和松香,加热凝固后硬度合适,书写流畅,也不容易弄脏手。法贝尔在1760年建立起了铅笔工厂,将石墨与硫磺、锑、松香混合熔化后,再压制成条,就成了一根根的“铅笔”。在这种铅笔外面裹上纸卷后,就可拿到商店里去出售了。法贝尔的铅笔很快就出了名,并开始源源不断地向法国、英国出口。

  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了。英国、德国等邻国对法国进行了封锁,铅笔也运不进法国了。铅笔没有了来源,影响可不小,特别对画家来说影响更大。当时一位名叫康蒂的法国画家,下决心自己解决这个难题。

  康蒂手头只有数量不多的一些石墨,他琢磨来琢磨去,在想怎样才能利用这点石墨制出尽可能多的笔来。想来想去,他终于有了一个主意:在石磨粉中掺和一些粘土试试看,一试下来效果出乎意上地好。他发现了在石墨中加进不同数量的粘土或烧制时采用不同的温度,就能得到不同性能的铅笔。

  康蒂的铅笔比法贝尔的好用多了。据说,拿破仑特别喜欢用康蒂的铅笔。法贝尔听到人们对康蒂铅笔的赞扬后,决心制作更好的铅笔,经过长时间的反复苦心钻研,终于发明了性能更好的铅笔。由于有这样的发明竞争,使铅笔在很短的时间里,就有了飞跃的进步。

  不过,无论是康蒂还是法贝尔的铅笔,都仅仅只有一根细条,太容易折断。1812年,美国马萨诸塞州的一位木匠威廉·门罗,想到为铅笔锦上添花,让铅笔穿上木头外衣。

  门罗造出一台机器,能在一块木板上平行开出8条凹槽,在往凹槽里装入铅笔芯后,再复上另一块同样开有凹槽的木板,用胶水粘紧。然后,再将这块嵌有8根铅笔芯的木板切割成8根木条,每根中都有一根铅笔芯。这就是真正的铅笔了。

  门罗的铅笔诞生100年后,又有人感到不满足了,认为它浪费木头,削铅笔也要花费时间,使人感到麻烦。这种不满足导致日本早川德次在 1915年发明了一种能够把铅笔芯反复推出的铅笔。这是一种只要旋转笔杆上的旋纽就可使中间的笔芯伸出和收回到新型书写用具。它就是现在使用的自动铅笔的原型。

  今天,铅笔的品种十分丰富,可供人们各种需求。仅活动铅笔一类的就有旋转式、坠芯式、动脉式、手推式、自动出芯式、组合式等,令人眼花缭乱。

  早川德次为他的“活芯铅笔”申请了专利,并创建了一家公司进行批量生产。现在,这家公司已发展为颇有知名度的夏普公司。它继承了早川的不满足精神,不断地在开发着新技术。

  芦苇笔和鹅毛笔

  5000多年前,古代埃及人用尼罗河畔生长的纸莎草当纸来使用时,书写工具有的是用纸莎草的茎。他们将草茎斜着切断当笔,蘸上用矿物颜料和水调成的“墨水”写字。但纸莎草名为草,实则是种高大的草本植物,它的茎也很粗,像竹管一样。这种“笔”握起来当然不会使人感到舒服,所以,后来埃及人就改用芦苇管作笔了。

  埃及人在芦苇丛中采集出芦苇管,然后把这些芦苇管埋在畜烘堆里边,几个月后,他们再把芦苇管控出来。这时的芦苇管已经变得异常光滑,而且颜色呈现为黄黑相间,有如中国的“湘妃竹”,很漂亮的。随后,埃及人把这些漂亮的芦苇管烘干,使它们变硬,再将一端削尖,便成为一枝蘸水笔了。

  在古埃及,开罗和亚历山大港都有出售这种芦苇笔的著名市场。

  就是这种今天看起来并不理想的笔,后来还传至希腊,又传至欧洲以至一些东方国家,在这广大的地区内,使用的时间长达数千年之久,是人类使用历史最长的一种笔。

  芦苇笔不仅有易磨损的缺点,还太脆、太硬,容易划破用来书写的纸莎草或羊皮纸,而且,它还显得粗笨、不雅观,尤其当风姿绰约的贵夫人和小姐手持这种粪堆里沤制过的粗物时,更使人感到不协调。

  据说,公元6世纪的一天,这种不协调的感觉便强烈地刺激了荷兰的米诺莎小姐。这位小姐要给她的白马王子写情书,拿起芦苇笔却迟疑了:难道就用这粗物来抒写心中最美好的情感?小姐正躇着,窗下踱来了一只鹅,昂起高傲的头颈“嘎嘎”叫着,一高兴,扑腾起翅膀,落下一管羽毛,又昂然而去。

  “鹅毛管,洁白的、象征着纯洁的鹅毛管!”小姐冲动地奔了出去,拾起了那管鹅毛。米诺莎小姐的冲动,使人类有了一种新的书写工具——鹅毛笔。以后,这种漂亮的笔传了开去,走入了千家万户,在欧洲及世界上许多地区风行了1000多年。人们用这种笔写下了无数的世界语文学名著、科学典籍、历史巨篇。

  鹅毛管柔韧有弹性,如果用力书写,笔尖的缝隙会张开,写出的字线条粗;轻轻书写,也可写出秀气的字。这种笔不仅可用来写字,还可用来绘画,用它绘成的画轻重有度,疾缓有致,线条流畅,变化多端,很耐看。这样的笔,比起芦苇笔来自然是进步了不少。

  但是,削好一枝鹅毛笔要费好半天功夫。先是在羽管末端斜着切断,把它削尖、磨光,然后开割一条缝。它又容易损坏,要经常更换,因此当时有专门“削羽管的人”。在俄语里,“钢笔尖”跟“羽毛”是同一个词,“小折刀”的意思是“削羽毛刀”;在英语里,钢笔“Pen”这个词也是从拉丁语的羽毛“penna”演变而来的。现在,我们的读者自然很清楚这些词产生的背景了。

  金属蘸水笔

  在鹅毛笔流行的年代,制作鹅毛笔成为一种颇有规模的制作业。在当时鹅毛制作最发达的荷兰、俄国、德国、波兰等国,为了大量生产鹅毛笔,每年都要饲养几百万只鹅。

  鹅毛笔在使用过程中,笔的尖端磨损较快,必须经常削切,这使人感到不方便。这种不方便,触动了英国人哈里斯的发明神经:能不能用更结实耐用些的材料来替代鹅毛制笔呢?

  哈里斯所在的伯明翰是当时英国的工业中心,钢铁的冶炼和加工十分发达。哈里斯毫不迟疑地选中用金属来制作笔。1780年,哈里斯制出了第一枚笔尖,他将这种笔尖绑在木杆上使用。人们认为,这就是世界上最早的金属蘸水笔。可惜的是,哈里斯的铁笔尖太硬,纸容易划破,所以,他的这一发明未能推广。

  其实,哈里斯并不是最早用金属来制作笔尖的。现在尼泊尔国家博物馆里,陈列着一枝从意大利古城宠贝废虚中发掘出来的蘸水笔。它的笔尖是一块小铜片,尖端部分开一条小缝。这枝笔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了。这种铜质蘸水笔发明者是谁,无人知晓。

  由于近代的金属加工技术有了很大的进步,哈里斯的发明并未像庞贝的铜笔一样,被埋藏起来。一位叫詹姆士·斐利的英国人对哈里斯的发明进行了改造。他在笔尖的制造材料和制作方式上都下了功夫,使这既具有一定的硬 度又有一定的弹性。笔尖做得略略弯一点,这样不会划破纸又容易书写。1803年,斐利的蘸水钢笔在市场上问世,可由于制作比较麻烦,造价高,所以买来使用的人并不多。

  1852年,模锻压力机在英国诞生,这为钢笔尖制作的机械化开辟了广阔的前景。1829年,一位文具制造商米奇尔,利用这种机器制造出了一批蘸水钢笔尖,由于价格低,一天之内销售一空。

  米奇尔的成功使人类彻底告别了鹅毛笔。继铅笔之后,人类又有了一种理想的书写工具。后来被人用作制笔尖的材料还有黄金,黄金笔尖不仅金光灿灿,很漂亮,而且书写比钢笔尖更流利。一时间,金笔成了贵族们的必备文化用品。

  1852年,英国人荷尔斯为解决钢笔尖耐磨的问题,在笔尖上焊了一小粒耐磨合金。这种合金材料来自在澳大利亚的塔斯玛尼亚发现的天然铱锇矿石。这种笔尖书写起来与金笔一样流利,所以被人称为“铱金笔”。铱金笔的价格比黄金便宜多了,被大量生产。可这种矿石太少,已满足不了钢笔生产的需要,于是人们逐渐采用以钨、钼、铼等难熔金属再加上钴、镍等韧性高的金属为主的配方。虽然有些配方中完全没有了铱,但人们仍习惯沿用铱金笔这一称谓。

  由于哈里斯、斐利、米奇尔、荷尔斯四位英国人的努力,使英国成为世界上老牌的制笔国家。1858年,美国人埃斯塔布鲁克在凯姆登创办了钢笔公司,不久,一批钢笔公司在美国问世。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的制笔业便超过了英国,成为世界制笔大国。

  现在,人们使用的蘸水钢笔尖通常是用不锈钢或镀镍的钢片制成的。它很坚实,也不会生绣,一只笔尖能用上好长时间。

  自来水钢笔

  当米奇尔的蘸水钢笔尖在1829年大量投放市场后,就有人在考虑能否在钢笔杆里灌进墨水,不必在书写时总去蘸水。当时的蘸水笔杆都是木质的。这使上述设想的实现遇到一定困难,但仍有几位发明家进行了种种尝试。

  英国的约瑟夫·布拉玛取得了一个小小的成功。他用薄薄的银片做成空心的钢笔杆,在里面灌进墨水。不过,这些墨水不能自由流动,平时并不与笔尖接触,人们每次使用之前,都要压一下笔后尾的一个活塞,挤下一点墨水到笔尖才行。如果写字的时间比较长,那么中途还得要再按上几次。这种笔还容易漏墨水,弄脏纸和手。而且,银片制的笔杆不结实,放在身上不小心就会被压坏。正因为它有这么多缺点,所以尽管布拉玛获得了这种笔的专利,却无法推广使用。

  制作钢笔杆的材料问题不久就被解决了。1832年,德国的斯道尔夫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溶解在松节油里的橡胶与硫磺化合,很容易结成一个硬块。以后,美国的古特义又发现,用火加热掺有硫磺的橡胶,也可以使之成为硬块,这就是最初的胶木。1852年,胶木正式诞生了。利用胶木可以很方便地制成能灌装墨水的空心钢笔杆。胶木钢笔杆质轻,易握、易携带,价格便宜,也比较结实,可仍然没克服墨水流出量无法控制的缺陷。所以,人们使用的基本上还是蘸水钢笔。

  真正的“自来水钢笔”,是沃特曼发明的。

  1880年前后,美国人艾奇逊·沃特曼在一家保险公司当业务员。一次,他好不容易拉到一笔大生意,签订合同时,沃特曼兴冲冲地将蘸水钢笔蘸好墨水,递到客户手中,请他签字。不料,墨水蘸多了,一滴墨水漏了下来,将合同书弄脏了。沃特曼只得赶回公司里去取一份新的合同书。可等他赶回来时,发现合同书已不需要了。另一保险公司的业务员乘虚而入,与客户签订了合同,抢走了那笔大生意。

  这一挫折使沃特曼大受刺激,懊丧之余,他立志要发明一种能自能控制墨水、使用方便的钢笔。他日思夜想,最后从植物内毛细管输送液体的原理中受到启发,经过多次试验制成了“自来水钢笔”。

  这种笔的尾部可以卸下来。墨水是用小滴管从尾部加进去的,再利用毛细管作用,通过一段钻有一条非常细的通管的硬橡皮,连接笔管里的墨水储管和笔尖。笔锭内容纳了少量空气,书写时,墨本就会顺着上细通管慢慢流出来。

  1884年,沃特曼钢笔在市场上出现。这项人们期盼已久的发明大受欢迎,于是它被大量生产,畅销整个美国以至世界各国。沃特曼也因此获得了与当年丢掉的那笔大生意所无法相比的巨额收入。我们现在使用的自来水钢笔,其原理与基本结构与沃特曼钢笔相去不远,只是贮存墨水的管子被改成了橡皮或塑料囊,在笔囊中再插入一根细管而已。

  自来水钢笔的问世,促进了钢笔制造业的大发展,新发明不断诞生。其中值得一提的是美国的派克公司。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美国的中学教员派克因教书的工资低,所以在教书之外还兼任修笔的工作。后来他索性放弃教师工作,自己开办了派克制笔公司。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派克为适应军人需要,试制出一种“清水笔”。在笔管内事先放入墨汁,用时只要吸进清水,就可以书写。这一发明大受军人欢迎,派克公司获得了军方的大批订单,业务发达。战后,虽然“清水笔”不再流行,但战时用惯派克钢笔的人们仍钟情于这块牌子,派克公司成了世界闻名的制笔大公司。

  以后,老派克的儿子肯尼斯·派克继承父业,他又发明出一种使用快干墨水的自来水笔。在派克公司成立50周年时,小派克把这种笔定名为“派克50型”,曾风行一时。80年代,派克公司的专家们又发明了一种“印刷钢笔”。这种钢笔不仅可以用来书写,而且借助于嵌入笔头内的微型球状物,竟可在纸上印刷出凸形的字母来呢。

  发明圆珠笔

  在现在的文具商店里,销量最大的笔不是清水笔,也 不是铅笔和钢笔,而是书写流利、便于携带的圆珠笔。

  圆珠笔的发明似乎更艰难和富有戏剧性。1888年,一个爱搞小发明的人——美国人罗比,在一根管子的一端装上一颗能自由转动的的金属小圆珠,管内注入印刷用的油墨。当金属小圆球在纸上移动时,管内粘稠的油墨便从圆珠和管子的缝间渗出,在纸上留下油墨的痕迹。

  可是,罗比的笔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作为笔尖用的金属小圆珠很难制作,在圆度和硬度上都不理想,书写时,时而不出油,时而出油过多,把纸弄得很脏。二是油墨难以调配,太稠了写不出,太稀了不写也往外流。所以,罗比的发明根本就没有被使用过。不知不觉,这种连名字都未起过的笔被人们遗忘了。但他却为后人发明圆珠油笔奠定了基础。

  50年后,一位匈牙利记者比罗,在新闻速记中使用钢笔仍感到很不方便。有时墨水用完了,措手不及;有时笔尖堵塞不出水,急得要死;使劲大了笔尖还会将纸划破。于是,比罗决心自己研制一种不需补充墨水而且书写快速流利的笔。

  比罗不知道罗比当年的发明。他找哥哥格奥尔帮忙,弟兄俩在折腾了一阵子之后,在1938年将自己设想的发明出来了。巧合的是他们的发明几乎与当年的罗比一样,所以也有人称之为是“圆珠笔的第二次发明”。

  比罗以“油溶笔”的名称在英国为这项发明申请了专利,还在英国的列丁镇建立了一家雇有17名女工的小工厂,生产“油溶笔”。遗憾的是,比罗的发明实际上只是重复了罗比的发明,所以他们的命运也都差不多。“油溶笔”质量仍不理想。由于油墨的稀稠难以掌握,书写经常弄得一手油污。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比罗兄弟迁到了南美洲的阿根廷。在那里,他们继续开设工厂制造“油溶笔”,并大做广告,但他们的产品却仍然严重滞销。1944年他们将发明专利权卖给了美国的爱弗斯公司,即现在美国派克公司的分公司。

  爱弗斯公司的老板雷诺是个很有眼光的生意人。当时他正在阿根延进行商务活动,看到比罗兄弟的发明后,慧眼识珠,认定它是一种大有前途的笔,兴冲冲地接受了这桩买卖。

  雷诺回到美国后,就请一位住在加利福尼亚州的奥地利化学工程弗兰茨基研究油墨的改良。弗兰茨基在油墨中加进去了乙醇等化学物质使它完全克服了原来的缺点。雷诺很快生产出了第一批笔。

  紧接着,在美国纽约街头出现了一张海报,说是几天后,在一家叫金贝尔斯的商店里,将有人作水下写字表演。在水下怎么写字呢?这则广告吸引了许多人。到表演那天——1945年10月19日,前来观看的人竟有5000多。雷诺不得不将表演移到商店外的街头进行。表演开始了。只见雷诺拿起一枝笔,伸到一个盛满水的玻璃箱里,在一张硬纸上很流利地写着。写完后拿出来一看,纸上有着一行行清晰的字样。美国人喜欢新奇的东西。这种笔立即引起了他们的极大的兴趣,10000枝笔当天就卖光了。

  由于这种笔的顶端有一个金属小球,所以雷诺回忆它 “ballpen”,就是“球笔”的意思。后来大家都叫它圆球笔。不过,圆珠笔刚传进中国的时候,正是美军在广岛上空扔下原子弹不久。为追求广告效应,代理给它起名字叫“原子笔”。这种新颖的笔沾了原子弹的光,名气大大提高了。

  雷诺的圆珠笔是可以添加油墨的。一管油墨用完后,可打开管子的后盖,再灌油墨进去,就像自来水钢笔添加墨水一样。这种笔使用时间一长,由于圆珠的磨损,就要发生油墨外漏的现象。于是有人提出了研制耐磨性好的宝石笔珠或合金笔珠的设想。这个方案在试验中又产生了新问题:笔芯间部内侧与笔珠接触的部分被磨损,仍然会因间隙增大而使油墨漏出。

  正当人们对此难题一筹莫展时,日本发明家中田藤三郎想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使难题迎刃而解。他的主意非常简单,将灌装油墨的小管做得细一点,油墨可少装一些。这样,还没等到笔珠损坏,油墨就用完了。到时扔了再换一支就行了。

  你看,多有意思,某些看起来难乎其难的问题,有时却会找到一种极其简单的方法。

  中田的发明终于使圆珠笔在全世界流行起来,今天,圆珠笔已成为人们不可缺少的书写工具。

  碑拓与印章

  在印刷术没有诞生之前,古代遗存下来的文字有不少是在石头上记下来的。据记载,大约在春秋的时候,就有人想出来把文字刻在石头上了。战国初年的古书《墨子》中讲怎样保存文字记录的时候,就提到要刻在金石上面。“金”指的是青铜器,“石”指的就是石头。唐朝贞观初,人们在陕西宝鸡附近的陈仓发现了10个石鼓,上面的刻字记载着公元前8世纪时秦文公的事情。这是迄今为止,年代最久的“石头记”了。

  石鼓较小,刻不了多少字,看起来也比较麻烦,后来人们就把字刻到大石碑上去了。

  东汉末年,虽然已经发明了纸,但印刷术还没发明。若想看书,就得用手抄。那时的书,全是手抄本。你抄我的,我抄他的,抄来抄去,错误越来越多。“这样下去几百、几千年后,我们的子孙看见的经典著作就全是走了样的!”大学者蔡邕为此十分焦虑。

  汉灵帝熹平四年,即公元175年,蔡邕向汉灵帝建议:把一些儒家经典刻在石碑上,作为校正经书文字的标准本。灵帝同意后,蔡邕亲自书写,刻好后的石碑一块块立在首都洛阳的太学门外。这一下可热闹了。每天都有许多人赶去抄写石碑上的文章,或拿过去抄的书和石碑上的文章校对。有时候,一天载人来的车辆竟有1000多乘,车水马龙,挤成一团。这些石碑就是历史上著名的“熹平石经”,现在还有一些残块保存在西安的碑林里。

  对着石碑上拓印的方法。就是用事先浸湿了的坚韧薄纸铺在石碑上面,然后用丝棉包扎成拳头大小的软槌在纸上轻轻拍打,使纸透入石碑上刻字处凹下的地方。待纸干后,再用软槌在纸上拍上墨汁。然后揭下来,就成了黑地白字的拓本。这是一种从阴文正字取得正文字的复制方法,与以后的雕版印刷有着血脉相连的关系。

  除了碑拓以外,印章也和印刷术有着密切的关系。

  用印章复制文字信息,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早在战国时期,印章已经很流行。不过,印章的面积很小,只能容纳姓名或者官名等有限的几个字。到了东晋的时候,道教盛行,有些教徒为散发他们的符咒,扩大了印章的面积。东晋道家术士葛洪所著的《抱朴子》中记载,有一颗刻有符咒的大印章,在四寸见方的枣本上面刻了120个字,这已经是一篇短短的文章了。

  到了南北朝的时候,出现了更大的木印。有一颗木印长一尺二寸,阔二寸半。这简直就是一块相当大的木版雕刻了。

  皮头铅笔

  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是不可能有一次完成的。往往需要经历多次反复。正因为如此,才使得一项发明之后,又引起了多个小发明。皮头铅笔的诞生就是一个有趣的例于。

  100多年前,铅笔早已问世了,并且是人人熟知东西。有一天,美国画家李普曼正在工作室里静心作画。他先用铅笔勾了一幅草图。美国西部牧场的风光,远处的农舍,近处的牛群,展现眼前。李普曼把草图挂在画架上,眯缝着眼端详了一会。他觉得有的地方需要擦掉重画,可是橡皮放在哪里去了?摸摸衣口袋,没有;翻翻书桌面,也没有。这鬼东西跑了不成?李普曼找了好一阵子,才在地上的一角拾起这块讨厌的橡皮。他擦了额上冒出的汗珠,小心地擦去了多余的线条。这时他发现原来手中拿的铅笔,又不知放到什么地方去了。李普曼真生气了。嘴里叽哩咕噜地骂了一句,又去忙着找铅笔。就这样折腾,一会找橡皮,一会儿找铅笔,浪费了不少时间。终于使他工作不下去了。气呼呼地窝在沙发里生闷气。

  过了几天,李普曼又来到工作室。他想,上次为了找铅笔、像皮打乱了自己的构思。不能老这样。于是他临时拿了一个纸袋,把铅笔、橡皮这两样东西都装在里面,用一样拿一样,用完放回纸袋。这样一来,东西都在一起,可就是使用起来麻烦些。李普曼干脆停止作画,全力地想解决铅笔和像皮由分开改成联合的问题。他用一根细绳子,一头栓住铅笔,一头栓住橡皮,荡来荡去,既是累赘,又不雅观。两个办法都不理想,怎么办好呢?

  又过了一段时间,李普曼坐在书桌前,用一把小刀削铅笔。突然,他心血来潮地随手把像皮也切成跟铅笔一样粗细的圆棒形。在一阵子比划之后,一个灵感迸发出了耀眼的火花!他把橡皮与铅笔接起来,外边再包紧纸条,用浆糊粘牢,于是一头是铅笔,另一头是橡皮的皮头铅笔,就宣告发明了。

  但是,从发明到生产,中间还有相当的距离。需要实业家投资才能转化为产品。李普曼的这个新思路,被一家美国公司的老板看中了。老板聘请了一些工程师,在原来制铅笔的生产设备末尾,加进了一套夹橡皮的装置。考虑到连接铅笔与橡皮处的包扎材料应有一定的强度,决定采用薄铁皮来取代纸。同时,还在薄铁皮上压几道圈纹,扎几个小孔,以固牢它们不会脱开。经过一系列的设计、安装、调试等工作,这种新型的皮头铅笔,投入市场,受到了各界人士的广泛欢迎。

  把小小的橡皮头接在铅笔上,算不算发明?有的人提出疑问。所谓发明,简单点说是人们运用自己的智慧,创造出一种有用的、能为社会造福的新东西(过去没有的、自然界也没有的东西)。皮头铅笔虽然只是在铅笔上做了一点点小改动,可是它带来的价值和意义,决不应该忽视。这一改动,为多少人提供了写字、作画的方便,又为多少人节省了另找橡皮所耗去的宝贵时间,也给多少人以新的启示:什么东西都不是完美无缺的,都可以改进得更好,都需要绵上添花。

  墨的风彩

  墨的使用似乎最先出现在埃及:大约在公元前3200年,埃及人就把灯黑悬浮在植物胶的水溶液里来制造黑墨;在晚得多的希腊文化时期,埃及人又用红色氧化物来制造红墨。埃及人从约公元前2800年起,也知道用氧化铁的一种固色剂来制造各种墨,然而这些墨显然只用来染亚麻布,并不用来写字。中国人也有红墨,可能比埃及人还早得多,因为他们在公元前二千纪用朱砂来制造红墨。他们把硫化铁跟从漆树的树液获得的一种清漆混在一起来制造黑墨;墨制成块状或柱状,用时加水磨,拿笔蘸着写。这种墨跟现代的印度墨相似。

  罗马人使用一种称为cncaustum的略呈紫色的墨,英语中的ink(墨水)一词便是从它演变来的。他们还经常使用一种深棕色的乌贼墨汁;乌贼墨汁是将乌贼的墨囊晒干后打成面制成的。在历史上,人们从植物和动物提取许多有颜色的液汁来当墨水用。

  塞维利亚的伊西多主教在七世纪首先描述了铁胆墨水(用胆和铁盐制造的)。然而这种墨水直到复兴时期才为人们所使用。它有一个严重的缺点,就是容易褪色。十七世纪,一种新的书写墨水引入欧洲,它的颜色是从树皮提炼的丹宁酸和铁盐形成的一种混合物产生的。现代的各种墨水基本上还是使用相同的配料,但是加了一种蓝色的染料以加深颜色。(圆珠笔使用的墨水中有一种油质固针色剂,因此墨水很容易从笔芯流到笔尖。)

  包括各种颜色的其它书写墨水是将染料溶入水中制成的。最早制造这些墨水——各种持久墨水的“隐显”墨水——的专利权造反期间,英国人用牛奶和柠檬汁制成的一种溶液是在1772年获得的。例如。在1857年~1858年的印度来书写秘密信件;信件遇热便会显出字迹。其它的各种隐显墨水,如大米水,一加碘便会显出字迹来。

  印刷用的油墨却与此完全不同。悬浮在水溶液中的墨很容易被木版吸收,然后用手印在纸上,但是金属牌就不容易上墨。后来找到一种解决办法,就是用亚麻子油作固色剂,将其煮得象胶一样,然后加在磨成粉状的灯黑中。

  这种方法至今没有什么变化,只是现在要在溶液中加一种干燥剂,原来不加干燥剂,印湿的纸必须从印刷机拿开,放在绳子上晾干。非常快速的印刷采用热定形墨水,这种墨水一受热就迅速变干;其它的墨水可用蒸汽使其变干。然而各种有色墨水的成份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为用合成的化合物取代了原来的植物色素和矿物色素。

  现在日用机器大规模地生产墨水,且能制造各种各样的特殊墨水。在本世纪内,阅读、书写和印刷已发展到十分广泛的程度,现在美国平均每星期要用约700000磅墨水印刷所有的报纸。

  书

  埃及的纸莎草纸相当柔韧,只写一面,可以一张一张地用胶粘连起来形成长卷。事实上由于没法一直书写下去,卷轴便被分成了若干栏。迄今尚存的卷轴,最长的有65英尺,分116栏,但是一般的卷轴不超过这个长度的三分之一。抄本卷在一根轴上,如果长,就卷在两根轴上,在阅读时必须将其逐渐地展开。这样就很难用卷轴作资料,因为要找到卷轴末尾部分的某一段就必须将整个卷轴打开,而且一旦不小心看漏了,就很难再找到要找的文字。

  在羊皮纸取代纸莎草纸时,继承了卷轴的形式,至今仍以两个卷轴的形式保存下来。虽然字写得并不大,任何人都会说这种书是多么大,多么笨,都会主张把书卷分得尽可能地小。这就说明了为什么许多古代作家的著作,从现在看来应合成一册,当时却分成了十卷、二十卷……

  为了便于做笔记、写作业和商人记帐,希腊人使用小的长方形木制或蜡制书板。两块以上的书板就能串起来作成一个“笔记本”。虽然它是作为一种取代纸莎草纸的更为经济的(却是更不灵活的)东西而开始使用,羊皮纸抄本却终于采取了蜡制书板的形式。每一张羊皮纸对折若干次以形成 “书贴”,然后加上一个护封把书贴串起来作成一个抄本。这种做法大约开始于公元一世纪,那时有个叫马提阿尔的诗人曾称颂这种又简单又方便的新方法。这种方法特别受多产作家欢迎;弄成卷轴的书在他们的书房里放不下,但现在可压缩成用许多羊纸折叠成的“书”了。大致在整个罗马帝国期间,这种抄本才完全取代了卷轴。当然,由于卷轴显得古朴庄严,还用来书写皇家的布告、城市的律令、荣誉证书和公文这些文字不多的东西。

  纸莎草纸书没有封皮,而是用盒子装;各种抄本最初可能是用白页作护封,最古老的皮革封面于六世纪为埃及的科普特人所使用;那时的皮革封面包饰有压印的图案。后来这种封皮变得非常普遍。这种抄本体积小,便于存放,由于是把许多张纸联在一起的,书的部头也可以大得多。然而这种抄本的主要优点却是好查,特别是标了页码以后,要查找某处是不费事的,那些设想现在的缩微胶卷会取代这种抄本的人应该记住:它象一卷古书,阅读时必须从卷轴上展开,卷轴是装在锭子上的,看时要把胶卷从一个锭子卷到另一个锭子,而且得一卷一卷地读。这就象卷成卷轴的古书一样,你若要找其中的某一段文字非常困难。

  报纸

  凡是有人集中的地方都有闲谈的市场。为了满足这种需要而最先出版的新闻简报,恐怕是恺撒在罗马任执政官时,每天都能在公共场所看见的ActaDiurna。在七世纪,中国出现了类似的手写报道。到中世纪,大多数团体都建立了通过在大街上大声喧读公告的人和行吟诗人传播新闻的系统(这不是一种新鲜的想法——为了便于记忆,荷马的史诗无疑就是以诗歌的形式写在纸上,以新闻简报的形式传播的),而政府则用张贴公告的形式向人民颁布法令和告诉他们当时发生的一些特殊事情。

  谷登堡在印刷方面的发明,无疑对新闻和消息的传播给予了新的刺激。1529年,维也纳当局发行了最早的报纸形式的大张的呼吁书,呼吁整个的基督教世界援助他们赶走围在城下的土耳其人。然而直到那时,制造新闻纸还是既费时又费工。

  符合我们概念的最早的真正的报纸,恐怕要算伊塞尔特的迈卡尔地十六世纪八十年代在科隆发行的《法比信使报》;它对最早的正式英文报纸《英国信使报》(1588年)和《不列颠信使报》(1632年)的产生给予了刺激。后一种报纸由于违返了英国政府1632年颁布的禁止报道外事的法令而跟当局发生摩擦,斗争在1640年以报社的胜利而结束,取消了这个法令。出版自由一直是人们反应强烈的问题。

  滑稽的连环画

  在美国,有成百万的人一打开报纸,就急切地翻到滑稽连环画版,看故事的主人公今天又干了些什么,或者闹出了什么洋相。

  你可曾听见父母说起过“我们可不能被琼斯家赶上呀”?也许你们根本没有叫琼斯的邻居,他们那番话的意思是:“我们一定要争口气,不要在邻居面前丢脸。”这句话不是出自哪本书,或者哪一位政治家的演说,而是来自一家报纸的漫画。漫画家巴恰勒从1911年以来,便以“不能被琼斯赶上”为题,画了大量漫画。

  今天我们使用的许多字眼都是来自漫画。我们都知道,“吉普”原本是一种军用汽车。1936年有一位叫艾尔西·塞加的漫画家创作了一个叫“吉普欧仁”的漫画角色。欧仁是一只小动物,它会发出“吉普”的叫声,并且还能预告未来。

  第二年,人们制造出了一种军用汽车,经最初名叫“G.P.”意思是“通用”(general Purose)。但是由于吉普欧仁实在太受人欢迎,加上它的发音和G.P.也相差无几,所以很快人们就把那种汽车称作吉普车了。塞加笔下的另一个漫画人物叫温匹,这是个胖胖的家伙,特别爱吃汉堡包。英国现在有家汉堡包联锁商店,你猜它的店名叫什么?温匹!

  报纸上出现滑稽连环画最早是在1895年,由《纽约环球报》开创的先例。用如今的眼光看,也许你会觉得那算不上很滑稽,而且里面也没有一个特定的主人公,会让人牵肠挂肚。但不管怎样,它一出现就受到了公众的热烈欢迎。于是,各家报纸群起仿效,推出自己的滑稽连环画。不久,各家报纸都有了自己的滑稽主人公,他们很快就有出了名,特别是在孩子们中间,比如巴斯特·布朗、小尼禄等。

  有一部最受人们欢迎的滑稽连环画叫“金头发”,是在20年代问世的。故事开始时,贪玩的金发小姑娘爱上了自己老板的儿子达各伍德。在美国,有人把大三明治称作“达各伍德”,因为他特别爱做又厚又大的三明治,特别是在深夜。后来,达各伍德娶了爱他的姑娘,但他的父亲却和他断绝了关系。到了30年代,这对年轻的夫妇有了一个舒适的小家,还养了两个调皮的孩子。今天,这部滑稽连环画仍在继续,不过故事的主人公已经是他的儿子小达各伍德了。它曾拼命地赶跑那些接二连三摁响门铃的商品推销员,而当时他正在洗澡。这部连环画很可能会连载到下个世纪。

  在1930年前后,报纸上又出现了一些主题比较严肃的连环画,其中的一部名为“孤女安妮”,讲述的是安妮和他的小狗山迪的故事。安妮是个很有特点的角色,创造了她的那个漫画家从来没有改变过她的服装和头发的式样。从30年代到80年代,她始终穿着同一件红色连衣裙,一头鬈发披到双肩。

  后来,滑稽连环画中又有了侦探故事,比如“迪克·特雷西”。迪克直到今天依然在和那些模样古怪的罪犯玩着猫捉老鼠的游戏。罪犯有“变色脸”、“平顶头”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一连环画是1931年在芝加哥的一家报纸上出现的,当时就引起了不小的轰动,由于它的真实感——无论侦探迪克,还是那些罪犯,以及其中的案件,在芝加哥街头都能看到!

  有些连环画作者觉得,由普通人充当故事的主人公还不够强大有力,无法战胜所有的邪恶力量。于是他们开始创造“超级英雄”。第一个“超级英雄”即不是“超人”也不是“蝙蝠侠”,而是一个名叫“幽灵”的神秘大侠。他住在密林深处一个酷似骷髅形状的山洞里,神出鬼没地仗义行侠、惩恶扬善。他总是戴着一副面具,人们无法猜出他的真实身份。不久,又有一个名叫“钢筋铁骨”的超级英雄出现在报纸上,同样引起人们极大的兴趣。

  如今,报纸上的滑稽连环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受人们的欢迎,虽然它首次出现在美国,但现在许多国家的报纸都有了自己的连环画版面。滑稽连环画本身就是一种很独特的艺术形式,纽约甚至已经有了滑稽连环画博物馆。

  彩色的世界

  油漆、涂料、蜡笔,这些五颜六色的东西中都包含着一种成份——颜料。颜料是一种有颜色的小颗粒,它是从植物、动物或矿物中提取出来的。颜料磨成细细的粉末后,混和到油漆或石蜡中去,就能使油漆和蜡带上这种颜色。当我们将油漆和蜡笔涂在墙上或纸上时,颜料也就附到墙上和纸上,呈现出各种颜色。

  人类很早就对彩色产生了浓厚兴趣。想一想著名的洞穴绘画艺术:原始人直接从自然界找来有颜色的材料,在山洞的石壁上绘出栩栩如生的图画。

  墨是中国人和埃及人在公元前2500年发明的。他们把油灯燃尽的黑灰和水调在一起,制成一种黑色的墨汁,这种颜料涂上以后永远不会褪色。后来,人们想到了一种软体动物——乌贼。乌贼在遇到天敌时,会喷出墨汁,从而让自己逃之夭夭。这种墨汁涂在白纸上呈棕色。

  人们通常焚烧动物或象牙来获取一种黑颜料,这种黑色很亮,很浓,而且不会褪色。还有一种黑颜料,现在已经不再使用了,它是从木乃伊中取得的。据说,把木乃伊的骨头焚烧后,能得到最黑的黑色。

  白色颜料是用“铅白”制成的。几乎每一种颜色中都含有白色成份。根据这一原理,历史学家发现,他们可以用X光照射一幅古代的油画,来弄清画的底下是否还有一幅画,或者画家绘画时是否改动过油画的某一部分。

  红颜料是用不同材料混合而成的。世界上有些地方,土壤就是红色的,那是由于其中含有大量铁质。这种红土常被用来制成红颜料。我们就有这样的体验:把碘酒抹在红肿的手指上,结果,整整一星期,手指一直被染得红红的。所以碘酒也被用来制作红颜料。

  蓝色是从一种较为昂贵的矿石——天青石中提取出来的。把这种深蓝色的石头研成粉末,并和油调在一起,就制成一种大海般的蓝色。以前,天青石十分昂贵,因此如果你在17世纪让人给你画张肖像,你穿蓝色外衣或裤子就得额外付一笔不低的颜料费。印度有一种茜草,从中能提取出一种很漂亮的深蓝色颜料,所以这种草过去一直是欧洲商人寻觅的对象。

  绿色是用铜的化合物制成的。要是买来的铜咖啡壶放久了,上面就会出现一层铜绿。绿色也可以直接来自植物世界:未成熟的青青的鼠李,和绿色的鸢尾草,都被用来提取绿色。

  黄色主要是从矿物中取得的。印地安人用一种奇妙的方法来取得黄颜色:用芒果树的叶子喂母牛,这样它撒出的尿就呈美丽的黄色,他们直接用它来作画。

  古代希腊人和罗马人喜爱的颜色是紫色。他们将一种贝类放在锅里煮。而取得这种颜色的。他们还用同样方法煮胭脂虫,来获得一种鲜艳的红色。

  用来做颜料的材料都是经过许多次试验后才得到的,这些材料有的耐久,有的很容易褪色。比如文艺复兴时代伟大的艺术家达·芬奇就尝试用鸡蛋黄来调制颜料,如今,他那幅的《最后的晚餐》上的色彩几乎完全褪尽了,因为鸡蛋黄是一种很不耐久的东西。100多年前,有些画家试图用一种沥青油来调制颜料,但这种颜料有一个始料不及的问题:用它绘出的油画永远不会干! 100多年过去了,他们当初画的东西至今仍是粘乎乎的!

  你生活在一个彩色的世界里。用身边的一切来做实验吧,树叶、果实、花朵、泥巴都行。说不定你能得到令人惊讶的成果!

  第一部英语词典

  也许你对词典已经习以为常了。当你想知道一个词的意义或者正确的拼法时,你就会去翻韦伯斯特词典,一切都是现成的。但是在公元1700年以前,说英语的人可没这么幸运,因为当时根本不存在一部好一点的英语词典。

  当然,这并不是说当时没有词典。中国早就有了词典。西方也有,但都是用拉丁语写的。拉丁语很难懂,只有学问高深的人才看得明白。第一部英语词典是1552年问世的,里面包括26000个单词,都是些不常见、不容易拼写的难词。大部分常用词根本没有收录进去!

  到了1775年,第一部现代词典出版了,它的名称《英语语言词典》,编纂者是一位才华横溢的英国人撒缪尔·约翰逊博士。他的词典里收录了日常生活中的普通词汇——不是那些保存在博物馆的单词,而是人们平时交谈时用的词汇。

  约翰逊在给单词下定义时很有幽默感。他是这样来定义一位词典纂者的:“一位词典作家,一位不会伤害他人的做苦工的人。”

  当英国人开始在学习语言上有所长进的时候,美国人却在为自己的语言伤透脑筋。他们不仅对许多词的意思不甚清楚,而且许多简单的词他们不知如何正确拼写。也许“正确”这个词用得不当。因为直到不久之前,人们还一直随心所欲地各自制定单词拼写规则。

  许多人认为,我怎么说这个词,它就应当怎么拼写一个单词的,所以有人把“get”拼写成“git”,把“certain”拼成“sartin”。有时,一个健忘的人忘记了刚才自己是怎么拼写一个单词的,所以只好用完全不同的方式拼写同一个词!非得有人出来扭转这一混乱的局面,这一历史使命就落到了诺亚·韦伯斯特身上。

  韦伯斯特原先是个律师,可是他对语言很感兴趣,并编写了一本拼写词典。想不到这本书一出版就大受欢迎。这本“蓝封面拼写书”成了许多西部孩子的唯一教科书。在乡村简陋的教室里,一代又一代学生手中捧着这本书。从出版到1850年,这本书每年要销售100万册。

  但是韦伯斯特并没有止步,他于1828年,又出版了一本《美国英语词典》。这本词典收录了70000个单词,其中有12000个单词从未在以前的任何词典中出现过!这一下,连一向看不起美国英语的英国人,也不得不另眼相看。从那时直到现在,《美国英语词典》一直在修订、出版。

  今天,世界上最详尽的英语词典是《牛津英语词典》,它从1850年开始编纂,直到1928年才完成!它包括厚厚的12大本,共有15487页,为414825个单词提供定义,字母和数目字的总数达228000000个!

  在这部最长的词典中,最长的单词是哪一个?在你读出它之前先深深地吸一口气—— flocciucinihiliPilification。这个由29个字母拼写成的单词的意思是“认为某东西是毫无价值的”。花了这么多字母,却并出了一个

  “毫无价值”的词!

  不过,和最长的化学术语相比,这个29个字母的单词就小巫见大巫了。有一种氨基酸化合物的名称有3600个字母,写这个单词要用去13页纸!谁要是想写一篇关于这种物质的论文,就得伤脑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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