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2007年第14期
黄玫瑰,紫玫瑰
作者:杜爱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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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节这天正好是刘咏梅和丈夫林忠尧结婚十周年的纪念日。
林忠尧在机关做处长,今年三十六七岁,可说得上是前程似锦。两人结婚这么多年以来,更是夫唱妇随、恩爱有加。今天是结婚十周年,当然更要隆重庆祝一下。
为此,这天刘咏梅早早就从单位请了假,把儿子送到姥姥家,自己回到家,又是煎炒又是烹炸。收拾完一切,刘咏梅又洗了个澡,换上一件性感的衣服,从橱柜中拿出一瓶红酒,等待着丈夫回来。
按照往常时间,丈夫早该回来了。难道丈夫外面有应酬?刘咏梅想打个电话问问,想想还是算了,刘咏梅相信,就是有天大的事情,丈夫都会回来和自己一起过结婚纪念日的。
时间一点一滴地过去了,刘咏梅打开红酒,斟到高脚杯里。菜也凉了,却还是没有丈夫的影子。刘咏梅有点生气:他要是敢忘了这个日子,今天晚上回来,我就跟他没完!
就在这时,电话响了。刘咏梅拿起电话就问:“喂,你在哪?”
电话里一个声音说:“你是林忠尧的妻子吗?你丈夫出了车祸,请你马上到医院急救处来,记着,带好足够的现金!”电话那头不等刘咏梅回话,就挂了电话。
刘咏梅顾不得别的,取了钱就直奔医院。到了医院,林忠尧已经不行了。弥留之际,林忠尧的手里还抓着一把鲜花。看到刘咏梅进来,他张张嘴想说句什么,却没有说出来就闭上了双眼……
医生对刘咏梅说:“是110把你丈夫送来的,据说是有位女士打电话向110报警的。你丈夫是被一个酒后驾车的司机撞伤脑颅造成死亡的,我们已经尽了全力抢救。刘女士,你节哀吧。”
以后的几天,刘咏梅简直不知道是怎样过来的,巨大的悲痛把她变成了一具木偶,不吃不喝,眼看着丈夫的遗体被推进火化炉,刘咏梅的泪水流进了心里。
安葬完丈夫,刘咏梅的眼前一直在闪现着丈夫手里拿着鲜花的影子:忠尧一定是赶着去给自己买鲜花的时候,被汽车撞了的。都是那个喝酒的肇事司机,他毁了我们的爱,我们的家庭,我们的幸福!刘咏梅恨死了那个喝酒肇事的司机!
刘咏梅找到那天出警的110,警察对她说:“那天我们赶到的时候,你丈夫已经倒在血泊里,手里死死攥着那把鲜花。肇事司机已经逃逸,因为救人要紧,我们没有来得及去追肇事车辆。现在我们也在全力搜捕肇事者。目前我们唯一的线索就是那个报案的女士,她肯定是目击证人。”
刘咏梅急切地问:“那你们找到她了吗?”
警察耸耸肩:“报案人是使用公用电话报案的,根本无法查找。我们也通过多种手法寻找目击证人,可惜这么多天过去了,一点消息都没有。”
刘咏梅问:“如果我找到目击证人,你们能将肇事者绳之以法吗?”
警察说:“你说的什么话,我们是干什么的?不过,要是你自己出面寻找目击证人也有比较有利的地方,你可以以情打动她,叫她站出来。我们猜测,她一定知道不少线索。从目前来看,我们多方查找,她都不肯出来,也许是有什么顾虑,怕惹麻烦。”
“好,”刘咏梅发誓,“我一定把目击证人找出来,决饶不了那个该死的肇事司机!”
刘咏梅找到一家小印刷厂,印了上千份小广告,然后到丈夫出事的地点附近,见到电线杆和墙壁就张贴。刘咏梅在广告里承诺:只要目击证人站出来指认肇事车辆牌号或者提供其他有价值的线索,必当重谢,就是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以往,刘咏梅上街,对街上乱贴的小广告恨之入骨,现在,为了找到能够指认凶犯的证人,刘咏梅也顾不上那么多了。
可广告贴出去一个多月,仍然没有什么回音。
刘咏梅疑惑不解:目击证人既然能打110找警察救人,为什么就不肯站出来帮助警察指认肇事车辆和司机呢?难道她跟肇事司机有关系?或者是害怕报复?
刘咏梅认定,每天在出事地点来来去去的人中间,一定有那位目击证人。她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每天晚上八到九点,去丈夫出事的地点跪着,一直跪到那个证人出现为止!
于是城市的街头,出现了这么一幕:无论刮风下雨,每天晚上八九点钟的时候,就有一个三十多岁的妇女跪在路边,手里拿着一个牌子,上面详细写着自己丈夫遇难的情况。最后,企求知情人能够仗义执言,帮助指认肇事车辆或者提供线索……
刘咏梅的下跪,立即引来了无数观看者。有人是看热闹,有人看完长叹一口气,也有人谴责那个目击者……
这天晚上,天飘着绵绵细雨,街上冷冷清清的,刘咏梅就像一尊雕塑,跪在那里,任雨水从她的发际淌落。
有好心人想拉她到对面的屋檐下去避避,刘咏梅只是摇摇头,依然跪着,手里举着牌子。
有人主动地为刘咏梅撑起雨伞。刘咏梅感激地看了一眼,依旧跪着。
一位报社记者来到刘咏梅的面前:“我已经看了你的牌子,对你的遭遇我深表同情,请问,你还准备这样跪多久?”
刘咏梅说:“不知道。”
“你觉得那个目击证人一定会出现吗?”
“不知道,但我会一直等到她出现。”
记者把刘咏梅的事情写成报道,在当地晚报的头版刊登出来。文章的最后,记者深有感触地写道:“刘咏梅用她的下跪拷问着那个目击证人的良知和灵魂,也在拷问着我们整个社会。我们这个社会怎么了?那个目击证人,还不出来吗?”
文章在市民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人们都在谴责那个故意躲着不肯出来的目击证人。
这天晚上,刘咏梅跟往常一样,又跪在了路边。刚跪下不久,身上的手机响了。刘咏梅急切地揿下接听键。
电话里响起一个女人的声音:“我就是目击者。刘咏梅,你不要折磨自己了,可以吗?”
刘咏梅一字一句地说:“可以,只要你出来作证。”
电话那头沉默了半天,没有回话。接着,“啪”地挂了线。
几天后,公安交警通知刘咏梅,由于一位女士的举报,肇事司机已经被拘留,将依法受到法律的惩处。
刘咏梅从心里感谢这位目击证人。可是,令她不解的是,为什么她开始不肯出来指证肇事者呢?其中一定有什么隐情,一种强烈的好奇,使她想见到这位神秘的证人。
刘咏梅几次去交警分局询问,都被委婉地拒绝了。刘咏梅不死心,还是一趟一趟地跑。交警被她磨得没办法了:“好吧,我们征求一下那位女士的意见,你回去等消息吧。”
这天晚上,刘咏梅接到了那个女士的电话,约好了在一个叫海天酒吧的地方见面,为了便于辨认,女士说她手中会拿一张《城市晚报》。
晚上,刘咏梅如约来到海天酒吧,一眼就看见靠窗的位置上坐着一位女士,手里拿着一份《城市晚报》。
刘咏梅走过去,问:“谢谢你对我的帮助,但是我不明白,为什么一开始你不肯出来指证肇事司机?这到底是为什么?”“你确定一定要知道实情吗?”女士问。“我确定。”刘咏梅坚定地回答道。
女士犹豫了一下,说:“好吧,那我就告诉你事情的真相。你知道吗?很久以来,我一直在悄悄追求你的丈夫。他是个好人,对我的追求视若无睹。情人节那天,我打电话叫他陪我来这个酒吧喝咖啡,他说要回家陪你。我就威胁他说,如果他不来陪我,我就死给他看。最终他答应与我见最后一次面。那天,他因为给我买花来晚了,急着赶过来,过马路时正好被一个酒后驾驶的司机给撞了。那天我就坐在这里,看到了一切。”
“不可能,”刘咏梅根本不信,“你不是真正的目击证人。我丈夫手里的花是给我买的!那天是我们结婚十周年的纪念日。”
女士说:“我就是目击证人,因为我看到了这一切,就是我打电话报的110。你想想,你喜欢的是黄玫瑰,我喜欢的是紫玫瑰。那天,你丈夫手里拿的花是什么颜色?”
刘咏梅顿时觉得浑身一下子失去了支撑。因为她清楚地记得,丈夫死的那天,手里紧握的那束花的确是紫玫瑰。
女士长长叹了一口气,说:“可那花,是我要求,他才给我买的。”
(题图、插图:安玉民)