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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气十足的领带

    【目 录】   

  穿西服,系领带,原是西方人穿着的传统习俗。现在,世界上许多国家的人民也喜欢它了。可是,领带是谁发明的?它究竟有何作用?

  大约在500年前,欧洲的男人们喜欢留大胡子。吃饭的时候,胡子上面沾着菜汤和面包渣儿,很不好看。吃完了,他们只好拉起上衣的一角,在胡子上乱抹一气。这太不雅观了。有一家主妇想了想,吃饭前先在男人脖子下边挂一条长布,供擦嘴用,吃完饭就摘下来。当时并没想到这长布可以起装饰乃至更大的作用。

  16世纪,有一天,在法国巴黎的大街上走过一队骑兵,为了标明本队骑兵与别的骑兵不同,骑兵队长搞了个小花样——他让士兵们在脖子上系了红布条。马蹄声声,红布飘动。骑士们显得十分威武英俊。不少围观的年轻人格外羡慕,就开始模仿,上街时也在脖子上系起了红布条。

  后来,法国有位年轻的贵族,喜欢打扮自己,总想着在服装上与众不同。参考系红布条的经验,他把一条花绸巾折了几下,在衬衣的领口上打了一个结,正好顶住男子的喉结。然后穿上西服,因为胸前衬着这条领带,走路必须昂首挺胸,显得很有风度。法国皇帝路易十四看到了他这身装束,大加赞赏,认为很庄重、高雅和潇洒。并宣布:凡是出身高贵的人,都可以系领带。于是,宫廷内外的大小官僚,一个个都西装革履、以系领带为荣了。

  不过,普通老百姓是不许这样打扮的。否则就要抓起来问罪。

  又过了100多年,欧洲各国的皇帝纷纷倒台,贵族的特权大部被取消了,领带的禁令不再有效,男人们个个都可以系领带了。这不仅是穿着上的一次解放,也是精神上的一次解放。

  有人说:衫裤可以保护身体;袜鞋可以保护双脚,从实用性方面来看,领带完全是多余的东西,什么作用也没有。

  又有人说:妇女用紧身胸衣、裙子及首饰来表现自己。男人用什么呢?胸前的领带就是男性的饰物和标志。男人们系上领带,会给人一种端庄严肃、充满活力的印象;还能显示他的文化教养,具有丰富的社会内容。至今领带沿用了300多年,在一定时间里某个地区甚至几近绝迹,现在又重新兴起,并且继续下去。这种情况很值得深思。

  领带的制作是十分讲究的。在用料质量、印花款式和色彩选择上都精益求精。不同国家、不同民族,对领带颜色有不同的好恶。法国人不用红、白、蓝三色混合的领带;荷兰人不喜欢橙色领带;阿拉伯人决不买绿色领带;日本人不要黑色领带。

  现在,世界上生产领带最多的国家是意大利,约占世界领带总产量的85%。在该国的米兰市还建有领带博物馆。

  松紧带

  用橡胶作松紧带是十九世纪的一项发明,虽然松紧带这个字眼老早就有了。1812年的一个广告中提到“松紧带圆帽”,而帽子里安的却是钢丝弹簧

  (这是由elastic这个词的多义性引起的)。若把帽子夹在腋下,弹簧就会弄破帽子和衣裳。

  橡胶制品 (特别是球)在发现美洲后已为人们所知,但是直到1736年,德拉康达明才从秘鲁把橡胶样品带到欧洲。人们发现用橡皮能擦掉铅笔写的字,知道橡胶来自印第安人,由此便产生了英语中的橡胶 (india-rubber)这个词。[锡兰和新加坡的大橡胶园,是在晚得多的1876年建的,便用的树种是在英国的丘 (地名)培育的。]

  松紧带于1876年开始用于女人的内衣。同年发表的一篇报道文章说:“在巴黎可看见新近的若干发明之一,即用一种植物物质生产的松紧带。人们用它来取代用于肩带、手套和女人紧身胸衣的螺旋形铜丝。据说它是用橡胶制成的,很适用,不会象铜丝弹簧那样挂破衣裳或长铜绿。”

  我们应将松紧带的发明归功于化学家马生托什和发明家汉考克:他们在1820年前后研究了橡胶的各种溶剂。马生托什最先利用橡胶的特性,把橡胶放在两层织物之间而发明了防水胶布。汉考克于1820年获得了最初的松紧带专利。 (他的松紧带实际上用于衣服或靴子的橡皮带,用粘胶固定。多维于1837年获得了制造有松紧带边的靴子的第一项专利。

  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许多纺织品——不管是针织的还是机织的,人造纤维的还是天然纤维的——都发展到具有高度的弹性。具有高度弹性的原因之一,是织品的纤维中含有合成橡胶。

  拉链

  现在用尼龙和机械制造的精密铜拉链(配合公差小到0.0002英寸,或一根头发的三十分之一),是不会阻塞而拉不动的。然而它却不是一下子出现的。一个世纪之前,在欧洲中部的一些地方进行着一些零星试验,企图通过取代带、钩和环的办法迅速地消灭纽扣和蝴蝶结。在美国,拉链开始变成一种日常用品。1893年,一个叫贾德森的芝加哥工程师,获得了“滑动锁紧装置”方面的第一项专利,对在高统靴上费劲地扣纽扣钩的办法是一个打击。然而它并没流行起来,主要是这种早期的锁紧装置容易在不恰当的时间和地点松开,使人难堪。贾德森在原理上找到了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瑞典人桑巴克于1913年改进了这种粗糙的锁紧装置,使其变成一种可靠的商品。他的办法是把金属锁齿附在一个灵活的轴上。如果你仔细地想想拉锁的结构,就会明白它是如何工作的:每一个齿都是一个小型的钩,能与挨着而相对的另一条带子上的一个小齿下面的孔眼匹配。你不能一下子把一条拉链同时拉开,因为每一个齿都太宽,不能在另一边的衔接齿之间露出一个足够宽的缝来,只有滑动器滑动时使齿张开并继续滑动时才能拉开。

  民用工业一直对拉链不敢问津。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美国军队最先订购大批的拉链来给士兵做服装。甚至在战后,拉链也未被民众用来做衣裳。拉链是在1926年获得现在的名称的。据报道,一位叫费朗科的小说家,在推广一种拉链样品的一次工商界的午餐会上说:“一拉,它就开了!再一拉,它就关了!”拉链这个词就是这样来的。夏帕雷莉在1930年终于决定使用拉链。她认为用拉链来做妇女的服装很好,这不仅克服了一般妇女的迟疑,甚至使她们欣然接受了拉链。

  夏帕雷莉做了一件长袍,从脖子到衣服的下摆用了一条惹人注目的拉链——这就是她对市场不景气的回答。

  现在拉链有各种各样的用途。普通滑动锁紧装置的专利权于 1931年到期。现在全世界都在生产拉链,其用途之多是难以想象的。有个公司为一个有口蹄疫地区的羊群做了成百上千双短筒拉链靴;一个奥地利的外科医生把一条拉链缝进一个男人的胃里。因此,用拉链来作内衣是很好理解的。

  钮扣

  在公元前三千纪的初期已经有很好的钮扣了:在印度谷的莫衡乔达罗发现了一个用贝壳雕琢成的护身符,护身符上穿上两个孔,很可能是当作钮扣用的。斯图尔特·皮戈特已经指出,在英格兰北部和苏格兰的一些地方发现的乌黑发亮的钮扣,是公元前三千纪初期的的产物。这大概是英国人迟迟不接受用别针别在衣裳上的缘故——这种衣裳直到耶稣出生后很长一段时间,在地中海沿岸一带还很流行。

  从中世纪的晚期起,渐渐地,人们不仅用钮扣来固定东西,还用它来作装饰(而且在最初的时候,钮扣可能只用来作装饰,并没有什么实用意义)。对法语中的bouton(钮扣)进行词源学上的考证,可以清楚地知道钮扣是怎样制作的。Bouton来源于作动词用的bouter,bouter原来是用来描述书籍封皮、金属器皿和刺绣上的装饰的,后来才有了固定的意思。在十三世纪的英国,衣服用钮扣来装饰;钮扣或用一般金属作,或用银作,或用镀金材料作。关于爱德华二世的1321年的帐目上有这样的记载:“向弗勒特街的鞋匠勒费莫尔买六双带流苏和镀银坠子的靴子,每双五先令,买来给国王用。威斯敏斯特,五月二十四日……”

  用钮扣扣衣物是在十四世纪开始的;钮扣用贵重金属 (或铜)、水晶和玻璃之类的东西做成,多为妇女所使用,从肘部一直扣到袖口。墓碑,特别是铜制墓碑,是我们研究上流社会的衣着的最好的文献;看来只有上流社会的人才普遍使用那些用手工做成的精美而昂贵的扣子。它们实在是一种非官方的地位的标记,就象中国清朝官员帽子上的扣子的不同质地 (有宝石、贝壳、金、银等)是官阶的标志一样。

  钮扣的价格若不降下来,钮扣是不能普及的。在十八世纪,伯明翰变成了英国制造钮扣的中心。由于产量逐渐增加,机械的效率越来越高,钮扣的价格就慢慢地降了下来。大多数钮扣都是用薄金属板冲压而成,若有必要,也可在钮扣背面焊上穿线孔。仿制的白铁矿石钮扣 (在十八世纪的晚期非常流行)是用钢做的,各个小面是铆上的,售价非常昂贵,至少在能用一个简单的印模来做这种钮扣之前是非常昂贵的:马修·博尔顿在1767年把它当工艺品卖,十二打卖140基尼。1807年,一个叫桑德斯的丹麦人完善了一种制造钮扣的方法,这种方法是用机械把两个金属圆片扣在一起。他的儿子于1825年用比较灵活的帆布凸出背面取代了金属背面。这样包起来的钮扣跟镀金钮扣竞争:镀金钮扣象假的珠宝钮扣一样便宜,而用于内衣和工作服的用亚麻布包的钮扣还要便宜。

  在十九世纪,使用金属钮扣是军服的一个重要特点。可能是贵族侍从的特制外衣上最先出现金属钮扣。例如,在1757年,贝德福公福爵用了约五英镑 (足以用来付一个技术熟练的工人的一个月的工资)为他的侍从买了一套橙黄色的衣服,上面装饰的镀金钮扣约有一百颗之多。十九世纪,制造钮扣的材料很多。钮扣制造中两项重要的革新,是用软化的牛蹄制作便宜的角质钮扣和用一种坚果的核制作乳白色的较便宜的钮扣。

  安全别针

  我们不知道安全别针是在什么地方发明的——在希腊呢?在意大利呢?还是在西西里呢?但是我们知道它是在什么时候发明的—一在分元前二千纪的铜器时代。直的别针,至少从苏美尔时代起就开始使用了,但是,这种别针的尖端锐利,且无遮护,因此并不安全。于是,某个有创造性的人便将其弯曲两次,把别针的尖端插入一个狭孔里或放在一个针钩上 (直到现代人们才把别针的尖端完全封闭起来)。

  为了防止别针滑落,还需要点什么东西。最好是用一种弹簧将其牢牢地固定在一个地方。当时采用而现在还沿用的一种发明,是在弯曲处将别针弯成环形,使它起盘簧的作用。据说,这种形式的别针,是一个叫亨特的富于创造性的美国人,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某天下午用三个小时发明的。亨特欠一个制图员一笔钱。这个制图员愿用400美元购买各种形状的别针的专利权,于是亨特就拿了一根旧铁丝来弯成了盘簧别针。

  妇女紧身胸衣

  设计妇女紧身胸衣来修饰和显示身体轮廓的想法,很可能是起源于米诺斯文化的克里特岛。那儿的“女蛇神”的塑像(公元前十八世纪)说明了最早的妇女紧身胸衣的形状象什么样:它是用铜片做成的,使裙子紧贴在臀部上,突出腰部的纤细与苗条。虽然从十四世纪起,在法国和勃良第的宫廷里时兴穿妇女紧身胸衣(一般都套在外面穿),但是大多数古代的妇女还是喜欢穿宽松的衣裳。此后不久,大约在1550至1620年,西班牙的宫廷里出现了一种妇女穿的紧身围腰。围腰用木头和铁加强的材料做成,有时甚至完全用铁做成。需要用紧紧地贴在胸脯上的金属结构(胸脯低平的有另外的式样)来支撑宽大的裙子,这种情况我们可以从委拉斯开兹的画上看到。此后不久,据说路易十四的王后极力赶这种时髦,使自己的腰身缩小到了13英寸。

  妇女紧身胸衣的复出像是要在法兰西第一帝国的紧身围腰的身上报仇似的(除了妇女使用紧身胸衣外,男人也使用)。我们发现了一张1811年的关于妇女紧身胸衣的广告,说紧身胸衣可以使妇女显得腰身苗条,胸脯丰满。紧身胸衣基本上是一个刚性的壳。关于这方面的述说,赶时髦的太太们要穿这种玩意儿得经历一番痛苦的斗争。她们最不幸的努力之一,是要使自己的右肩变得比左肩稍大。

  1850年前后开始使用小的鲸骨。在此以后的一段时间里,由于裙子的衬架变小,紧身胸衣就变得更突出了。1860年前后,理想的腰围是17至21英寸。大约在15年后,裙撑被淘汰,出现了长的紧身胸衣。除了喜欢看起来显得宽松的“美学”太太们外,大家都喜欢穿这种长的紧身胸衣。大约在1900年出现了前面平的妇女紧身胸衣,据说它可以使腹部变平。后来的妇女紧身胸衣甚至变得更长:有一首小曲说,“我不需要乡下的板凳,因为我坐不下去,根本不可能”。

  大约在1912年出现了妇女的紧身褡,它给妇女带来了自由。如果我们看一看从哈布斯堡王朝到本世纪20年代的巴黎的那些明信片,就可以看到妇女们怎样用各种不同的方法来系长袜。1958年左右出现的妇女紧身衣裤(不用提数年后妇女的解放),为人们敲响了妇女紧身胸衣的丧钟。现在只有特别想保持体型优美的人和一些中年人还在穿紧身胸衣。

  鞋类拾趣伏羲与“原始鞋”

  浩瀚无垠的绿色平原上,一群原始人正在围捕一群野鹿。叫喊声和驱赶声,震天动地。人们手里拿着木棍、树枝、石块,渐渐地逼近鹿群。眼看着一顿美味晚餐就要到手了……

  矫健的原始人跑得飞快,眼看快要追上鹿群了。突然,鹿群进入了砂砾地带,原始人也追了进去。可是,在追赶中原始人纷纷“落马”,原因是他们的光脚挡不住尖利的砾石而出了血,剧痛使追赶速度放慢了。这样,辛辛苦苦围捕的鹿群,竟失去了。

  这时,一个叫伏羲的人脚也流血了,他急中生智,连忙撕下身上披着的兽皮,把刺破的脚包裹起来,继续向前追去。伏羲灵机一动的发明使他成为这场围猎中唯一的胜利者,他如愿以偿地逮住了一头受伤的鹿。这就是历史上流传的伏羲发明鞋的故事。

  诚然,伏羲发明的“原始鞋”实质上只能说是一种“包脚布”,因为它只是按照人的脚形,用兽皮包裹起来。“原始鞋”既可防止脚被磨破割裂,又可保暖。这个原始发明为人类穿鞋开辟了光明大道。

  原始生产社会解体后,鞋已有了长足的进步。据一本叫《掌故》的占书记载,在距今4000年前的夏朝,人们已开始用捶软的草丝来编织成鞋,供一般老百姓穿着;又用皮革制成“皮鞋”,给贵族们穿着。草编的鞋叫履,皮制的鞋叫屐(音鸡)。在我国最早的一部诗哥集《诗经》中,就有“纠纠葛履”一句,说的是用一缕一缕的葛麻线编织成鞋,可见当时人们早已发明用麻编的鞋了。

  木屐的来历

  木屐,顾名思义是用木头做的鞋。木屐鞋底用木板做成,前面用一根带子系着,以便套在脚上行走。迄今,日本还流行穿木屐,它也是从我国流传过去的。

  木屐的发明是跟我国一位名叫介子推的人分不开的。故事发生在约2600年前的春秋时期。当时晋国晋献公有个儿子名叫重耳,就是后来赫赫有名的春秋五霸之——晋文公。

  重耳43岁那年,晋献公的妃子即重耳的继母,设法要害死重耳和他的哥哥申生,以便让自己的儿子继承王位。重耳听到申生被害的消息后,赶紧带着一帮人逃到了狄国避难。重耳的随从中有一个叫介子推的人。

  此时,重耳虽已成了一个逃亡者,但他那同父异母继承王位的哥哥晋惠公并不肯放过他。为了根除后患,晋惠公不惜重金,派出许多刺客追杀重耳,使重耳东躲西藏,从狄国逃到卫国,又从卫国逃到齐国,最后逃到了秦国,长期处于流亡之中。

  在长期逃亡生涯中,重耳时常挨饿受冻,介子推总是沿门乞讨,把讨来的饭先让重耳受用,而自己常常饿着肚子。夜晚睡觉时,介子推脱下自己的衣服,盖在重耳身上,自己蜷缩在乱草堆里过夜。

  有一次,重耳的逃亡队伍好几天也没讨到一点吃食,重耳也饿得走不动路了。大家正在一间破茅屋里苦熬着长长的一夜。忽然,风中透过来一阵阵肉香,很快,介子推送来一碗香喷喷的肉。此时的重耳饿得发慌,不问肉是哪来的,端起碗来不管三七二十一,顿时将它吃个精光,接着倒头便睡。

  第二天走路时,重耳发现介子推的腿脚有些跛,裤腿上隐隐的有好多血迹,便问是怎么回事。在一再追问下,才弄清昨晚那碗肉的来由,原来那是介子推看到重耳饿得不行,大伙的体力都快支撑不住了,便把自己大腿上的肉割下来,蒸煮给重耳吃的。听到此,重耳大为感动,流下了眼泪,一再表示,有朝一日能登上国君宝座的话,一定要好好地报答这位忠心耿耿的志士。

  颠沛流离15年后,在秦国国君秦孝公的支持下,重耳终于打回了“老家”——晋国,并登上了国君的宝座,成了历史上著名的五霸王之一晋文公。此时的介子推,便悄悄地离开都城,到深山中隐居了。

  晋文公登基后大封功臣,对当年随着一起流亡的患难之交,更是恩爱有加,一个个都封官晋爵。就在大封群臣之时,他发现唯独不见了当年割股奉献的介子推。他心中十分想念这位为他舍生忘死的朋友,于是派人到深山中礼请老朋友出山共享荣华富贵。但是,分子推以要奉养老母为理由拒绝了晋文公的邀请。

  几次派人都没有结果。一天,晋文公决定亲自出马,去请介子推入朝为官。介子推听说国君亲自来了,便和母亲一起躲到了一座林深树密的大山中。这使晋文公找了许多天仍不见介子推的踪影。此时,一个谋士出了一个主意:

  “如果放火烧山,只留后山一条路,那么介子推母子一定会循后山路逃出,主公在后山路口等他,岂不妙哉!”晋文公同意了这个意见,吩咐下人立即留路烧山,自己在后山路旁等待老朋友来临。

  但是,直到大火一直烧到山顶,也不见介子推母子出来。晋文公十分焦急,派人上山查看。原来,介子推宁死不肯下山做官,母子俩双双抱住山顶一株大树,已经被活活烧死了。

  晋文公眼见惨状,十分悲伤。为了纪念这位为他出生入死的功臣,他下令将介子推抱着殉身的那株大树砍伐下来,运到京城,锯成木板,依照鞋的样子做成木屐,让自己穿着,以示永远不忘记介子推这位好朋友。这就是木屐发明的由来。直到今天,人们还把好朋友做“足下”,就是出于这个典故。

  谢公屐和旅游鞋

  旅游鞋的优点是轻便、舒适、美观,特别是外出旅游时,穿着它登山涉水更觉方便。正因为如此,外出旅游者都喜欢穿着它。旅游鞋的诞生也是在中国,发明人名叫谢灵运。最早的旅游鞋叫作“谢公屐”,就是用来纪念这位发明人的。

  在距今约1500年前的南北朝时期,谢灵运任永嘉郡太守。永嘉郡多山濒海,有许多名山胜景,谢灵运不仅是个称职的太守,还是个旅游爱好者和诗人。

  在长期的登山活动中。谢灵运针对上山容易下山难的特点,造出两种特殊的登山鞋。上山穿的鞋前掌薄,后跟高;下山穿的鞋前掌厚,后跟低。这样上山、下山都比以往省力多了。

  但是,谢灵运的这项发明,并未为人们所接受。因为旅游者出门时通常要带许多随身物品,谁愿意背着一大堆鞋子上路呢?

  于是,谢灵运请来几个热心旅游的好朋友,一起来设计一种适宜登山旅游的鞋子。终于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在原来的鞋子底下开几条槽,再以坚固木料做两排鞋齿,可以横向插进鞋槽。上山时把鞋齿插入后跟齿槽里,使之前低后高;下山时把鞋齿拔出来,插入前掌齿槽里,让它前高后低;在平路行走时则取出鞋齿,前后一般高低,成为一双平底鞋。

  经过谢灵运这一番改造,效果果然不错,上山、下山、走平路,三者得以兼顾。这种登山旅游鞋受到了旅游者的欢迎。因此,人们把谢灵运发明的这种登山鞋,称为“谢公屐”。它可以说是世界上最早的专用旅游鞋。

  当今流行的旅游鞋,是从本世纪50年代后才开始流行的,它们的鞋形和原理,与谢公屐大致相同,只是在鞋的质量上大有改进,更加美观、轻便和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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